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加大财政对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的支持力度 ●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 ●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抗旱服务组织、防汛机动抢险队建设 ●“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
2013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公开发布。《意见》明确提出“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14字农业农村工作目标,并对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农业生产提出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
《意见》深入分析了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当前面临的新形势。伴随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人多地少水缺的矛盾加剧,农产品需求总量刚性增长、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农业对外依存度明显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任务艰巨。
《意见》要求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努力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强调必须毫不放松粮食生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强化农业物质技术支撑。在“稳定发展农业生产”中提出要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着力加强800个产粮大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在“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中提出要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覆盖范围,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大雨水集蓄利用、堰塘整治等工程建设力度,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加大财政对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支持力度;及时足额计提并管好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加快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的政策。
《意见》要求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强调“加大农业补贴力度”要不断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办法,加快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让主产区财力逐步达到全国或全省平均水平。同时,继续实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
《意见》强调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明确提出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
《意见》提出,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和抗旱服务组织、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发挥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同时,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防控、农田灌排、地膜覆盖和回收等生产性服务,以此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
《意见》要求,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大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倾斜,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确提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中央投资继续支持农村水电供电区电网改造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加大避灾移民搬迁投入。明确提出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大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力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统筹安排新的退耕还林任务;探索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试点工作;搞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土壤环境治理,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加快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
《意见》强调,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抗灾救灾等设施建设,增强农村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