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哲 ,李春晓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4)
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决定首批在全国选择44个城市建立校园足球活动基地,相应成立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工作小组,并组建了由当地体育局和教育局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的校园足球管理办公室来负责布局城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尝试通过普及校园足球活动的方式来构建以教育系统为主渠道的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并推动我国青少年的足球人口的提高。然而,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了诸多方面的管理缺陷,比如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在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文件签署或审批过程的效率问题,以及两部门之间在职责、任务、经费统筹方面的诸多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关系到了我国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成败,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本文将以此作为研究重点来分析和探讨我国校园足球管理的对策。
采用文献法、访谈法和逻辑分析法,以中小学校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管理现状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对资深学者的深入访谈,针对中小学校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理论研究,并提出改善目前校园足球发展困境的相关策略。
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 以指导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并尝试通过普及校园足球活动的方式来增加我国青少年的足球人口,以此构建以教育系统为主渠道的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从近几年校园足球开展的现状来看,可以发现其在诸多方面存在的不足。比如,学校开始重视校园足球,但在整体认识上存在偏差;学校积极迎接足球基地的回归,但准备不足;校园足球文化建设初见端倪,但缺乏感染力;校园足球比赛数量增加,但水平较低。这归根到底都是因我国在校园足球管理方面层次上存在不足,如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和资金分配不够明确,各地虽然成立了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但由于部门之间在职能和管理方面长期处于分离状态,因此,普遍存在着领导小组有名无实的现象,特别是在一些地区,虽然教育部门在名义上参与了管理,但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大多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主要表现为没有设置专职管理人员,真正有教育部门人员参与管理的事项很少,校园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现实现体教结合的阻力比较大。
在校园足球运动开展初期,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校园足球试点学校的申报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没有采用学校自觉申报,主管部门审核、评选的模式,而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摊派和任命形式,这在校园足球运动开展的初级阶段是允许的,但是,这种方式往往会降低学校对参与足球运动的积极性,在后期的管理过程中也可能会表现出许多问题,如学校对校园足球运动的重视程度不高,组织管理混乱,以及一些学校可能出现中途退出的情况。针对可能引发的种种问题,建议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在审核足球试点学校时,应充分考虑中小学校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学校集中申报、统一审批的管理方式,在筛选校园足球运动学校时要优先考虑具有足球传统的学校、具备较好足球训练场地的学校以及具备足球专业教师和有多年开展校园足球比赛经验的学校,此外也要考虑试点学校领导对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重视程度。因此,在确定校园足球试点学校的数量时,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级管理,先由各学校自由申报,然后筛选出符合标准的学校,原则上鼓励更多的学校积极参与,不必严格规定试点学校的数量。对于足球试点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应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并给与相应的经费支持。这一方面可以加大对校园足球重点城市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促进具有较好足球基础和发展规模的城市更快地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激励试点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开展校园足球运动的积极性,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各地体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校内外足球联赛的管理,并做出明确的管理制度和人员分工,如校际间足球联赛由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负责,校内足球联赛由各地方校园足球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内容应涉及到校内联赛的注册、赛程、秩序册以及校内联赛的评估等细节问题。在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初期,仅靠学校之间的比赛是无法从根本上起到扩大足球人口的目的,需要加大校内联赛的开展力度,使全校范围内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这不仅能够实现校园足球在真正意义上的普及意义,而且有利于校园足球文化的建设。在鼓励学生参与校园足球活动方面,校园足球办公室可以采用集中训练的形式,把各布局城市中优秀的学生代表集中起来进行培训,对具有足球天赋的学生进行深入管理,特别是对球技和球感意识突出的学生要建立个人运动档案。在足球训练中,还要设置与学生年龄相应的足球赛事,通过竞赛为高水平运动队选拔优秀足球苗子,从而更好地实现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预期目标。
在应试教育背景下,中小学校开展校园足球活动面临着诸多不利环境,如果缺乏教育部门制定的相应扶持政策,那么校园足球将很难得到长期的全面发展,可能会出现昙花一现的不利结果。因此,体育与教育部门要通力合作,为社会营造出有利于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优惠政策,比如在升学考试时对优秀足球运动员制定相应的加分政策,以弥补学生在学校内从事足球专业训练时对文化课成绩所造成的影响,如果没有升学加分政策做保障,那么对参与足球训练的学生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学生家长也不会同意让孩子继续练球。因此,教育部门应对这些刻苦奋斗的孩子持有一种公平的态度,对他们的运动才能给与认可,并在分值上体现出学生训练的价值。另外,教育部门也要对在校园足球活动开展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校长以及体育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促进他们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学校体育的发展中去。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拓宽校园足球试点学校的筹资渠道,通过多方筹措经费,使中小学校园足球运动形成多元化的经费结构。通过建立相应的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严格要求教练员通过参加自学、培训等活动提高执教水平,要规定教练员积极、主动地总结训练工作,并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1]古文东.基于校园足球视角的基层足球教练员培养[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3,(1):124-128.
[2]胡正明.创建良好校园足球文化[J].中国教育学刊,2012,(S2):172-173.
[3]陈瑞宁.长沙市小学校园足球开展现状及前景分析[J].延边教育学院学报,2012,(6):101-103.
[4]刘健.济南市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现状的调查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2,(39):111-112.
[5]蔡敬玲,韩娜.关于校园足球的发展和教学的管见[J].教育教学论坛,2012,(39):95-96.
[6]侯学华.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价值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2,(12):77-83.
[7]张元驰功,翟虎翔等.普通高校太极拳教学改革策略研究[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2012,(2):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