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瑕瑜可鉴——《七台河市志》初稿读后感

2013-08-15 00:46张旭东
黑龙江史志 2013年4期
关键词:七台河市志书

张旭东

(齐齐哈尔市地方志办公室 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0)

2012年12月20日,《七台河市志》初稿评议会在七台河市召开。《七台河市志》初稿的完成,是我省修志工作的盛事,笔者有幸参加评议会,受益匪浅,启迪良多。

一部好的志书,一般都应具备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完备、文风质朴、特点突出等几个方面。《七台河市志》基本上做到了,而且在个别问题的处理上有独到之处。

观点正确方面,一般不会出现大的政治误差,尤其在政治倾向比较明显的问题上。但要在一般史实记述中真正做到观点正确,也非易事。《七台河市志》在这方面就处理的比较好。试举一例:第二卷第五篇地方工业第二章煤炭工业第三节煤炭生产,“2000年,经过再次的关井压产会战,全市年末矿井保留439对,年产量270万吨,矿井平均年生产能力不足0.73万吨。主要原因是开采方法不规范,作业方式简单,安全投入少,系统不配套,采用挑“肥”捡“瘦”破坏性开采方式,资源回收率极其低下。”这种记述方法,从客观史实上记述史实,“不虚美、不隐恶”,对当时的历史状况进行原原本本的真实记述。这种客观记述,体现了实事求是的观点,这种记述方法真正体现了“寓观点于史实之中”方志笔法。当然,我们不能因为对不足或失误真实记述就认为是秉笔直书,记述历史功绩也一样要毫不夸大,真实准确。

体例方面,《七台河市志》按照志书“事一类从,类为一志”的要求,遵从“科学分类与现实社会分工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了合理分类。全书设五卷、二十九篇,共一百八十章,涵盖了自然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自然与社会的各个方面。采用述、志、记、传、图、表、录等其中体裁,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面记述了七台河市1986年以来的历史状况,可以说,全志书充分地展示了七台河市各行各业的历史。

具体事物记述方面,很多篇章编写得可圈可点。试举一例,第二卷第六篇农业第五章林业第六节非林产业:

“1986年,林业开始寻找新的出路,力图通过非林产业,解决林业资源危机。

1993,通过集体承包,独立核算,定额上缴,超收留用等改制方法,林业经济初步好转。

1994年,开始实施“三年打基础,五年实现以副养林”发展战略。市林业局以上项目为启动点,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特别注意在非林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非林产业比重占整个林业经济的26%。

1995年,林业部门突出抓了多种经营、非林替代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林区产业、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整体经济素质有了增强。新建2对小煤矿,改造了3对矿井,建成原煤发运货场,新建1座洗煤厂,新上了焦化项目。一些林场新上一批煤炭、种植、养殖、加工、建材、焦化、木炭、木片和旅游等场办实体,开始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全年多种经营总产值达到1000.4万元,实现利润67.2万元。非林产业比重占整个林业经济的42%。

1998年,除5对矿井外,新建砂石场一处,开办了小木材加工厂,兴办了木炭厂。面向市场,因地制宜地发展粮食生产、经济作物和蔬菜生产;大力发展林区养殖业,动员职工养猪、牛、羊、鸡、鹅等;积极发展果园、食用菌栽植经济林。林业经济得到补充,职工生活得以改善。

2002年,全面把发展非林替代产业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召开全局现场会进行推进,在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支持,改变了林区产业结构的单一状况,向着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旅游业等多元结构发展。种植经济林1 015亩,采集山野菜715吨,养肉牛100头,羊1 500只,山鸡2 500只。

2005年,在局属6个林场531名在册职工中,从事非林替代产业的占到60%。非林替代产业年产值达到2 619万元,占林业总产值的65%。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这种记述方法,从1986年林业面临困难后开始寻找新出路→1993年林业经济初步好转→1994年开始实施新发展战略,非林产业比重在整个林业经济占到一定比例,占26%→1995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非林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占42%→到2005年,经过5、6年全面发展非林替代产业,非林产业比重达到了60%的水平,将七台河市非林产业何时开始的、怎样发展的、采取哪些措施办法、达到了怎样的成效。写得顺理成章,节点明晰,转折清楚,整个发展过程一目了然,符合横排竖写的具体要求,让人信服。

特点突出方面。《七台河市志》从篇目的设置到正文的记述,能看出设计和编写人员都努力突显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全书用两篇、七章、三十一节的篇幅记述国有能源业、电力业和地方煤炭工业,其文字量超过任何一个行业,充分彰显了七台河市的矿产能源资源性城市的特点,突出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跃居四煤城之首”的时代经济特色。

总之,《七台河市志》从总体上看是一部成功之作,为其他城市的志书编纂工作提供了积极的借鉴。但还不能就此而说,这部志稿是足赤之金、无暇之玉。比如在篇目、行文风格等方面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通过审读《七台河市志》,既学到了经验,同时也看到了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借此机会,试列举出来,或许对后来成书者在总纂中有裨益于万一。

一、关于“篇目”

1、分类与归类。志书分类的基本原则是“事以类从,类为一志”,所以,我们在分类时,凡是能归并为一类的内容,尽量不要分割为两处。例一,第二卷第五篇(地方工业)第十二章建材工业:“第六节装饰材料企业选介,第七节 建材企业选介”,应将“第六节 装饰材料企业选介”与“第七节建材企业选介”合并为一节一个题目,即:“第六节 企业选介”,不必分为两节、两个标题。例二,第二卷第七篇商贸第七章物资:“第二节 物资经营,第三节 多种经营”,这两节不管是“物资”经营,还是“多种”经营,其实都是“经营”,从正文的具体内容上来看,两者之间也是完全可以融合的,因而,这两节也是完全可以合并的。

2、层次划分。志书的编写,与其他著述或文章的撰写一样,不论是篇目(题目)还是内容的具体记述,都需要首先交待清楚前后、上下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是对志书的篇目设置,划分后的同一层次各项要对应相称。否则,要么说不清问题,要么感觉混乱。例如,第二卷第五篇地方工业第十二章建材工业的“第二节水泥、第三节砖、第四节瓦、第五节新型建材”:应将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合并,然后在水泥、砖、瓦三者之上起一个新名称,如“传统建材”,这样才能与第五节的“新型建材”相对称、相并列。因为从逻辑上讲,个体概念与集合概念不宜并列使用。

3、文题关系。“文、题相符”是著述的基本规则,这就要求我们,一旦确定标题,就要仔细研究题目的内涵,然后对资料加以有效地组织。例如,第二卷第五篇地方工业第十章家具加工业第一节产品产量:在“第一节产品产量”的竖写中,所包含的记述要素有“加工企业的数量和性质、产值、品种、产量等”,可以说,基本上是记述“家具加工业”的主要内容,但这样一些内容却不是“产品产量”所能涵盖得了的。因而,这节的题目与记述内容的关系,形象地说,是“身子大、头小”。

4、标题简洁。简洁性包括两个含义,一是标题用语要简明扼要,以短为佳,二是在一部志书里所用的标题不能重叠。在能够将意思表达清楚、明白的情况下,尽可能使用较少的文字,以体现我们方志界多年来一直倡导和追求的志书简洁性目标。例如,第二卷第六篇农业第一章种植业:其中“第三节粮食作物面积、产量,第四节 经济作物面积、产量,第五节 蔬菜面积、产量”,如果将“面积、产量”这四个字去掉,不仅不会影响志书编写者的意图,同时,也将较好地体现出志书的简洁性要求。

5、篇目设置合理性。这个问题涉及到市志、部门志两者的区别。从现在大家普遍遵从的原则上,概括地说,市志所要记述的内容应该是记述时限内全市各行各业的基本职能或主体工作的发展变化情况,是“大而不全”;而部门志则相反,是“小而全”,即它不仅要记该部门的基本职能或主体工作的历史情况,同时还要记其他非主体工作或辅助性工作的情况。例如:第四卷第十三章党校教育:“第一节 机构,第二节 教学工作,第三节 干部培训,第四节 学历教育,第五节 科研工作,第六节教师队伍,第七节 图书馆,第八节 电化教育,第九节 后勤管理,第十节 基本建设”,针对这部分篇目,我个人认为,第六节—第十节应该是部门志记述的内容,而非市志中应记的,应当进行删减。

二、关于“文字方面”

1、口语与书面语。各种语言的表达,从句法和语用两个方面看,都有口语和书面语两种形式。口语一般用词比较简单、非正式、语法结构比较简单,即句子一般比较短,多用简单句,主要在日常生活的对话中使用;而书面语则比较正式,用词比较讲究、优雅、贴切,结构较为复杂,句子偏长,复合句较多,主要用于撰写文章,著书立说等。二者不仅表达效果不同,同时,所使用的场合也不同。在志书的编写中,除了直接转述人物的话语可以使用口语形式之外,应该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即书面语的表达形式,否则,不符合《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有关要求。例如,第二卷第五篇地方工业第二章煤炭工业第五节地方煤炭调运管理的第二目煤炭交易:“2000年,……在销售旺季,……市调运办组织人员多次去哈尔滨,帮助东荣公司等单位跑车皮,跑钢、电煤计划,义务为各货场提供煤质化验服务、中介服务。”此处的“跑”就是口语,“翻译”成书面语言的意思就是“积极争取”的意思。

2、语法。语法是解决我们所使用的语言是否规范、正确的有效方法,所以,我们在志书总纂对文字进行统和时,应当注意学习使用语法对志书的语言进行分析、判断、调整。例如,第一卷第三篇城乡建设第一章城市规划第二节总体规划编修:“1986年3月,七台河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飞速发展,市中心区从平地基础上呈现出新的城市雏形。城市建设发展规模比预计快……”。从语法的角度来分析,这句话中的“城市建设发展规模比预计快”是明显有问题的,其表现形式叫“搭配不当”,也就是说,“规模”与“快(慢)”是没有关系的。“规模”有“大、小”之分,而“速度”才有“快、慢”之别,所以,在词语使用上不能混搭。

3、文字加工。在志书编写前,我们按照篇目会搜集到表现形式为各种各样的资料,在运用这些资料编写志书时,我们不仅根据记述的需要对内容加以选取,有时,还要对其语言形式进行必要的加工,才能满足志书质量的要求。例如,第二卷第五篇地方工业第十二章建材工业的“无题序”:“1990年后,新型建筑材料相继兴起,以矸石、粉煤灰为原材料的新型建材,如矸石砖、粉煤灰水泥、粉煤灰砌块等陆续占领建材市场”。这句话就显得比较零碎,那么,在意思不变的前提下,可将此句话进行调整,使之更加简洁、顺畅,即“1990年后,以矸石、粉煤为原材料的矸石砖、粉煤灰水泥、粉煤灰砌块等新型建筑材料相继兴起,并陆续占领建材市场”,这样的表述效果会更好。

4、表述准确性。在志书中,不仅事实要准确,体现事实的语言表述也应当准确,否则,可能就会闹出误会或笑话来。例一,第一卷第三篇改革开放第一章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二节适度规模经营:“1995年,市委、市政府把蔬菜生产作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政策规定:对不愿种菜的菜农,允许转包或出租他人,扩大规模经营,对撂荒不管或改种其他作物的,区、乡、村(有)要收回,重新发包给其他菜农种菜;……”政策规定的本意是:“对不愿种菜的菜农”,允许把他的土地“转包或出租(给)他人”;“……对撂荒不管或改种其他作物的”,“区、乡、村”要把他的土地收回。但按照书中的记述语言来理解的话,就不好理解了:允许把“菜农”转包或出租(给)他人;区、乡、村要把“菜农”收回。例二,第三卷第十二篇经济综合管理第五章价格第二节价格管理:“1986年,为计划经济时期,价格管理原则为‘控管调放’……”。“1986年,为计划经济时期”,文字虽然不多,但有值得推敲的地方。因表述不清、不准确,或可引起误解。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应该是从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我国确立到1992年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经历了近37年。那么,你说“1986年,为计划经济时期”显然不合适。但你可以说“1986年,处于计划经济时期”,这样你想表达的意思与具体的文字表述就统一了,否则使读者容易产生误解。

三、关于“历史上溯”

每轮志书的编纂都有一个上下限的要求,二轮志书的编修也不能例外。那么,在具体编纂的过程中,我们就应该在原则上认真执行这一规则,否则,如果在记述时限执行的不够严格,那么就显得一部志书不够严肃、规范,显得随意性较大,也势必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志书的可信性。例如,“大事记”,是从1983年的11月1日记起,也只记了这么一天。经过对前后文的联系和分析,编纂者之所以要从这一年的这一天记起,可能是想从七台河由地辖市改为省辖市开始。但当翻看全书的“概述”时,从第二自然段中看到了“1983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七台河由地辖市升格为黑龙江省辖市”这样的记述。如果编纂者果真有这样意图的话,那么,既然“概述”中已经表现出来了,那么在“大事记”中就不必再一次强调了。直接从志书的上限,即1986年写起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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