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忍利
(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天津 300270)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步伐不断加大,其用工形式也在发生结构性变化。特别是对于大型工程建设企业,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以及企业自身面向管理高端化发展的需要等因素,外来务工人员正在成为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主力军。如何妥善抓好以农民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为主的外来务工人员待遇、生活、思想等方面的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将这部分新劳动力资源转变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力的现实需要,也是国有企业履行自身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建设部重点抓好的33家大型建设企业之一,有责任、有义务落实党和国家的要求,扎实做好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工作,在推进和谐企业、美丽企业建设中不断创新和实践。
近年来,随着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业务总量不断扩大,工程项目已分布在国内30个省市 (自治区)和5个海外国家。参与项目建设的2万多名职工中,仅有3000名正式职工和1282名来自周边省市的劳务派遣职工,其余近2万名职工绝大多数为公司联营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合同工。管好、用好、关心好这部分社会人力资源,已成为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彰显市场竞争能力的迫切需求。为此,公司工会根据这一实际需要,以扎实推进全员入会工作为主要抓手,创新权益维护方式,形成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与公司具有合作关系的联营单位,其职工主要来自该单位所在地以及周边农村地区,以农民合同工、临时工为主。根据对近50家不同规模民营联营单位的调研和数据分析,公司工会发现:雇佣人数在500人以上的队伍,拥有工会组织的只有2家;雇佣人数在200-500人之间的队伍,拥有工会组织的仅有1家;雇佣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队伍,基本都没有设立工会组织。对于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组织发展、活动开展都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工会工作负责人也只是由单位负责人兼任,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只能更多地依靠民营单位负责人或工地包工头的自觉性,加之工程项目一般建设周期较长,外来务工人员往往成为项目业主、总承包单位、包工头等多层管理中的弱势群体,容易发生由于利益引起的工资待遇、生活质量、安全环境等问题,给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对于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会管理,应当遵循党组织关系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主要责任主体和工作开展机制,尤其作为工程项目总承包或发包单位,有责任也有义务将工会管理的覆盖面延伸到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发挥好维护参建各级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主体作用。因此,有必要通过组织、制度、活动等多种手段,吸引、吸收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职工群体加入工会组织并纳入企业工会管理和服务范畴。
如何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工会管理,是近年来国有工程建设企业工会共同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笔者认为,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有效的制度依据,通过提高工会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拓宽工会管理的覆盖面。因此,应重点解决好入会和活动开展两个方面的制度问题。
外来务工人员的入会工作,涉及到工程项目管理各个方面,需要工会组织与行政部门密切配合。中石化四建公司在制定《劳务派遣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入会管理办法》过程中,结合自身人力资源、工程管理的实际,对“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做了进一步细化:要求每一个用工单位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提供参建员工名单及信息,把该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的入会事项列入合同条款中,要求其为所属参建员工办理公司工会组织关系,由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强调履行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提高了工会制度的约束力。
为了使工会各项活动开展有据可依,中石化四建公司工会还制定了《联营合作队伍会费管理和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谁收取谁使用”的原则,明确了会费收取方式、使用范围,确定了专款专用,使工会工作和活动惠及每一位外来务工人员。如在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上,项目工会通过对比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确认表与企业掌握的人员信息,核对每一位农民工签字后才能允许公司对联营单位工程款的拨付,有效防止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通过制度手段,使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维护更为便捷,有利于项目稳定、加强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制度建立之后,如何引导外来务工人员自觉加入工会组织,接受管理和服务,对于有着50年发展历史的老牌国有企业来说是一个全新课题。笔者认为,以组织手段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业余文化生活等基本权益,是基层工会组织发挥作用、承担责任的重要手段。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步伐推进,主营业务更加精干,自有职工人数相应大量减少,单从数量上来看,外来务工人员已经成为国有工程建设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基层工会干部认为,国有企业工会就应该仅面向自有职工开展入会工作,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因为保持与企业相关的各类群体和谐稳定,是对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明确要求,而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关于属地化管理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会也应当承担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维护的主体责任。因此,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入会,无论是在政策法规上还是在企业自身社会责任上,都应当作为工程建设企业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基层工会组织,是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的“神经末梢”,也是最为关键的节点。如何在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中建立起基层工会组织,是吸引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牵动着整个企业工会的总体布局。为此,笔者认为,在建立项目统一的工会组织同时,有必要将工会小组延伸到联营单位职工群体,有针对性地吸收其中能力突出、素质较高的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基层工会的管理层,并将该联营单位工会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项目工会对基层工会小组岗位责任制的检查内容中。为建设稳固的“神经末梢”,在实际工作中,中石化四建公司工会还提出了“三同步”的工作思路,即:分包合同签订与联营队伍入场职工的入会工作同步;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与工程款拨付同步;帮扶慰问、文化娱乐等工作在自有职工与外来劳务工人员群体间开展同步,从而将入会工作上升到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的高度,保证农民合同工、劳务派遣职工以及其他形式的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正式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和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在营造外来务工人员入会良好环境的基础上,企业工会自身工作内容直接影响之后的工作效果。按照“两个普遍”的要求,强化外来务工人员参与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主人翁意识”,是中石化四建公司工会在扩展工作内容上的一个创新举措。通过邀请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参与“建言献策”、参与评议领导班子、参与各基层单位“比学赶帮超”活动的季度和年度评比等方式,使外来务工人员与公司自有职工共同参与到工会活动中来,提高活动效果。同时,各基层工会组织通过在一线岗位选树一批业绩突出、技术过硬的外来务工人员典型代表,以典型引路,提高各层次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工会活动和劳动竞赛的热情,逐步增强外来务工职工心理归属感。
吸引外来务工人员入会,不仅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更重要的是通过工会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由于工程建设企业项目周期性长、人员流动性大,给工会工作、特别是针对外来务工群体的工会工作带来较大难度。一些大型、特大型工程项目,更容易受工程进度影响而忽视工会工作,造成外来务工人员入会积极性不高或仅流于形式上入会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要想调动工程建设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融入企业的积极性,关键是搭好管理和工作开展的平台,避免部分基层单位出现形式上入会而不开展实际工作的状况。在实践中,有必要按照“五个一样”的工作标准 (即政治上、培训教育、文体活动、生活后勤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标准一样),推动工作在基层单位的落实。
使外来务工人员享有与企业自有职工同等的民主权利,是畅通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不同利益群体诉求自身利益的渠道,也是提高其对企业认同感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中,中石化四建公司不仅在职工代表大会中充分发挥外来务工人员的民主评议作用,通过邀请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全程列席会议,参与针对企业管理的合理化建议,了解企业管理情况,监督企业制度实施;而且还将民主监督引入对干部的考核监督中,在对基层党政干部进行考核时,必须征求各类群体职工的意见,并且要求参与民主测评打分的职工代表中,必须有5%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从而不断增强其对企业的归属感。
享有与企业自有职工同等的教育和培训待遇,是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保障,效果将直接体现在企业职工整体素质的提升上。作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石化四建公司将从事关键岗位的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培训,作为每年人力资源工作规划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基础技能和高级管理知识培训。如在入场施工之前,要求做到100%的人员接受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并保证5%-10%的优秀管理人员接受系统性的QHSE、施工技术等管理知识培训,通过管理理念、标准规范的灌输引导其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职业素养。近年来,在公司各个岗位涌现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已经占到先进个人总数的5%,为企业一线培养了大批高技能、高素质人才。
在调研中,笔者注意到,外来务工人员的主要利益诉求集中于保障待遇和后勤服务,这也是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的一项重点。为此,在生活后勤管理工作中,必须按照与自有职工相同的标准,定期对外来务工人员住宿、食堂等管理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对于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通过送温暖工程帮助其完善生活设施,改善后勤保障;有条件的单位,还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在每一个基层工会组织建立职工书屋、员工棋牌室等文体活动阵地,通过定期组织各类活动,丰富各个层次职工的文化生活,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真诚服务。
吸引外来务工人员入会,是近年来中石化四建公司工会工作的一项创新。在建立制度、健全组织和搭建好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还进行了一些具体尝试和探索。如在“面心实”活动的开展过程中,通过组织重点节日慰问、暑期“送凉爽、送健康、送欢乐”现场文化演出,努力创造“一家人、一条心、一股劲”的和谐氛围;在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中,每逢节日,公司工会都积极推动“百名干部入户走访”工作的落实。通过这些具体工作,为吸引外来务工人员入会、做好入会后的权益维护等工作创造条件,铺平道路。
对工会组织不信任,是工会干部在处理外来务工人员入会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只有通过真诚的关心,耐心做好每一项工作,才是打破隔阂,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如2004年,公司下属的一家二级单位招收了40名来自山东沂蒙地区的农民合同工。尽管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他们一并提交了入会申请,但在实际管理和活动开展中,他们对工会组织的作用并不认可,一直都采取不配合、不信任的态度。针对这种情况,工会干部通过对其家庭收入状况、居住环境等信息收集,掌握了这部分农民合同工约有95%来自偏远山区,其中60%左右的家庭收入来源单一,赡养父母和子女的负担较大,属于困难职工范畴。了解实际情况后,该单位工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连续3年跋涉近千公里到山东渮泽、高唐、临沂等地20余户困难劳务工家庭进行慰问和帮扶。公司工会的真情关心及温暖,很快打消了这部分职工及其家属的疑虑,并主动承担起所在项目基层工会小组的为其他农民合同工解释政策、征集建议等工作,该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入会率、活动参与率均达到100%,对企业工会组织也逐渐由不信任向主动参与活动转变,参加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的外来务工人员与自有职工比例达到了2:1。2012年春节,公司某海外项目继续补充一批熟练的技能操作人员,主动报名参加的职工大部分来自外来务工人员。
对于工程建设企业来说,外来务工人员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与企业存在联营合作关系的民营小型施工单位。笔者认为,只有提高联营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尽量实现“双赢”,才是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高外来务工群体福利、待遇的有效途径。为此,公司工会在实践中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福建某项目,由于受当地强降雨、强台风等天气影响,常常发生窝工、返工等现象,在延长工期的同时,联营单位的成本费用也相应增加。针对这些情况,公司工会一方面通过组织“合理化建议”活动,征集联营单位对项目整体安排的建议,提醒项目领导人员及时调整工期,避免窝工,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在定期经济活动分析会上,邀请联营队伍与公司管理人员一起分析各单项成本,及时发现其成本费用偏差的原因,为其传输科学的管理理念,提高其根据市场情况开展自我调节的能力。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联营单位通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实现了与企业的互利共赢,参与项目建设的近500名外来务工人员收入也得到有效保障,杜绝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目前,与公司建立起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联营单位已有89家,年用工总量已增长到2万余人的规模。
近年来,通过开展全员入会工作,公司在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上实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目标,既锻炼凝聚了队伍,达到了引得进、用得好、提升快、留得住的效果,保证了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合理诉求畅通了渠道,减少了联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使集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遏制,维护了企业信誉和队伍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