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胜
(中共喀什地委 宣传部,新疆 喀什 844000)
如何研判和解决民族问题,始终是事关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的大问题。基于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民族问题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焦点,成果洋洋大观,见仁见智,观点纷呈。其中,胡鞍钢、胡联合主张的“第二代民族政策”,[1]甫一提出即引发了学界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笔者认为,诸如此类关于我国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大讨论的理论意义和政治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从讨论的进展看又存在着诸多不足:其一,论战双方有时各说各话,没有发生正面的碰撞和交锋,难以达成深层思想上的共识,甚至有些政治化的味道;其二,论战双方似乎都缺乏对民族理论在实践深层次上的调查研究;其三,双方似乎都有就民族问题论民族问题的缺陷。概而言之,大部分论者都没有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高度、对民族问题进行基于当前民族实践的系统思考。
笔者以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要有问题意识。而民族问题又恰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要关注民族问题,进一步提高民族问题研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尤其要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社会主义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指导思想。从近几十年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来看,对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原因的反思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原因的探究是同时进行的,特别是对中国能够从容应对第三次世界民族主义浪潮的冲击,保持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深层原因之追问,更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意义。
民族问题历来是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一个十分重要和敏感的问题,所以,大部分研究者都不否定苏联在处理民族问题上的失误对于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的重要影响,以至于原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古拉·伊万诺维奇·雷日科夫在痛定思痛、反思苏联解体原因和教训时明确地指出:民族关系“竟然成了摧毁苏联的攻城槌”。[2](P17)
许多学者也把民族关系没有处理好视为苏联解体的原因,或者至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美国社会学家马克·贝辛格肯定了民族主义在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中的作用,但他更注意的是对这种作用方式的研究。他将苏联解体过程中民族主义所起的作用问题,推演归纳为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在苏联解体的趋势逐渐蔓延的过程中,民族主义是通过解体路径的“结构化”而发挥作用的。他认为,不可以简单地说,是民族主义“导致了”苏联的解体。作为一个如此复杂的历史过程,总是会有很多结构性因素在起作用,因此,不能认为是这样的一种单一因素在起作用。第二个问题是民族主义动员过程在苏联解体之前的这一阶段并不是任何单个民族的事情,而是各个民族在行动趋向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共同作为。苏联解体之时并不是单个民族或国家的民族主义单独发挥作用,而是出现了一个各式各样民族主义互相连接、互相影响之下民族主义浪潮翻涌的运动,这才是影响苏联解体的关键问题之所在。第三个问题是当一个结构化过程形成之时,民族主义动员的作用并不只是表现出原有体制、结构和认同在先前存在时的那种行动逻辑。相反,它在体制、结构、认同的重新构建和改造的过程中能够发挥着自己的独立作用,以至于这样的一种作用相当深刻地从体制上和思想上为苏联解体做好了铺垫。[3]笔者认为,这个理解是深刻的也是符合历史实际的,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是整个体系多年积累的问题相互作用、相互刺激并且是在当时特定的政治条件和国际环境之下造成的结果。其中,民族因素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但民族因素的作用既不是单一地在发挥,也不是直接地在起作用,而是一种在系统整体中的结构中的作用。所以我们决不能线性地看问题,而是要非线性地系统地整体地看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决不能忽视民族问题在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中作用,但对这种作用理解要置于当时各种因素形成的综合作用体系中去理解。不是看民族问题作用本身,而是要高度关注这种作用发生的方式。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把问题提到理论的高度去理解和把握。这就是说,在研究中国的民族问题时,一定要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高度去思考问题,这是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关键,也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关键,同时也是有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需要。
在马克思主义的整体理论创新中,民族理论的创新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都是非常重视对于民族问题的处理的。从毛泽东到习近平的几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都十分关注这个问题,并不断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的民族实际相结合,创新性地推进中国的民族工作,使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地向前发展。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如此大的曲折,在世界民族主义运动掀起又一次高潮,在国际敌对势力利用中国的民族问题实施对我国的西化、分化的复杂局面下,虽然我们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在某些地区某些时候也存在一些问题,甚至出现一些令人不快的事情,但从整体上来看是非常好的,非常健康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党始终注意根据发展变化了的实际情况不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并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我们的民族工作实践。历史事实证明,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在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行“西化”、“分化”的关键时期,在世界民族主义浪潮对我国民族关系影响最强烈的时期,在极其复杂的国际大环境下,我们经受住了“五个考验”,①即“苏东剧变和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冲击的考验;经受住了西方敌对势力打着民族、宗教和人权旗号对我进行‘西化’和‘分化’的考验;经受住了国际上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以及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暴力恐怖主义破坏和干扰的考验;经受住了1989年政治风波的考验;经受住了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深刻变化的考验。”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刻思考。主要是我们党研究民族理论最好,我们党制定民族政策最好,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最好。
所谓我们党研究民族理论最好,就是说我们在民族理论上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坚持了毛泽东民族思想,又在新的实践中根据新的情况,认真地实事求是地研究新出现的民族问题,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毛泽东民族思想,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上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是包括邓小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以及科学发展观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毛泽东民族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正确认识和解决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指针。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什么是民族,如何促进民族发展?一个是什么是民族问题,如何解决民族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中国式回答所形成的理论,就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这是指引我们进一步解决民族问题,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武器。这个理论的来源是马克思主义民族思想,基础是毛泽东民族思想,理论体系的主体是邓小平民族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从历时性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邓小平民族理论。中国步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之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国内外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立足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彻底否定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理念,全面恢复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毛泽东民族思想,形成了邓小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其基本内容是:我国的民族关系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要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民族工作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大统一;民族区域自治适合中国的情况;要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要照顾少数民族利益,着眼于民族地区发展;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和共同繁荣。
第二阶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面对上个世纪最后十年国内外复杂的政治经济局势,面对民族工作出现的许多新情况和新课题,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敏锐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国内民族问题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民族问题、怎么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这个理论继承毛泽东民族思想和邓小平民族理论,又在许多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民族问题的含义作了新的界定,认为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等方面的关系;二是对中国民族问题的特点进行了新的概括,认为民族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三是突出了发展在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地位,认为加快发展是解决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核心;四是从法律上确定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地位,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一道,确立为我国的三项基本政治制度;五是强调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家的最高利益,把民族凝聚力提升到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明确把民族凝聚力与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一道,并列为综合国力的四个组成部分;六是提出了“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强调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七是提出了在民族团结中“四个维护”的原则,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八是强调处理好民族问题必须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等“三股势力”;九是提出了少数民族干部状况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培养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的重要思想;十是强调处理好民族问题必须注意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第三个阶段:科学发展观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民族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形成了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加快发展是解决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个不容”,即作为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优势不容削弱;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各民族一律平等,不仅包括法律上、政治上的平等,也包括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平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增强各民族群众的“四个认同”,即增强各民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中央领导曾经做过多次的理论概括。这些理论概括标志着党对民族问题的认识、对民族发展规律的认识的不断深化。
第一次概括是1990年江泽民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讲话中将其概括为五个方面。1992年江泽民在 《论民族工作》一文中将其扩充为八条,2001年李瑞环在《关于统战工作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将其概括为十条,到了2005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对民族理论作出了新的十二条概括,创建了新世纪新阶段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新体系。(1)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的作用。(2)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3)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4)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也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在当今世界,民族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我国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6)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要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我国的民族问题是我国的内部事务,反对一切外部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7)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国家为少数民族创造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各族人民都有义务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8)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保障,必须全面贯彻执行。(9)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族人民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0)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11)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12)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要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是一项战略任务,要大力培养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
这个新的理论前六条概括了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后六条概括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在前六条中,前三条从哲学层面对民族现象进行了新的概括,不仅给出了一个关于民族的全新的概念,而且概括了民族产生、发展和消亡的一般规律,同时为后三条对民族问题的概念及其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做了理论的铺垫。前六条的后三条论述了在当今世界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环境中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原则。不仅重新确立了关于民族问题的概念,而且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在后六条中,前三条在上述理论原则的指导下,具体针对民族与民族、民族与阶级、民族与国家等三个关系上的民族问题提出了应对方略。后三条集中针对民族自身发展方面的问题更深刻地论述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科学发展问题。
这“十二条”论述既是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对民族问题处理实践中的经验教训的科学借鉴,又是对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国家中处理民族问题实践经验教训的认真吸取,更是对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过程中处理民族问题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是一个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族理论。正如有的专家所指出的:“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局部,从抽象到具体,从外围到核心,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概念,对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和重大方针等,都做了明确而精辟的论述。整个内容贯彻着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战略思想,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的形式概括民族理论,这还是第一次。以这个概括“为标志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新体系已经以中国化的特色优势占领了制高点,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纪元。”[4]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不断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解决当代中国的民族问题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始终保持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是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加强,在非常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取得卓尔不凡的成绩的重要原因。
由此,我们还要深入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或者深层次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就能够一直重视民族理论的创新而且能够取得理论创新的成功?这恐怕还是要把我们的视线拉回到毛泽东的民族思想和民族实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奠基于毛泽东民族思想,是对毛泽东民族思想的坚持、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民族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这种奠基作用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奠基于毛泽东思考民族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民族思想与中国的民族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民族发展道路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十分注重从实际出发,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思想,力求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独立的思考和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民族问题。这形成了毛泽东思考和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个首要的最基本的原则。毛泽东在处理民族问题上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思想,但是没有照搬照抄,而是结合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创造性地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在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思想。同时,也没有在民族问题上照搬苏联模式。比如,在民族自决问题上的思想变化、民族自治思想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也是按照这一基本原则思考和处理中国改革时代的民族问题而形成和发展的。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奠基于毛泽东民族哲学思想,是在新的形势下运用毛泽东民族哲学思想分析研究当代中国民族实践的产物
笔者在这里使用的毛泽东民族哲学思想中的“民族哲学”的概念,是指思想家在思考和研究民族问题时所运用的或者在他的民族理论中所蕴含着的哲学思想。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民族哲学思想就是毛泽东在思考和研究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民族思想中所体现的哲学思想,或者是毛泽东思考民族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总体来说,他的民族哲学思想可以概括为三个基本方面:
一是用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和处理民族问题。毛泽东把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论原则作为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最重要的哲学基础,强调处理民族问题和对待民族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从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正确的政策和采取科学的方法。“要按照各民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工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毛泽东在解决中国民族的一些具体问题上正是按照这一哲学要求去做的。他指出:“要按照各民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工作。”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强调,对民族工作不能患急性病的强调都是这一思维的产物。
二是用辩证的观点看待和处理民族问题。毛泽东主张要用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全面系统地审视民族问题。民族问题是由民族差别、民族矛盾和民族对立引起的综合性问题,往往是社会多种因素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产物,也会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方式以及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各个方面,所以,在处理民族问题和制定民族政策时一定要全面地考虑问题。同时还要系统地看待民族问题,不仅要把民族问题本身作为一个系统来看待,处理好民族问题本身的方方面面的关系,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把民族问题置于整个国家的社会总问题中来思考。在民主革命时期,民族问题是中国革命总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族问题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主张要用矛盾的观点审视民族问题。他强调要抓住民族问题中最基本、最核心、最主要、决定民族问题最本质的东西,也就是要抓住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族问题的主要矛盾,认为这是制定正确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方针的基础和前提。他强调要用对立统一的观点观察和分析民族问题,在民族关系问题上既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又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主要是反对大汉族主义。他强调要用关于事物矛盾精髓的原理分析和处理民族问题,正确认识各民族间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在毛泽东看来,各民族都必须经过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全国民族的共性,但是,全国各少数民族与汉民族之间,各少数民族之间又各有自己的特点,这就是各民族的个性。
三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和处理民族问题。这表现在:一方面强调帮助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重要性。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最终决定力量。基于此,毛泽东把能不能帮助民族地区发展作为共产党对少数民族有没有用处的一个标准提了出来。1952年10月8日,毛泽东在接见西藏致敬团时说:“共产党实行民族平等,不要压迫、剥削你们,而是要帮助你们,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你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1963年9月28日毛泽东在谈到新疆问题时说到:“新疆要做好经济工作。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我们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不仅要比国民党时期好,而且要比现在的苏联好。”另一方面强调要用群众观点看待少数民族和民族工作。在对待少数民族和民族工作中,毛泽东始终坚持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民族工作要相信和依靠少数民族群众,要与少数民族群众商量,切实保障他们的根本利益。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奠基于毛泽东民族思想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民族思想用于中国的民族工作实际,全面深刻地独立思考中国的民族问题,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毛泽东民族思想。主要有:在处理民族问题上,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中国民族问题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和我国革命与建设的组成部分;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一切从各民族和各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采用民族自治的办法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反对两种民族主义,特别是反对大汉族主义。毛泽东的这些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思想源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是在当代中国的民族实践中对毛泽东民族思想的坚持、继承和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十二条”论述中的思想都是毛泽东民族思想的继续坚持和超越发展。毛泽东民族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形成起到了奠基作用。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奠基于毛泽东处理中国民族问题所设计的制度框架
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政治制度设计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道路的集中表现,这个制度框架就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这一制度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毛泽东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据李维汉回忆,1949年政协会议筹备期间,毛泽东曾委托他就是否实行联邦制进行调研。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李维汉认为,中国同苏联国情不同,不宜实行联邦制。[5]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采纳了李维汉的意见,决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实行联邦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写进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49年9月30日,在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共同纲领》的第51条明文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1952年8月,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对全国民族地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起了关键作用。1954年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总纲和第53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自此,民族区域自治成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六十多年来的历史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成功之路,是维护祖国统一的治本之举。虽然随着民族问题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内涵的演变和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中,但是,这项制度的基本框架一直是没有变化的,是毛泽东民族思想所规定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丰富和发展,是奠基于毛泽东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政治设计的。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奠基于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实践中的运作和操作智慧
实践智慧不是理论,它是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按照政策的具体要求,立足于具体的政策环境,将理论和政策运用于作用于实践,在实践的时空环境中所形成的存在于实践过程中的运作和操作艺术。从这个视角来研究毛泽东的民族区域自治实践,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
现代政治学研究认为,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所产生的一项重大挑战,是如何在追求国家政治共同体的整合,维系主权统一的前提下,保存民族多样性,坚持多元文明的融合与调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理论上和制度的层面上看,就是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前提下,既要保持国家的集中统一,又有保存民族多样性和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但是,在实践中怎么样去运作,怎么样去保持这两者之间的张力,是一个智慧和艺术问题。这种智慧和艺术主要体现在这种政治过程的时间安排和空间布局中。所考虑的地域空间布局可谓匠心独运、充满着智慧,从空间战略上为我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和生产建设兵团的空间布局以及各自治州与各地区的空间安排都可谓充满着地缘政治的智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与作为整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一样,也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也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和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目前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快速的转型时期,民族社会作为整个社会的一部分,其变迁的节奏也会加快,民族因素向整个社会的荡漾也会更加显著。有学者研究指出:目前,“中国的民族问题具有明显的‘四化’发展趋势,即国内民族问题国际化,国际民族问题国内化,民族问题社会化,社会问题民族化。 ”[6](P246)这就是说,民族问题是受国际国内形势影响很大的复杂的社会问题。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创新和发展的必然性。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经受住了国际国内形势变化所带来的巨大冲击,说明毛泽东民族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对于中国民族问题思想理论指导的正确性,但是,西藏新疆发生的一些问题,又说明了创新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必要性。我们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段创新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
就目前我们学术界的研究状况来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上存在着两大研究进路。
一个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进行理论性的探讨,包括研究它的逻辑结构和逻辑框架,试图建构一个符合中国实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这种论坛式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研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研究的主要形态和主流趋势。
另一个是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下,通过研究世界民族运动的理论和实践,特别是通过总结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的经验教训,并且以世界范围内处理民族问题上的所谓成功实践为参照,全面总结我国的民族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以建构新的实践中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体系。在这个进路上,著名社会学家马戎教授的“去政治化”和“文化化”的思路有很大的影响,提出了“政治一体”和“文化多元”相统一的理想的国家族群框架。他认为,如果接受这样一个整体性框架,我们的许多观念和做法就需要进行反思和逐步进行相应的调整。[7]此论一出,引起了强烈反响。
近来著名学者胡鞍钢和胡联合在马戎思路的基础上提出了所谓的“第二代民族政策”的一整套思路,提出要“与时俱进地实现我国民族政策从第一代向第二代的转型,即实现从识别国内56个民族、保持56个民族团结发展的第一代民族政策,到推动国内各民族交融一体、促进中华民族繁荣一体发展和伟大复兴的第二代民族政策的转变,建构起凝聚力越来越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你我、永不分离的中华民族的繁荣共同体。”文章实际上是为民族问题的“去政治化”做了制度设计和政策供给。这引来了资深民族理论专家郝时远和黄铸等的系统批判。到目前为止,尚未看到主张此论者的相关回应。
两种研究进路各有千秋、各有利弊。前一个进路本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理论研究,这种研究是非常必需的,但是,其局限性是往往由于注重理论的逻辑推演而流于抽象欠缺具体。而后一种进路是从实践出发的自下而上的一种研究进路。这种研究的好处是实践性强,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其局限性是往往注重局部的事实而忽视了事物的整体联系,从而对事物的本质缺乏深刻的认识。
当前,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要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是民族社会的“国家认同”与“族群认同”的关系问题。从理论上来说,作为一个国家的国民,不管是哪一个民族,首先是这个国家的公民,首要的是要有这个国家的公民权利意识和公民义务意识,其次才是所在民族的族群意识。在一个公民的意识结构中,如果族群意识的位势低于国家意识,就是一个合格的国民;如果族群意识超过了国家意识,那么,就有可能在关键时刻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由此,我们认为,在建立和巩固以“民族-国家”为单元的“国民认同”或者“国家认同”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两种认识偏差。
一种认识偏差是强调某一种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各族群之间共同的“国家认同”,忽视本国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共同文化方面的认同基础。这样,在意识形态出现变化、政治结构出现松动时,各个族群原有的以本族文化(语言、宗教等)为基础的“族群认同”就会发展成为以建立独立“民族-国家”为目的的“民族主义运动”。这就是前苏联在民族问题上的一个重要的教训。
另一种偏差是想当然地把“国家认同”视为已经存在并且具有“牢不可破”的共同基础,因而为了协调和改善各个族群之间的关系而片面强调发扬 (少数)“族群”的传统文化,强调保护(少数)“族群”的政治与经济权益,强调维护(少数)“族群”的人口边界和传统居住地,但是同时却忽视了在各少数族群民众、知识分子与官员中对“国家认同”的培养与巩固。这种偏差也是前苏联在民族问题上的深刻教训。客观地说,在我国也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建国已经六十多年,在我国有些地区的少数民族竟然有90%以上的国民不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没有这种最基本的文化认同,又怎么会有坚固的国家认同。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要取得理论上的进展和实践中的成效,必须立足新的实践,把这两种进路结合起来,并且注意克服上述两种认识上的偏差,进行理论上的不断分析和综合以及实践上的不断推陈出新。总体说来,要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同时下工夫。
第一,在理论上要注重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研究,认真梳理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斯大林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关于民族问题的论述,找出理论层面上的继承创新和发展的脉络。二是认真研究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中民族问题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这种历史事实的出现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流变的互动关系。出现这些问题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还是政策设计上出了问题,还是实践操作上的问题。要思考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本身有没有问题,同时还要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三是要研究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以及这些经验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效性。四是对中国的民族状况进行全面调研,了解真实的情况,了解我们的现实的民族问题的根源和表现,特别是民族问题出现的国际原因和国内原因。
第二,在实践层面上要注重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解决民族问题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中国基本国情和最大的实际出发。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创新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更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出发。“第二代民族政策”的主张者所提出的系统的政策改革和创新,其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脱离了中国目前还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国情和最大的实际,也在某种程度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比如马克思、恩格斯在100多年前就论述过,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民族融合。显然,以“民族融合”为核心的“第二代民族政策”既缺乏马克思主义理论依据也有违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
二是处理民族问题必须遵循民族发展规律。与其他一切事物的发展规律一样,民族也会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对于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发展的规律,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毛泽东在谈到民族问题时对民族发展的规律做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最明确、最完整的论述:“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是如此。”“第二代民族政策”的主张者的核心主张显然是没有认真考虑民族发展的规律,只考虑“民族融合”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了。
三是处理民族问题要有整体思维和系统思维,要有明确的“顶层设计”。民族问题是多民族国家的基本社会问题之一,它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这就决定了民族问题的存在和解决不是孤立的,它一般的是由社会发展的全部进程所决定的。就目前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事业中才能解决。这就是说,我国的民族问题的解决必须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中准确定位,必须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空规定中准确把握。同时,还要注意的问题是民族问题存在的复杂性和解决的系统性,比如民族问题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我们可以发现,“第二代民族政策”的主张者在所谓的整体的政策创新方案中,就没有考虑或者没有充分考虑宗教对民族问题解决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影响或者制约。其实,我国的少数民族大多数也都是教民,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交织所造成的问题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必须予以充分考虑,因为宗教的消亡可能比民族的消亡还要久远,它对民族问题的解决具有永久的制约性。
四是解决民族问题要鼓励民族理论创新和民族政策创新。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从民族问题的角度看,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而没有出现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的悲剧,说明毛泽东民族思想的正确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在指导民族实践中的有效性;但是,我们也同时必须注意的是,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必然会影响民族问题产生新的变化,没有解决的老问题,穿上了新装的老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都应该从理论上去研究和解决,都应该有新的政策去应对。这恰恰说明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必须鼓励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从这个角度讲,“第二代民族政策”的主张者可谓勇气可嘉,我们对他们的这种创新精神和探索的勇气应该充分肯定,对于他们在研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中所提及的问题应予以高度重视,对于他们所提出的一些符合实际的观点和政策应该予以吸取。比如关于“民族融合”问题,我们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斯大林认为,到共产主义社会,各民族的民族语言消失,全人类共同语言形成,是民族差别消失和民族融合实现的主要标志,这个意义上的民族融合是人类社会民族的最终融合,要求这种意义上的民族融合,显然是不符合民族发展趋势的。但是,如果像历史上两个以上的民族由于互相交往交流和交融,最终成为一个民族的现象也可以称为民族融合的话,我们认为,这种现实生活中具体的民族融合还是应当肯定的。1957年周恩来有一段论述也明确地讲到这个问题:“如果同化是一个民族用暴力摧残另一个民族,那是反动的。如果同化是各民族自然融合起来走向繁荣,那是进步的。这种同化本身就有推动进步的意义。……汉族同化别的民族,别的民族也同化汉族,回族是这样,满族是这样,其他民族也是这样。这种情况,越向内地越多。历史的发展使中国各民族多数是杂居的,互相同化,互相影响。 ”[8](P171)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任务是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这就意味着民族政策的总的要求是不能用行政手段强制进行民族融合。但是,我们应该鼓励建立在交往交流交融基础上的自觉自愿自动的社会具体生活意义上的融合。因为这种融合并不是一个民族吞并另一个民族,而是各民族的优点和长处为各民族所共有和共享,促使各民族的中华民族的认同不断增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促进交融,一体多元,是民族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我们的民族工作的基本取向。在这种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推进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不断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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