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来宋代农民生活状况研究综述

2013-08-15 00:46
黑龙江史志 2013年4期
关键词:农民农村经济

陈 宇

(西南大学 重庆 北碚 400715)

本文所说的农民,主要是指直接从事农业劳动的生产者,在宋代的乡村户等中属于有土地的主户阶层中的部分第三等户和第四、第五等户以及无地客户,这些人中包括自耕农、半自耕农以及没有土地完全靠租种地主土地为生的佃农。他们一同构成了宋代的农民阶层。本文就针对宋代农民的生活状态,主要从其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方面总结近十年来的研究成果。

一、经济生活方面

(一)关于农民家庭经济状况

宋代商业的快速发展,商品经济的不断壮大,深深影响了农村家庭经济的生产和消费状况,加深了农村家庭经济与市场的联系。陈国灿、陈剑锋《南宋两浙地区农村家庭经济探析》(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指出:南宋时期,随着农村市场的快速成长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两浙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出现了新的趋势和变化。一是家庭生活性消费和生产性消费越来越由传统的自产自给走向市场供应。其中,在生活性消费方面:除了粮食之外,家居、婚丧、宗教活动也得依赖市场的供给;在生产性消费方面:农村家庭的三方面的需求,主要有工具之类、物种和生产工具之类、劳动力之类也都依靠市场。二是农村家庭生产的专业化生产有所发展,出现了不少农副业的专业户。主要有粮食生产,经济作物种植等。此外,南宋政府在赋征收过程中的赋税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采取“折变”的征收方式等,这些都加强了农村家庭经济与市场的联系。此外,陈国灿还在其论文《南宋江南市镇与农村城镇化现象》(四川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南宋时期江南农村市场与商品经济》(学术月刊,2007年9月)、《南宋时期乡村集市的演变及其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4月),都阐述了南宋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江南农村市场体系不断形成与完善,由此引发的传统家庭经济在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与市场的关系不断加强。武建国、张海鹏《从唐宋农村投资消费结构新特点看乡村社会变迁》(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1期)提出:中唐以后至宋朝时期,土地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土地私有产权制度逐渐得到确立,使得这一时期农村投资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得土地投资、以耕牛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投资、地方性公共产品投资逐渐成为乡村社会投资的新热点。这些也加速了农村的分化,使的富民阶级崛起与乡村,从而引起了农村消费结构的变化,使得农村消费水平总体上有了一定的提高,乡民对高档消费品,时尚开始有了追求,社会性消费中奢侈铺张之风突出。同时,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户的货币性消费有了明显增加。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加大,这也使得宋代乡民们除了以传统的耕种业为生外,还从事其他相关的行业,如经营乡村旅店,唐代剑、甘云飞《宋代乡村旅店业探析》(商业经济,2010年1月)对此就进行了专门的论述。杨贞《论宋代农村雇佣劳动力发展的原因》(商情,2010年第36期)针对宋代农村大量出现的雇佣劳动力的现象进行了分析,得出了这是由于农村人地矛盾、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手工业的发展、农民生活贫困的现实压力、农民思想的变化等因素作用的结果。李晓《论宋代小农、小工、小商三位一体化趋势》(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1期)通过剖析宋代农民经济结构和经营方式的变化,提出了“小农、小工、小商三位一体化的概念,认为宋代农民在经营农业的同时,普遍以兼业的方式从事手工业小商品生产、小商业经营、小雇佣劳动等,使其家庭经济出现多重复合形式,这一变化的出现,是人多地少的矛盾、官赋私债的催逼、市场机制的导向等共同因素的结果,这也促使着小农经济更具弹性,韧劲,张力,更加稳固。同时,也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农民负担问题

任仲书《宋代农民负担问题》(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5月,第25卷第3期)指出:占了宋代乡村总人口85%的农民阶级,负担的徭役名目主要有:田税、支移和折变、丁口之赋、杂变之赋、和籴和买、夫役。名目繁多,内容杂乱。接着作者以主户中的第4等户为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第4等户自耕农一年的粮食收入,除去赋税、口粮之外,还能剩余1890公斤粮食,折合20.5千文。这基本上能满足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死伤,疾病,婚姻之费及温保问。吴宾在《宋代农民负担与中国古代粮食安全研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7月)则认为任仲书的这种估算也仅仅只是对一般农民收入水平的估算,实际上由于经济、自然灾害、粮食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宋代农民的负担远远超出我们的估算,自耕农所承担的赋税,占其总收入的30%—50%,而佃农则高达50%—70%,同时,作者还论述了宋代开放的粮食政策的弊病也是大大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而不管是正仓、义仓、常平仓还是兴起于南宋用于储量备荒的社仓,时间一长往往出现官府挪用、掠夺式的不等价交换等等现象的发生。最后得出正是在农民负担过重、政府粮政弊病丛生的情况下,古代中国的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没有得到最根本的解决。此外,还有学者选择某一特定区域研究农民的负担问题,狄元骊《北宋中期苏州农民的田租负担和生活水平》(中国经济史研究,2007年第1期)作者在文中通过推算,得出北宋中期,全国平均每户对公田的实际负担在1.5石左右,而农民对私家的负担往往采取“拖欠”的方法,使得实际的负担程度并不高。最后,作者对苏州地区农民的生活水平进行了计算,农户每户约有地40亩,亩产粮约2.5石,总产量90石,除去公私负担约15.2石、来年种子8石、全年口粮消耗28.8石,能剩下45石,按每石5贯计算能换成钱225贯,则能每月消费18.7贯,则完全高于每月15贯就能满足温饱问题的全国平均生活标准,因此,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苏州地区的农民的生活水平是比较高的。

(三)关于农民生活水平的研究

谷更有《宋代乡村户之生活水平析议》(经济史丛论(一)缪坤和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4月)对宋代乡村农民的经济生活状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作者认为,宋代的经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无论是从同时代整个世界各国的横向比较,还是同以后朝代的纵向比较,宋代经济都具有重要地位,但是即便如此,宋代依然没有摆脱“普遍贫穷”的前现代社会的特征。接着,作者着重探讨了经济状况处于中间状态的第三等级即中户的生活水平,对其能“自足”经济生活状态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第三等户以“十口百亩之家”最为典型,作者通过文献材料推断出宋代乡村户的基本生活程度:能维持日食2升或日进百钱以下的是贫困层;能维持日食2升,月用钱15缗的是乡村中的自足层;能维持日食2升,日用钱一贯以上的是乡村户的小康曾或富裕层,而第三等户的生活水平则在日食2升,月用钱15贯—30贯之间,一般都能自给自足。

另外,近年来,有不少学者另辟蹊径,从诗文中探索宋代农民的生活状况。张履朋《宋代田园诗所见的农村经济》(古今农业,2003年第3期),认为:和其它朝代相比,宋朝保留有大量的农村田园诗,对研究宋代社会史,农业经济史都很有价值。接着作者分别举例说明了田园诗道出了农家日常生活的繁忙艰辛、在各种节日,腊月时欢聚一堂的欢乐、在繁重赋役,灾荒之下的困苦等等。李娟,查清兰《中国古代社会生活方式的再现——宋代农村词阐析》(农业考古,2007年3月)就通过宋代农村词这种艺术化的表现手法,展示了宋代农民的生活观念、生活模式、社会交往,再现了一个封闭,平稳,和谐的乡村社会。

二、社会生活方面

(一)关于流民的研究

宋代的流民也是一个突出的现象,早已引起了学者的关注,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宋一代田制的变化,刘复生《从土地制度的变化看宋代社会》(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2月第1期)认为:宋朝新田制“不抑兼并”,“有钱则买”,“无钱则卖”,由此宋代社会出现了许多新的面貌,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宋代的劳动者获得了比以前更多的人身自由,在法律上是可以自由迁徙的。这当然也成为宋代流民出现的一大原因。程民生《论宋代的流动人口问题》,对宋代流民出现的原因以及流民的出路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作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赋役沉重,其次是土地兼并,再次是宋代“贱农而贵末”的现象,最后是人口的剧增。而庞大的流民显然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宋代政府也进行了安置,分流。流民的出路主要也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应募参军。二是应募服役。三是从事手工业。四是经商或进入城市。四是出家为僧。五是沦为流氓或盗贼。当然,流民问题也引起了统治者的注意,他们也采取措施解决这个问题。黄小荣《宋代农民的土地固着及其影响》指出:宋代土地兼并严重,农民贫困加剧,造成农民的大量流动,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宋代统治者便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限制农民的流动,从法律上规定了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但是这个法规并没有如统治者所愿,由于地主杀害佃农等现象时常发生,反而是激化了农村中的对抗性矛盾,一个意欲保持社会稳定的政策反而造成更大的动乱。当然,宋代商业发达,城镇化进程快速,这也吸引了大量的乡村人口进入城市,陆爱勇、张蕾《试析宋代乡村人口转入城市的原因及特点》(史学研究,2006年12月)对乡村人口转入城市的原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总结出了以下原因1.城市工商业发达,易于谋生。2.乡村人多地少现实矛盾的影响。3.出于逃避捐税与徭役的需要。4.城市社会救济事业的发展快速。5.农民依附关系的减弱。最后,作者又总结出宋代大量人口由农村流入城市,一方面这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这又刺激了城市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二)关于农民的精神世界

谷有更《宋代乡村户意识形态研究》(思想战线,2003年第2期)指出:由于五代时期的纷争,土地私有制的盛行,已使人们头脑中充满了利欲的观念,就乡村户而言,突出的表现了以下三种意识形态:“追末逐利,诚信孝悌朴素伦理逐渐势微”、“富求贵,贫求贵”、“重鬼神,轻法度”。它的出现是宋代经济社会发展变动的反应,它具有中国近代社会乡村民众共性意识形态,但同时也是宋代的时代特征。

有关宋代农民的风俗习惯与信仰,相关的期刊论文涉及的比较的少,但是有关的专著比较的多,陈高华主编的《中国风俗通史》(宋代卷)、徐杰舜主编的《汉族风俗史》(第三卷)等书对此时农民饮食、服饰、居住、婚姻、丧葬、信仰、旅游交际、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内容都进行了详细的归纳总结。

综合近十年来学者对宋代农民生活状态的研究,我们发现,在很多方面,特别是农民的家庭生活和农民的负担情况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由于史料中直接关于各阶层农民的记载少而且分散,大大增加了研究者的难度,再加之研究方式方法的落后,关于各阶层农民的具体生活状况,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值得深入的地方还有很多。同时,在研究得到地域上,仍然以经济发达的江浙一带为主,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北方地区则几乎没有涉足,同时,在时间断代上,以南宋时期为多,北宋时期的相对要少,这也是后继者需要继续努力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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