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论语》中的“耻”看中国哲学的自律精神

2013-08-15 00:45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耻辱自律论语

揭 芳

为了实现“内圣外王”的至上理想,在《论语》中孔子不仅从积极的角度,提倡人们要有所为,要守仁遵礼,做到恭敬、宽厚、诚信、敏捷、聪慧,而且从消极的角度,强调人们要有耻,要有所不为,做到自我约束,坚决不做有违仁道的事。“耻”在人格修养中,是一种消极性或者否定性的因素,起到了道德堤防的作用。通过对《论语》中的“耻”的梳理和分析,我们不仅可以更加全面地认识孔子道德修养论的自律性,也可以从中窥探出中国哲学所内含的自律精神。

一、“耻”字正义

在甲骨文中,“耻”字并没有出现。根据现有的文献记载, “耻”字大约出现于殷周时期①。在金文大篆中“耻”字写作左边是“耳”字的大篆体,右边是“心”字的大篆体;随着汉字的演化,后写作“恥”,而我们现在所使用的“耻”字则是“恥”字的今日写法。

从词源学的角度而言,恥,从耳从心,即耳朵听到的别人的评价便会在心里产生某种情感反应。而这里的情感反应,根据早期的文献资料而言,主要是屈辱、侮辱。“耻”字与“辱”字是相通的。如《尚书·说命下》提到了“其心愧耻,若挞于市。”此处的耻就是主体所感受到的犹如在街市上被人鞭打一样的屈辱感。而《国语·晋语三》有言曰:“耻大国之士於中原,又杀其君以重之,子思报父之仇,臣思报君之雠。”耻大国就是侮辱大国,耻作为动词就是侮辱、羞辱的意思。由此可见,“耻”字在其产生之初与“辱”字的意思是相同的。而《说文解字》也正是因此,将耻辱互训,曰:“耻,辱也。”又曰:“辱,耻也。”耻即耻辱、羞辱,做动词意为羞辱……或使……受辱;做名词意为耻辱或可耻的事。不过,到春秋战国时期,“耻”字的内涵开始发生演化, 《管子·牧民》明确将“耻”规定为“不从枉”,耻即不追随邪王不正。孟子则将人先天具有的对自身的过错或者邪恶感到羞愧、厌恶的“羞恶之心”等同于耻②。至此,耻开始具有羞愧、内疚的意思。《广韵》曰:“恥,慙也。”慙同惭,耻即惭愧。《六书总要》也有言曰:“恥,从心耳会意,取闻过自愧之义。凡人心惭,则耳热面赤,是其验也。”耻是人们对于自己的过错感到羞愧、自责的心理感受。综合而言,“耻”字的本义是羞辱、羞辱的心理感受或者使人受到羞辱的事,也可引申为羞愧、羞愧的心理感受或者让人感到羞愧的事。

与“耻”字的意思发生变化一样,人们对“耻”的使用也在变化。在殷周时期,“耻”是一种针对犯罪者的惩罚方式。如《周礼·地官·司救》记载曰:“凡民有衺恶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士加明刑,耻诸嘉石,役诸司空。”在此,针对屡教不改的邪恶者,“耻”就是让他坐在嘉石上,把他的罪行公之于众,羞辱他,贬损他的名誉和尊严。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到春秋战国之际,人们越来越强调耻的内在性和道德内涵。管子开历史先河,将“耻”视为一种道德要求。在《牧民》篇中,管子提出“守国之度,在饰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耻与礼、义、廉并列为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四项基本道德原则。只有这四项基本原则得到推行,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否则便会亡国。自此,“耻”由惩罚方式变成一种道德要求。

二、《论语》之“耻”

虽然孔子与管子的治国理念有所不同,但在对“耻”的重视与强调上,两者却非常相似。只不过孔子更多地从人格修养的角度来强调“耻”。在《论语·子路》中,子贡问孔子怎么做才称得上是士,孔子回答的第一个要点就是“行己有耻”。在孔子看来,“有耻”是士人品格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士人进行道德修养的首要目标。

在《论语》的记载中孔子并没有明确地对“耻”的要求和内涵给予明确的界定。但所幸的是我们可以通过孔子其他的相关描述,进行理解。在为政篇中,孔子强调治理老百姓的关键不是让他们“免而无耻”,而是要通过道德教化让他们“有耻且格”。在此,孔子将是否能够让老百姓有“耻”视为判别两种治理效果优劣的关键因素。朱熹在《论语集注》中有言曰:“免而无耻,谓苟免刑罚。而无所羞愧,盖虽不敢为恶,而为恶之心未尝忘也。……格,至也。……民耻于不善,而又有以至于善也。”[1]两种治理效果虽然在客观上都能够让老百姓不作恶,不犯罪,但无耻便会永远存有为恶之心。相反,有耻便会以作恶为耻辱,不会有作恶之心,会自觉地远恶向善。同样是不作恶,但孔子肯定的只是那些发自内心厌恶和排斥作恶的人。由此可见,“耻”在人心中起到道德堤防的作用,它是人心中的一种道德自觉。它是人们对以邪恶之举带来的耻辱感、内疚感,这些负面的、消极的情感体验的厌恶,促使人们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羞耻心就是不肯为恶,远离邪恶的自觉心。“耻”作为一种道德要求最大的特点就是它以一种消极的、否定的情感的体验,从反面督促人们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做不该做的事,远恶向善。由此可以发现,孔子的“耻”与康德的善良意志有异曲同工之妙。善良意志作为“善意的意愿”[2]或者动机,是从正面引导人们尊重法则,按照法则行事。虽然两者发挥作用的方式不同,但它们都体现了对人的主体性的肯定和尊重,都能促使人们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

在《论语》中,还有很多关于“耻”的记载。总体而言,这些记载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义为耻。在孔子看来,所有有违道义,有违“仁义礼智信”的行为都是可耻的,都应该远离和排斥。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3]在《论语》中,孔子先后在学而篇和阳货篇中提出“巧言令色,鲜于仁”,强调花言巧语,满脸堆笑这些行为是背离仁道的。对于笑里藏刀,明明心里怨恨对方,表面上还要跟对方称兄道友的行为,一向强调做人要正直、真诚的孔子更是深恶痛绝。此外,孔子还把不义为耻的范围扩展到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中。子曰:“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4]孔子的仁道不仅要人独善其身,还要人胸怀天下,以“安天下”为己任。在国家政治清明的时候,仁道要求人们勤奋上进,积极出仕,推行仁道于天下;如果这个时候,懒惰无为,贫穷无位,那就是可耻的。相反,国家无道的时候,就应该“卷而怀之”,隐退藏身,不能贪图荣华富贵。为此,孔子有言曰:“邦无道,谷,耻也。”[5]

其次,君子有耻。在《论语》中孔子还列举了君子和古代贤人在言行方面对有违道义的可耻之事的远离和排斥。子曰:“君子耻其言之过其行。”[6]君子以言过其实为耻辱。《周易·系辞上》有言曰: “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言行是君子品德高下的关键。言行直接主宰着君子的荣耀和耻辱。由此,君子在言行方面非常谨慎。也正因此,孔子特别强调君子是“讷于言而敏于行。”[7]“敏于事而慎于言。”[8]在言语方面谨慎,在行事方面积极果敢;或者直接“先行其言而后从之”,[9]先做事后说话。此外,孔子提到了古代贤人在言行方面的表现。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10]古代的贤人以说到做不到为耻辱,为了避免这种耻辱,他们从不轻易说话。

再次,循礼远耻。有子曰: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11]恭敬的态度合乎礼,就可以远离耻辱。内在的仁爱之心和外在的礼仪规范是孔子道义体系的核心。在《论语》中,孔子再三强调,学礼、守礼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③在孔子思想中,礼是最高的原则和最终的要求,一切德性都必须接受礼的检验和规约。如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12]恭敬、谨慎、勇敢、直率这些美德,在孔子看来都只具有相对的价值,都必须在礼的规约和范围之内行使,否则就会不合时宜,乱象百出,招致耻辱。因而,要避免不义,远离耻辱最好的办法就是循礼。

最后,有所不耻。子曰:“不耻下问”,[13]不要以向地位比自己低,学问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辱。在孔子看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14]三个人同行,其中必定有能够当我老师的人。正所谓“术业有所专攻”。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哪怕是地位比自己低的,学问比自己低的人。只有能够不耻下问的人,才能“道益明,学益深”。同时,孔子强调做人要“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15]而不去过多的关注和在乎自己的衣食和财富。因此,孔子认为只要真正有志于求道,即使是“恶衣恶食”,也没有必要觉得耻辱。而那些会以此为耻辱的人,就只能算是伪君子,是不值得交往的。

综上所述,《论语》中的“耻”就是要人们向君子学习,有羞耻心。一方面要以不义为耻,要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做有违道义、有违仁义礼智信的事,远恶向善,守仁遵礼。另一方面要不以下问为耻,不以恶衣恶食为耻,以追求和推广道义为人生乐趣所在。

三、“耻”与中国哲学的自律精神

在《论语》中,“耻”是一种远恶向善的道德自觉,在人心中起到道德堤防的作用。有“耻”的人会发自内心的厌恶和排斥作恶,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远恶向善。《论语》中的“耻”不仅体现了孔子对人的主体性、自主性的重视,也体现了中国哲学的自律精神。

中国哲学的儒释道三家学说都具有浓厚的自律精神,都非常强调主体的自我约束。《论语·述而》曰:“我欲仁,斯仁至矣。”在此,孔子充分肯定了人的主体性,即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仁道,实现超凡入圣。所以,孔子强调“为仁由己”,[16]主张仁道的获得、德性的提升完全取决于主体自身,完全是主体理性自觉自律的过程,而与外在的强制和约束无关。继孔子之后的孟子,充分发挥了孔子哲学中关于自律性的思想,强调“反求诸己”,返回自己的内心,从人天生所具有的“四心”出发,“存其心,养其性”。[17]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摒弃外在的物欲的蒙蔽,保存并且扩充内在的善性。宋明理学在吸收释道思想的基础上,将儒家思想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而其对人的自我约束的强调也是非常瞩目的。程朱的“性即理”和陆王的“心即理”虽然对理的理解有所不同,但都着眼于解决同样的问题,最终的目的是一样的,即如何践行天理,使天理发用流行。陆王的“心即理”,主张理就存在于人心之中,因而要存天理,只需发用本心即可,即自觉地发用本心,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让自己的本心为外在的物欲所蒙蔽。程朱的“性即理”,天理虽然是超越的,但不是外在的,而是体现在人的本性之中。因而要居敬穷理,从内心的涵养出发,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受外在的物欲诱惑,存天理灭人欲。

除了儒家之外,道家也非常强调自律,只不过相对于而言,儒家的自律是为了实现一种积极向上的道德理想、道德境界。而道家的自律只不过是想超越自我、超越世俗世界的限制。老子以道为万物的本源和效法的对象。在老子看来道虽然是“玄之又玄”,超越人的认知范围,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以自然无为为本性。相应地对于人而言,最好、最完满的状态就是“体道于心”,复归于自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取消世俗的伦理规范,加强自律,排除违反自然本性的知识和欲望,而人就是在这种自律中达到超脱,实现与道同体。庄子在老子思想的基础上,把人生的追求转向内在的精神世界。在庄子看来,一方面现实的世俗世界充满了束缚和桎梏,人应该通过“齐物”、“无己”、“无待”,从一切外在的功名利禄、是非善恶的纷扰中解脱出来,实现内心的绝对的自由,以超脱世俗之累。另一方面人又是一个肉体存在,必须生存于世,对此,最好的办法就是自我约束,“洒心去欲”、“虚己以游世”。对于佛教对主体性、自觉性的强调,在此主要以禅宗为例。禅宗否认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的分离,否认成佛必须找到西方的极乐世界或者必须到西方的极乐世界去,而是主张人人都具有佛性,都有成佛的可能性。而成佛的办法就是在本心中体悟佛法,顿悟成佛,得道成佛完全在于自己的自觉、自悟。成佛根本不需要任何外在的超越力量的帮助,也不一定非要去寺院修行,在家、在日常生活中即可实现。

中国哲学的自律精神的价值在于它体现了对人的主体性和内在价值的肯定。在中国哲学的视域中,人是自己的主宰,人能够自觉地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超越自我,并最终超凡入圣。而“耻”作为一种消极的、痛苦的情感体验,就是人们实现自我约束的一种形式,就是中国哲学的自律精神的一种体现。

注释:

①耻字在《诗经》《尚书》等文献中均有出现,如“缾之罄矣,维罍之耻”(《诗经·小雅·蓼莪》),“无耻过作非”(《尚书·说命中》)。

②孟子在《尽心上》提出“耻之于人大也。”而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指出此处的耻就是孟子一直强调的羞恶之心。详见【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51页。

③如在泰伯篇中,孔子提到人应该“立于礼”。在季氏篇中,孔子对孔鲤提到“不学礼,无以立。”在尧曰篇中,孔子同样提到“不知礼,无以立也”。

[1]朱熹 .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6.54.

[2]龚群.现代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144.

[3][13]论语·公冶长[M].

[4][12]论语·泰伯[M].

[5][6]论语·宪问[M].

[7][10]论语·里仁[M].

[8][11]论语·学而[M].

[9]论语·为政[M].

[14]论语·述而[M].

[15]论语·卫灵公[M].

[16]论语·颜渊[M].

[17]孟子·尽心上[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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