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前凤,杨 华
(1.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重庆 400013;2.重庆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重庆 400047)
三峡地区是古代巴、楚民族活动的重要区域,正如著名考古学家黄景略、张忠培所说:“三峡是探讨人类起源的重要地区之一……三峡是我国古代巴人的活动区,也是早期楚人的重要活动区”[1]。从三峡地区部分周代遗址所出土的遗物来看,三峡地区巴、楚文化相互渗透、相互吸收的现象十分明显。在三峡地区巴人活动的区域里,考古发现的遗存经常包含有楚文化因素,在巴人的遗址地层或墓葬中发现有楚文化的遗物。此外,有些地方还发现楚人的墓葬。三峡地区这种 “似巴非巴、似楚非楚”的文化现象引起了广大学者们的高度关注,并为此展开了三峡地区巴、楚文化关系的讨论。
所谓巴文化,即巴人在巴国疆土上所创造的一种具有自身特征的区域文化,它是巴人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2]。根据三峡地区考古发现的巴文化遗存,我们可将该地区的巴文化划分为早、晚两个时期。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著名考古学家俞伟超就将三峡地区出土的夏商时期遗存判定为 “早期巴文化”遗存[3]。到20世纪90年代初,杨权喜则更明确地提出了 “早期巴文化”的问题[4]。随后又有一大批研究巴文化的专家们也将三峡地区夏商时期的遗存划入早期巴文化范畴 (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早期巴文化的时代应该是新石器时代晚期)。而关于晚期的巴文化遗存的时代范围,目前存在一定的争议。四川大学的宋治明依据蜀文化的分期,认为早期巴文化的时代为夏至春秋时期,晚期巴文化为战国至西汉早期[5]。重庆师范大学的管维良则将夏商和西周时期划入巴文化的早期,春秋至西汉早期划为巴文化的晚期[6]。这里主要采纳管维良的观点,从考古学文化的分区和类型、遗迹、遗物三方面来分别介绍三峡地区早期和晚期的巴文化遗存。
三峡地区早期的巴文化是在该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传统基础上,融合了三峡东部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传统及中原文化和早期蜀文化因素,开始凝聚而成的一种具有三峡特色的新的考古学文化。
1.早期巴文化遗存分区与类型
由于考古学文化的区域性差异,我们以湖北宜昌的西陵峡为界,分三峡西部和东部地区来介绍早期巴文化的分区与类型,以理清其各自发展的脉络。
通过文化因素的比较分析,我们可将西陵峡以西地区的早期巴文化遗存分为三种类型:中坝文化类型 (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夏时期)、中坝子文化类型 (二里头晚期至殷墟早期)、石地坝文化类型(商时期至西周早期)。
西陵峡以东地区的早期巴文化遗存也有三种类型:白庙文化类型 (二里头早、中期)、朝天嘴文化类型 (二里头晚期至殷墟早期)和路家河文化类型 (二里头晚期到殷墟早期)。
2.早期巴人的遗迹
目前,在三峡地区考古发现的早期巴人的遗迹主要有人类居住遗址、房屋建筑遗迹、墓葬遗迹、水利设施遗迹、水田遗迹、窑址、盐业遗迹、窖藏坑、储藏坑等。
(1)人类居住遗址。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三峡地区发现属于夏商时期巴人的遗址已多达200余处,在这些遗址中发现的遗迹主要有房屋建筑、墓葬、水利设施、水田、窑址、盐业遗迹、窖藏坑等,出土遗物包括陶器、石器、骨器、青铜器等。
(2)房屋建筑遗迹。巴人的房屋建筑遗迹主要包括 “地面台式”建筑和 “干栏式”建筑两类。此外,还有少量的 “半地穴式”建筑。发现属于夏时期房屋建筑遗迹的典型遗址有宜昌白庙子、秭归下尾子、巫山魏家梁子等遗址。发掘者分析,在这些遗址中发现的房基属于 “地面台式”建筑。发现属于商时期房屋建筑遗迹的典型遗址有云阳李家坝,秭归长府沱、何光嘴,宜昌三斗坪、中堡岛。根据遗留下来的分布有规律的柱洞,在建筑范围内皆不见有居住面和红烧土块,研究者推测在云阳李家坝、秭归长府沱、宜昌中堡岛遗址中发现的房基属于 “干栏式”建筑。发现属于西周时期房屋建筑遗迹的典型遗址有巫山双堰塘、酉阳清源、秭归庙坪和宜昌上磨垴等。
(3)墓葬遗迹。早期巴人的墓葬主要有土坑竖穴墓、崖墓、瓮棺葬、腰坑墓四种形制。发现属于夏时期的墓地主要有秭归官庄坪、柳林溪,长阳桅杆坪等,葬式以仰身直肢为主。其中,柳林溪墓地为瓮棺葬。发现属于商时期的墓地主要有宜昌杨家嘴,长阳香炉石、深潭湾 (商时期),云阳李家坝等。在长阳发现的两座墓均属于崖墓,而李家坝墓地为腰坑墓。属于西周时期的墓地主要有长阳深潭湾 (西周时期)、秭归张家坪、酉阳清源、忠县瓦渣地等。其中,长阳深潭湾墓地是崖墓,秭归张家坪墓地是瓮棺葬。在这些早期的巴人墓中,一般随葬品都较少。
(4)水利设施遗迹。目前,见诸报告的早期巴人水利设施遗迹只在巫山双堰塘遗址有发现。在该遗址发掘了4个基本呈一条直线等距排列的坑洞和1条沟槽。主持发掘者在研究后认为:“这些坑洞和沟槽的功能和用途当与水边拦河设施最为密切”,现专家们都比较赞同此说。这一沟槽建筑遗迹 “也许是目前所知重庆地区最早的水利工程”[7]。
(5)水田遗迹。早期巴人的水田遗迹目前只在万州中坝子商周时期的地层有发现。据该遗址《发掘报告》,在该遗址商周时期的地层中,发现了水田耕作面,清理出人脚印2个,牛蹄印6个,小水沟1条,该水沟尽头还有一小豁口,可能是排、放水口。在地层底部还发现几条似为犁沟遗迹的“V”形凹槽[8]。这可能是三峡地区目前已知最早的水田遗迹,从而将这一地区的水田农业史至少前推到了商周时期[9]。
(6)窑址。目前,早期巴人的窑址发现较多,如在万州涪溪口、云阳大地坪、秭归大沙坝、忠县中坝等遗址均有发现。按照火焰在窑炉内的流动方向,可将其分为升焰窑和平焰龙窑。
(7)盐业遗迹。三峡地区的先民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开始认识盐并学会了制盐。在早期巴人遗址中,常常出土有制盐的工具,如圜底釜和尖底杯等,这些器物在忠县出土较多。另外,在忠县中坝遗址还发现了10余座周代的卤水槽,其用途为熬盐。
(8)窖藏坑。在三峡地区的一些山坡、山岗、江河阶地常常发现一些窖藏坑,目前共计40余处,若将三峡南岸的清江流域也归入到一起来统计,则这种 “窖藏坑”的发现数量可多达80余个。三峡地区发现这些 “窖藏坑”的地点分布在宜都、五峰、长阳、秭归、巴东、巫山、奉节、云阳、万县、涪陵、黔江、彭水等地。长江南岸清江流域的发现地点则有利川、恩施、鹤峰、咸丰、来凤、宣恩、建始等地[10]。时代最早的为商代早期。这些窖藏坑内常有陶器、铜器等遗物出土,三峡地区早期巴人的青铜容器多出土于这些窖藏坑。对于窖藏坑的性质,大多数学者认为与祭祀有关,也有的认为与战争有关。
(9)储藏坑。关于早期巴人的储藏坑遗迹,目前在万州涪溪口遗址发现了1座竖穴土坑。据发掘者推测,其性质为储藏坑之类[11]。
3.早期巴文化遗物
早期巴文化的遗物非常丰富,主要有陶器、石器、骨器、铜器等。
(1)陶器。陶器是广泛应用于早期巴人日常生活的器物之一。按照其功能,可以分为炊煮器、盛储器、饮食器、生产工具和其他五类。
炊煮器类包括有釜、甑、鬲、鬶、盉等。其中,釜是巴文化的典型器物之一,也是巴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根本器物。由于巴人的炊煮用器主要是釜、盛储器,巴人主要用釜罐,因此巴文化又被称为 “釜罐文化”。而鬶、盉、鬲本不是巴文化自身的器物,而属北方中原夏商、西周时期文化,因此早期巴文化中鬶、盉、鬲发现较少。
盛储器类包括有缸、瓮、盆、壶、尊、罐等。其中,罐是巴文化的典型器类,数量最多。其次是缸。在缸类中,有一种花边口尖底缸,被认为是早期巴人制盐的工具。在罐类中,有一种花边口沿罐,在忠县 井沟等地大量出土。对其用途,有学者认为是煮盐的釜,也有学者认为它应该是巴人买盐时使用的盛盐罐。
饮食器类包括有碗、盘、钵、豆、杯、尖底盏、觚形器、盂、簋等。其中,杯和尖底盏的数量较多,典型的杯类为尖底杯,盘以圈足为主。研究者认为,尖底杯也是早期巴人用来制盐的工具之一。
生产工具类包括网坠和纺轮。
其他的陶器类型有器盖、建筑材料和鸟首形器把。鸟首形器把是早期巴文化的代表性器物之一,鸟首形器把实为舀水器或斗柄。所谓鸟首,应为鱼凫首。巴人中的一支以鱼凫捕鱼,后辗转到川西,取柏灌族而代之,建立了鱼凫国。鱼凫——鱼鹰是他们的图腾,故在不少器物上都有鱼凫的图案,作为鱼凫国中心的三星堆遗址便有许多鸟首形器把出土[12]。
(2)石器。在早期巴人遗址中发现的石器较多,但是分布不均,而且时代越往后,石器的数量越少,这可能与青铜器、骨器等工具的使用有关。这一时期的石器多为磨制石器,主要器形有斧、锄、耜、锛、网坠、凿、雕刻器、砍砸器、刮削器、球、矛、箭镞、刀等。
(3)骨器。在早期巴人的遗址地层中出土了大量的动物遗骸。三峡地区古代巴人除食用这些动物外,还利用其坚硬的骨骼制作出了各类用具,这些用具被考古学研究者称之为骨器或骨制品。这些骨器主要有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兵器。此外,还有一些可能用于祭祀的甲骨。
生产工具类主要有铲、镞、锯、凿、锥、刀、滑轮等。其中,铲是用于农业种植起土的工具 (也可能作为生活用具铲饭、铲菜);镞是用于军事或狩猎的工具;锯是用于锯木、切割肉类、骨料等的工具;凿是直接用于在木材、骨料或其他材料上开铆的工具;对锥的用途,有人认为它可能用于农作物的点种,也有人认为它是钻孔工具及其他用途之器。
生活用具类有勺、针、簪、笄、装饰品等。
兵器类主要有镞和鐏。
巴人是崇巫尚鬼的民族,占卜是为向死去的先人求问的一种方式,这种习俗由来已久。在三峡地区商周时期遗址中常有卜甲和卜骨出土。长阳香炉石商时期遗址中出土卜甲、卜骨的数量和种类较多。在该遗址出土有卜甲16件,卜骨24件。卜甲由龟的腹甲制作而成。卜骨与中原地区商时期的卜骨不同,其原料绝大多数为较大鱼类的鳃盖骨 (但发现有1件用牛肩胛骨制作的卜骨),而中原地区则多是龟甲。这些卜甲和卜骨大多有钻、凿和灼烧的痕迹,有的可见兆纹,但不见刻划文字。
(4)铜器。早在夏时期,三峡地区的先民就已经开始使用铜器了。早期巴人所使用的铜器可以分为工具、生活用具、兵器和其他四类。
工具类包括有斧、锥、凿、刮刀、鱼钩等;生活用具类包括有针、簪、串饰、削以及尊、罍等。关于尊、罍,学者认为它们可能不是巴人的器物。兵器类包括箭镞、刀、匕、戈、矛、剑、钺。其中,箭镞的数量最多。其他类包括发现的与冶铜相关的遗物,如铜渣、石范、铜矿石,以及铜片、铜块等。除此之外,还有蝎形饰、鎏金鋬形饰。
三峡地区发现的春秋至秦汉时期的遗存属于晚期巴文化遗存。这一时期发现的人类居住遗址和墓葬比早期巴文化时期更多,特别是因20世纪90年代三峡大坝工程兴建而进行的考古发掘所发现的遗址、墓葬非常多。而且晚期巴文化已有居住区和墓葬区的分区,但在遗址中发现墓葬的情况较少。
1.晚期巴文化遗存的分期与类型。由于在三峡地区发现的春秋至西汉时期的墓葬较多,而且出土巴人的遗物也较多,故这里按照墓葬资料以对晚期巴文化遗存进行分期和分类。
这一时期发现的较为典型的墓葬资料有重庆地区的巴县冬笋坝墓地,涪陵小田溪墓地、镇安墓地、易家坝墓地,忠县崖脚墓地,开县余家坝墓地,万州大坪墓地,云阳李家坝墓地,巫山麦沱墓群、江东嘴墓群等,湖北地区的巴东西瀼口、红庙岭墓地,秭归兵书宝剑峡崖墓葬等。
(1)晚期巴文化的分期。根据墓葬形制、随葬品形态组合,可将晚期巴文化分为五期:第一期为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第二期为战国中、晚期;第三期为战国晚期至秦汉之际;第四期为汉武帝之前的西汉早期;第五期为西汉中、晚期[13]。
第一期:由于目前见诸报告的春秋时期的墓葬较少,我们在介绍该时期的墓葬时,辅以同时期的遗址予以说明。这一时期的遗址出土器物主要有罐、釜、壶、钵、盘、盆、尖底杯、尖底盏等。墓葬形制主要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随葬器物组合为陶罐、釜、豆等,铜剑、矛、鍪等。如丰都石地坝遗址第二期遗存,时代为西周末期至春秋早期,出土陶器有圜底罐、花边罐及少量尖底器[14]。酉阳邹家坝遗址第三期遗存,时代属于春秋早中期,出土陶器主要有罐、壶、尖底盏、尖底杯、盆等[15]。忠县哨棚嘴遗址第四期遗存,时代大约是春秋中晚期至战国早期,出土陶器有圜底釜、罐、壶、钵、盘等[16]。万州大坪墓地,时代为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墓葬形制主要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随葬器物有圜底陶罐、陶豆、铜剑[17]。云阳李家坝巴人墓地第一期,时代为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其墓葬平面为长方形,多数未见葬具,器物组合主要有铜剑、矛、钺、斧、鍪、勺和陶罐、圜底釜、盂、豆等[18]。万州中坝子遗址发现的东周墓,第一段为战国早期,墓葬形制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随葬器物有圜底釜 (罐)、豆、铜矛等[19]。
第二期:墓葬形制主要有长方形土坑竖穴墓、狭长形土坑竖穴墓和船棺葬三种,个别土坑竖穴墓接近正方形。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分布广泛,以李家坝墓地为代表。在随葬器物中,陶器多为釜、罐、豆组合;在铜器中有柳叶形剑、圆刃钺、弓耳矛、无胡戈、釜、甑、鏊等典型器物;铁器开始作为随葬品出现,主要为削、镞、斧、钺、钁等。狭长型土坑竖穴墓在忠县石匣子和崖脚墓地有发现。船棺葬多分布于重庆西部地区,以巴县冬笋坝为代表,船棺系用整木挖凿而成。
第三期:船棺葬在三峡西部的重庆地区沿用,狭长形土坑竖穴墓数量相对战国中期增多,分布范围扩大,而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在随葬品中,巴文化因素稍微减弱,但仍占据主导地位。除第二期常见的器物组合外,还出现了靴形钺、有格铜剑、半两钱等外来文化因素,铁器数量和类型增多,有釜、剑、削、刀、凿等。
第四期:船棺葬和狭长形土坑竖穴墓消失,长方形土坑竖穴墓成为主要墓葬形式。另外,巫山附近地区出现了带有斜坡墓道的竖穴土坑墓和悬棺葬。在随葬品中,铜兵器锐减,铁制工具和农具数量大增,其他随葬的青铜器组合与陶器组合仍保持了晚期巴文化的特色。但是这一时期新的文化面貌开始显露,如明器、陶灶、井、小罐等,平底器也较多。
第五期:竖穴土坑墓已近方形,重庆地区的大型墓葬有斜坡墓道,而在巫山附近地区带斜坡墓道的刀字形土坑墓已较为流行。随葬品以日用陶器和陶仓、灶、池塘、猪圈等明器为主,铜器较少,巴文化基本上已融入汉文化之中。
(2)晚期巴文化的类型。关于晚期巴文化的类型及分析,这里主要参考罗二虎在《初论晚期巴文化的类型》[20]一文中的分类,有冬笋坝、李家坝和盔甲洞三种类型。
冬笋坝类型的遗存主要分布于重庆市区及其以西地区,是晚期巴文化分布的西部地区,典型遗存为重庆巴县冬笋坝墓地和四川广元宝轮院墓地。“船棺葬”和 “狭长形土坑竖穴墓”是其典型的墓葬形制。
李家坝类型的遗存主要分布在重庆市忠县以东至三峡山地的长江两岸地区。这是晚期巴文化分布的中东部地区。典型遗址为重庆云阳李家坝、开县余家坝。墓葬形制一般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
盔甲洞类型的遗存集中分布在三峡东部地区,也就是巴文化分布的最东部地区,这种类型的墓葬都属于崖葬墓。目前,在重庆市的奉节、巫山、巫溪县和湖北省的巴东、秭归、宜昌等县市都发现有崖葬墓的遗存。典型遗存为重庆奉节盔甲洞崖葬墓和风箱峡崖葬墓、巫溪荆竹坝崖葬墓,秭归兵书宝剑峡崖葬墓等。
这三种文化类型虽存在一定差异,但在随葬品上都反映晚期巴文化的特色。如在兵器组合方面,都以青铜柳叶形剑、柳叶形矛、钺、虎纹戈、斧为基本组合;在炊器方面,都是以铜鏊和陶釜为传统的主要炊器。
2.晚期巴人的遗迹
从春秋到西汉这一时期,晚期巴人遗留下来的遗迹也较多,主要有人类居住遗址、墓葬、房屋建筑遗迹、城市 (址)建筑遗迹、金属冶铸遗迹、窑址、窖藏坑、灰坑等。
(1)人类居住遗址。在三峡地区发现的晚期巴人居住遗址较多。20世纪80、90年代,文物考古部门在重庆三峡库区调查发现了东周时期的遗址300多处,直接被判定为春秋战国时期的遗址有19处[21]。在湖北三峡库区发现有100来处 (近10年来又有一些发现)。这些遗址占地面积较大,有的几万平米、几十万平米或上百万平米,如云阳李家坝遗址,占地面积约60万平方米。云阳旧县坪遗址,占地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奉节白帝城遗址,占地面积约120万平方米。在这些遗址地层中清理出大量晚期巴人的遗迹、遗物。如在忠县中坝遗址春秋、战国时期地层中清理出的各类遗迹就有房址、墓葬、灰坑、窑址等。出土遗物按质地分有陶器类、石器类、骨器类、铜器类、玉石器类等。
(2)墓葬。三峡地区发现的从春秋至西汉早期的墓葬远比夏、商、西周时期要多得多,类型也较丰富,可以分为土坑墓、岩坑墓、船棺葬和悬棺葬几个大类。土坑墓以云阳李家坝墓地为代表,仅1997、1998年度在此发掘的巴人墓就多达85座,涵盖了晚期巴人土坑墓的所有形制。而岩坑墓是巴人利用三峡多山的地形,在略斜的岩石坡面凿出一个竖穴坑以葬死者的墓葬形制。船棺葬主要发现于冬笋坝墓地和广元昭化宝轮院。悬棺葬是晚期巴人的一种特殊葬俗,多将棺木放在临江、河、溪流的悬崖峭壁。这种葬俗在三峡东部、西部巴人活动的地域里都有发现。
(3)房屋建筑遗迹。近20年来,在三峡地区陆续清理出一批批属于晚期巴人的房屋建筑遗迹,以及与房屋建筑遗迹有关的建筑材料。这一时期的建筑形式有两种,即地面建筑与干栏式建筑。春秋战国时期巴人的房屋已经能建造双间式及三开间的房屋,房屋遗迹除柱洞、红烧土、瓦材等之外,还发现有墙体、门道、灶坑等。另外,还发现了用碎陶片夹砂铺垫活动面以及木骨泥墙技术。秦汉时期主要为单间和多间房屋。同时,还发现有各种附属建筑,多用于设置厨房、仓储等。
(4)城市 (址)建筑遗迹。根据文献记载,三峡地区曾有春秋战国时期的古城,如江州城等,但经过实地考察,并未发现城垣建筑遗迹。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三峡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该地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凭山据守,有简单的防御工事即可,故无需建城。在三峡地区经常发现一种自新石器时代就产生的 “樊篱”防御设施,一直沿用至东周时期。而秦汉时期的一些遗址中已发现有城墙,如秭归东门头、万州圈椅城、巫山古城 (魏晋时期)等遗址发现用泥土和石块混合以建筑城墙的遗迹。但多数古城遗址中仍不见有建筑城墙的遗迹。
(5)金属冶铸遗迹。金属冶铸遗迹主要是指冶炼铜和铁的遗迹。在春秋战国时期墓葬中多随葬有铜器,战国以后铁器逐渐增多。在三峡地区不少东周时期遗址中,我们还经常清理出一些铜、铁矿渣和矿石等以及冶铸过铜、铁的遗迹。如宜昌前坪遗址东周文化层中还发现了两处冶铁遗迹,在地层堆积中发现有较多的铁矿渣;在巫山龙溪遗址东周地层内出土有铁渣。
(6)窑址。晚期巴人的窑址较多。目前,在忠县中坝、云阳李家坝、奉节新浦、巫山蓝家寨、巫山下湾、巴东楠木园、秭归官庄坪等遗址中发现的陶窑有10多座春秋战国时期的窑址。陶窑类型有升焰窑与半倒焰窑。在秦汉时期遗址地层中也多发现窑址,如丰都玉溪遗址。在有的窑址中还发现有大量的陶器、瓦材等。
(7)窖藏坑。三峡地区发现的晚期巴文化窖藏坑比商、西周时期更多,分布也较广泛,如彭水、涪陵、丰都、忠县、万州、云阳、奉节、巫山、巴东、秭归、宜昌、长阳、宜都等地都有发现。其中出土的器物主要是青铜器和陶器,这一时期窖藏坑出土的青铜器较多。窖藏坑的用途,可能主要还是用于祭祀。
3.晚期巴文化遗物
晚期巴文化的遗物非常丰富,主要有陶器、青铜器、铁器、石器、骨器、玉器等,到秦汉时期,还有瓷器、釉陶等。这里,我们主要介绍晚期巴人所使用的陶器、铜器和铁器。
(1)陶器。陶器仍然是晚期巴人日常生活用具的大宗。这一时期的陶器沿袭了早期巴文化的特征,器形有釜、罐、盂、豆等。此外,在西汉时期的墓葬中,开始出现用陶制明器随葬的现象。
按照用途,可将晚期巴文化陶器分为三类,即烹饪器类、盛储器类和饮食器类。
烹饪器类主要有釜、鍪、甗、甑等。其中,釜的数量和种类最多,其次是鍪。
盛储器类主要有壶、罍、瓮、盆、罐等。罐的数量和种类较多,沿用时间较长。
饮食器类主要有盂、豆、碗、钵、尖底盏等。
(2)青铜器。晚期巴文化进入青铜使用的鼎盛时期,无论种类和数量都达到空前的规模。按其用途,可将青铜器分为七类,即烹饪器类、盛储器类、饮食器类、工具类、兵器类、乐器类、生活用具及杂器类。
烹饪器类主要有鼎、釜、釜甑、鍪。三峡地区的鼎是受楚文化影响而开始使用的,鍪作为巴人的主要炊器常与剑、戈、矛组合作为随葬品。
盛储器类主要有盆、单耳罐、壶、罍、温壶、缶、钫、盘、盒等。
饮食器类主要有豆、杯等。
工具类主要有斤、凿、刮刀、锯、小刀、削、鱼钩等。
兵器类主要有戈、矛、钺、斧、剑、弩机、盖弓帽、镞,大武戚、盔、三角钉等。戈是巴人常用的一种长兵器,出土数量较多,类型丰富。矛是一种刺兵器,巴式矛与楚式矛不同,有自己的特点,有的骹上还铸刻有巴式图语。钺是一种砍劈用兵器,与斧用途相同,前为刃后为銎。斧是一种多用途的工具,既可以作砍伐树木的工具,也可以作战斧,其性质应按同时出土器物来判断。剑为短兵,柳叶形剑是巴式兵器的典型代表,其特征为扁茎、无格、无首、剑身近茎处饰巴式图语。完整的弩机包括弓、弦、机盒及铜质钩牙、悬刀、望山、机塞及枢轴,但考古多只发现剩下的后5部分。晚期巴文化的镞形式复杂多变,在制作上吸收了北方中原与秦楚镞的样式。关于大武戚,著名考古学家俞伟超认为其与周初的 “大武舞”有关[22]。
乐器类主要有甬钟、钲、錞于。其中,编钟出土于涪陵小田溪M1,共14件。錞于出土较多,是一种常见的军中用乐器,顶部一般有虎钮。
生活用具及杂器类主要有匕、勺、灯台、犀牛灯、带钩、簪、镜、銮铃形器、铃、璜形器、铺首衔环、印章、权等。
(3)铁器。铁器在春秋时期开始出现,数量较少,到战国时期,数量和类型增多,包括农具、工具、兵器和日用器等。
根据三峡地区目前考古发现的铁器来看,器形主要有锸、钁、镰、斧、锛、钺、刀、刮刀、削刀、箭镞、(铜柄)铁剑、鍪、鼎、罐、带钩、臼杵、罐底等。其中,锸的使用时间较早,出土较多,它是一种翻土的农具,一般有一个带柄的木板的木板头端套入锸内,其用法似铲。
所谓楚文化,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包括地域、国家、民族和文化四个层次[23]。具体来说,是指我国周代楚人在楚国疆土上所创造的一种地域文化,它是中华民族古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支具有浓郁特色的地方文化,楚文化对周邻地区的文化产生过重要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周代楚文化在三峡地区的传播,留下了大量的楚文化遗存。在三峡水利工程大规模的抢救性发掘所获得的各个时期文化面貌的丰硕成果中,楚文化在三峡地区的全面揭示当是其显著成果之一。据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黄凤春初步统计,已见诸报道的,在湖北和重庆库区已发掘的文物点中,具有楚文化遗存的遗址和墓地多达80处,其中湖北库区49处,重庆库区31处。其地域从湖北宜昌遗址逶迤至重庆的忠县,时代涵盖了西周至战国晚期[24]。
这里主要采用白九江《从三峡地区的考古发现看楚文化的西渐》[25]一文的观点,把在三峡地区发现楚文化遗存的遗址、墓地分三个阶段进行说明。
鄂西地区这一时期的楚文化遗存数量较多,主要分布在巴东、秭归、长阳、宜昌、枝江、宜都、当阳、荆州等地。典型的遗存有巴东黎家沱、雷家坪,秭归庙坪、柳林溪、大沙坝、渡口、张家坪、官庄坪等,宜昌路家河、上磨垴、杨家嘴等,当阳磨盘山、杨木岗、赵家湖、季家湖等,荆州荆南寺、张家山、周梁玉桥、官堤等遗址。按照出土遗物所含文化因素,可将上述遗存分为三组。甲组有花边口罐、素缘圜底罐、鼓腹尖底杯、小底罐、圜底钵等器物,与三峡西部地区的文化面貌相似,可能属于早期的巴文化;乙组以鬲、盂 (盆)、豆、罐为典型器,具有强烈的楚文化风格;丙组有釜形鼎、方格纹大口圜底釜等,与沙市周梁玉桥同期遗存接近,或许应为江汉平原的土著文化。
从鄂西地区这一时期遗存的总体情况来看,甲组文化因素在越靠西的地区越浓;乙组文化因素在西周中期时所占比例还较少,到西周晚期比例大增,在春秋早期时基本上已占绝对优势;而丙组文化因素在越靠东的地区较浓。就目前考古发现来看,秭归地区发现此期遗址数量较多,显示出这一地区极有可能曾作为一个较为重要的区域政治中心而存在过,在西周时期极有可能是一个较为重要的人群聚集地 (有学者认为这里曾经是夔国的根据地)。
秭归庙坪遗址周代遗存H7出土有6件陶鬲,其形制皆为卷沿、方唇、矮颈、瘪裆、柱状足,具有江汉地区所见的楚早期陶鬲的特征。庙坪遗址这一组陶鬲的资料公布后,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探讨。其中,孟华平在《秭归庙坪》一书中,进一步申论秭归庙坪遗址的年代为西周中期,文化属性为夔文化;黄尚明认为其年代为春秋早期,文化属性为楚文化;尹宏兵认为其年代为西周晚期晚段,其文化属性为楚文化[26]。
宜昌上磨垴遗址是长江西陵峡中段北岸一处重要的周代遗址。该遗址所出土的周代遗存文化因素构成较为复杂:除中原商文化因素、周文化因素、早期巴文化因素外,还有楚文化因素。在该遗址出土的楚文化因素的器物都是小口、长颈、高足、内凹底。特别是所出土的鼎和鬲,不但足高,而且成形方法相似,接近于典型 “楚式鬲”的制法。这类有鼎、釜、鬲、甗四种日用基本炊器共存的周代遗存,目前仅分布于长江西陵峡中段北岸一带①西陵峡中段北岸地区已发掘的周代遗址有秭归柳林溪及宜昌小溪口、周家湾、朱其沱、苏家坳、覃家沱、白狮湾等。这些遗址均出有鼎和鬲,时代偏早的遗址还见有甗和釜。,范围不大,上磨垴遗址的发掘,对于楚文化渊源的探索和三峡地区商周文化研究均具有重要意义[27]。
荆州荆南寺遗址第3层出土的陶鬲形状与襄樊真武山遗址和郧县辽瓦店子遗址西周时期的陶鬲形状相似,因此其年代应为西周,器物组合为鬲、簋[28]。
春秋时期的楚文化遗物在三峡地区有较多发现,根据遗存分布的地域不同,可以瞿塘峡为界,将其分为东、西两个地区。
1.瞿塘峡以东地区
根据现有的资料,鄂西地区此时已完全成为楚文化的分布范围,发现的典型遗存有宜昌上磨垴第4层,秭归石门嘴、柳林溪第二、三期等。
瞿塘峡以东的巫山地区发现的春秋时期的楚文化遗存主要有巫山跳石、蓝家寨、大溪等遗址。
秭归柳林溪遗址第二期第2段出土的豆与湖北宜城郭家岗遗址的豆相同,年代分别为春秋早期和两周之际,盂与襄樊真武山的盂相近,年代均为春秋中期。第二期第3段出土的鬲与真武山和郭家岗的鬲相似,年代应为春秋中期。第三期4段的宽沿盆、实心豆把、施满暗纹的浅盘豆、深腹暗纹盖豆等特征都是春秋晚期或战国早期具有的共性。其中,盖豆与郭家岗春秋晚期的豆相同,盆与江陵纪南城的盆相同,时代为战国早期与战国中期[29]。
巫山蓝家寨遗址1998年度[30]发掘了一批灰坑,出土遗物绝大多数为较典型的楚文化遗物。典型的陶器主要有束颈连裆高足鬲、矮领鼓腹凹圜底罐、折沿束颈凹圜底盆、高柄浅盘豆等。陶器中“鬲多为柱足,亦有少量锥形足,绳纹陶罐为椭长鼓腹,盆多为凹圜底、深腹短颈。豆有高柄和深盘矮柄等特征”。这些特征均是鄂西、湘北楚文化遗存中常见的。《简报》认为,该遗存的时代应为春秋晚期前后。蓝家寨遗址 “应属于楚族文化占主体的楚文化遗存”。
除上述遗址外,在瞿塘峡以东地区还发现有这一时期的楚文化墓葬。典型的墓葬有巫山水田湾一期、秀峰一中M3、M4,蓝家寨、塔坪等地点的墓葬。这些墓葬均为小型的竖穴土坑墓,墓坑较窄,有的有头龛。大多随葬陶器,陶器的基本组合是鬲、盆、豆、罐或罐、豆、壶,有少数墓葬随葬带格的楚式铜剑等铜器。这些墓葬无论是形制、随葬品等都属于典型的楚文化墓葬[31]。
2.瞿塘峡以西地区
瞿塘峡以西地区这一时期基本没有发现单纯的楚文化遗存,但部分地区仍有一些楚文化遗物发现。峡西地区发现楚文化遗物的遗址有奉节新浦、老油坊,云阳李家坝、旧县坪,万州麻柳沱、忠县中坝、丰都玉溪坪、秦家院子等遗址。其中,万州以西地区仅部分遗址出土少量有楚文化特征的遗物。
在奉节新浦遗址上层遗存中,楚文化遗物占有较大比例,主要有鬲、盆、豆、罐等。与这些遗物共存的还有大花边口罐、素缘溜肩罐等土著的巴文化遗物。
云阳李家坝墓地战国早期及其以前的墓葬,其陶器主要以具有楚文化特征的遗物为主,有少量的巴文化遗物;铜器则基本上属于巴文化遗物。李家坝遗址1998年发掘的春秋至战国早期遗存,也出土较多的鬲、甗、豆等带有楚文化特征的遗物,与花边口陶罐等巴文化遗物共存。
战国中晚期,三峡地区发现的楚文化遗存多出发现一些墓葬中。目前,见诸报告的发掘地点有近30个。这些墓葬分布于整个三峡地区。按照出土楚文化遗物在墓葬中所占比例,可分为两类。
第一是楚文化为该墓主导文化因素的墓葬,这样的墓葬与楚国腹地的典型楚墓没有什么区别。这样的楚墓有巫山瓦岗槽、琵琶洲、麦沱、塔坪,奉节上关、永安,云阳扎营坪、故陵,万州大邱坪,忠县崖脚、石匣子、洞天堡、罗家桥等地的墓群。在这些墓葬的随葬品中,陶器主要有细高足鼎、敦、壶、钫、中柄或细高柄豆、盂、盆等,铜器主要有鼎、敦、壶、罍、盘、盒、勺、剑、编钟、钲等。随葬器物的基本组合是鼎、敦、壶或鼎、壶。从墓葬形制来看,多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有的带侧龛或头龛,也有的带斜坡墓道。葬具主要是木棺、木椁,其形制为方形框架式椁、悬底弧形棺、悬底方形棺等。许多墓葬周围填白膏泥或青膏泥[32]。
第二是楚文化因素作为这一时期墓葬中的一个构成要素,主要表现为两种或多种文化因素共存一墓,尤以巴、楚文化因素的组合最为常见。较为典型的墓地有云阳李家坝墓群、开县余家坝墓群。它们都是巴文化和楚文化的复合文化墓葬群,其中尤以楚文化的遗物更多。
若按这一时期楚文化因素对三峡地区影响的情况看,则可分为战国中期偏晚时期和战国晚期。
战国中期偏晚时期,这一时期的楚墓随葬品多为鼎、敦、壶或鼎、壶组合。典型的墓葬有瓦岗槽98M11,奉节上关M27、M32,云阳故陵M3,忠县崖脚墓地BM3,李家坝M33等。复合文化墓葬多属于这一时期,云阳李家坝的复合文化墓葬较多。
战国晚期,基本上不见单纯的楚文化墓葬,但楚文化器物在一些墓葬中仍能见到。如在万州中坝子遗址发现的这一时期的墓葬中,随葬品有细高柄豆、鼓肩平底罐、高领凹底罐等带有强烈楚文化风格的陶器。另外,楚文化在三峡西部地区一些较高等级墓葬中还可见到一些影响。如涪陵小田溪墓地M1出土14件编钟、铜钲、铜罍等,应是受到了楚文化的影响。
在三峡地区发现的楚文化遗存除上述陶器和青铜器外,还有一些卜筮活动的遗物,包括卜骨、铜铃、磬形饰三类。在三峡地区楚文化遗存中发现的卜骨目前仅有刻符,没有发现文字。所用材料一般有龟甲、鱼鳃骨、牛骨等。据初步统计,共有七个地点。在宜昌朱家台,秭归鲢鱼山、石门嘴、卜庄河,巫山双堰塘,万州麻柳沱,忠县中坝遗址中都有发现,并伴有楚文化特征的鬲、甗、豆等遗物[33]。
1998年、1999年上海大学与复旦大学考古队联合对万州麻柳沱遗址进行发掘,出土数量众多的两批甲骨,时代为春秋末期至战国中期。1998年发掘的均为龟腹甲,上有钻孔,有圆角长方形、长方形、圆形三种,孔内有条形凿槽,有的有灼痕,凿槽均位于孔内中央,长方形孔内凿槽多与短边平行。1999年发现的卜甲上多为长方形钻孔,条形凿槽与短边平行。此外还发现有鱼卜骨,其上多为圆形钻孔。伴随物有具有楚文化特征的鬲、甗、豆等遗物[35]。
巴族是我国西南地区的一个古老民族,早在夏时期,巴族就在三峡地区活动了。考古人员在这一区域发现大量属于巴人的遗存,但检阅文献史籍,对早期巴族活动的历史记载较少,直到商时期以后,见于文献史籍的资料才逐渐增多。
1.夏商时期
按照战国时期著作《禹贡》的说法,三峡地区大体属荆、梁二州。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山海经·海内南经》记载:“西南有巴国,太皞生咸鸟,咸鸟生乘厘,乘厘生后照,后照是始为巴人。”这是目前为止我们所知的巴人在三峡地区活动较早的文献记载。同书《大荒西经》记云:“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丰沮玉门,日月所入。有灵山、巫咸、巫即、巫朌……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海内南经》又云:“夏后启之臣曰孟涂,是司神于巴……是请生。居山上,在丹山西。丹山在丹阳南,丹阳居属也。”这里所谓的 “丹山”,据郭景纯解释:“丹山在丹阳,属巴,丹山西,即巫山也。”关于“丹阳”,郭璞又曰:“在建平郡丹阳城秭归县东七里,即孟涂所居也。”又《水经注·江水》记载:“有大巫山……神孟涂所处”。《巫山县志》卷十七也载有 “孟涂祠在 (巫山)县巫山下”。《竹书纪年》卷上更明确记载:“启八年,帝使孟涂如巴,莅讼”。这讲的是,启八年,帝启委任孟涂为巴人的祭司,主宰巴人的诉讼大权,实际上也是巴人的酋长[35]。上述文献记载表明,早在夏代,长江三峡地区的巴人就与中原地区有了密切的联系。
对于巴人的起源问题,自汉代以来,无论是正史还是佚史中都有不少记载。从事民族学研究和巴文化研究的专家和学者曾根据《世本》、《后汉书·南蛮列传》的记载推断:巴人可能起源于清江流域,巴人的祖先是 “廪君”。《南蛮列传》袭用《世本》说:“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未有君长,俱事鬼神。”“巴氏子务相”“因共立之,是谓廪君。”这段记载表明早期巴人曾在在清江活动,其首领是廪君。然而早在廪君之前,巴人就在这一带活动了。据《世本·姓氏篇》中记载:“廪君之先,故出巫诞”。“巫”即巫山地区,应劭注云:“夷水出巫,东入江。”“诞”即 “蜑”,许慎《说文解字》注:“蜑”,“南方夷也”。上述记载证明,在廪君之前还有巫诞。据杨权喜考证:“巴,巫蜑、廪君,大体均指三峡至清江一带沿江生活的巴蜀系统的一支民族。即夏商时期的巴人”[36]。《南蛮列传》还说 “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这说明巴人早期还曾经历过穴居生活。巴氏为首领,四姓为臣,从而形成了由5个氏族联合起来的氏族联盟或部落联盟。从考古发现的资料可知,相当于中原夏时期的文化遗存,在三峡地区已多有发现,这些遗存应是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的早期巴人遗址[37]。
经过夏时期巴人对三峡地区的经营,到商时期,巴人发展更为迅速,他们与东面的两湖地区的民族往来密切,又与西面的古蜀民族交好,活动范围扩大到汉水流域。巴人的迅速发展,引起了中原商王朝的密切关注,为能统治巴族,殷商王室曾多次派军队南下征伐。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屡有“巴”、“巴方”以及武丁时期商人伐 “巴方”的记载。《殷契粹编》1230:“壬申卜,争,贞,令妇好沚伐巴方”;又《殷墟文字丙编》313:“囗囗卜,囗贞,王佳妇好从沚伐巴方,受有又。贞王勿佳妇好从沚伐巴方。”《殷墟文字乙编》2948、2950载:“辛未卜,争,贞妇好其从沚伐巴方,王自东受伐蚩阱,于妇好立。贞妇好其从沚伐巴方”。商代武丁时期的 “巴方”在何处?著名学者唐兰考证其地在殷商西南,并说 “武丁之世,西连巴蜀”[38]。顾颉刚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置巴方于今陕南汉水上游黄金峡一带。又据童书业考证,“今陕南有大巴山脉,当即古巴人根据地。”[39]董其祥据甲骨文 (卜辞)分析:“商王武丁命其妻妇好率领沚国之君名 (即古戎字)者征伐巴方,那么巴方当时当距商不远”[40]。这些史学家们均认为,殷商时期的巴人曾在汉水上游活动过。
2.西周时期
西周时期,三峡地区仍基本上是巴人的活动范围,因巴人在殷末参加了周武王伐纣的战役,并且立了大功,故被周王室分封为姬姓诸侯国之一。晋常璩的《华阳国志·巴志》载:“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周初,“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于巴,爵之以子。”这指的是西周初年周天子封宗姬、建姬姓巴国一事。《左传·昭公九年》周詹桓伯说:“及武王克商……巴、濮、楚、邓,吾南土也。”毫无疑问,西周时期巴国已为名副其实的诸侯国了。这时期巴国的国都可能在重庆市渝中区的下半城。《汉书·地理志》云:“巴郡,故巴国。”《左传·桓公九年》杜预注:“巴国,在巴郡江州县 (今重庆市渝中区)。”[41]
到西周中期,由北方中原发展而来的楚国,先在鄂西北的荆山一带立足,接着为扩展疆土,沿长江征伐巴国。到西周晚期,楚国势力日益强大。故在西周以后历史时期的文献记载中,提到巴的时候,往往也同时谈到与楚的关系。
3.春秋、战国、秦汉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的巴国以重庆市 (江州)为政治中心,其疆域大体是北接汉中,东到奉节,南至贵州东北部,西达宜宾。由于这一时期东面楚国的崛起,经常入侵巴国,巴国特在清江中游、瞿塘峡西口派重兵设防。《水经注·江水》记载:“昔巴、楚数相攻伐,藉险置关,以相防捍。”又《华阳国志·巴志》载云:“巴、楚数相攻伐,故置扞关、阳关及沔关。”
巴、楚两民族间的社会文化交往极为密切,《华阳国志·巴志》记载:“战国时,尝与楚婚”即指此。但是巴楚间的关系更多的是战时的盟友或死敌,如春秋时楚武王曾联合巴师征服汉水流域的各诸侯国。《左传·桓公九年》载:“楚使斗廉帅师及巴师围鄾……邓师大败,鄾人宵溃。”战国时期,巴国内部曾一度发生内乱,矛盾激化,巴国派出蔓子将军求援,楚国出师帮助巴国平息了内乱。《华阳国志·巴志》记载:“周之季世,巴国有乱,巴将军有蔓子请师于楚,许以三城,楚王救巴。”到楚威王时,“使将军庄蹻将兵循江上,略巴、黔中以西”,征夜郎,至滇国。这时,巴国受到楚国致命的打击,基本上被楚国占领了半壁江山。唐《十道志》载曰:“楚子灭巴,各为一溪之长,号 ‘五溪蛮’。”这就是说,该地区的巴人多数逃窜到了湘西地区。到战国末期 (前316年),秦军挥师南下,张仪、司马错灭蜀国,攻克巴国阆中地,“击夺楚巴,黔中郡”。从此,巴、楚、蜀都归于秦国统治。
秦灭巴后,在原巴国地区置巴郡。《汉书·地理志》记载:“巴郡,秦置。”《水经注·江水》记云:“秦惠王遣张仪等救苴侯于巴,仪贪巴苴之富,因执其王以归。而置巴郡焉,治江州。”
文献对楚民族的记载较多。首先,对于楚民族的起源,西汉的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楚世家》中载:“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战国时期,楚国的三闾大夫屈原在《离骚》中自述家世时亦自称自己为 “帝高阳之苗裔”。目前根据专家们的研究,大多数都认为楚先祖的高阳氏曾是在北方黄河中游地区活动的一支部落,故楚史研究者一般都认为楚民族由北方中原迁徙而来,时代大约在殷商时期。
殷商时期的楚先民们主要 “分布在商朝的南境,所以《诗·商颂·殷武》中写道:‘维女 (汝)荆楚,居国南乡’。所谓南乡,本来是指大别山、桐柏山迤北和伏牛山,迤东的中原南部,后来随着殷人的逐步向南开拓而同步向南展宽。殷人南下,荆人首当其冲”[42]。殷末周初时,他们迁徙到鄂西北、鄂西地区。早期的楚为熊氏王族,如熊狂、熊绎、熊距、熊胜等。关于熊,《说文解字》(卷十)解释:“熊兽似豕,山居,冬蛰。从能、炎省声。”“案熊,从炎声,知炎古读如熊。”
到西周早期,据《史记·楚世家》记载,“熊绎当周成王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田,姓芈氏,居丹阳。”这里提到的 “丹阳”,专家们通过对文献的梳理,最初认为秭归的楚王城遗址就是 “丹阳”城,后来又根据《水经注》记载,认为秭归鲢鱼山遗址才是 “丹阳”城。但是,经过考古发掘,都推翻了上述观点。但目前学者们大多认为,“丹阳”在秭归一带。西周夷王之时,也即熊绎五世孙熊渠时,楚国开始对外拓疆和征伐,并对其所伐之地分别封其三子为三王。据《史记·楚世家》所载,“当周夷王之时,王室微,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伐庸、扬粤,至于鄂。熊渠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蛮之地。”与之相同的记载还见于《大戴礼记·帝系》和《世本》[43]。
到春秋中期,楚人势力发展到三峡地区的秭归一带。《左传·僖公二十六年》记载:“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楚人让之。对曰,‘我先王熊挚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窜于夔,吾是以失楚,又何祀焉?’秋,楚成得臣、斗宜申帅师灭夔,以夔子归。”这段记载表明,熊渠的次子熊挚因与兄熊红争位失利而逃至秭归自立为夔君,因不祀祝融和鬻熊,被楚王以数典忘祖罪名而灭之。据《左传·文公十六年》记载,前611年,楚国发生饥荒,庸国率 “群蛮”攻楚,楚与巴、秦联合攻庸,庸国灭亡,巴国得鱼邑 (即鱼复,今重庆奉节)。
到春秋晚期,关于楚国的记载多是与巴国的征战。如《华阳国志·巴志》载:“巴、楚数相攻伐,故置扞关、阳关及沔关。”据《左传·哀公十八年》记载:“巴人伐楚,围鄾。……三月,楚公孙宁、吴由于、薳固,败巴师于鄾。”在经过这次战役后,《华阳国志·巴志》记载:“楚主夏盟,秦擅西土,巴国分远,故于盟会希。”
但是到战国时期,楚国与巴国关系得到改善。据《华阳国志·巴志》记载:“周之季世,巴国有乱,巴将军有蔓子请师于楚,许以三城,楚王救巴。”后来,楚国控制了巴国的清江流域,《太平御览》卷171引梁载言《十道志》云:“施州清江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巴国,七国时为楚巫郡地。”楚人控制清江流域后,逐渐向西进占了今重庆云阳、忠县一带的三峡西部地区《史记·秦本纪》记载:“孝公元年……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公元前316年,秦灭巴蜀。前280年,楚从黔中郡出兵,攻占枳 (今重庆涪陵)。《舆地纪胜》卷159引《益部耆旧传》则称,“昔楚襄王灭巴,封废子于濮江之南,号铜梁侯。”楚国这一举动引起秦国的不满,至公元前277年,秦蜀郡守张若 “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①《史记·秦本纪》记载:“二十七年,错攻楚,赦罪人迁之南阳。白起攻赵,取代光狼城。又使司马错伐陇西,因蜀攻楚黔中,拔之。”。楚人势力完全退出三峡地区,《战国策·燕二》记载:“楚得枳而国亡”即是指此。
对巴、楚文化关系进行研究的学者较多,如林奇[44]、邓辉[45]、张正明[46]、段渝[47]、蔡靖泉[48]、丁明山[50]等。目前,随着三峡地区大规模田野考古的基本结束,在三峡地区发现的秦汉及以前的巴、楚文化遗存越来越多,人们对曾在三峡地区活动过的巴、楚民族的认识也更加深入。在分析这两种文化的关系时,学术界多是从楚文化对巴文化影响的角度来探讨的。尤其是近年来,学术界越来越重视楚文化西渐的课题,先后有段渝、黄尚明、余静、赵炳清、邹芙都、白九江、陈伯桢等著文论述楚文化的西渐问题,郭立新和夏寒的专著《三峡地区古代族群互动与文化变迁》、余西云《巴史·以三峡考古为证》也有单独章节对楚文化西渐问题提出独到见解。另外,还有关于楚文化西渐的专著《楚文化的西渐——楚国经营西部的考古学观察》[50]。这里将综合上述专家学者们的观点,通过文献史籍记载情况,同时辅以考古学的证据,试图按照时代发展序列厘清三峡地区巴、楚两国的关系,最后谈谈楚文化西渐的问题。
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夏时期,巴人就在三峡地区活动。西周初年,巴人因在商末参加周武王伐纣的战役,并立下大功,被周王室分封为姬姓诸侯国之一。晋常璩《华阳国志·巴志》:“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于巴,爵之以子。”而在商代由北方中原南徙至汉水流域的楚人,亲附周人,在周成王时期才被受封为 “子男”。《史记·楚世家》载:“熊绎当周成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田,姓芈氏,居丹阳”。又《左传·昭公九年》记载周詹桓伯之说 “及武王克商……巴、濮、楚、邓,吾南土也”。将巴人排在楚人前面,可见当时巴、楚虽然同为周王朝的诸侯国,但巴人在周王朝心目中的地位要高于楚人,这也反映出当时巴人在鄂西及三峡地区的势力强盛,楚人只能守土自居于汉水流域。从这一地区考古发现的遗址来看,其出土遗物多是单纯的巴文化,很少见有楚文化的遗物。如在宜昌路家河、上磨垴,秭归鲢鱼山,长阳香炉石,忠县哨棚嘴遗址的西周文化层中,所出土的遗物,陶器如尖底杯、圜底釜、尖底盏等都是具有土著巴文化色彩的典型器物。
到西周中期,楚国的势力逐渐增强,开始觊觎西部巴国丰富的自然资源。楚国先在鄂西北的荆山一带立足,《左传·昭公十二年》记载春秋晚期右尹子革对楚灵王说的话:“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表明西周初年,楚在荆山一带活动,当时楚的地盘“土不过同”。到楚王第六世熊渠时,已拥有大片的土地,《左传·襄公六年》记载:“江、汉、沮、漳,楚之望也。”这时楚国疆域包括长江中游至汉水流域及鄂西地区的沮、漳二水,其地南北纵横千里,东西跨越也达千余里。这时,楚人逐渐沿江向西部的巴国所在的地域发展,进入秭归和巫山一带,还建立过夔子国。《史记·楚世家第十》张守节正义曰:“宋均注乐纬云:熊渠嫡嗣曰熊挚,有恶疾,不得为后,别居于夔,为楚附庸,后王命曰夔子也。”对夔国的地望问题,目前学术界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其地在秭归,并为秭归柳林溪、庙坪、曲溪口等楚文化遗存所证实[51]。第二种观点认为当在巫山,考古学的证据是在巫山双堰塘遗址出土的陶鬲,其年代被划归为西周中期的晚段或西周晚期的早段,这与《太平寰宇记》曰 “巫山县……县本夔子熊挚所治”记载吻合。第三种观点是,夔国最初分封在巫山,后迁至秭归。文献依据为《水经注·江水二》载 “江水又东南经夔城南……熊挚始治巫城后复移此,盖夔徙也”。对于在秭归和巫山都发现的楚式鬲,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黄凤春认为:“确定了秭归庙坪和双堰塘陶鬲的年代为西周晚期的早段且其文化性质属楚,或可认为,楚文化就是在此时才开始沿江而上,进入到三峡,并一直抵达至川东的巫山一带”[52]。换言之,巫山双堰塘和秭归庙坪遗址的楚文化遗存是迄今已知楚文化向三峡浸润的最早实物。
西周晚期,楚国势力增强,楚文化对巴文化的影响开始加深,开始从宜昌地区由东向西扩张。目前所能见到的三峡地区西周时期楚文化因素分布最西的是巫峡地区。这一时期,宜昌白庙,秭归下尾子已出现楚式鬲,官庄坪遗址还出现盂,宜昌覃家沱和乔家坝遗址出现了鬲、盂、豆、罐楚文化早期的典型器物组合[53]。这表明西周晚期时,宜昌、秭归地区的遗址中有了楚文化因素的遗存,但仅是零星分布。根据白九江的研究,西周晚期,秭归及其以东地区楚文化色彩浓重,而巴东地区稍弱一些。在巫山大宁河流域则开始出现了一些带有楚文化因素的陶器,显示楚文化已经影响到巫山地区。但是双堰塘遗址的情况同时表明,楚文化并不占主导地位,这时候巴文化的遗存大口花边罐、素缘圜底罐、尖底杯等仍占压倒性优势。
从西周晚期到春秋中期,三峡地区考古学文化构成因素之一是楚文化,出土陶器主要是鬲、甗、盆、罐、豆和钵等,鬲、甗、罐、钵等饰绳纹,盆和豆或饰暗纹。陶器火候较高,制作较精,纹饰规整[54]。春秋中期,楚文化因素已经到达巫峡地区,如巫山的跳石遗址。楚文化在西陵峡地区已经占优势,考古发现的宜昌小溪口,秭归柳林溪、曲溪口等遗址的遗物都以楚文化遗存为主。与此同时,巴文化也传入到楚地,考古发现这一时期的楚墓也多有巴式柳叶形剑的出土。到春秋晚期,巴国的领土虽然扩大,“其地东至鱼腹,西至僰道,北接汉中,南极黔涪”。但楚国发展更为迅猛,势力扩张到重庆奉节一带。其中,在1994年发掘的奉节新浦遗址上层中,出土有春秋晚期的楚文化陶器,包括鼎、鬲、方唇折沿盆、细柄豆[55]。1995年发掘的奉节老关庙遗址,出土器物与新浦遗址上层出土陶器相当,可视为楚文化遗存[56]。
战国时期,随着峡东地区楚文化特质的增强,典型楚文化的进一步西扩也日益加强,峡西地区所受楚文化影响较春秋中晚期时更加明显。首先,楚文化的影响范围已深入到万州地区。其次,具备楚文化特征的遗存也呈逐渐增多的趋势,除云阳李家坝遗址外,云阳明月坝,万州中坝子、麻柳沱、黄陵嘴等遗址均出土了一定数量的楚式器物[57]。
从云阳李家坝遗址和忠县崖脚、石匣子、洞天堡墓地的发掘材料就可看出[58]。在云阳李家坝遗址第二期的陶器中,第一组是新出现的,其主要特征与春秋晚至战国时期楚文化的特征相近,例如鼎、壶、盂、鬲、甗、折腹盆等器类和凹圜底陶器等都具有战国时期楚式陶器的特征[59]。在云阳李家坝东周墓中,也发现受到较多楚文化的影响,如墓葬形制、随葬陶器[60]。1997—1998年北京大学发掘的忠县崖脚墓地,清理出楚墓近30座,随葬器物有楚式陶鼎、敦、壶、豆、罐、盆、铜剑等,总体特征与江陵楚墓基本一致。因此,发掘者认为崖脚墓地是迄今发现分布于最西端的楚人墓地,其年代大致为战国中期,与江陵楚国都城一带的楚墓无论是墓形、棺椁,还是器物组合、器形都完全一致,当属于远征巴国的将士墓[61]。战国晚期,楚人的势力一度西进到涪陵地区,从涪陵小田溪墓地的随葬器物便可见一斑。但战国晚期以后,三峡地区楚文化的因素逐渐消失,然遗风犹存,并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影响着当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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