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惠媛媛 党杰 靳全胜 白钰枝
2006 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以就业为导向,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基于以上指导思想,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应建立起一批校企合作密切的,长期稳定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成就学生的职业生涯学习,培养企业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目前,各高职院校在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过程中,也做了很多实训基地建设尝试,大多都进行校企合作模式下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包括企业主导模式类型:订单培养型、企业赞助型和学校主导模式类型:筑巢引凤型、来料加工型和技术推广型等。但校外实训基地的建立缺少模式,学校在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时没有很好的长效机制保证,往往存在校外实训基地不能满足长期合作,校外实训基地因为企业的生产周期,不能满足学生的校外实训,因此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探索出“技能大赛促订单培养,共同育人成合作就业”的校外实训基地,并在运行过程中与多家企业形成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学生、学校、企业三方受益。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只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和基本的技能训练,得不到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历练,对生产过程不懂,对生产要求、产品质量要求没有意识,对企业的人文素质、时间观念淡薄,达不到毕业之后就能就业的目的。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将学生放置在真实企业环境中训练,达到“生产性实训,零距离就业”的目的。
3.1 校外实训基地与学校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合作关系,形成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动力机制,共同培养企业需求人才。
3.2 学生在校外实训基地工作期间,完全按照企业的要求,成为准职业人,企业对学生按正式员工要求和管理,并支付薪金。
3.3 企业为学生提供的工作岗位都是经学校认定的,学生在企业的工作与其学业目标和职业目标密切相关,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考察评价学生在工作中的表现。
3.4 企业要把录用和培养学生作为发展企业和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部分,企业对学生的录用是由企业与学生双向选择决定的。
4.1 合作对象选取
企业与学校都有合作的需求,学校要将学生送出去,而企业也需要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人才,通过几个月时间的实习,可以胜任企业的工作。合作前期,学校与企业相互考察,确认有合作的基础,再建立密切关系,确认合作对象。
4.2 提出意向
通过相互考察,企业愿意为专业人才培养提供实习实训条件,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劳动保护,并为实习学生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实习结束之后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学校也为企业提供能够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并且学生能够服从企业的工作要求。为了能达到以上目的,提出建立“订单班”。订单班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培养,为满足企业的要求,学校根据企业需求调整课程计划;学生的管理也由企业与学校共同管理,同时也为专业教师提供顶岗培训的机会。
4.3 确定合作方式
在“订单班”协商中,企业给予最大的便利与支持,但希望能够得到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学校提出了通过校级“技能大赛”的形式,为“订单班”选定适合的人才,企业表示非常感兴趣。此之谓“技能大赛促订单培养”。
4.4 校外实训基地成立
经过“技能大赛”选拔,确定的订单班人员赴企业进行顶岗实习,成为企业的准职业人。企业负担学生的生活和工作需求,并与学生签订劳动保护协议,学生遵守企业的相关要求,开始校外实训。
4.5 合作结果
经过顶岗实习,学生与企业进行了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学生的剩余课程则由学校的专业教师与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完成为他们量身定制的课程和毕业设计。此之谓“共同育人成合作就业”。
通过工学结合校外实训基地的建立,我们从中获益很多:
5.1 企业的人才需求为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5.2 企业为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及修订提供大量的实用信息;
5.3 企业提供了校外实训基地;
5.4 我们也为企业需求专业人才缩短了时间,实现了毕业之后即可为企业服务的目的,亦是“招之即用,用之即好”。
根据以上成功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案例,我们还开辟了其它多家合作企业。
[1]丁金昌.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探索[J].中国高教研究,2008(2).
[2]丁志平,许宁.校内化工实训基地建设的实践探索[J].职业与教育,2006(30).
[3]郝文星.示范性高职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13).
[4]王妙.高职课程“实践型教学”改革探索[J].上海商学院学报,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