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晔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那么现实中职业教育究竟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哪些贡献,贡献的大小程度如何,本文从十个方面来回答这些问题,旨在让人们进一步充分认识和理解职业教育。
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最重要的途径。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的是“先就业、后培训”的制度,技能型人力资源的开发主要依托企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逐步实现“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学校成为技能型人力资源开发的主体。从1978年到2011年的30多年,我国职业教育累计为国家输送了2亿多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1]。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职业教育在人力资源开发中所处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就业人口从29630万人增加到34687万人,增加了5057万人;中高等职业学校累计向社会输送了4190万毕业生,如果转移到城镇的按80%计算,城镇新增加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3352万人,城镇新增加的劳动力资源中的66.3%由中高等职业学校开发,即城镇新增劳动力的2/3由中高等职业学校提供。2009年,我国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2.4年,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相当于高中三年级以上水平,这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密切相关。
从培养中高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来看,近年来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毕业生650多万人,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00多万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近300万人,从数量上来看,职业教育在人力资源开发中处于绝对优势。
目前,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接近1200万人,在校生规模接近3200多万人,招生数分别占到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具备了大规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能力。同时,教育系统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1.5亿人次左右。可见,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有效改善了各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结构,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由于十年“文革”对职业教育的严重破坏,导致我国中等教育普教化、教育结构单一化。统计资料表明,1977年我国普通高中毕业生726.1万人,中专毕业生18.1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12万人,后两类仅占高中阶段毕业生总数的4%[2]。可见,当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主要是普通教育。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社会急需大量的技能型人才。但当时普通高中升入大学的比例只有4%左右,每年有600多万高中毕业生需要劳动就业,却又缺乏任何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从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开始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逐渐成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力量。在20世纪90年代高中阶段职普教育在校生结构的比例曾经达到6:4,1998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58.9%,中等职业教育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所做的贡献为57%。
根据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1999年我国开始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战略,高等教育大规模扩张,提高了普通高中的升学率,拉动了普通高中扩张,影响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出现了下滑,高中阶段普及率降低,200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仅为39.7%。2002年以来,我国采取一系列措施,中等职业教育又开始快速发展,高中阶段普及率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01年的53.2%提高到2008年的74%,再到2011年的84%。中等职业学校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贡献率由2001年的20.5%提高到2011年的近40%。上述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中等职业教育是普及高中阶段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受前苏联教育体制的影响,多年来我国专科层次的教育比例较低,高等教育主要是本科教育。高等教育大规模扩张以来,国家开始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高等职业教育越来越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008年的23.3%提高到2011年的26.9%。依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2010年全日制高等教育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贡献率69.3%,其中高等职业学校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贡献率为30%。
在中国传统理念中,国家强盛的根本“在人心不在技艺”,倡导“学而优则仕”和“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传统教育只注重伦理“教化”功能,教育培养的人是封建社会所需要的能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统治人才。中国传统教育重德性而轻技艺,把培养封建道德的“圣贤君子”作为目标。新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国家把技能型劳动者也列入人才范畴,称为技能型人才,对改变中国几千年的人才观念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职业教育在优化人才类型结构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现代生产部门对于高级技术专家、中级技术人员、熟练和半熟练工人之间客观上需要一定的比例,以便于充分发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中的作用。这种比例关系由于各国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同。比如美国的比例是1:3:5,苏联的比例是2:3:5,发展中国家如伊拉克的比例是1:4:40。[3]近年来,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每年大约是600多万人、高职高专毕业生(含成人教育)500多万人、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350多万人、研究生毕业近40万人,总计每年大约毕业专业人才1500万人。由于各个学校办学历史、办学条件的不同,高职高专院校中也有一部分培养技术性人才。2011年我国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129所,其中 “985”和“211”等高校100所,大多属于研究型大学,其他大部分高校,尤其是1999年以来升格的300多所本科院校,许多地方高校属于培养应用性人才的高校。当然,由于社会需求差异和各专业开设多少的不同,有些专业普通院校也培养高级人才。初略估计,在每年毕业专业人才1500万人中,研究型人才大约200万人,技术应用人才400万人,技能型人才900万人。
近年来中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每年为社会提供近900万名高素质劳动力、技能型和高技能型人才,在促进人才基层化、实用化,避免高等教育快速大众化过程中的教育过度、知识失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七大把注重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教育领域的改善民生,必须坚持人才优先、提升民生发展水平的指导思想,教育政策运行应关注弱势群体的处境,有意识地通过教育政策的倾斜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教育资源,改善他们受教育条件并提高教育质量。我国中等职业教育90%的学生来自农村,其余的也主要来源于城市低收入家庭,职业教育使他们有学可上、学有所长,职业教育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改善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改善穷人福利的决定性要素不是耕地,而是人口质量的改善和知识的增进。针对农村存在的“有饭吃,缺钱花”、“吃饱了饭,看不起病,读不起书”的现象,从2007年开始,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学生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学生实行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90%以上的在校生享受国家助学金。2009年秋季开始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2010年把城市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范畴,免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确保了人人接受职业教育的公平权利和机会。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每年国家资助3500元,而2010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其中40%的农户,即7790万农户平均的人均纯收入低于3500元,国家助学资助额度相当于这些低收入农户1个人一年的纯收入。可以说,贫困家庭学生就读职业学校的机会成本为零,解决了贫困学生就读职业教育的后顾之忧。同时,资助一个贫困学生,学习技能有效就业,能够脱贫一个家庭、温暖一个家庭。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社会的稳定是最大的公共利益,没有稳定和繁荣的局面,公众的利益就要受到损害。职业教育能够“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关研究证明,在14~17岁的青少年中,在校者的犯罪率大大低于不在校者。中等职业教育受教育者大部分是不善于普通教育的学习者,对学习科学知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一些学生家庭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未到劳动年龄的初中毕业生若不接受职业教育而流入社会,很可能对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职业学校解决了许多家庭和社会的监管压力。
我国正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迈进的历史时期,需要将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将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1998年以前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主要由国家安排工作,1998年我国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制度,从1999年开始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学生毕业时国家不再包分配,中专毕业生不再是国家干部的身份,而是实行“双向选择、自由择业”的市场就业制度。此后,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不断增大,并成为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力量。
根据教育统计资料,2001-2010年的10年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6 723万人,其中2010年招生868.14万人,是2001年招生数的2.2倍。资料分析结果表明,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来自农村生源的学生约占80%,10年累计招收农村学生约5 300多万人。教育部最新统计显示,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升入各类高一级学校的毕业生数为49.31万人,占全部毕业生数的7.44%,2010年农科类毕业生占全部毕业生的6.42%,不难看出至少有85%的学生转移到非农产业,10年来大约有4505多万农村学生转移到非农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计算,2009—2011年三年平均新增加的农民工91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毕业生按年均451万人计算,占农民工的比例为49.6%,也就是说新转移的农民工一半是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成为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体,不仅使外出农民工提高了素质,而且使农村劳动力转移从以往的无序转移逐步走向有序转移。据教育部统计,2011年通过学校推荐就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数为419.17万人,占就业学生数的79.73%,此外,教育部门阳光培训工程每年对农民进行技能培训1600多万人,使他们带着技能转移。
职业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从2009年我国对21个涉农专业开始实行免学费教育,农科类专业的比例不断提高。2010年中职农林牧渔类专业招生和在校生数占全部专业招生、在校生比例分别为15.16%、9.83%,与免学费政策实施前的2008年相比分别提升了11.49%、6.47%。近年来,全国教育系统每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4000多万人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达4000多万人次。
城镇化、工业化是国家现代化的两个重要标志,二者的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城镇化就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农业劳动力向工业转移,事实上就是农民市民化的过程。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大规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从最初的“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到90年代的“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进入新世纪,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体从以往20世纪80年代前出生的向80年后出生的转移,人们把这一代农民工称为新生代农民工(或第二代农民工)。据国家统计局的专项调查和推算,我国2010年新生代农民工总人数为8 487万人,占全部外出农民工总数的58.4%,从总量上看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外出农民工的主体。[4]
任何国家工业化所需要的劳动力主要来源于农村,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决定了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总体质量。从城镇劳动力增量来看,2008—2011年四年平均城镇新增劳动力115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平均数为628万人,按80%毕业生到城镇就业计算,中等职业教育对城镇新增劳动力的贡献率为44%。进入新世纪,我国城镇化率提高很快,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到达了51.2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乡村人口。2004年我国城镇人口54283万人,城镇化率为41.76%,2010年城镇人口66978万人,城镇化49.95%,7年间城镇人口增加12695万人,城镇化率提高8.19%。2004—2010年中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在城镇就业的人数为4277万人,中高等职业教育对提高城镇化率的贡献率为33.7%,即对提升城镇化的贡献率为1/3。
据教育部门对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学校毕业生统计数据,“十一五”期间,三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213.25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毕业生153.04万人,占6.91%;从事第二产业的毕业生921.15万人,占41.62%;从事第三产业的毕业生1139.06万人,占51.47%。[5]如果我们以80%的中职毕业生在城镇二、三产业就业来推算,“十一五”期间的5年里中等职业学校为城镇提供2300万产业工人,平均每年460万人。
党的“十七大”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时任总书记的胡锦涛在2010年7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其发展的宗旨是“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惠及千家万户,是一种平民教育。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工资收入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社会收入不平等的根源在于个人的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的差异。虽然职业教育不会创造就业机会,但是它可以使人们掌握改善就业机会所需的技能。由于职业教育关乎到基层民众的就业问题,对促进社会公平的基础性作用显得更加重要。
人的智力是多元的,教育公平并不是给所有人提供同样的教育,而是给智力条件相同的人提供相同的教育,给智力条件不同的人提供不同的教育。职业教育在给不适合普通教育的人提供了适合的教育,让他们有机会发展自己的潜力,解放和展现自己的才能。同时,职业教育多元化的办学形式能满足不同特点学生的学习需要。
近年来教育部发展职业教育采取了东西部、城乡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开展集团化办学,加大对民族地区投资,开办内地民族班,民族地区实行“9+3”义务教育制度等措施,促进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初步形成了一整套促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或措施,有效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均衡发展。
由于受普通教育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形成了学校本位、学科体系的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多年的探索,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08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中等职业学校基本的教学制度。”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职业教育要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2010年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提出了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五个对接”,即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加强产教融合,提升职业素养提出的“产业文化进教育、工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等。
至此,我国职业教育从办学方针、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到教学全过程以及“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全方位地建立起一套符合中国实际、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制度。这套完整的制度不仅符合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有效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而且对我国高等院校,尤其是地方高校深化本科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应用性人才培养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如,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完善相关人事政策,鼓励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聘请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长期以来从企业聘请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作为兼职教师,这是针对职业学校而言的,把高等学校与职业学校并列这在国家文件还是第一次。
近些年来,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迈出可喜的步伐。一是以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理顺体制关系的载体,建立各级政府职责明确、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新体制;二是以经常性对话协商机制为载体,建立教育部门与行业企业教产合作新机制;三是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和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为载体,建立保障职业教育科学决策新机制;四是建立了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等。这些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尽管大多刚开始,但必将对于我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2010年我国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382万人,专科层次毕业生502万人,研究生毕业38万人,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比例为1.3:1:0.1,我国高等教育在学历教育层次结构上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从社会需求来看,今后普通本科院校,尤其是地方高等院校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深化人才培养制度改革,大量培养工程型、技术型等应用性人才,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避免本科毕业生到职业学校回炉学技能现象的出现。
2011年我国完成了“两基”攻坚任务,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08%。两基的“达标”,意味着公民具备了基本的文化素养,基础教育后的职业教育必然提上议事日程。一般人们在完成基础教育(或义务教育)之后,不会再去接受基础教育。而职业教育则不同,现代社会中人的一生要多次接受职业培训和再培训。职业教育在人的终身教育中持续时间最长、时间跨度最大,是终身教育的主体。
职业教育多元化的办学主体、多样化的办学类型、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类型,是一种面向人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我们说的职业教育是个统称,它既包括技术教育也包括技术培训,既包括职业教育也包括职业培训,既包括中等职业教育也包括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比,覆盖的人群最广,提供的教育类型最多,能为人的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提供广泛的服务。可以说,没有职业教育的终身教育是不可想象的。目前中等职业教育实现注册入学,宽进严出,全日制在校生中成人学员400多万人,约占24%。[6]一些农村职业学校积极开展“送教下乡”,形成了适应终身教育发展要求的开放系统。
随着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经济结构从低级向高级转变,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迫切要求发展高层次的职业教育,不仅需要发展专科层次的职业教育,也需要发展技术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我国正在进一步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它的建成必将形成能够满足初、中、高各个层次、各行各业各种需求、技能人才职业生涯发展要求、促进技术技能人才专业化发展,与普通教育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终身教育体系。
[1]袁贵仁.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道路——在第三届国际职业教育技术教育大会上的主旨发言[J].职业技术教育,2012(15):64-65.
[2]杨明.应试与素质——中国中等教育60年[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81.
[3]王顺兴.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要协调发展[J].教育理论与实践,1985(04):49-50.
[4][5]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课题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06):5-22.
[6]张昭文.关于中国终身教育的发展与政策报告[J].中国成人教育,2012(0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