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晋商家族中的妇女生活窥探

2013-08-15 00:46张志娟
黑龙江史志 2013年10期
关键词:晋商商人

张志娟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西 晋中 030600)

明清晋商家族中的妇女生活窥探

张志娟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西 晋中 030600)

晋商是明清时期中国“十大商帮”之一,在晋商备受世人关注研究的同时其家族中女性的生存状况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结合明清时期晋商发展的社会背景,从社会史的角度深入发掘晋商繁华的背后,晋商家族中女性在晋商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和她们极为辛酸命运。

晋商商妇;家庭贡献;生活境况

晋商作为明清时国内最大的商帮,雄霸于中国500年,始于明代,盛于清代。“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是对他们的真实写照。明清晋商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至今已经有许多前辈学者在这一领域建树颇丰,对晋商进行了多角度多系列的研究,纵观当前的明清晋商研究成果,大多集中于明清晋商兴衰的原因、晋商票号的创立、大院文化及其经营之道等方面,但论说晋商的辉煌业绩,往往忽略了家族中女性的功劳和她们的真实生存境况。本文从社会史的角度来研究,以商妇自身角色分析她们对晋商所做的贡献及她们实际的生存命运做一下分析。

一、商妇在家庭中的角色及其贡献

在明清时期山西的现实生活中,商人妇是占很大比例的,她们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社会群体。晋商的事业离不开商人妇,商人妇的作用不可低估。

第一、独任劳,主家政。丈夫外出经商,而且长年累月不归,伴着孤寂与伤心的旋律,许多商人妇还要承担家庭重负。尤其那些贫寒人家的商妇,除了忍受孤独外,还要操持家务,甚至一人担当起养老抚幼的全部职责。清人纪晓岚说:“山西人多商于外,十余岁辄从人学贸易。俟蓄积有资,始归纳妇。纳妇后仍出营利,率二三年一归省,其常例也。”(1)这充分反映出商人妇生活的现状,“河曲保德州,十年九不收。男人走口外,女人挑苦菜。”“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实难留,紧紧抓住哥哥的手,送你送到大路口”。这些民歌都真实地反映了山西男性常年在外经商。这样一来家中的一切自然而然地都交给了妻子们,她们肩负起照看孩子、赡养老人的责任,是家庭稳定的主干力量,这样使商人无外出经商内顾之忧。

第二、直接参与商业经营。这样的情况在晋商家族很普遍,介休北辛武村冀氏是晋商巨族。冀国定是冀氏单传,到国定年逾40岁时,又膝下无子,遂继娶四房马太夫人,后生以公等五子。据清人徐继田余《冀母马太夫人七十寿》,可看出马太夫人的商业经营才干:“赠公既逝,太夫人以诸子未更事,内外诸事悉自经理。南北贸易经商字号凡数十处,伙归呈单簿稍有罅漏,即为指出,无不咋舌骇服。不出户庭,而大辔在手。综理精密,不减赠公在时。又待伙极厚,故人皆乐为尽力。”(2)据说,平遥县并标利时,如果马太夫人未到,就开不了,因为人们要看马太夫人是放还是收,可见其非凡的才干。再如平遥县达蒲村富商李家金兰小姐开设有金兰堂药店,良如北尹家小姐开设过云锦聚药店。(3)太谷天盛庆的财东之一就是西南街一个胡姓寡妇。相传,太谷的绸缎庄彩霞蔚是彩霞和蔚霞两人开设的。此二人原在曹家当丫强,后出嫁离开曹家,两人合开此商号,取名“彩霞蔚”。她二人死后,彩霞蔚由曹家接管,(4)等等之类再晋商中有经营天才的女性绝不只这一个。只是她们没有这样的机会,或者做了同样的事情没有记下来。

二、商妇真实的生活境况

商人妇在家庭中所做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在实现和担当这个社会角色的过程中,她们或许因丈夫外出在家挑重担,独当一面;或许因参与家族经商事务所变现的才华,而受到旁人的尊重拥有一定的声威。但是她们一生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维持生计等方面付出的艰辛劳动;长期夫妻分离备受相思之苦,很多婚姻的不幸,情感上的缺失造成她们必然悲惨的一面,现就这几个方面做一下分析。

第一、丈夫再娶,婚姻不幸。人口的外流,晋商队伍的扩大,造成了无数缺损家庭的存在,也因此有了无数晋商婚姻的苦乐悲欢。很多晋商外出不归,甚至在外娶妻生子,有商妇孤独凄苦终其一生。愉次“李氏,兴治村张曜南妻,本平泉州人,张经商其地,因娶之,遂家于外。”(5)介休毛显斌“远贸不归,旋在外另娶”。(6)《云中郡志》记载道,云中郡“商贸皆出山右人,而汾、介居多,通世边居,婚嫁随之。”(7)交城县城关镇梁家庄建国前有6名已婚女性来自外省,可见晋商异地再娶妻这一现象并非鲜见。

第二、备受相思之苦与婚外情。丈夫走外远出,妻子独守空房,终落得两地茫茫不见影,只剩泪长流。在孤守的漫长日子里,富裕的商人妇。虽然无需做艰苦的劳动,诸如洗衣做饭、侍候公婆、纺纱织布等,但因无所事事,情感的寂寞似乎更甚。太谷县富商赵铁山在给家中女人写的“条规”中有言:“每日总(要)自己手中有点活计,不是希图你做营生,不过手中有了活计,则心与身方有着落,此是勉强求振作之法。”(8)言外之意,反映了宫商家的女人百无聊赖的寂寞之情。介休民间歇谣《想哥哥》,就描绘了一个未婚女子对离乡从商的心上人的思念:

刚过正月你就起了身,

扒撂下俺一个孤栖人,

屹堵堰底下你楼住俺的腰,

说是挣下票票给妹妹捎。

出门在外不容易,

怎叫俺心里不结记,

一天不见哥哥的面,

嘴里啥上砂糖觉不得甜。

俺晓得你是口正经人,

不会赌来不会串门门;

挣不下票票不要紧,

误了咱的事可是大事情

前半夜想你关不住门,

后半夜想你吹不熄灯。

清明大早就到东口看,

还不见哥哥的影和面。

媒婆子鬼说不道又提亲

俺打定主意跟你亲;

六月的花花唁不住早,

你想起妹妹就朝回弯。(9)

丈夫数年不归,年轻的媳妇既要忍受孤独,又要主持家务,心中满腹忧伤,流露出嫁作商人妇的无限悔与恨;

悔不该嫁给买卖郎,

丢下俺夜夜守空房。

要嫁还是庄稼汉,

一年四季常作伴。(10)

这样的活生生事举不胜举。无数的商人客死异乡,也因此有了无数的商人妇不尽的念想化为乌有,只留下青灯孤影暗垂泪,芳华虚度红颜衰……

无数商人妇情感寂寞,于是有许多婚外情的故事发生,甚至酿成惨事。如平遥县段村镇张庄村民国时发生了一起命案:赵文生在灵石静升做买卖,他的前妻吴氏早逝,留下一个女儿花牛,赵文生继娶史国巧为妻。赵文生走后,史勾引了一位来卖盐的后生。二人的来往被小女花牛发觉后,他们便把花牛杀害,假称暴病身亡。赵文生回家后就向县衙报了案。县衙经过审讯,最终将史国巧处以绞刑,卖盐的被判死刑。(11)山大盛魁商人王廷相的妻子生下—个私生子,王的世亲将溺死的婴儿腌在缸内作为证据,等待儿子回来惩罚妻子。(12)又如祁太秧歌中就有许多商妇与别人发生恋情的故事,如《卖柴记》中商人要与卖柴的伙计发生恋情,事发后竞杀死举报人。

在自我意识和传统贞节的夹缝中,游离于丈夫和情人之间,商人妇心里绝不可能坦然,她们要承受另一种不安与压力。总之,在婚外情的世界里,商人妇也许有过个性舒张的快乐,但真正的幸福并不会因此降临。

第三、奇怪的姻缘,妙龄少女嫁白头翁。婚姻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它还是一种社会行为。社会的变迁决定了择偶标准的变化,而择偶标准的变化也同时反映了社会的变迁。在晋中社会,女子的择偶标准非常明显地向商人倾斜,而不是对耕田者。之所以有如此选择,为的就是婚后生活优裕,不用劳作。很多人对女儿虽不能有如此指望男儿一样“走西口”,但却可以通过婚姻的手段使她同样享有“虾米海菜吃不清”的富裕生活,“女之待嫁者,媒人来,其父母问男家有做饭的么?有受苦的么?不是受苦的人家么?希望女儿做个“活生人”或曰“舒服即生活舒适、不用劳动的人。因而,对女儿的教育中有歌曰:

咯咯喳,娶来啦,

俺女儿不嫁啦:

不嫁你那掏粪的,

不嫁你那砍地的,

俺要嫁的是字号里的掌柜的!(13)

所以,由于攀援富贵,妙龄少女摈与白头翁的事常有发生,太原举人刘大鹏记述道:“尝见世人格十五岁女嫁作六、七十岁老人,妇贫者为多的得些银钱,此尤可谅,奈何家为中产,不缺衣食,因攀援富贵;而竟将白头翁作为金色婿耶,殊属可叹。”贫者如此,尤可理解。衣食无缺者竞也如此嫁女是多么眼热。而且,在当时的社会很是普遍。

第四、贫女嫁富商,命运凄惨。妇女的社会地位在明清时期贞节观的大肆提倡下,本来就极为低下,然而因为俗话所说,“人富家规多”。贫女嫁富家,多被视为“小家失教”,有的终因不适应婆家生活而死于非命,许多商人妇常常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以致常死于非命,当地语称为“遭祭死”。清代孟县温家山温姓女嫁给西烟李姓富户,温女自幼貌美性刚,其母疼爱有加,娇生惯养。嫁女富家,意使其生活舒适,谁知富家事多,终日操劳不息。一日饭毕,富翁对饭莱不满意,想另吃小锅饭,婆即命儿媳去做,儿媳虽从命,但脸色已显不说。饭熟,公公吃毕,婆婆却对翁说:“我以后管不了你媳妇。”公公本想吃好,但并不十分如意,经婆婆一说,便如火上浇油,随手取一剃刀掷于儿媳面前,说:“你看着办吧!”温氏女即以刀自刨,鲜血四溅,转瞬即死。后给温女好棺善妆,请和尚、道士,摆三牲,做纸扎,设经坛超度了事。一个如花女子就这样在谋求享受中却因不堪苦难而死。(14)有的商妇虽然曲尽妇职,仍不能让公婆满意,终被遏嫁而死。“梁氏,韩牛子卖,十八岁适韩氏,夫外出末归,氏奉翁姑竭情奉养,不能得欢心焉。……翁姑竞暗通媒妁,许配他人矣。彩车至门,妇始知之,即如厕投秽而死。(15)

第五、备受欺凌,感情创伤极大。除了公婆的这种虐待之外,商人妇有时还要面对难以想象的另类摧残:“儿子走外不在,公公就要强奸媳妇,儿媳不从,公公就虐待和苛刻儿媳。”这样的事虽属极端,但也反映出晋商妇要面对普通农家妇不曾经受的心灵折磨。

商人妇的凄苦还不仅仅止于家里受气。由于男人在外,她们还有非常的遭遇:“祁县孟氏,家贫,夫趁食辽东,氏独居纺织度日,……里中轻儇见其年少,以言相欢,氏正色斥之,以‘妇人之义不可忍辱偷生’,遂自尽。”(16)平遥李氏,张秉恩妻,与邻某素相认识。秉思外出经商,…某于夜分掇门而入,……氏当喊叫……某惧而逸,氏忿不欲生,……赴某门刘颈死。(17)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商人妇因为一生操持家务、维持生计等方面付出的艰辛劳动甚至是经营商界成功而获得了一些威望,但是与她们实际的生活境况形成很大的反差,归根到底,在封建社会这个大环境中,相对于男性的社会地位、相对于商人妇自身的付出,她们的社会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存在着很多对妇女权益极端忽视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父权、夫权对人们思想的重大影响。在当时那种环境下,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妇女所付出的艰辛是理所应当的,悲哀的是,这里也包括她们自己。从深层社会原因上考虑,这是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必然的结果,不仅与她们在那种环境下所受到的教育有关,而且还与特殊环境下所具有的种种变故有直接关系。

注释:

(1)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398-399。

(2)徐继畲.松龛全集(卷二).冀母马太夫人七十寿。

(3)刘崇生.平遥县中药材经营史话.山西政协文史资料,1997,1。

(4)白清山.交行庄彩霞蔚.1985:抄本。

(5)[同治]榆次县志(卷3)·列女。

(6)[民国]介休县志(卷11)·列女。

(7)张正明,薛慧林,主编.明清晋商资料选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63。

(8)殷俊玲.晋商与晋中社会.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7:77。

(9)介休民间歇语集成.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

(10)李希曾.晋商史料与研究.山西人民版社,1996:488。

(11)(12)殷俊玲.晋商与晋中社会.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7:101。

(13)史忠新.平遥览要(内部刊印).山西新闻出版局内部使用图书准印1998年第12号:172。

(14)王彬之.西烟家庭妇女的过去.盂县文史资料(第12辑)。

(15)(17)[光绪]平遥县志(卷9)·人物志(下)。

(16)[光绪]祁县志(卷10)·列女。

[1]张正明.晋商兴衰史[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

[2]张正明,马伟.话说晋商[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6.

[3]殷俊玲.晋商与晋中社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7:101.

[4]张文欣.清朝前期山西商人妇的社会地位[J].沧桑·晋商研究,2008(4).

[5]张正明,张舒.明清晋商家族中的女性[J].五台山,2007(9).

张志娟,女,山西晋中人,硕士研究生,任职于山西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研究方向:明清社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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