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煜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河南 郑州 450006)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中国各地区的“人户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河南也不例外,这种社会现象将直接影响着各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人户分离”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与“五普”相同,2010年的“六普”也这样规定,凡是离开户口登记地异地居住的人都属于“广义人户分离人口”。进一步细分,广义人户分离人口应该包含两类差别悬殊的人群,一类是远离家乡到“外地”经营、就业或学习等的人,另一类是在一个城市市区范围内因为搬迁等原因而形成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相分离的人。前一类人口称为“流动人口”,后一类人口便是“市内人户分离人口”。
流动人口与市内人户分离人口之间在教育、婚姻、就业、迁移原因等诸多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别。从城市内部人户分离人口产生的原因看,“拆迁搬家”是最主要的,这和以“务工经商”原因为主的流动人口有着明显的区别。因此,在进行统计和分析时很有必要将城市内部人户分离人口从流动人口中剥离出来,二者分开考虑。
纵观国外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他们都在研究迁移人口和人口迁移,而在中国,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人口流动”现象成为了中国的独特现象。正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国内学者常常把人口移动区分为“人口迁移”和“人口流动”两种,发生迁移和流动行为的人则分别称为“迁移人口”和“流动人口”。从空间上来说,户口登记地发生了变化且与现住地保持一致的人口为“迁移人口”,相对应的,户口登记地与现住地不一致的称为“流动人口”。也就是说,迁移人口伴随有户口的相应变动,流动人口则没有户口的相应变动。
关于“流动人口”时间界限的确定,目前被大家普遍认可的是段成荣、孙玉晶在《我国流动人口统计口径的历史变动》一文中的观点: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口应包括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下或者半年以上的全部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口,这样才能得到更完整、更接近实际的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人口。但是,河南省的“六普”数据仅仅提供了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的“人户分离人口”,因此,本章在下面章节描述分析的均是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的“人户分离人口”,不包括半年以下的“人户分离人口”。
流动人口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县内流动人口、省内跨县流动人口、跨省流动人口以及跨境流动人口。市内人户分离人口(或称“狭义人户分离人口”)是广义人户分离人口中非常特殊的一部分,它是一个城市的人口在同一个城市内部不同区域间的人与户口相分离的现象,近年来这种市内人户分离人口在全国各城市均显著增加。
为了方便广大读者的阅读,现将本文中用到的一些概念之间的关系罗列在此:
Ⅰ省内流动人口=省内跨县流动人口+县内流动人口
Ⅱ河南省广义人户分离人口=跨省流入人口+跨省流出人口+省内流动人口+本省市区内人户分离人口
Ⅲ河南省内人户分离人口=河南省户口登记地在本省其他乡镇街道的人口=河南省内流动人口+本省市区内人户分离人口
Ⅳ河南省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跨省流入人口+河南省户口登记地在本省其他乡镇街道的人口=跨省流入人口+省内流动人口+本省市区内人户分离人口
流动人口按流动原因可分为经济型流动人口和社会型流动人口两类。经济型流动人口包括因工作调动、分配录用、务工经商、学习培训等原因而流动的人;社会型流动人口包括因婚姻迁入、随迁家属、投亲靠友和退休退职等原因而流动的人。段成荣(2008)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由社会型流动逐渐转变为经济型流动,即流动原因“经济化”。
本文依据现有的河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对河南省流动、迁移人口的原因进行了以下五方面的分析:
前面我们已提到省内流动人口和市区内人户分离人口的迁移、流动原因存在很大差别,应该分开来讨论,但是由于数据资料有限,我们在这里只能笼统地讨论一下河南省户口登记地在本省其他乡镇街道的人口流动原因。
总体来看,2010年河南省户口登记地在本省其他乡镇街道的人口以务工经商比重最高,成为省内人口流动的第一位原因,其次是学习培训为23.71%,随迁家属为17.19%,拆迁搬家为10.25%,工作调动为5.60%,婚姻嫁娶为4.79%。而在2000年,河南省内广义人户分离人口流动的第一位原因则为婚姻迁移,比重为22.44%。
分性别看,河南省内的人户分离男性人口比女性更多的是属于经济型流动的务工经商,即务工经商是省内男性流动的第一位原因,比重为27.99%,其次是学习培训、随迁家属和拆迁搬家三种社会型流动,比重分别为22.75%、15.09%和10.75%。而省内人户分离女性人口的第一位原因是学习培训,其比重为24.70%,务工经商是第二位原因,其比重为21.01%,另外还有19.36%的女性是由于随迁家属而人户分离。
2010年河南省的跨省流入人口有47.30%是属于经济型流动的务工经商,务工经商是外省人口流入的第一位原因。其次,由于学习培训、随迁家属流入到河南的外省人口也分别占到了15.95%、11.96%,属于这三种迁移原因的跨省流入人口占全部跨省流入人口的75.21%。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很容易发现户口登记地在本省其他乡镇街道的人口流动原因处于前三位的也是务工经商、学习培训和随迁家属。
分性别来看,在跨省流入的男性人口中有53.86%属于务工经商,而跨省流入的女性人口仅有38.18%属于务工经商,跨省流入务工经商的男性比女性多出907004人;其次跨省流动男性人口的第二位流入原因是学习培训,比重为16.84%,跨省流动女性人口的第二位流入原因是婚姻嫁娶,比重为15.43%;另外还有9.53%的跨省男性属于随迁家属流动,同时跨省女性的第三位流动原因也是随迁家属,比重为15.33%。可见跨省女性的流动原因更多是社会型流动,跨省男性的流动原因更多是经济型流动。
不论城乡,现住在河南省的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以“经济型”流动为主。
分城乡来看,现住在河南城市地区的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以“务工经商”为主,其次是“学习培训”和“随迁家属”。现住在河南镇地区的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以“学习培训”为主,其次为“务工经商”和“随迁家属”。现住在河南农村地区的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以“务工经商”为主,其次为“学习培训”和“婚姻嫁娶”。
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的现住在河南18个地市的人口,以“经济型”流动原因为主的城市有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濮阳、信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济源15个城市,这些城市的“经济型”流动人口比重均高于社会型流动人口;以“社会型”流动原因为主的城市有安阳、鹤壁、焦作3个城市,这些城市的“社会型”流动人口比重要高于“经济型”流动人口比重。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0-4岁、5-9岁及10-14岁这三个年龄组的流动原因以随迁家属为主,15-19岁和20-24岁组以学习培训为主,25-59岁这七个年龄组均以务工经商为主。
“务工经商”和“工作调动”这两个经济型流动原因的年龄分布均呈开口向下的抛物线形状。25岁之前,“务工经商”流动人口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上升,25-29岁组的“务工经商”流动人口比重最高,29岁以后,“务工经商”流动人口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下降。“工作调动”流动原因的年龄分布亦是如此。
“拆迁搬家”、“投亲靠友”及“随迁家属”这些“社会型”流动原因的年龄分布恰好和“经济型”流动原因相反。25岁以前,社会型流动人口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减少,25-29岁组是社会型流动最少的年龄组,29岁以后,社会型流动人口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增多。
[1]段成荣,孙玉晶.我国流动人口统计口径的历史变动[J].人口研究,2006,4:70-76.
[2]段成荣.省际人口迁移迁入地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J].人口研究,2001(1).
[3]段成荣,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动人口变动的九大趋势[J].人口研究,2008(6).
[4]姚林如,李莉.劳动力转移、产业集聚与地区差距[J].财经研究,2006,8:135-143.
[5]张志伟,胡石清.我国人口流动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34-37.
[6]李强.影响中国城乡流动人口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3(1):126-131.
[7]朱传耿,顾朝林,张伟.中国城市流动人口影响因素的定量研究[J].人口学刊,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