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倩倩
(南通大学,江苏 南通226007)
旅游安全问题是旅游行业的核心和基础问题,它关系到旅游者、旅游企业和旅游管理机关的共同利益。近年来,江苏旅游安全事件频发:2011年,宜兴竹海公园滑道事故致四人死亡;3013年,南通如东小洋口风景区发生快艇倾覆事故,造成6人死亡。这些事故在让人扼腕叹息的同时更应引起江苏旅游业界对旅游安全的重视。
国内外学者对旅游安全内涵的界定不一。旅游安全问题从狭义角度理解,即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人身、财产和心理安全[1],从广义角度来说,还应涵盖旅游资源安全、旅游环境安全等内容[2]。本文采用广义定义,根据旅游学研究对象,将旅游安全定义为主体安全、媒介安全以及客体安全。
旅游主体安全主要是指与旅游者生命财产直接相关的安全问题。具体来看主要包括:旅游活动进行过程中遭遇的犯罪,如针对旅游者施行的财物偷盗、抢劫等;旅游景区旅游设施设备造成的安全事故;水土不服或食品卫生导致的旅游者的疾病;旅游活动场所发生的火灾或爆炸;旅游者在空间移动过程中遭遇的交通事故等。
在苏旅游者遭遇盗窃、抢劫的频率与地区治安环境关系紧密。近年来,江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被广泛认可为全国最安全省份之一,但针对旅游者的盗窃抢劫案件偶有发生。例如2013年暑假常州中华恐龙园鬼屋内,不法分子利用游乐场所内部昏暗灯光及恐怖气氛实施多起盗窃。
旅游景区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在增加旅游活动的丰富性、给旅游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容易引发严重的安全问题,给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安全带来损害。2011年,宜兴市竹海公园因受短时强风暴雨突袭致滑道受损引发安全事故,造成4名游客死亡,20多名游客伤亡;2012年,苏州太湖石公山水域发生游艇撞船事故,造成四名上海游客死亡;同年,常州嬉戏谷发生过山车紧急停车,11名乘客滞留30米高空近2小时;2013年,南通如东小洋口风景区快艇侧翻事故导致3人溺水死亡、3人失踪。这些安全事故令人警醒。江苏省水体旅游资源丰富,拥有长江、大运河、太湖、海滨等为主的水域风光。为丰富水上旅游项目,增加旅游活动的参与性与体验性,增加旅游收入,以游船、游艇、漂流为代表的水上旅游项目日益增加。然而这些水上项目本身易受到气候气象要素的影响,加上部分驾驶人员危险驾驶、非法营运,特别容易发生碰撞、溺水事故,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施救行动难度较大。因此,水上旅游事故死亡率高,在江苏旅游安全事故死亡总数中比例较高。除此之外,近年来,江苏主题公园、游乐场迅速发展,成为地区性旅游热点,此类旅游活动依赖于旅游设施设备的顺利运转与规范操作,任何安全隐患必须坚决杜绝。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生命和健康,然而旅游途中旅游者因食物问题引发疾病时有发生。江苏水产丰富,品尝各类江海河鲜成为了江苏旅游的美食亮点,但是一些“水土不服”或抵抗力较差的游客在食用带有细菌的生猛海鲜后会出现过敏、腹泻等症状,严重的比如长江三鲜之一的河豚则会因含有毒素而易让游客食物中毒、甚至死亡。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住宿、餐饮、娱乐活动的企业日益增多,此类旅游活动场所的火灾发生频率也在逐步增加。在江苏,一方面部分中小型宾馆、餐馆由于防火措施不完善、电路老化或人为因素导致火灾,虽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给旅游者造成心理阴影;另一方面,高层酒店的增多,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交通安全是保障旅游者安全的重要一环。因旅游高速公路建设相对完善、旅游距离较短,江苏旅游交通安全事故主要表现在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长假、小长假期间,江苏高速公路上车辆碰擦、追尾、自然事故较多,2013年“十一”黄金周,全省各类轻微交通事故5861起。相较于轻微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则会给旅游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的损失。2012年,上海旅游大巴于常合高速江苏常熟段发生的4.22特大交通事故,造成游客在内的14人死亡,正是由于旅游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操作失当,旅游车辆公路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造成的。
旅游媒介安全即旅游活动载体及旅游从业者的安全。
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旅游者的身体、心理伤害、也会威胁旅游从业者的人身安全并旅游企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游在旅游旺季因酒店住房紧张而入住地下室、杂物间等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是旅游业内常见的情况。2013年,南通旅游团青岛遇火灾,游客未有伤亡,但导游司机因睡在地下室而2人遇难4人受伤。旅游从业者的职业保障问题还亟待改进。
中小旅游企业抵御危机和风险的能力较差,他们易受到经济危机、政策调整、恶性竞争、经营资质等内外因素的影响,从而将自身财务安全、品牌安全等经营安全限于危险之中。以数量上占绝大多数的江苏中小型旅行社为例,由于他们基本不具有出境游资质,在组织境外旅游时均采用的是拼团、联合发团、转团的方式,此时此类旅行社已无主动抵御风险的能力。受制于境外各类突发事件以及承接旅行社的服务水平等因素,他们所面临的投诉风险将会大大的增加从而威胁品牌安全。
旅游客体安全主要是指旅游资源的安全。江苏旅游资源安全主要体现在人为因素对旅游资源的影响。一是关于江南古镇旅游资源,过渡商业化开发破坏了古镇的原真性、大量游客的涌入也对古镇的环境容量造成压力;二是关于水体旅游资源,过渡强调经济效益的海洋、湖泊等水体资源的开发利用会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如游船乘客的不文明抛物行为会造成环境污染、水产品的过渡捕捞则会破坏生态平衡。
旅游者首先应高度关注自身的旅游安全,为此必须提高旅游安全意识。乘车系安全带,乘船穿救生衣,保管好自身财物,掌握基本遇灾逃生技能。除技能要求外,更重要的是要培育自身的心理素质,建立应变能力和必胜信念。
旅游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切实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对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技能、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事故应对等培训[3];杜绝违规操作,建立明确的赏罚制度及员工安全档案;完善员工的职业保障,缓解导游-游客矛盾,健全保险制度;保障旅游活动有关的各项设施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从法律角度来看,2013年10月1日施行的《旅游法》规定了旅游企业、旅游者和旅游管理机关的安全责任,撑起了一把旅游者安全的保护伞,但对于旅游客体旅游资源的安全,则需要将来通过法律修订、制定《旅游法实施细则》等途径加以补充和完善[4]。
从行政管理角度来看,旅游安全问题涉及到旅游、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交通管理、海事、消防等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共同管理。这些部门需要在江苏各地政府的指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规范旅行社、景区、旅游交通企业等旅游媒介的各类经营行为。
从技术角度来看,江苏各地政府需要加快建设健全旅游安全预警系统和事故应急急救系统。对旅游突发安全事故、旅游资源污染、环境容量问题等进行预警,并形成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网络,缩短应急事件、降低事故损失。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底线,应引起旅游各界的重视。江苏旅游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作,为切实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旅游企业的生存发展、推动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旅游者、旅游企业、政府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紧密配合,从而实现江苏旅游的长治久安。
[1]许纯玲,李志飞.旅游安全实务[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
[2]任学慧,王月.滨海城市旅游安全预警与事故应急救援系统设计[J].地理科学进展,2005,24(4):124-128.
[3]韩慧敏,孙玉琴.水上旅游安全内涵界定及相关问题研究[J].对外经贸,2013,227(5):126-128.
[4]孔令学.浅谈《旅游法》对旅游者安全的全方位保护机制[J].旅游学刊,2013,28(3):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