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八佾》 篇“易” 字辨正

2013-08-15 00:50马廷中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礼记

徐 峰,马廷中

(西南民族大学,四川 成都 610041)

一、各家“易” 说综述及辩说

《论语·八佾》 3.4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 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历代诸家对本句中 “易” 字的理解多有分歧。今查三十余家注疏,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一)简易说

简易,是指对丧礼仪文、仪式的简易。《论语集释》 中引唐以前古注中讲 “《释文》 引郑注,易,简也。”[1]143《论语正义》 曰:“郑此注但云‘易简’,未明其义。”[2]83今本未得古注全文,仅存郑注只字,故未能明郑氏之 “简” 实义为何。从 《黄氏后案》 曰:“‘易’释文引郑君注云 ‘简也’,陈仲鱼谓斥时人治丧以薄为道也。”[1]143则此处之 “简” 大约同为 “简薄” 之义也。另 《论语古注集笺》 引 《檀弓》 :“子思曰:‘丧三日而殡,凡附于身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曰:“时人治丧易薄,为其道失之简略。……当从郑。” 《论语后录》 曰:“临丧不哀,是简。” 又曰:“《正义》 谓:‘物多哀少,不如物少哀多。况乎物本不多者乎。’”[3]22所指也是丧礼简慢之义。

说时人简化丧礼 “以薄为道”,应该不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刘氏也认为 “陈氏之言,或得郑义,然少迂曲,未为当也。”[2]83《礼记·檀弓上》曰:“子游曰:‘昔者夫子居于宋,见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 又《春秋·成公二年》 曰:“八月壬午,宋公鲍卒。” 《左传》 曰:“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车马。始用殉,重器备,椁有四阿,棺有翰槽。” 又 《墨子·节葬》 云:“今逮至昔者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后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 又云:“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

综上可知,言时人简丧说,非也。如是,则墨子不必以“节葬” 呼之。《论语·先进》 曰:“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 《论语正义》 曰:“当夫子时,奢僭失礼,大非文、周制作之旧。”[2]82当时的社会 “重丧厚葬”,诸侯、大夫和有权势的士商都僭越礼制的规范厚葬重丧,追求“生前富贵,死后哀荣”。陈祥道说:“周道之衰,趋末者众。”[4]故知此说之不足。

(二)和易说与和说说

和易,是温和平易、温和平静的意思。此说最早见于包咸的 《注》 曰:“易,和易。”[1]145何晏、皇侃、邢昺、黄式三、俞樾、钱穆、李零皆陈何说①南朝皇侃《论语集解义疏》曰:“易,和易也。”北宋邢昺《论语注疏》疏曰:“易,和易也。”清朝黄式三《黄氏后案》曰:“式三谓易,坦易也。”清末俞樾《群经平议》曰:“和易。”而钱穆在《论语今读》里讲:“易字有两解,一平易义。”大抵也属于这一说。另外,李零讲“易”是“简易”,但他在后面对这个“简易”的解释中却讲“简易,和‘戚’相反,是平淡处之,不当回事,无中心之哀的意思。”。《礼记·学记》 曰:“和易以思,可谓善喻也。” 持此解者,多以“易” 与“戚” 相对而作解,指丧礼上服丧者在心情上的和易、平易、坦易。

和说,是平静、喜悦的意思。源自刘宝楠《论语正义》 曰:“《诗·何人斯传》:‘易,说也。’《郊特牲》 注:‘易,和说也。’”[2]82-84。《毛传疏》 曰:“易,一音羊益切,与怿声相转。《板转》 曰:‘怿,说也。’怿谓之说,易亦谓之说矣。一音以豉切,与夷声相转。《风雨》 《那》 《传》 :‘夷,说也。’夷谓之说,易亦谓之说矣。” 毛氏曰:“悦,古与论说字通用。后人作悦字,以别之。”[5]330则“易” 训 “说” 有悦义,故向熹先生讲:“易,平静、喜悦。”[6]571刘氏之 “和说”,是在包之 “和易” 上向“戚” 之反面更进了一步。

关于此说,陈鳣在 《论语古训》 中就提出了反对意见。包 《注》 曰:“丧失于和易,不如哀戚。”[1]143他说 “包以为和易,易与戚相反,然世情当不至此。”[2]83-84陈氏认为在丧礼中表现出温和平易、平静淡然的感情,毫无哀戚,恐怕也不符合人情、世情。据《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曰:“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 杨伯峻注曰:“有嘉容,容色喜悦。”[7]1185《左传·昭公十一年》 曰:“鲁公室……有三年之丧,而无一日之戚。” 从《左传》 的这两条记录来看,在当时 “居丧无戚” 和“戚有嘉容” 的现象是存在的,但应该不是普遍现象。不然左氏也不会特以文之,并以此讲“鲁公室其卑乎”[8]1294。我们也认为以 “和易” 言丧是有过之的,而“和说(悦)” 则更是有悖于常理的。

(三)弛易说与慢易说

弛易,是怠弛、怠慢的意思,是讲人心理上对丧礼的慢怠。《经义说略》 曰:“《尔雅》:‘弛,易也。’……言丧礼徒守仪文之节,而哀戚之心浸以怠弛,则礼之本失矣。”[1]143刘宝楠继之以 “弛”训 “易”,以 “不怠不懈” 为 “不易” 解。并引“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懈。’” (《礼记·杂记》)说 “不怠不懈,即不弛之义。”[2]82-84孙钦善在 《论语本解》 中也认为 “易”“弛” 可互训,但其解 “易” 为 “弛,铺张”[9]22之意稍有别异①《尔雅·释诂》曰:“延,陈也。”《疏》曰:“铺陈也。”则孙先生的“铺张”解可能源自本说。疏解之辨,正文已陈,注不复赘。。

然而 “易” 字的 “弛” 义转训却是需要商榷的。《尔雅·释诂下》 曰:“矢,弛也。弛,易也。”郭璞 《注》 曰:“弛,放也。易,相延易。” 《释》曰:“以弓释弦曰弛。《礼记·杂记》 云:‘一张一弛。’弛又为易,为相延易也。”[10]45。又 《说文》曰:“弛,弓解也。” 从《尔雅》 和《说文》 的解释来看,“弛” 是放的意思。“相延易” 者,《说文》曰:“延,长行也。” “相延” 则是弯弓射箭时弓背与弓弦相互延拉,“易” 还是放的意思。另《广雅》曰:“弛,缓也。” 《素问·刺要论》 曰:“病热而筋弛。” 《前汉·武帝纪》 曰:“跅弛之士。” 《注》 曰:“弛者,放废不遵法度也。” 则 “弛” 的本义是放、缓,“懈怠” 是其引申义,以此义来解《论语》 此句,则是展转相训了。

慢易,是杨树达先生提出来的,他在 《论语疏证》 中讲:“易,慢易也。”[11]63-64但杨先生在这里并没有引证,也没有解 “慢易” 之义。按《礼记·祭义》 曰:“致礼以治躬则庄敬,庄敬则严威。……外貌斯须不庄不敬,而慢易之心入之矣。”另 《公羊传·文公十二年》 曰:“俾君子易怠。”《注》 曰:“易怠,犹轻惰也。” 《疏》 曰:“言使此君子易为轻惰,何者? 自恃其善,而欲慢人以自尊矣。”[12]348则杨之 “慢易” 也可能指的是 “轻慢、怠慢” 之义,和上面的“弛易说” 有相似之处。

而 《礼记·祭义》 中 “慢易之心” 的 “怠慢”当是 “慢” 的义。《说文》 曰:“慢,不畏也。”《广韵》 曰:“慢,怠也。” 《礼记·缁衣》 曰:“可敬不可慢。” 则 《礼记·祭义》 这句中 “易” 有没有“怠” 这个意思是值得商榷的。另 《说文》 曰:“怠,慢也。” “慢”、“怠” 互训。又 《说文》、《广雅》 皆曰:“慢,惰也。” 则“怠” 亦可训为“惰”。何休《注》 解《公羊传》 中“易怠” 的“轻惰” 也都是“怠” 的义,“易” 有没有“怠” 这个意思也是值得商榷的。

(四)治办说

此说源自朱熹的 《四书章句集注》 曰:“易,治也。……在丧礼,则节文习熟,而无哀痛惨怛之实者也。”[13]62这里朱熹引 《孟子》 曰:“易其田畴。” 赵歧 《注》 曰:“易,治也。”[14]429张居正的《论语直解》[15]23和康有为的 《论语注》[16]32在释解上也都从此说。今人解注也基本都从朱熹的“治” 解,其中又可分为两派。一派是钱穆的 “过于治办”[17]55解,强调 “过于”。包括李泽厚的“仪式隆重”[18]80,毛子水的“过于节文熟习”[19]32,刘俊田的 “办得尽善尽美”[20]104-105,孙钦善的“大讲排场”[21]29-30。另一派是杨伯峻的 “仪文周到”[22]24,强调“周全”。如钱逊的“治办周到”[23]53,傅佩荣的 “仪式周全”[24]36,鲍鹏山的 “仪文周到”[25]34。其解皆是以对丧礼的仪文习熟而失去了丧礼最本的哀思之意义。《隋书·高祖纪下》 云:“丧与其易也,宁在于戚,则礼之本也。礼有其余,未若于哀,则情之实也。” 《礼记正义》 曰:“以易为礼有余。”[2]84

我们认为“治办说” 也是值得商榷的。首先就“节文习熟” 来讲,《礼记·大传》 曰:“服术有六: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长幼,六曰从服。从服有六:有属从,有徒从,有从有服而无服,有从无服而有服,有从重而轻,有从轻而重。” 综合 《礼记》 和 《古经服纬》 的记载,光 “衰” 就有十三种之多,绖、冠、杖等皆有分别。礼之 “文节”、“衣服、年月、亲疏、隆杀之礼”[26]537皆有别异,视各种情况繁复不同。从《礼记·曾子问》 一篇的情况来看,即使是曾子这样的儒者本身也对丧礼中很多情况的仪文处理存有疑问①《礼记·曾子问》一篇以曾子(子夏、子游)与孔子之间的答问形式,探究了对丧礼行礼过程中遭遇意外情况应当如何处置的问题。包括“葬而生世子”、“并有丧”、“冠遇丧”、“昏遇丧”、“丧慈母如母”、“三年之丧”之“吊”、“馈奠之事”、“祭必有尸”、“君服与私丧”等问题,以及天子诸侯丧祭冲突问题的处理原则等。西汉初年高堂生传《仪礼十七篇》其中也有相关内容。。丧礼制度是很复杂的体系,一般人要做到“节文习熟” 是不容易的。所以胡适讲:“(儒者)他们熟悉礼乐,人家有丧祭大事,都得请教他们……而他们最重要的谋生技能是替人家 ‘治丧’。”[27]249则朱子的“节文习熟” 对时人来说实际上是做不到的,朱子这么解释其实是把 “易” 的人群缩小化了。故 《黄氏后案》 曰:“朱子训 ‘易’为 ‘节文习熟’,必增说无实之义,皆未必是也。”[1]143从这点来看,钱穆和杨伯峻的 “过于治办”[17]55和“仪文周到”[22]24较之朱子的义解则更加接近于普通人。其次,钱穆的 “易” 解其实是要和上文的“奢” 相对,有对文的意思。而刘精盛、吴青峰两位先生认为杨伯峻之 “‘易’的周到义也缺乏根据,有悖于语言的社会性原则。”[28]110-111

(五)其他说

俞炎在 《书斋夜话》 云:“‘易’字疑是 ‘具’字。” 并引 《檀弓》:“丧具君子耻具”,言 “‘具’与 ‘易’盖相似也”[2]83-84。一九七三年,在西汉中山怀王墓中出土的定州汉墓竹简《论语》 第三十九简存“其易也宁”[29]16四字,足证西汉时代的古本《论语》 此句中是“易”②西汉时,有《鲁论》《齐论》《古论》三种版本存世。西汉末年安昌侯张禹将《鲁论》和《齐论》汇校择善,合而为一,始称《张侯论》。今本《论语》以《张侯论》为本。《八佾》此处从《张侯论》本和定州汉简来看,“易”字都当无误。俞炎以“具”代“易”也可能是觉得“丧易”不好解释。。

另《论语稽》:“易者,变除之次。(易训变易之易。)……丧不变除则过于哀。……居丧于既虞祔之后,有练有祥,不觉遂至以葛易麻。由俭而渐奢,由成而渐易,斯亦人情所必至。”[1]143这里宦懋庸的意思是,丧期到了之后,要变除丧服以避免过于哀。

二、“易” 字之辨正

(一)“易” 之“改变” 义在先秦文献中是基本义项

从文献和字书的记载来看,“易” 的本义是“变易” 、“改易”。《易经·干卦》 曰:“不易乎世。”《注》 曰:“不为世所移易也。” 《诗经·大雅·韩奕》曰:“虔共尔位,朕命不易。” 《毛诗正义》 曰:“我之所命女者,不得改易而不行。” 《集传》 曰:“易,改也。”[30]1443《尚书·尧典》 曰:“平在朔易。” 《传》 曰:“谓岁改易。” 从以上 《易》、《诗》 、《书》 三部最古的文献来看“易” 皆有“改变、变更” 的意思。另《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曰:“君若易之。” 杨伯峻注曰:“易,改易也。”[7]415《荀子·礼论》 曰:“礼之中焉能勿易,谓之能固。”注曰:“勿易,不变也。”[31]357则从 《论语》 同时代的文献来看,“易” 之“变易” 、“改易” 义也是常用的。

(二)先秦的“丧” 之“易” ——“易服”

《八佾》 这句中,孔子讲:“丧,与其易也,宁戚。” 要理解这里的 “易” 有一个大前提,就是“丧”,是 “丧之易”。《周礼·春官·大宗伯》 曰:“以丧礼哀死亡。” 郑注曰:“哀谓亲者服焉。”[32]1345《礼记·问丧》 曰:“夫悲哀在中,故形变于外也。”在丧礼中,“易” 正是一种 “形变于外” 的表现,并以这种外在的 “易” 来体现内心的 “哀”。而这种“形变于外” 的“易” 就是郑玄讲的“亲者服”。《仪礼》 释曰:“制丧服以表哀情”。《仪礼·丧服第十一》 疏曰:“死者既丧,生人制服服之者,但貌以表心,服以表貌。”[26]539另贾公彦曰:“以衣服表心。”[26]539都体现了古人以外在衣服的变易来体现服丧者内心悲哀之情的丧礼观念。皮锡瑞在《经学通论》 中讲“古礼最重丧服”[33]39。《正韵》 曰:“持服曰丧。” 也就是说 “持服,与其易也。” 则此处之“易” 为“易服” 当明矣。

先秦文献中关于丧礼“易服” 的记载很多,如《尚书·康王之诰》 曰:“反丧服。”[34]613《荀子·礼论》 曰:“反易服。” 《注》 曰:“易服,易祭服,反丧服也。”[31]378《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曰:“及葬,三易衰。”[7]1185《礼记·丧服小记》 曰:“养尊者必易服。” 《训》 曰:“本无服则素服,有服则不易服。”[35]512《礼记·丧服小记》:“易服者,易轻者。”《注》 曰:“易服,……改易丧服。”[36]438《白虎通·丧服》 曰:“丧礼必制衰麻何? 以副意也。服以饰情,情貌相配,中外相应。”[37]510丧礼正是通过“易服” 来“饰情”,表达服丧者“悲哀在中” 的情感,以求“情貌相配,中外相应”。

(三)从“易服” 到依服易行

依据 《仪礼》 和 《礼记》 的记载,丧礼以丧服、丧期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禁忌规范的不同,来区别服丧者与逝者之间的亲疏远近关系,并通过文、节等一系列缜密的规定来体现周礼“哀死思亲,慎宗追远” 的丧礼观念。丧礼中的“易服” 还可以分为“成服” 、“受服”、“变服”、“除服” 四种情况。在先前所举的各家“易” 说中,《论语稽》 的“易者,变除之次”[1]143讲的仅仅是丧服的变除。我们认为 《八佾》 此句中的讲的丧之 “易”,狭义的来说首先是“易服”。除了“易服” 之外,所谓“易”从广义的角度来看还应该包括丧礼中其他一些日常的礼俗规范的改变。就是说,丧礼不止以丧服本身来区别服丧者的亲属关系,更依据五服要求服丧者履行不同的丧期和服丧行为,也就是我们讲的“依服易行”。

杨树达在《汉代婚丧礼俗考》 中,总结了汉代“居丧之礼” 的六个 “易” 行:“居丧之礼,未葬,居服舍;既葬则庐墓;不饮酒食肉;不近妇人;不作乐;不聘妻;不访友。”[38]176-179而荀子在 《礼论》 中总结了礼之“易” 表诸于“颜色、声音、食饮、衣服、居处” 五者。而按 《礼记·间传》 载“丧之易” 有 “容体、声音、言语、饮食、居处、衣服” 六者。在《礼记·王制》 和《礼记·杂记》 上下篇中还载有 “名、讳、乐、沐浴、从政” 五“易”。综合起来,丧礼中的 “易”,包括易服、易言、易食、易居、易名、易乐、易浴、易政等。这些“易” 又都是依据五服制度,依服而“易行”。从文饰和行为两个方面表现服丧者内心的悲哀之情。

(四)对文结构上“易服” 解更具合理性

从文句结构来看 《八佾》 这句 “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其双重对文结构是很明显的。即以上下句相对,各句中又以“奢” “俭” 相对、“易” “戚” 相对。从上面对诸家“易” 说的综述来看,和易说、和说说、弛易说、慢易说,四种解释都是从与本句的“戚” 的角度在训诂“易”,而治办说则是要和上句的“奢” 相对。而以 “易” 之本义 “变易” 、“改易” 来训 “易”,较之前人之说,从结构上对孔子的“礼本” 思想的解说更具合理性。

礼之 “奢” (礼仪中的奢侈)和丧之 “易”(丧礼中的易服)一样,都是追求一种外在形式上的文。《说文》 曰:“俭,约也。” 段 《注》 曰:“约者,缠束也。俭者,不敢放侈之意。” 《群经平议》 曰:“戚当读为蹙。”[1]143段 《注》 说:“戚,当训促迫 (戚下一个足)。引申训忧 (竖心旁一个戚)。” 则“俭” “戚” 二字,都是从人内心的角度来讲,是质。朱熹讲:“然凡物之理,必先有质而后有文,则质乃礼之本也。”[13]62从 “礼本” 文质相对的角度来看,“易服” 解也更合理。

三、历代诸家解注的时代性背景和当下对“易” 的推而化之

胡适在引《八佾》 此句时说:“‘易’字旧说纷纷”,又说“《论语》 的记者似乎没有完全了解这两句话,所以文字不大清楚。”[27]252从定州汉墓竹简《论语》 第三十九简存 “其易也宁”[29]16四字来看,“易” 字当不误。胡适这里这么讲,其实是因为今人已经不能体会古人了,先秦那个礼的社会环境随着时代变迁已经没有了。在古人,讲“丧之易” 就是 “易服”,进而是 “依服易行” 应当是理所当然的。所以这里应当不存在 “《论语》 的记者似乎没有完全了解这两句话” 这种情况。

后世诸家的注解,不论是包注还是郑注都已经是汉代,礼的环境和孔子所处的春秋时代也已是大相径庭了。从历代各家注本来看,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即作为制度和仪式的礼本身所具有和体现的时代性特征。各个注家各自所处时代的礼制仪规不同,其注解礼的认识也必然会或多或少地体现其时代性。比如在《朱子语类》 中朱熹讲“礼不过吉凶二者而已。”[39]608是因为西周所形成的 “吉、凶、军、宾、嘉” 五礼分制在南宋已经殆失了。朱熹这样去理解也是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的,其得出《八佾》 此句“上句泛言吉礼,下句专指凶礼” 的结论也就能够理解了。再比如杨伯峻讲“仪文周到”[22]24,从我们今天的丧礼习俗来看是普通人也能够做到的。而 《仪礼》 、《礼记》 中所载录的那些周代的丧礼规范 “缜密而繁复”,是非儒者不能习熟的。所以在那个时代背景下谈 “节文习熟” 就不合适。这些译注的差别,都是注释者受自身时代背景的影响所造成的认识上的偏失。所谓“解训”,当然是要为时人作当下时代的阐释。但从历史文献的研究角度来审视原著和这些注本,既要能够恢复原著时代背景下原文字的本衷,又要能够对历代注本产生、阐释的历史背景有所了解,这样才能不失偏颇。

从这一点上进一步来讲,今天我们对“易” 的认识,也是可以推而化之的。从“礼仪习俗” 的历史演进来看,随着时代的变迁对礼的认识和要求都是在变化的。特别是丧礼习俗,今礼和古礼不同,各个地方的习俗也都有别异。从这个角度讲,超脱出文本的局束,“易” 也可以理解为“任何外在形式的转变” 和 “(各个时代)丧礼本身仪文习俗的改变”。故 《仪礼·丧服》 注云:“后世圣人易之,以此为《丧服》。” 站在这个角度,孔子讲“丧,与其易,宁戚” 就更加有了超越性,超越了其时代的局限。丧礼不论怎么“易”,其本在“戚”。本不亡失,则德可复得也。

四、小结

从《八佾》 这章的文本出发,考察“易服” 作为“丧易” 的标志,可能更接近于孔子的原意也更符合文本本身的时代性特征。对这个 “易” 的理解,应当分为四个层次。首先,是改易丧服,即丧礼的成服。这是最外在的、最直观的丧。在古人的意识中,只有 “持服” 才能谓之丧。而所谓 “服丧” 也是将 “服” 与 “丧” 勾连起来构成的,是“易丧服而居丧” 的意思。其次,是根据丧服制度对丧服本身的区别。丧服“精粗有别,升数有异”,同样是服丧,嫡子、庶子所服不同;生母、慈母所服不同,这也是一种“易”。再次,是“依服易行”的丧行的改易。最后,是大而化之推及到每个时代对丧礼制度和习俗的改变。这四个层次的“易” 的本质都是讲于心之外的文饰的变化,都是礼文化“文以饰情” 的体现。但是每个时代下的礼都有“舍本逐末” 的现象,这个时候回溯 “礼本” 找到“情发之根源”,才能体会圣人制礼的本衷。

综上所述,《八佾》 “丧,与其易也,宁戚。”当释为:“从制礼的本初意愿来说,在丧礼上,与其于只在乎外在丧服的更易和遵循丧礼的仪规,宁愿内心真正的哀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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