赵自环
(重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重庆401331)
春秋时期,《诗》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它还被运用于朝聘、盟会、宴飨等政治、外交活动中,同时具有广泛的使用价值。春秋时期,《诗》是各诸侯国士人的学习教材,在社交场合多采用诵诗来代替语言,诗已经是贵族阶层外交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有“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之说。赵逵夫先生这样解释:“登于朝堂盟坛之上,而不是指观览风光的山顶或台榭之上。”[1]《诗》在春秋时期已经成为士大夫的必读书目。赋诗则是春秋时期公卿大夫微言相感的一种特殊方式,用诗可以委曲达意,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既是一个人文化修养的象征,更是一个国家的形象代表,在国家外交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周代礼乐文明的一种特有形式。
孔子尤其重视对《诗》的践习和在外交中的运用,多次训诫弟子及儿子要学《诗》。他对孔鲤说:“不学《诗》,无以言。”[2]这里的“言”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说话,不是不能说话,而是在正规场合无法有效地言说。他对伯鱼说:“女为《周南》《召南》乎?人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2]朱熹《论语集注》:“《周南》《召南》,《诗》首篇名,所言皆修身齐家之事。‘正墙面而立’,言即其至近之地,而一物无所见,一步不可行。”[2]不习《诗》,则在为人处世方面缺乏参考,就会难以与人与社会进行有效的沟通,因而自然就不能很好地融入社会、参与社会事务。学诗是赋诗的基础,用诗可以达政可以应对,这才是学诗的目的之所在。
《诗》的产生距春秋时期已经有一段时间,许多场景和内容如今已时过境迁。在赋诗时,无论是赋诗者还是闻诗者往往都从一章一句或一词出发,截取诗中的个别词语进行联想,引申出无限的发挥空间。因此,赋诗和闻诗都离不开断章取义、各取所需,甚至故意曲解。《左传·襄公二十六年》:“齐侯、郑伯为卫侯如晋,晋侯兼享之。晋侯赋《嘉乐》,国景子相齐侯,赋《蓼萧》。子展相郑伯,赋《淄衣》。叔向命晋侯拜二君。”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二君赋诗,本在释卫侯,叔向明知之,而晋侯不欲释之,叔向乃故意误会其意,且使晋军拜。”[3]卫侯被晋国所执,在会盟中国景子和子展都表明了对晋侯的赞美和归附,为卫侯求情。对于二人赋诗的目的,叔向是清楚的,但因晋侯不许,叔向只好假装听不懂二人的所言之词,故意曲解,仅仅感谢齐、郑两国的美意。由上述材料可以看出,“赋诗”已经偏离了诗的本意,而是由赋诗者根据需要的有感而发。这种有意的曲解,正是基于赋诗断章现象的存在。朱自清先生从诗与志的角度去探讨赋诗,指出赋诗言志多用于外交场合:“赋诗往往断章取义,随心所欲,即景生情,没有定准。”[4]“段章取义”是赋诗的惯例和主要特点,它与诗歌的本意不相关联,而凸显其政治效能和实用功能。断章取义,予取所求,才是赋诗的目的之所在。
赋诗者和闻诗者二者要达到有效的言语沟通,仅仅断章取义是不够的,赋诗还有一个重要的方式——歌诗必类。所谓“歌诗必类”,指的是在宴会上,主人与宾客之间思想情感上的交流,要用演唱诗歌的方式来进行,同时要求演唱诗歌必须符合演唱者的思想情感。杨伯峻对“必类”解释为:“必类者,一则需与舞相配,而尤重表达本人思想。”[3]它有两个方面的规定性:就诗的音乐性而言,它必须与适当的歌舞乐相配;从诗的内容而言,它必须要完整准确地表达赋诗者的思想。俞志慧先生认为:“赋诗闻诗双方共同明了并遵守的规定性和相似性就是歌诗、赋诗之‘类’。”[5]也就是说,赋诗者应选取恰当的诗歌表明己意,闻诗者要根据所赋之诗做出回应,双方赋诗和回应都应符合自己的身份,遵循社会普遍认可的共同性。如《左传·文公四年》:
卫宁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对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昔诸侯朝政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今陪臣来继旧好,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3]
宁武子为什么对闻赋不答,诚惶诚恐?在毛《序》可以看出端倪:“《湛露》,天子燕诸侯也。”“《彤弓》,天子锡有功诸侯也”[6]。《湛露》及《彤弓》是天子宴飨诸侯的诗,他作为大夫自然不敢应对。由此可见,两诗所使用的场合在当时是心照不宣的,宁武子自然不敢僭越。无论是在音乐上还是在形式上都不符合赋诗者和闻诗者的身份,这就是典型的“赋诗不类”。由此也侧面折射出春秋周天子衰微,各诸侯国礼崩乐坏的情形。
《诗》毕竟是前人诗句,其中的内容与当今风起云涌、变幻莫测的政治无论在内容还是在理解上都有较大的差距。如何缩小这些差距,解赋诗答诗要传达的思想就需要根据当时的场境在诗歌的微言中发掘大义,这就是微言相感。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奉匾沃盥,既而挥之。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惧,降服而囚。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请使衰从。”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赵衰曰:“重耳拜辞!”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级而辞焉。衰曰:“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岂敢不拜?”[3]
晋公子重耳流亡在外,到了秦国秦穆公把怀嬴等五人许配给公子,重耳不小心把水洒在怀嬴身上,面对怀嬴的指责,重耳负荆请罪,以《河水》自喻,用百川纳海表示对穆公的仰慕和尊敬,言辞自谦委婉。与此同时,秦穆公赋诗《六月》,以此表现出对重耳的中肯和赏识。赋诗者和答诗者之间无一不用《诗》作答,微言相感,以诗阐明己意,化干戈为玉帛。
春秋赋诗,是一种象征着社会地位和文化涵养的表达方式,在社交场所赋诗言志,除了能增强语言表达效果,显示赋诗者的文化修养,还能见微知著,观一国之兴衰。
《诗》在春秋时期被列国君卿大夫赋予了一种极为独特的社会功用,作为他们在政治、外交、宴飨、盟会等活动中的直接使用工具。春秋时代,政治活动中常借《诗》中的诗句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意图或礼节,借资应酬,表明心志,这就是“赋诗言志”。上文的重耳用《河水》一诗委婉又妥帖地表明了自己的钦佩和仰慕,就是赋诗言志的典型例证。用诗不仅能“言志”,同时也能增强表达效果,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冬十月,子展相郑伯如晋,拜陈之功。子西复伐陈,陈及郑平。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哉!”[3]
言语是用来完整地传达思想感情的,说话没有文采就不能流传久远。妥帖有为的文辞无论在个人修身还在国家外交中都是不可或缺的。于人,是内在德和外在礼的完美统一;于国,是一种温文尔雅的交际手段。
春秋赋诗是一种象征着政治等级和精神层次的语言,所谓“为宾荣,见己德。”国家政治、军事、外交和宗庙祭祀等场合都离不开言辞,良好的言语风采可以展现君子才智和人性高贵。晋国大夫羊舌职用《诗·小雅》中的诗句“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来赞美士会“君子慎独”的品德(《左传·宣公十六年》)[3]。君子的性情、才智与品德每每从“言”上反映出来,由此可见,通晓《诗》并能恰当地引用诗句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志向,是个人立于社会受人敬重的重要条件。
《诗》是春秋士人的必读书目,在《左传》中只有齐高厚、庆封、宋华定不谙此道,前者引发众怒,后二人则成为人们的笑柄(分别见于《左传·襄公十六年》、《襄公二十七年》、《昭公十六年》)。习《诗》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语言问题,当诗与揖让周旋、进退如仪的礼乐活动密切配合,浸润其中的子弟就易养成温良恭俭让的品性。《诗》中温文尔雅的语言,文质彬彬的言语风采,既能使语言充分地展现人性的高贵和君子才智,也能激发才智、陶冶性情、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赋诗不仅可以观一人之志,也可观一国之兴衰。《汉书·艺文志》有:“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7]赋诗是春秋时期士大夫微言相感的一种独特的方式,既可以品评士大夫的修养内涵,又可以观国运兴衰,是周代礼乐文明特有的一种方式,如《左传·昭公十六年》:
夏四月,郑六卿饯宣子于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子斌赋《野有蔓草》,宣子曰:“孺子善哉!吾有望矣。”子产赋郑之《羔裘》,宣子曰:“起不堪也。”子大叔赋《褰裳》,宣子曰:“起在此,敢勤子至于他人乎?”子大叔拜。宣子曰:“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事,其能终乎?”子游赋《风雨》,子旗赋《有女同车》,子柳赋《萚兮》。宣子喜,曰:“郑其庶乎!二三君子以君命贶起,赋不出郑志,皆昵燕好也。二三君子,数世之主也,可以无惧矣。”宣子皆献马焉,而赋《我将》。子产拜,使五卿皆拜,曰:“吾子靖乱,敢不拜德!”[3]
上述文字中,从郑国六卿子斌、子产、子大叔、子游、子旗、子柳的言语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郑国大夫们对强国晋国大夫韩起的赞美和恭维。韩宣子以《周颂·我将》作答,暗示敬畏天威,不伤害郑国。晋国为当时的强国,从言语中的话语权可以透视背后的国运兴衰。
赋诗独特的文化现象仅在春秋时期出现过,这种传统随着周天子的衰微而渐趋消亡,但它留给后世的却是一种永不泯灭的春秋精神。傅道彬对此做出了深层的论述:“以诗为代表的春秋精神是令人怀想的,有一种文化是春秋文化,有一种风度是春秋风度,有一种精神是春秋精神,有一种气象是春秋气象。比起春秋气象,魏晋风度显得有些造作,盛唐气象则显得有些艺术化了。而春秋精神则是最饱满最淋漓酣畅的文化精神。宋代理学家,要人学‘圣人气象’,其实所谓‘圣人气象’就是春秋气象的代表,离开了春秋时代,很难想象后世所访的‘圣人气象’。”[8]
赋诗传统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的一道绝无仅有的、靓丽的风景线。它在那个杀伐不断的年代,以一种温文尔雅、文质彬彬的方式点亮了暗淡的历史星空。赋诗之风熏陶了整个时代,在外交、宴飨、会盟、祭祀中充满了一种优雅诗意的气息,留给后人的是一种淑世精神、人文关怀、风度翩翩的春秋时代特有的精神风貌。
[1]赵逵夫.屈原与他的时代[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154.
[2]朱熹.论语集注[M].济南:齐鲁书社,1992.
[3]西晋.杜预集解,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4]朱自清.诗言志辨[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18.
[5]俞志慧.君子儒与诗教[M].北京:三联书店,2005:80.
[6]东汉.玄笺,唐.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见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421.
[7]陈良运.中国诗学体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8]傅道彬.“赋诗言志”里的春秋时代[J].人民政协报,20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