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良钰
在冯契先生的智慧学说中提到了一个重要的哲学思想,这就是“转识成智”的思想。“转识成智”这一说法最早是由唯识宗首先提出并使用的,探讨的是怎样实现由染而净、由迷而悟、由分别的意识活动向无分别的智慧的转化这样一个问题。冯契先生在对唯识宗的这种理论学说作了唯物主义改造之后,用它来表示从知识到智慧、由名言之域到超名言之域的跃升。
在冯契先生的智慧学说中,转识成智又是如何实现的呢?这就需要明确他是如何界定知识和智慧的。何谓知识?在冯契先生看来,知识即是有知,这种有知是与无知相对的,它主要包含常识和科学的内容,所以它也就是我国古代哲学所说的见闻之知。既然这种知识指的是对常识和科学的把握,那么它就属于求“真”之域,即是用名言、概念把握的“真”域。何谓智慧?他认为,“智慧一语指一种哲理,即有关宇宙人生根本原理的认识,关于性与天道的理论。”[1]P413是超名言之域,所以智慧就属于“真善美”的统觉之域,要求不仅要从理性上判定其真,而且从伦理上要执着其善,从情感上体验其美,三个标准缺其一就不属于智慧。由此可见,知识和智慧虽都是以理论思维的形式来把握世界的,虽都属于人类的认识,但二者确实存在分别。当然,虽存在分别,但并非说知识和智慧是泾渭分明、没有关系的,因为“人类思维求‘穷通’的本性又要求从重分析和抽象的知识进到综合和把握整体的智慧,以求达到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境界。于是,由知识向智慧的转化就包含着一种飞跃,”[2]这种由名言之域向超名言之域的飞跃,就是转识成智。
冯契先生认为,由知识向智慧的转换,由单一的理性判断转换为理性、伦理和情感的三重判断在逻辑上必须要经过三个环节才能达到:一是理性的直觉,二是辩证的综合,三是德性的自证。笔者在本文中主要探讨的是第三个逻辑过程——德性自证。何谓德性自证?用冯契先生的话说就是自己的新的哲学观点“还需在言行一致的人生实践中加以自证”[1]P441,即“德性自证就是理性主体对其自身德性的反思和验证”[3]。认识主体作为理性主体,对自我的德性进行自觉自愿的反思和验证,即自证。自证,本身就意味着认识主体不仅达到了理性上的自明,而且还实现了意志上的自主和情感的自得,所以这种认识活动就是知、意、情三者统一的自由活动。
理论通过主体实践转化为主体德性,这样,理论本身就具有了内在价值,即其具有了人格特征。在冯契先生看来,一种新的哲学思想如果能够达到德性自证,那么这种哲学思想就不仅仅是一种工具性的存在,而且本身就体现了人格,表现了其个性,这种哲学思想是具有内在价值的。这种由工具性转化为主体性的转识成智过程,从逻辑上具体是经过以下三个环节展开的。
何谓理性自明?概括地说,理性自明就是理性主体的明觉状态。主体不但有意识的去把握对象,而且能意识到自身是认识主体,对自身这种认识外在对象时所产生的意识进行再意识,也即自我意识。冯契先生认为,在这个认识活动中,认识主体不仅有意识和自我意识,而且还能用意识之光来反观自我及自我的意识活动。他用了一个贴切的例子来比喻这一理性主体的认识过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理性主体的这一认识过程是如何逻辑地展开呢?首先,主体具有实现理性自明的先天条件,这就是说,主体要有正常的意识能力,即主体能够思维。随后,主体通过其思维的物质器官——大脑对具体的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进行把握。这种把握不是一次性完成的,通过具体实践活动,主体对外在认识对象一点点的逐渐加深认识和把握,每一次的认识、每一次的把握都被加诸在主体随后的认识和把握上。不是单一、直接的活动,而是伴随着认识主体多次反观自身的认识过程而展开的。就是说并非只有主体的活动、主体的体验,更有其客观表现,它们是一种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并将后者安放在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从静态的分析进到动态的考察”。[2]这种认识主体的反观自身就是一种反思意识,是主体对自身的体验和外在的客观行动的反思。当主体具有了反思意识之后,就开始对必然王国有意识地去认识和把握,在自身意识的活动过程中逐渐地达到对自我和自我本性的认识。
由于理性自明是主体的自明,所以在逻辑上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从客观的现实进程上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这就是理性由自在到自为的过程,即理性由潜在的明觉到明觉的过程。理性主体的潜在明觉状态主要体现在人类发展的初期阶段,即主体理性的自在状态阶段。在这一阶段主体对外在对象和自身的认识,主要是通过祭祀、占卜等为现代人所难理解的荒诞的神秘手段来体现,尽管这些活动潜在的包含着他们向往永恒、无限的追求,而人的某些本质力量也确实被自发地表现出来了。但他们的经验也明显具有物我不分的混沌性质,不具有明晰的自我意识,所以说此阶段主体的理性还是处于一种潜在的明觉状态。随着时代发展,文明时代的到来,人们实践活动的专业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的个性特色也随之发展起来。在各种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中,创造者的创造活动越来越表现出自觉的特性。主体的自我意识,即主体对外在对象的在“我”的个体性思考,通过主体的作品和其他实践活动成果表现出来,此时,主体理性已处于一种自为的状态了。
理性暂时、片面的自明是不能实现“化理论为德性”的,即理性主体不能实现全面、一贯地德性自证。要达到这一点,要想凝道成德,“化理性为德性”,并且使理性主体在其行为、事业上也表现出德性之智,就必须使德性保持一贯和全面的自明。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发挥意志的力量,以便使理性主体能自主地作选择和始终如一地加以贯彻。在冯契先生看来,“意志力使精神能在天与人、性与天道的交互影响中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成为德性形成的核心力量。”[1]P453
要实现理性主体意志上的自主,在主观上理性主体必须真诚。“真诚”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思想,表达的是主体自身所蕴涵的超越性、自主性和自觉性。在儒家称其为“诚”,在道家称其为“真”。何谓“诚”?“诚”者,“真实无妄”,“诚实不欺”之谓也。孟子认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4]荀子则对“诚”的理解是:“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他事矣。”[5]老子的理解则要更为简明、直白,认为“诚”的状态就是:“复归于婴儿”[6]。可见,儒道两家对“真诚”的说法尽管有所不同,但殊说同归,说的其实都是同一个道理。都为认真正的德性出自真诚,最后要复归于真诚,所以真诚是锻炼和培养德性的不二法门。
“真诚”的全面贯彻解决了德性自证所必须要求的个体自愿问题。这样,理论思辨的综合提供了理论发展上的自觉,“真诚”的彻底贯彻,个体的自愿又为德性自证的实现提供了必然条件。在这种自觉又自愿的状态下,理性主体通过德性自证,化识为智不再只是理论上的构想和主观的臆测。所以保持和发展真诚的德性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理性主体的社会性决定了他是生活在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历史环境和特定社会关系中的,理论是纯粹的,而现实又是驳杂的。纯粹的理性要想通过特定主体在现实活动中得到证明和提升,实现由识到智的飞跃,特定主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特定主体的社会性使得他有可能又会出现异化,即主体的当下行为违背了主体的初衷。现实中导致主体异化的主要有两种:权利迷信和拜金主义,即主体被权利异化和被金钱异化,成为权利或金钱的奴隶,丧失尊严和真诚。要克服这种异化现象,从个体来说,就需要保持真诚,以强大的意志自制力抵御异化和拒斥异化,并警惕伪君子和假道学的欺骗。
如何做到这一点,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们也有许多真知灼见。荀子对此提出“解蔽”的思路,他认为“万物异则莫不相为蔽,此心术之公患也。”[7]戴震则进一步要求把“解蔽”和“去私”联系起来,他说:“去私,莫如强恕;解蔽,莫如学。”[8]就是说,要想拒斥异化抵御诱惑,保持真诚,必须排除万物加诸于我们思想上的各种蒙蔽因素,要在特定的社会生活中认识清楚哪些是蒙蔽我们的不真实和不正确的、诱惑我们丧失真诚走向异化之路的因素。要想达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加强学习,只要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学识和修养,就能更清楚的认识自己的奋斗目标,能更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得失,就会力行忠恕之道,在社会交往中就会理性处理群己关系,处理自身的理欲冲突,这样,既自尊又尊重别人,真诚的推己及人,与人为善。持之以恒就能养成坚定的操守,达到孟子所倡导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境界。
德性自证,终归是特定主体的德性提升,既然特定主体达到了理性自明、意志自主,情感上也必须达到一种自得的状态。何谓自得?“自得,也就是德性成了自然的,成了生生不已的原动力,因而自有种种乐趣。”[1]P453庄周的逍遥游、儒家的孔颜之乐就是对德性自证中主体情感上实现自得状态的一种描述。可见,德性自证在获得了特定主体的情感认同之后,在特定主体的客观实践活动中就变成了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所以情感的自得在德性自证的逻辑链条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失去它,特定主体只是达到了理性上的自觉状态,这是一种强迫性的状态,也是一种僵死的状态,作为一种哲学理论,如果受教者只是对其持这样一种态度,那这种理论的生命也不会长久,将很快就枯竭,以至后来者只是一种表面上的遵从,心口为二、言行不一,这变成了假道学。“存天理、灭人欲”的程朱理论最后就沦为这样一种机械、伪善的训条。以至于影响到了近现代中国对于传统思想的态度,这固然与当政者的施政目的有关,但何尝又不是因为它本身未达到情感自得。这种哲学思想,中国有,西方也有,王国维将之喻之为“可信而不可爱”。
每一个个体都具有情感,一种哲学思想要想引起个体的情感共鸣,使个体很自然地践行其思想,就要找到能引起每个个体情感共鸣的共性。冯契先生将马克思主义所推崇的实践概念引入中国哲学,作为其“转识成智”理论的重要基石,所以他认为这个共性是:人,无论是个体还是全体,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自己,并同时推动历史的发展的。所以他通过实践将“见闻之知”和“德性之知”统一了起来,认为“主体的德性由自在而自为,是离不开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的客观实践过程的”。[1]P45这样,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不仅达到了对知识的认识,而且也达到了对智慧的认识。
据此,冯契先生认为只有在实践基础之上,德性自证才能最终得以实现,这种自证表现在理性主体的精神上,具体体现为理性自明、意志自主和情感自得。
[1]冯契.认识世界认识自我[M].上海:华东师范人学出版社,1996
[2]丁祯彦,晋荣东.略论冯契对“转识成智”问题的探讨[J].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2)
[3]陈晓龙.转识成智—冯契对时代问题的哲学沉思[J].北京:哲学研究,1999,(2)
[4]孟子.孟子·离娄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5]荀子.荀子·不苟[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6]老子.老子·二十八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7]荀子.荀子·解蔽[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8]戴震.原善[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