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理论及其原意说评点

2013-08-15 00:53蒋成瑀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意义理论文本

蒋成瑀

(浙江外国语学院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浙江 杭州310012)

一、作者理论的基础地位

法国哲学家利科尔说:“诠释学是关于与‘文本’(text)的解释相关联的理解程序的理论。”[1]409诠释学的作者理论及其原意说,为解释的起点与根基,是文本阅读的基础理论。

诠释一词,在我国最早见于《法苑珠林》,用于诠释佛典。《说文》:“诠,具也。”由衡具引申为解释与评述。唐颜师古《策问十五道》:“厥意如何,伫闻诠释。”此之谓也。诠释学概念,最早出自J·丹恩豪尔,后用作书名《圣经诠释学或圣书文献诠释方法》(1654),由此可知解释《圣经》的神学诠释学,便是诠释学的最初形态。随着神学诠释学向一般的、普遍诠释学转向,诠释学名目日渐繁多,学派林立。其中与阅读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传统的方法论诠释学(施莱尔马赫、狄尔泰),以恢复、重建作者原意为解释目标;现代本体论诠释学(伽达默尔),认为理解不只是一种复制行为,而始终是读者的创造性行为;文本诠释学(利科尔),以文本的独立性,取代作者与读者理解的主观性,认为文本意义是各种因素综合的结果。这三种诠释学延伸到文学理论,就构成了作者、读者与文本三种阅读理论。

作者理论鼎盛于19 世纪末,文本理论与读者理论分别形成于20 世纪20 年代与60 年代。人们一般比较倾向于后两种,认为前一种过于传统与守成,其实应用最多的是作者理论。对于低年龄段的读者而言,对于诸如议论、说明、记叙以及科技、新闻等写实类文本而言,对于常见的初读、复读、略读与精读等最基本的读法而言,应用最广泛、普遍的也是作者理论。当然除了这三种理论,解构主义理论(德里达)也是近年风靡的理论,认为文本没有确定的意义,语言符号(能指)并不指向确定的概念(所指),致使许多经典文本被解构,意义也随之消解。这正需要回归作者理论,重认文本意义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历史是一条长链,过去的知识、经验积累,为现在与未来奠定基石。作者理论源远流长,根基深厚,所有的阅读理论皆由此派生出来,有的甚至攀附在这棵大树上才得以生存。所以我们要尊重传统,重视作者理论。儿童与青少年是人生阅读的起始阶段,需要累积前人的知识成果,才能快速地站到巨人的肩上。但在熟知、掌握作者理论的同时,对其中的不足与缺失,也应该加以剔除,使之焕发新的活力。

二、作者原意说历史回顾

《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作者情动于中而形诸于言,有确定的意义(原意),但读者却把它片片地撕碎了。正是读者的歧解,施莱尔马赫把诠释学定义为“避免误解的艺术”,并把作者原意视为文本释义的唯一客观标准。

我国原意说的提出者是孟子。《孟子·万章》上篇说:“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读诗不以字妨害句意,不以句妨害篇章之志,以作者之意迎取作者之志。这就是局部与整体相互循环的诠释原则。下篇又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读诗、书,必须了解作者所处的时代及其为人,与其为友。这是重建原意的具体操作方法。两千年来我国传统所遵循的正是孟子的诠释原则与方法。其效果,王国维在《玉溪生诗年谱会笺序》中作过评述:“由其世以知其人,由其人以逆其志,则古诗虽有不能解者寡矣。”

西方作者理论的创始者是施莱尔马赫,他在《诠释学讲演》中说:“解释的首要任务不是要按照现代思想去理解古代文本,而是要重新认识作者和他听众之间的原始关系。”[1]56反对将古代文本现代化,主张回到原始状态,读者重认作者当年向听众说的意思。具体操作方法是“语法解释”与“心理解释”互补。先考证文本的词句意思、语义变化与语法规则,确定语言的公共意义;同时关注作者使用语言的个人特征,了解其精神世界。为此读者须作心理移情,以进入作者心灵之门,感受作者的意图。这样双管齐下,作者原意也就不难重建了。施氏后继者狄尔泰,在《人文科学研究导论》中指出,自然科学用说明的方法,人文科学需要理解。理解的方法就是再体验。由于人类有着共同的生理与心理结构,个体之间生命可以相互沟通。读者只要悬置自我,就可以体验到作者留存于文本的生命意识,从而揭示出作者原意,以保持文本意义诠释的客观性。

但是历史变迁,昨日不再。对于题旨不确定的或模糊的文本,作者原意能够完全恢复、重建吗?所谓“回到作者”“重演历史”,只是一种美好愿望。首先,作者创作的时空及其物理语境已经消失,读者所想象的作者心理语境,也是主观的,因为人不可能离开自己的生存环境,去重建未经历的语境。其次,文本创作有的是一时感悟或一种意念,往往稍纵即逝,难以重复。事后,连作者自己也说不清,更何况读者。人人自诩找到作者原意,既不能鉴定,也无法证实,只能是个人之见。再次,文本一旦脱离作者,自身就有了独立生命,在流传过程中,读者持续置入个人见解,意义会不断丰富,必然超出作者原意。

作者原意难以完全恢复、重建,但也不能否定它的存在这一事实。那么原意何谓,应该如何对待它?法国哲学家杜夫海纳引用胡塞尔的结论指出,对象的意义(作者的原意)只是可以“确定的X”[2]。一个确实存在的未知数。欧阳修《六一诗话》引梅圣俞的话说:“作者得之于心,览者会其意,殆难以指陈以言也,虽然也可略道其仿佛。”难以用确凿的语言表述,只能“仿佛”得之。综观之,原意浮游于某个区间,只能逼近或接近之,大多无法落实。

作者原意,对于题旨不确定或模糊的文本,虽然无法恢复、重建,但对阅读仍有积极的启示意义。它规定了阅读、理解的界限与范围,可以防止天马行空,自说自话,有助于提出相对确定的诠释程序与文本意义。第一步面对文本,先熟读之,梳理结构,揣摩语言、辨析意境或人物,然后体味作者思路,如叶圣陶《语文教学二十韵》所言:“作者思有路,遵路识斯真,作者胸有境,入境始与亲。”第二步要搜寻与了解文本及其作者的相关史料,依据文本的历史背景、作者的人生态度,与同时代的他文本、他作者相比较,从而推论出文本意义。第三步彼此切磋交流,对文本意义作出更合理的判断,寻求相对确定的意义。

三、原意说的自我颠覆

有思想的读者莫不期望于意义的拓展与创造,讥讽守成于原意者为儿童之学。其实原意说的倡导者,也非原意的守成者,在他们论述原意及其相关理论时,就潜在着一种意义创造的冲动,以致他们忽略了自身理论的缺失或罅隙,无意间颠覆与否定了自身。诚如黑格尔所言:某物在同一个观点下,既是它自身,又是它自身的欠缺与否定物。

如前所述,孟子是我国原意说的理论源头。其核心是“以意逆志”一语,关键是对“意”字的理解。汉、宋诸儒认为是“己意”。如汉赵歧《孟子注疏》:“以己之意,逆诗人之志”,宋朱熹《孟子集注》也说:“当以己之意迎取作者之志,乃可得之”。读者以“己意”去“迎取”作者之志,未必就是作者原意。清代学者吴淇《六朝选诗定论缘起·以意逆志》节批评汉、宋诸儒曲解了孟子的意思,论定“意”为“古人之意”。他指出:“夫我非古人,而以己意说之,其贤于蒙之见也几何矣。”“意之所到,即志之所在,故以古人之意求古人之志,乃就诗论诗,犹之以人治人也。”其实吴淇的“古人之意”,也只是在想象中存在。试问这“意”由谁知之,定之?不过是读者的一种猜想而已,骨子里仍然是“己意”。孟子“以意逆志”本身存在着歧义,致使后之读者人人只能自己去推测,见仁见智,一变而成为读者理论。南宋姚勉《诗意序》中说:“是故以学诗者今日之意,逆作诗者昔日之志,吾意如此,则诗之志必如此矣。”此解,已经把孟子的“以意逆志”说成了典型的读者理论,原意说完全被颠覆了。

再说施莱尔马赫与狄尔泰倡导的原意说。他们的理论积极、进取,始终面向着现代与未来,施氏因此被誉为“现代诠释学之父”。他们提出的读者要比作者更好地理解他自己的诠释观念,实质上已突破了原意说,启开了读者的创造意识。

1838 年施氏在《阐释学》中说:“我们必须比作者理解他自己更好地理解作者。”身在庐山难识其真面目,读者比作者视界更宽广,可以超越原意,理解到作者自己也未意识到的东西。1900 年狄氏在《诠释学的起源》中也说:“诠释学程序的最终目的就是比作者理解他自己还更好地理解作者。”[1]91诠释的“最终目的”,不是固守作者原意,而是要更好理解它。对此康德也曾说过:“他了解柏拉图更甚于柏拉图自己对自己的了解。”对此,伽达默尔则认为:“我们不能自称更加了解柏拉图,我们只是了解的与他本人不同罢了。”①这一说法更准确、合理。回顾过去,并非要守住它,而是要推出现代的意义。现代超越过去,新意取代旧说,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诠释作者原意在于尊重历史,而颠覆它是要创造新的历史。

现代本体论对传统方法论的超越,正是对过去思想的超越。伽达默尔指出:“我面临一个抉择——应是‘在心理上重建过去的思想’,还是‘把过去的思想融合在自己的思想中’?——我决定反对施莱尔马赫而赞成黑格尔。”[3]黑格尔曾经说过:“历史精神的本质并不在于对过去事物的修复,而是在于与现时生命的思维性沟通。”伽氏引证了这句话后指出:“黑格尔说出了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真理”[4]。当然伽氏并没有否定“过去”,而是把它融入了现代。同理施氏也没有死守“过去”,而是面向现代。在这一点上,方法论与本体论也非水火不容,而是一脉相承、互相渗透的。

四、阅读的两种最基本意义

在作者、读者与文本这三极结构中,各有不同的诠释目标,因此文本意义诠释是多种的,它们彼此相互纠结在一起。其中至少有四种意义与阅读相关。一是作者原意,读者可以重构,以保持文本的历史原貌;二是读者个体理解的意义,如果得到广泛认同,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三是文本自身呈现的意义,由文本词语、段意或语言的意向直接表达出来,具有相对的客观性;四是再创造的意义,过去与现代生命沟通,拓展出全新的意义。

阅读对这四种意义的处理,因文本的体式而定,有不同的意义诠释方式。这里我们按内容,归纳出两类文本。一类是内容真实、可读的文本。这类文本题旨明确,多次重复阅读,意义不变。其中有些文本的作者原意与读者理解、文本自身呈现的意义是一致的,如自然科学笔记;有些文本的作者原意与文本自身呈现的意义是一致的,但读者可能会有不同理解,如说明文。二类是内容虚构的、可写的文本。这类文本留有诸多空白,题旨朦胧、模糊,每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读者可以参与写作,填补空白。作者原意是模糊的,文本自身呈现的意义也需读者在分析中得之,读者理解更是见仁见智,各有一说了,以诗文本为最典型。但是不论理解哪种文本,文本意义与再创造的意义这两种是阅读文本必须掌握的。简言之,就是人们常说的本义与引申义。

两种意义说,由来已久,但说法各异。我国释义传统早有本义与引申义之分,西方《圣经》释义最终也简化为字面意义与喻意两种。作者理论的守护者、美国现代文论家赫施也提出过两种意义说,区分出“含义”(meaning,又译意思等)与“意味”(significance,又译意指等)这两种不同的意义。前者是意识事件,反映作者观点,可确定的含义[5]。后者是“称谓关系”,由读者与文本发生认识关系,所引申出来的意义。无独有偶,意大利法学史家、诠释学研究者贝蒂也有类似观点。他说“meaning”:“这是被给予的,只需要去找寻”的作者原意;“signficance”则“随具体情况而被规定的”“现时的意义”[1]146-144。作者理论由只承认原意,到认可读者自由理解文本意义的话语权,这是现代作者理论的进步。

由于某些文本,特别是虚构的、可写的文学文本,作者原意无法确定,只能“仿佛”得之,所以阅读的两种意义,不是作者理论所认可的“含义”与“意味”,只能是文本自身呈现的意义与再创造的意义。前者是诠释文本所得,后者是使用文本的拓展与引申。意大利波洛尼亚大学符号学教授艾柯曾提出过解释意义的两种不同方式:“诠释本文”(interpreting a text)与“使用文本”(using a text)。他说前一种“我必须尊重他那个时代的语言背景”“我并没有对作者的意图进行揣测,我进行揣测的只是‘本文的意图’”即“文本意图”,它是针对作者意图(原意)提出来的,指明文本是独立自主的,它的意义由文本自身呈现出来,这是相对确定与客观的。后一种是读者以“不同的文化参照系统而得到”的解读,“或是直接用于个人目的”[6]。所以意义是不确定的与主观的。但“使用”或应用本身是读者积极、主动的行为,是一种创造。借接受美学创始人之一尧斯的话说,“诠释文本”,就是“文本说了什么”;“使用文本”,就是“我对文本说了什么”的问题[7]。按照我国阅读传统,“诠释文本”所获得的意义,即本义;“使用文本”所获得的意义,即读者拓展、创造的引申义。这是阅读的两种最基本、最重要的意义。

这两种意义功能各异,难分轩轾。理解本义,是人生阅读的起点,就像垒实金字塔的基石,接受前人的知识成果与人生经验,是个体成长的基础,不然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但是阅读的终极目标是创造,人生最大的愿望是摘取皇冠上的明珠,因此阅读不是为了理解过往历史,重复老问题、旧意义,而是要提出新问题,激活新意义。“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让历史在现在复活,焕发出新的生命与意义。文本永远向读者开放,向未来展望,因此创造是无止境的。

注释:

①转引自霍埃:《批评的循环》,兰金仁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第8 页。

[1]洪汉鼎.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

[2]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M].孙菲,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65.

[3]伽达默尔.科学时代的理性[M].薛华,高地,李河,等,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34.

[4]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M].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221.

[5]赫施.解释的有效性[M].王才勇,译.北京:三联书店,1991:16.

[6]艾柯,等.诠释与过度诠释[M].王宇根,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83-84.

[7]胡经之,张首映.西方二十世纪文论选(第三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366.

猜你喜欢
意义理论文本
一件有意义的事
文本联读学概括 细致观察促写作
坚持理论创新
神秘的混沌理论
理论创新 引领百年
有意义的一天
相关于挠理论的Baer模
生之意义
作为“文本链”的元电影
在808DA上文本显示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