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举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中的作用

2013-08-15 00:44王秀波
泰山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科举制士人科举

王秀波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开始,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问题成为史学界关注的焦点,许多前辈学者对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说。科举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所起的作用似乎并未作充分探讨。对此,笔者力图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入手,探讨科举制度对社会各阶层以及对社会流动性的影响,进而论证其在保障封建社会长期稳定延续中所起的重大作用。由于笔者学力有限,文章难免有诸多不足,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中国古代社会结构及流动性的分析

社会结构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学概念,分析古代社会的社会结构是把握古代社会性质、探索古代社会诸多问题的重要方法。而学者对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解读则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社会存在水平和垂直两种社会结构,前者即传统上的士、农、工、商四大社会阶层,而事实“更接近于两个等级的结构:少数受过教育的富有的上流阶层,即统治阶级和主要在土地或城市里从事体力劳动的广大多数”,其中的统治阶层人数约占总人口数的5%。后者是以家族关系和地缘为基础的垂直社会结构。[1](P34)也有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其中从秦汉以来即经历了三个阶段:秦汉魏晋南北朝为第一阶段,由集权制政府、家族势力和统一的朝廷子民三支社会力量构成;隋唐五代为第二阶段,是一个变动时期,即社会结构在这一时期出现根本性变化;而宋元明清(至鸦片战争)为第三阶段,即官、民、士三个群体构成[2]。还有学者将我国古代社会结构定义为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意识结构的交互作用而组成的庞大系统,并力图以此来讨论古代中国的诸多社会问题[3]。孙立平先生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贵族与士绅力量的消长及其对社会结构的影响》[4]一文中,认为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包括国家、统治阶级和民众三个层次,是一种金字塔形的结构。国家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皇权与官僚系统,统治阶级由贵族、士绅及大小不等的地主等组成,而第三个层次是普通民众。同时,国家一旦形成就会成为一个有着独立利益和目标的相对自主的实体,对统治阶级有一定依赖但两者的利益和目标也是相互矛盾的,特别是在社会面临危机的时刻。

笔者基本赞同孙立平先生的论断,金字塔形的社会结构保证了整个社会架构建立在庞大的社会基础之上,即自春秋战国时代产生并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小农经济,以及建立在该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体制——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政治体制。又由于这种社会基础的诸多特点特别是发展的迟缓,导致了社会结构变革力量的不足,也就促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稳固发展和长期延续。

另外,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开放性,即社会各个阶层成员均能够通过一定途径改变自己的身份地位,从而实现社会阶层的相对流动,我们称之为流动性。选举制度便是一种重要的流动途径。而实际上,关于科举制对我国社会流动性影响的探索和研究,起步较早,讨论较为深入。他们以数理统计为研究方法,对各个朝代的《登科录》及朱卷集成等原始材料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后得出了较为深入的成果。根据其观点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三派,其中以潘光旦、费孝通、柯睿格(E.A.Kracker)和何炳棣为代表“流动派”影响较大。他们认为下层平民能够通过科举不断流入上流社会,因而科举是有才能者进入官员阶层的重要途径,能够有效促进社会上下阶层的流动。其次是反对派,认为科举制对社会流动的作用非常有限,因为获得功名者多来自官僚阶层内部,是官僚阶层内部优秀子弟之间的轮转,鲜有来自社会下层平民的贫寒子弟者。另有一派观点趋向中和,他们一方面肯定了科举造成的社会流动性,另一方面又指出这种流动性的有限性,该派以张仲礼、李弘祺、沈登苗等人为代表。

笔者认为,科举制对社会流动的影响毋庸置疑。据毛汉光先生统计,《唐书》共载进士830名,其中士族子弟约589名,占总数的近71%,小姓者共109人,占总数13%,而寒素子弟为132人占16%。[5]而根据何炳棣先生研究,明清进士举人分别为12226名和23480名,虽然其中出身三代不仕的寒素之家的人数在各个时期多有不同,但至少不低于 28.5%和 15.5%。[6]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科举制度选拔社会下层人才的比例不是很高,但这条通道却是畅通的。同时,科举之下的士族官僚子弟不是倚仗其门第出身的特权获得进士名额,而是要与社会下层人才一起读书应考、平等竞争。这种制度设计在客观上改造了士族阶层,使之更加顺应政权的统治需要,进而将其纳入到统治阶层的体系之中以维护整个体系的安定。另外,这些来自社会下层且数量有限的官员,其存在象征意义要大于实际意义,它更多的是说明国家从制度上确立和保障了社会各个阶层晋升仕进的途径的畅通,而个人付出怎样的努力才能改变地位的问题并不在国家制度考虑的范畴,也是在当时的条件下无法实现的。而这种制度性安排,即社会上下阶层顺利流动的途径的存在和畅通是中国区别于印度、西欧和日本的重要区别。

这种垂直流动的存在,使得中国封建社会成为开放型社会,社会各个阶层之间能够相互沟通,其成员能够相互转换,而整个封建社会成为一个有效互动的有机整体,封建社会的各个阶层能不断进行新陈代谢,整个封建社会肌体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封建社会遂得以长期延续。

二、选举制度的变迁与科举制下的封建官僚政治

人才的选拔关乎政治机构的运转,关乎政治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甚至关乎整个政治局势的稳定,正所谓“为治之要,莫先于用人”[7](P2329),因此历代统治者大都十分重视选举制度的设计和运作。在科举制产生之前,中国先后出现过先秦时期的世卿世禄制、秦汉的察举征召制和魏晋南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等几种选举制度,但这几种选举制度选拔的官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来自于贵族官宦与世家大族,平民子弟根本难以入仕。近代著名学人梁启超在论述古代选举制度时认为,“世卿之弊,世家之子,不必读书,不必知学,虽呆愚淫佚,亦循例入政。则求读书求学者必少,如是故上无才。齐民之裔,虽复读书,虽复知学,而格于品第,未从得官,则求读书求学者必亦少,如故下无才。上下无才,国之大患也。”正是由于科举制度的创立,这种弊端才被克服,所谓“科举立,斯二弊革矣。世卿为据乱世之政,科举为升平世之政。”[8](P47)而实际上,科举制度也经过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如武则天时期创立的“武举”“殿试”,宋代出现的“糊名”“誊录”等,这些措施皆以追求选举的公平为目标,将科举制度改造成一种有着严密规章制度安排的选拔制度,较为有效地保证了选拔基层人才通道的畅通。而大量起自布衣的官员加入到社会上层以后,不可避免地对中国古代官僚政治体制产生深远影响,使得科举制成为了“支持官僚政治高度发展的第二大杠杆”[9](P85)。

首先,科举制能够大量选拔来自下层阶层的人才,从而较为有效地实现了政府官员素质的提升,基本达到了精英治国的目的,奠定了文官政治的基础。一方面从科举考试的内容与流程上看,科举制本身就是对士人智力、记忆力和毅力的巨大考验,因为它要求应试者能够熟练掌握数百万言的儒家经典,并在考场上能熟练发挥出来,能在一次次艰苦的考试面前锲而不舍,“板凳甘做十年冷”。正因如此,凡能通过考试甚至拔得头筹的举子往往都具有相当高的文化素养。据统计,《四库全书》集部著录和存目的唐至清的别集共2504部,其中进士著述的为1367部,占总数的54.59%;《辞海》所录中国历代作家中,出身于进士和举人的占56.6%[10]。另一方面,从科举取士的结果看,进士科日益为世人所重,并逐渐成为国家选拔人才的首要途径。以宰相等高级官吏的选拔为例,据统计,唐代有宰相368人,其中进士出身的143人,占总数的39%,且从唐敬宗(825—826)以后各朝宰相进士出身所占的比例均在80%以上[11]。据《宋史》所载,宋代有宰辅133人,科举出身的达 123人,占到 92.4%[12](P56)。明清更规定“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13](P1696)。从官员的出身来看,在新旧唐书中有传的官员除去如宗室、宦官等特殊身份入仕者,计有1383人,进士出身者469人,占到40%,至唐后期更高达344人,占总数49%[14](P29);另据香港学者李弘祺统计,宋代全体文官数量为14860人,仅北宋前三十年科举及第的就达7833人,占总数52.67%[15]。由此可见,科举制下官员的素质得到了较好的保障,政府机构的运作日渐顺畅和平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也相对连贯,这均有利于政治的稳定与平稳发展。

其次,通过科举选拔的这些官员大多起自布衣,对民间疾苦多有了解,这种状况必定深刻影响其为官之道。各种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也往往会以是否适合民间为较大考量,从而对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而这恰恰是秦汉魏晋时代一般官员难以具备的。科举制之下,士子们大量诵读儒家经典,其所倡导的忠孝节义、修齐治平乃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教化便融化进士人们的血液,化为其行为的旨归。此类官员,一能为道义和真理不断谏诤,二能以身作则兢兢业业,真正践行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抱负。这样也就对国家的各项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起到一定的参考乃至纠偏作用,维护着统治机器的正常运转,平衡了社会上层和下层百姓的利益矛盾,这对于整个社会结构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两宋之后,中国封建社会涌现出了一大批符合儒家伦理道德的人士,秦汉以来的封建社会经常出现的武将篡权、权臣弄政等历史现象在两宋以后很少出现,与此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当然,这也与科举考试不断完善,科考舞弊的风险和成本不断上升,而官员多起自布衣无背景有一定关系。

另外,从制度上说,九品中正制导致的中央权力被分割,地方权力坐大等弊端被科举制所克服,选举用人权从地方回归中央,这样就有效加强了中央集权,减少了地方分裂的可能性,从制度上稳定了整个古代官僚机构的大厦,保障了机能的有效发挥,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发展创造了条件。而由此,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正式由“贵族政治”转变为“官僚政治”或者说“文官政治”,进入其成熟期。这成为强调“唐宋变革论”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科举制下的士人群体

中国古代的士人群体,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一般认为,士起源于西周时代,是居于卿大夫之下的最低一级的贵族,并握有一定职权。随后,经春秋战国以至秦汉魏晋,士人群体的构成几经变化,并在科举制作用下逐渐演变为具有广泛来源和一定社会地位及影响力的社会阶层。他们掌握一定儒家经典,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相号召,努力实践着“学而优则仕”的传统。但整个官僚机器所能容纳的士人毕竟是有限的,这也就意味着相当一批士人不得不返归乡里,并在维系基层社会运转的过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元朝百余年不行科举制的弊政实行以后,这一作用更加明显。由于士人群体中相当一部分正是“居庙堂之高”的官僚阶层,而科举制度对这一部分人的影响前文已经论述。因此,此处重点考察科举制对“处江湖之远”的士人影响。这一部分士人,我们暂且称之为“乡绅”。

首先,乡绅是伴随着科举制所造就的士人群体人数和规模的扩大而产生的。据《文献通考》和《登科记考》统计,唐代共开科268榜,取进士6646人,明经诸科1596人,秀才29人,制举652人,共计8923人[16];张希清教授考证两宋共取士115427人,平均每年达到361人,这一数字已大大超过唐代科举录取人数,亦非后世可以比拟[17];明清两代分别开科89榜和112榜,各取士24636和26888人[18]。但在所有朝代,这些科举及第的士子总是所有士人的极少数,因为整个科举考试的录取率极低。据郑若玲教授考证,明清时期会试进士录取率除特殊情况外,均在10%以下,且呈下降趋势[29]。由此可推断,同一时期的地方考试如县试和乡试等的录取率也不会很高。由此造就了一个数目庞大的知识分子群体。“科举制度以各种办法选举人才,考来考去,全国的读书人被网罗而应试的总数在百万之上。”[20](P55)然而整个封建社会的官僚机器所吸纳的人数十分有限,无法容纳更多的士人,使得大批士人,特别是元代压制科举制发展以来的士人不得不返回乡里。此外,还有部分因各种原因致仕回乡的官僚,他们与地方文化元老共同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的乡绅阶层。有学者指出,“延续1300年的时间里,经考试选拔出约十万进士,约七百万举人,约上千万的生员。”[21]在这数目庞大的绅士群体中,“乡村绅士约占绅士总数的96%”[22]。可见,科举制所造就的乡绅阶层成为士大夫群体的主体部分。

其次,乡绅阶层的主体意识和价值观是由科举制塑造的。科举制对于公平性的热衷和追求,导致统一科考内容和经义的必要性的出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和唐代孔颖达受命考订诸经写就《五经正义》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自此以后,官方统治哲学就通过这种渠道影响着广大的士人群体。唐代中后期以后,言天道性命之学、讲究“存天理,灭人欲”以顺应自然万物之理的宋学产生,并在南宋理宗时期成为官方哲学。理学大师朱熹编订的四书五经成为科考举子的必读书目,它“强化了士大夫自任以天下之重的入世精神,使其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得到充分展示和前所未有的张扬”,“在实践中表现出了忠于国家社稷、事君不以私的忠之观念,先忧后乐的忧患意识,以及关心民生为民请命的民本思想。”[23]宋以后士大夫家国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得以形成,并对其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这一数目庞大的乡绅阶层,对中国封建社会尤其是乡村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一方面,这些乡绅享受着国家给予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权,在基层社会中树立较高的威望,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担负着宣扬国家政策、收取租税等任务,是国家控制力向乡村的进一步延伸,同时也担任着表率乡里、调节乡村中的各种纠纷、发展乡村社会的经济以稳定区域经济秩序和引导乡村文化教育建设的作用。另一方面,作为地方社会精英代表,他们还能够有效缓解官吏对乡里的过多干预,缓和乡村与政权之间的矛盾冲突,维护了地方社会安定。[24]这些作用的发挥,将乡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层面纳入到国家机制中,有效减少了地方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也减少了政府的行政支出,因而有利于封建社会的稳定运行。

四、科举制下的社会大众

科举制的设计与运作是面向全体社会大众的,并在制度上为各种人才参加科举考试提供了保障,使得有意参加科考的人均能参与。而古代社会各种资源稀缺,一旦通过科考便能立刻改变其身份地位,进而获得各种社会资源的使用权,“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所以它对社会下层民众产生了巨大吸引力,使之不自觉地加入到读书应考的大军之中。这样,科举制便对社会下层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首先,在科举制带动下,整个社会被读书应考的浓厚氛围所笼罩,从而形成了一种“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社会风气,形成了中华民族对于读书仕进的崇尚。科举考试“一切以程文定去留”,平民百姓通过刻苦攻读也可金榜题名,进而在各种资源稀缺的封建时代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这样,读书被提高到一个神圣的位置上,受到广泛的重视,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为父兄者以其子与弟不文为咎,为母妻者以其子与夫不学为辱”[25]的风俗。在这一情况下,中华民族由崇武变为崇文抑武,民族性格渐趋懦弱乃至矫揉造作,从而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民众的反抗精神,封建国家的统治也就更加稳固了。诚如梁启超先生所言“自此法行,我国民不待劝而竞于学,此法之造我国也大矣。”[26](P68)

其次,官本位思想在科举制作用下逐渐主导了下层民众的思想,深深地影响了国人的思想意识与行为模式,并由此影响了中国历史的一般进程。科举制度产生以后,“中举受到全社会的推重”而“应举成为每个家庭的最主要的任务”[27],许多士人把读书、应考、做官作为自己的人生三部曲,十几年如一日皓首穷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在埋首苦读的过程中,士人知识分子对社会本应有的责任和良知日渐消亡,王亚南先生说“做官第一主义,本来由儒家的政治哲学立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其充分发挥,确是由于科举制。”[9](P96)

再次,借助于对读书仕进的崇尚,以及地方官员与士绅的大力倡导,儒家所倡导的“三纲五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封建社会伦理思想日益深入人心,成为指导人们日常生活和思想的指南,一切社会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即被视为大逆不道而受到全社会一致的鞭挞与批判。据统计,《宋史·忠义传》中有传者共231人,其中洁身自好的隐逸之士48传,殉节赴死的烈女贞妇38 传,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朝代。[28](P117)这样,儒学就实现了它的宗教化过程,成为了全社会共同的文化纽带和政治信仰,普通百姓的思想也在这一过程中被逐渐格式化,失去了判断力和批判力,封建社会的的大厦也就更加稳固,封建社会因此得以长期延续。

中国封建社会尽管存在着人口众多,地域色彩浓厚等诸多问题和矛盾,但在科举制的作用下,下层民众的思想意识与价值观念发生了众多变化。借助于乡绅的积极维持,儒家思想得以贯彻到百姓日常生活之中,并成为国人共同的文化纽带与政治信仰,从而化解了许多矛盾,封建社会结构大厦的基石得以长期稳固。封建社会才真正能长久维持,不断延续。

五、结语

科举之下,中国古代社会各个阶层发生了多种变化,其中,官僚政治由贵族政治逐渐演变为文官政治,官僚机器更加成熟,中国封建社会步入成熟期;下层民众向学风气浓厚,偃武修文,整个民族性格因此偏向儒雅文弱,反抗精神衰退;士人群体上进可入朝为官,退可致仕为绅,维系一方教化。而科举制更成为国家与下层百姓之间的沟通桥梁,促进社会流动性的加强,分解了社会张力,优化了社会结构,成为中国古代社会趋向稳定的重要制度因素,导致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和发展。

1905年,步入二十世纪的清政府在面临诸多危机的状态下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正式废止了存在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实行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癸卯学制”的教育体制。然而,改革并未挽救清政府的危亡,科举废除后的第五个年头,清王朝在革命党人的呼喊声中轰然倒塌,同时结束的也是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对此,徐茂明先生有深刻的分析,他认为“科举原是士绅阶层安身立命的制度保障,因而科举之废给士绅带来的迷茫和幽怨是一种普遍性的群体情绪”,“断绝了士绅阶层法定的上升仕进之途,剥夺了士绅既得的政治、经济、文化特权”,“加速了清政府的瓦解,导致知识阶层的‘边缘化’位移,社会出现数十年动荡”。[29](P322)由此可见科举制在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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