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丹 凤阳阳
(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重庆400047;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我国政府将18岁以下、离开家长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二十四小时、失去基本生存保障并陷入困境的儿童定义为流浪儿童。童年是人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身心脆弱、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依赖时期。流浪儿童缺少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学校的教育以及社会的关怀,缺乏人身安全保障甚至生存保障,失去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机会,生存和发展都面临着严重威胁。此外,由于缺乏社会规范制约,易受到不良生活经验的影响,产生扭曲的人格和价值观念,流浪儿童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行为偏差,这给社会稳定增添了不安定的因素。因此,流浪儿童比一般的儿童有更多的生存、成长需要,需要较多的社会资源来帮助其正常成长。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流浪儿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调研中走访了民政部社会福利司有关官员,并根据目前全国流动人口的规模以及几个典型城市流浪儿童与流动人口的比例规律,推算出全国流浪儿童约有100万人[1]。我国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以政府主导为主,由民政部门负责,在当地公安、城管等部门的配合下为流浪儿童在救助机构内提供短期食宿。这是一种以次应急性临时救助为核心的“集体养护”模式,其着眼点主要是流浪儿童当时面临的具体困境,而较少关注造成这些困境的深层次的个人、家庭及社会原因。此外,在这种模式下流浪儿童生活在“非正常”的环境中,“被体制化”情况严重,往往容易出现身心健康和社会生活适应问题[2]。
重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5年8月,隶属于重庆市救助管理站。自2011年7月起,中心与重庆师范大学合作启动的“救助社会工作”项目,为中心的儿童提供过渡性的“社会工作”服务。笔者作为服务提供者通过参与式观察、工作记录、问卷、服务对象感受表达、访谈服务对象及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了解了一些中心的救助情况。
首先,当前中心的工作以问题视角为起点,以假设流浪儿童是有心理、行为和人格缺陷的为前提,通过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解决儿童的各类偏差行为,在开展服务时,工作人员主要遵循“诊断问题—解决问题”的治疗程序。
其次,儿童进站登记后,根据时间安排接受中心提供的特殊教育课程,课程内容主要以思想道德教育为重点,同时配备了音乐、美术等课程。每天约六个小时的课程之后,中心儿童在睡前有一定的娱乐时间,但娱乐的地点也仅限于宿舍内,很多儿童都向笔者表达了对自由的渴望。
最后,中心工作的核心是帮助流浪儿童回归家庭。一方面寻找流浪儿童的户籍信息帮助其返回家庭;另一方面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儿童,在继续查找的同时,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予以照顾。
笔者认为,目前在我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中,亟待解决的是传统视角下的“集体养护”模式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单调的生活和教育方式严重地影响了儿童的正常发展,易造成儿童身心健康受损和社会适应不良。一方面,生活缺乏自主性,饮食起居都由中心统一安排,丧失了选择的权利;另一方面,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并且教育方法单一。此外,封闭的生活环境,隔绝了流浪儿童与外界的接触。
结合流浪儿童自身的特点和中心的基本工作情况,笔者认为,中心这样的“集体养护”模式是诸多问题产生的原因。
第一,救助理念:采用传统问题视角。工作手法上仍未能跳出传统思维模式的束缚,用主流的评判标准来衡量和要求流浪儿童,忽视了儿童作为一个能动个体的价值与潜能。同时,让流浪儿童返回家庭是中心工作的重点,而这又造成了对流浪儿童自身发展需求的忽略。另外,如何把服务理念落实到实际服务中还存在不足。
第二,救助方法:教育缺乏持续性和个性化。中心对儿童的教育以德育教育为主,课程内容基本是以小学低年级的认知水平设定的。这样的课程设定忽略了流浪儿童的年龄差异、教育基础、学习潜力和意愿。另外,临时救助者和长期滞留者的教育需求更是存在很大的区别。
第三,救助重点:回归家庭的目标被简化为回家。没有对流浪儿童所在的家庭、社区开展后续跟进服务。因此,容易出现流浪儿童反复离家、并重复接受救助的问题[3]。
我国的流浪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是由政府承担,由民政部门负责,考虑到目前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制度背景,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救助资源有限而开展的。一方面,现有救助条件下,集体养护的流浪儿童救助模式在我国具有普适性;另一方面,集体养护的流浪儿童救助模式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全国范围内的改变。只有在完善相关法律的背景下,增加社会救助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地方政府各部门间的合作等,才能完成现有救助模式的转变。
笔者通过对抗逆力理论文献的研究发现,此理论强调为逆境中的个体在创造充满高期待的关怀背景下,培养个体自身的抗逆力,使得个体最终克服目前困境。在过去的研究中,学者们针对流浪儿童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许多对策与方法。然而,在现行的各种实践中,很少有人关注到流浪儿童自身所拥有的潜能与力量。在社会救助的集体养护模式难以改变的背景之下,在机构内为流浪儿童创造适宜的环境,以培养提高其抗逆力具有可行性,同时亦可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养护模式带来的诸多问题。
流浪儿童普遍存在“高需求、低动机”的特点,抗逆力视角下救助工作旨在以提升流浪儿童内在动机为重点,期望在个体生存环境中各项外在因素难以改变的前提下,仍然能够通过自身内在抗逆力的培养,使得个体能够自主地解决问题,摆脱环境中的危机因素。
第一,在救助理念上,以“优势视角”代替“问题视角”。在这里,优势视角中的“优势”,指潜藏在流浪儿童身上的道德、勇气、力量、潜能、抗争、抗逆力、才能、技能、知识、资源、成就感、内在智慧、美德及环境中的资源等[4]。而在抗逆力视角下,除了肯定流浪儿童表现的亲社会行为和态度外,还要为流浪儿童提供机会促进参与、建立清晰稳定的边界、教授生活技能、提供关怀与支持、建立沟通的高期望,更重要的是以优势视角看待流浪儿童的各类行为,积极了解他们的处境,理解他们产生各种行为的原因,发掘其内在优势及资源,并给予足够的肯定。
第二,在救助方法上,关注个体特性,培养抗逆力。将关注的重点放在改变儿童上,针对流浪儿童的能力、性格等因素,注重培养流浪儿童的自觉性,调动儿童自身的资源和能力。在抗逆力视角下,抗逆力作为个人的资源不是固定不变的,要强调对流浪儿童进行动态干预,通过个体持续不断的努力,增强其抗逆力。
第三,在救助重点上,培养流浪儿童的抗逆力,助其克服目前困境。在中心内,为流浪儿童创造一个积极关怀的环境,帮助其学习各类生存技能,并予以高期待,使其提高抗逆力,在家庭、社区等生存环境很难改进的情况下,激发个体潜能发挥并完成在逆境中的成长。
抗逆力视角下的城市流浪儿童社会救助介入工作,就是流浪儿童再社会化的过程,主要由问题的解构和重构两个部分组成。解构就是以优势视角,挑战对流浪儿童原有的刻板印象,是去标签化的过程,重构是为流浪儿童提供一个积极关怀、高期待的环境,提供学习生活技能和参与活动的机会,最终实现培养流浪儿童的正向抗逆力以替代负向抗逆力。在救助机构这个重要的服务领域中,借鉴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考虑到流浪儿童归属、安全及自我实现的需要,整合救助机构内的资源和儿童自身的资源能力,培养流浪儿童正向抗逆力的救助介入工作流程,就是流浪儿童再社会化的过程,主要分为建立关系、预估、计划、介入四个阶段。解构主要体现在建立关系、预估、计划阶段。重构主要体现在计划、介入阶段。其中计划、介入阶段具有解构和重构双重使命[5]。
1.建立关系阶段
以优势视角为出发点,尊重流浪儿童,接纳其表现出来的不良行为。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为之后的危机缓解奠定基础。首先,接纳流浪儿童,对于流浪儿童表现出来的不良行为和态度,要理解接纳。只有在接纳的基础上,社会工作者才能与流浪儿童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其次,帮助并和流浪儿童一起澄清问题,引导流浪儿童在恰当的情境中认识问题,并与他们讨论问题,为之后的解构问题打下基础。在关系建立阶段,要注意倾听流浪儿童的声音,尊重他们的话语权,积极倾听他们的生命故事,破除社会工作者的权威意识。在尊重儿童声音的前提下,引导他们了解社会主流倡导的健全、健康人格。
2.预估阶段
以相信流浪儿童的潜能为前提,与流浪儿童一起,完成资源及问题评估。区别传统救助模式中将儿童设定为有问题的个体,而以关注儿童自身优势、资源为重点。首先是定义问题,这包括资源的预估,儿童自身资源情况、资源使用情况、是否缺少资源支持、资源不能有效使用的原因在哪里。其次是问题的评估,问题产生的原因、儿童如何看待自己的问题、问题涉及哪些相关人以及他们对问题的态度。通过一系列的预估工作,发现儿童自身的优势、能力,为培养其抗逆力提供支持。此外,帮助儿童将自身与问题区分开,做好去标签的准备。
3.计划阶段
以抗逆力理论为指导,将服务计划分为缓解危机、建立抗逆力两个阶段,旨在为流浪儿童提供一个积极关注的环境,达到增强个体内在抗逆力的目的,以此克服逆境,完成成长。计划的制定主要包含以下方面:其一,引导流浪儿童学习机构内的各项规章准则,建立清晰明确的规则边界,了解主流社会的规则要求、限制,提高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其二,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以小组学习、游戏、活动等方式,引导流浪儿童在与同伴群体的互动中,学习沟通交流技巧、合作技巧以及减压、解决冲突等生存技能;其三,在活动方案的设计中,要关注流浪儿童的能动性,提供更多的机会让儿童在生活中、活动中做决定并参与其中。
4.介入阶段
在介入服务中,工作者需要为个体提供一个关怀、高期待的环境,并通过学习各项生存规则及各类生存技能,培养个体抗逆力。该阶段是救助介入的实施环节,也是工作的主体。在这一阶段需要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其一,社会工作者要为流浪儿童创造一个积极的、无条件关怀的环境。在集体养护的环境很难改变的前提下,社会工作者的关怀对于家庭关系缺失的流浪儿童而言尤为重要,只有在被信任、被关怀的环境中,流浪儿童才能敞开心扉,也才能更好地实现计划目标。其二,高期望表达十分重要,流浪儿童得到了工作者的高期望,有助于他们积极调动内在动力,鼓励他们参加活动、做决定、对自己负责。其三,儿童的参与是工作中重要的因素。借鉴社会工作的工作理念“助人自助”,在社会工作者的引导下,流浪儿童参与日常生活安排、活动计划等相关活动,能够为他们未来回归社会提供成功经验。
结语:抗逆力的本质是个体在逆境中克服困难,展示积极适应结果的能力。抗逆力视角下的流浪儿童救助模式主要是帮助流浪儿童挖掘本身所蕴含的资源,让他们发现自身优点,增强自信心,发现其对于生活的理想及期待,肯定、鼓励并帮助其实现,在肯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其潜力,从而建立起他们对回归社会的意愿和信心。
[1]《中国流浪未成年人专项研究报告》,http://www.cycs.org/Article.asp?Category=1 & Colum=389 & ID=7887
[2]鞠 青:《启动制约流浪儿童救助瓶颈》,载《社会福利》,2004年第2期。
[3]高万红 郭柏焱:《流浪儿童救助服务模式研究》,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1期。
[4]谢 琼:《流浪儿童救助:政治评估及相关建设》,载《山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5]李晓凤 李晓夏:《优势视角下问题流浪儿童的个案辅导模式探讨》,载《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