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黎静(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西方法治文化中有一场著名的法治人治论辩。先哲亚里士多德主张 “法治优于一人之治”,但他的老师柏拉图则主张由“哲学王”来治理国家。这场论辩的最终结果是,历经挫败的柏拉图终于放弃不现实的人治理想,转而求诸法治。他说:“如果一个国家由统治者的权力决定,法律自己不是主人,这样的国家,我可以大胆预言它的结局;与此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是统治者的主人,政府当局臣服于法律,我在心灵上感到这个国家将得到赐福和一切美好的事物”。
我国是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人治历史的国家。古代儒家主张“礼治”,实质上是人治;法家虽然反对儒家“为政在人”的人治思想,但其所主张的法治只是驭民的工具,与现代法治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有治人,无治法”,权力不受法律约束,言出法随,“刑不上大夫”,特权等级官本位严重,这些人治余毒直到现在仍在严重影响着我国的民主法治进程,成为法治路上的无形障碍。我们在王立军案中看到的权大于法、以权压法,在现代版“衙内”“我爸是李刚”的叫嚣中看到的权力的狂妄与傲慢,在形形色色的“萝卜招聘”中看到的权力代际传承,都让人仿佛有“穿越”之感。
法律权威受损,客观上影响老百姓法治观念的形成。在社会生活中,不少人遇事不是找律师而是找关系、托人情,寻求法外解决;信访而不信法,把希望寄托于“清官”;对一个地方的发展不是看有没有好的法治环境,而是寄望于 “强人政治”。种种迹象都表明,尽管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法治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推进法治进程,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法律只有被发自内心的尊重,成为一种自觉的习惯,才能被坚守。因此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这次调查问卷中,当被问及“你认为提高官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最大的突破口在哪?”时,仅有少数官员选择“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这一方面反映出现有的宣传教育在方式方法上还有不少问题,效果还不那么显著,另一方面也提示我们不能把宣传教育的作用过于理想化,毕竟,祛除几千年根深蒂固的人治思想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
提高官员依法办事的思维和能力,最根本的还是要依靠制度的力量。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文化大革命”个人崇拜、权力迷信、破坏法制的沉痛教训时曾经说过,“还是制度靠得住些,好的制度使坏人不敢横行,坏的制度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这次调查问卷中,有58.3%的官员和29%的群众认为“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是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的最大突破口,这反映出加强制度建设的共识和当前一些制度的不尽完善。比如,为什么有的官员掌权前后判若两人,凌驾于法律之上?有的公职人员只唯上不唯法,甘作“家丁”、“家奴”?关键是权力运行机制还不够公开透明,干部升迁去留还不够民主。又如,信访问题之所以突出,也与司法独立性不强,诉讼、国家赔偿制度不完善有关。而此起彼伏的环保“PX”事件背后的决策失范,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政绩考核的GDP冲动以及法治考核指标的缺失。只有从制度上加力才是加强法治、破除人治的解决之道。
除了加强制度建设外,促进官员依法办事还应当加强监督。这次调查问卷中,有50.3%的群众和29.2%的官员认为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的最大突破口是加强监督制约。这源于近年来监督尤其是网络监督的成效,也反映出对进一步加强监督的期待。但也要看到,目前的网络监督、“电视问政”效果虽然不容低估,也存在一些不够理性、不够规范的问题。这表明,今后的监督应当防止“走小路不走大路”的倾向,把直接民主监督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体制外监督与体制内监督结合起来,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使我们在法治之路上走得更好更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