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丽
(江苏省盐城市地方志办公室 江苏 盐城 224005)
新编地方志专业审稿是指志书初稿在各承编单位完成自审之后,交至市志办各责任编辑手中进行审读、修改的环节。作为责任编辑,主要则是根据志书篇目的统一要求,把分散的有关卷、章、节、目纳入志书的有机整体,达到纠错、补漏、删繁、提炼、规范的目的。随着修志工作的深入开展,许多市、县志稿进入审读阶段,这是决定志书质量的关键阶段。研究和探讨志稿审读的重点和要求,对提高审读水平,保证志书如期高质量出版很有必要。笔者从事修志工作数载,承担了许多市、县志卷、章的专审工作,针对志稿专审,本人结合工作实践特作以下几点思考。
各承编单位的修志人员基本上都是临时组织起来的,他们当中许多同志还缺少修志专业知识,编纂的志稿不可避免地带有个人写作习惯的痕迹。有的像公文写作,总结式、口号式语句多;有的像散文,修饰、抒情的语句多;还有的像工具书,辞书式的解释性文字充实其中。作为志稿第一道把关的专业人员,责任编辑拿到的初稿可谓是五花八门。面对质量参差不齐的初稿,作为专审的责任编辑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修改。
1、看篇目设计是否合理。志书篇目是一部志书的骨骼和框架,居于“领导”地位。志书篇目的确定和取舍,应从科学分类和现代社会分工的实际出发,最基本的篇目要门类齐备;有些节、目的增删设置应体现地方特点的原则;各篇目内容应门类合理,归属得当;篇目的排列应体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排列有序的原则。《××市志·城乡建设卷》初稿中第五章“城乡一体化”只设有“镇村规划建设管理”一节。从整卷来看,这一章显得有些单薄,章名是“城乡一体化”,可下面节的内容只有“乡”却没有“城”,这就属于门类不齐全,建议加上“县城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补充完善这一章节的内容。
2、看横排竖写是否得当。新编地方志,横分门类、竖写历史是其基本的特征,这就要求我们做到横不缺主项,纵不断主线。横分门类必须科学,并且要有统一的标准,否则就要调整。每部分志通过分门别类的记述,写清事物的发展、因果、盛衰起伏、成败得失,体现事物的发展规律。在志稿内容记述上,要善于综合分析,做到主线突出,段落分明,符合志体。《××市志·城乡建设卷》的初稿,在“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章节写完后,加入了“县(市、区)城建设”章,各县(市、区)内容独领一节,节下的目与分目按照《××市城乡建设卷》的篇目复制下来。这就出现了“志中志”的格式,不在一个平面,这也是编纂志稿最为忌讳的一点。竖写是志书最基本的记述方式,其最大的特点是以时为序,通过点、线、面结合,准确表现某一地域范围内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编纂过程中一定要写好事物的起始点、转折点、终结点发展主线。目前,在二轮修志过程中,许多初稿的问题都出现在这里。志稿记述不能以时为序,内容表述先后凌乱,有的虽然按照时间先后记述了,却是从上限开始,一年不落的一一排列下来,写成了流水账。这就需要编辑下功夫理出头绪,准确把握“三点一线”,合理地归并、删减、增补,以突出主题。
3、看行文书写是否规范。如果把篇目结构称为志书的骨骼,把横排竖写称为志书的血肉,那行文书写就是志书的细胞,是志书构成的最细微的组成部分,却也是一部志书成功与否的基础性工作。志书行文总的要求是:行文严谨朴实,简明流畅;表述准确清晰,符合逻辑;标题以事命题,科学简明;图表工整准确,要素齐全;名词术语规范统一,计量单位符合国家规定。常见的问题有(1)记述文体不规范。新方志采用现代白话记述性语体文,但志稿中多有非记述性问题:如背景介绍多、名词解释多、议论评价多、冗长水分多等等。(2)数字、年代、称谓不规范。在初稿中,经常看到“我市”、“我局”、“××同志”等词,这些都不符合志书的书写规范。(3)记述要素不规范。有些志稿,内容写得很好,就是缺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使史料价值大打折扣。这些都需要责任编辑有足够的细心和耐心,对文稿逐字逐句的进行推敲,反复修改,才能使初稿最大程度上符合规范要求。
专审是志稿质量日臻完善的主要程序之一,是让志稿向志书进化的主要环节。作为专审的责任编辑,一定要按照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对志稿进行严格的审读,并提出科学合理的修改意见。同时,每一个责任编辑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及时与各部门沟通,深入了解地方、行业和部门特色,积累储备相关背景资料,从而增强审稿工作的主动性。
1、准确把握观点。为什么要准确把握观点?因为这是志书的政治生命。如果观点出了错,资料再丰富,叙述再到位、再规范,也是徒劳无功的。在志稿的修改中,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统帅资料,力求观点正确、鲜明、突出。这就要求各个责任编辑具备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对政治部类稿件以及志稿中涉及政治性的内容记述要十分慎重,审查编者对事物的定性是否准确,观点导向是否正确。总之,要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把握志书的政治观点,力求做到记述准确,褒贬恰当,是非分明。
2、核准充实资料。志稿修改过程中,责任编辑必须对关键性的资料如在几个章节中记述不统一的资料、相邻建置对同事物记述不一致的资料和足以说明某个问题性质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和补充,切实重视资料的贯通性。行业问题找部门,专业问题找专家,资料问题找原著、查档案,力求使入志资料准确无误。《××市志·环保卷》初稿“生态示范区”一目,生态村的内容从1984年后直接跳到1998年,中间14年是空白,但笔者却从后面的某一章节中看到1986年建成全国第一个生态村——××县董徐村。这其实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年份和事件,却被忽略了。另外,这期间应该还有其他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内容应该增补进去。
3、突出地方特色。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指出:新编地方志应当“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地方志是一地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这就决定了它记述的范围带有严格的区域性和时代性,这是志书区别于其它种类书籍的明显特征。因此说志书突出反映时代性、区域性是志书性质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志书质量的根本问题。体现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专业特点成为衡量志书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地方志的地方特色,要求地方志一定要揭示出该地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由自然、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因素所构成的本质特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对历史与现状,必须在整个志书中予以充分体现。笔者在审读承编单位报送的初稿过程中,发现大部分的志稿体现地方特色的内容都比较薄弱,有关卷章的内容放到其他兄弟市的市志里也都可以。这就需要责任编辑帮助理清主次,抓住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名片”式的独特事物,从篇目设置到内容记述,从背景原委到发展变化,都要浓墨重彩,写全记透。
4、压缩志稿篇幅。从目前报送的相当一部分志书初稿看,大都存在一个共性的问题,即所记述的内容过多、过细、过繁,志稿的篇幅大大超出了预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编者没有站好记述的角度。如编写一部市志,某些资料用于部门志比较适合,但对于整个市志来说却不太合适,编者在没有分清孰轻孰重的情况下,一律采用,势必增大志稿的篇幅。二是一些编写人员过分强调资料的存史价值,将一些无关紧要的背景资料大量的塞进来,造成篇幅臃肿,比例失衡。此外,内容交叉重复、表述逻辑性不强也是造成志稿篇幅过大的因素。因此,责任编辑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精炼文字,压缩重复记述,精减超出断限和越境而书的内容。《××市志·交通卷》初稿送来时,洋洋洒洒30余万字,约占该市全志篇幅的十分之一。面对这样一部厚厚的志稿,如何压缩其篇幅又不使内容被割断,也可以说是相当于一项“交通”工程了。该初稿中有一目“高速公路”,目下先有一段近500字的概述内容,是将后面子目的内容进行提炼出来。这就属于重复记述,应删去。在记述“宁靖盐高速公路××段”这一子目时,该初稿分三个工程段记述,可第三期工程是2005年11月才开工建设,2008年8月建成通车。实际上这项工程大部分的内容已经超出了该市志的下限2005年,该段近1500字的内容记述完全就可用一句话交代一下。该初稿从每个工程的开工情况、完成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和工程设计、监理等方面,用大量的翔实的专业性数据将每个环节的变化发展都进行了记述。虽然资料性很强,但是站在全市交通的角度讲,就有点过细了,也占据了大量篇幅。经过协商调整,该志稿执笔人员将工程质量、验收、监理等部分内容进行删减,有的内容用几句话概括即可。只有遵循这样的删减原则,才能使“瘦身”了的《××市志·交通卷》既内容丰富又不超篇幅规划。
在审读初稿的过程中,责任编辑往往容易出现就稿改稿的情况,只埋头于成形的文字进行修改,却忽略了资料的补充。这里讲的补充并不仅仅指对数据缺失的补充,而是指对断限外资料、专题性资料和因事系人资料等方面的补充。
1、对断限外资料的补充。二轮志书是断代志,修的是近20年左右的历史,因此总体上会有个断限。各部门单位往往会以这个断限为框框,无论是收集资料还是编写初稿都会局限在这个断限范围之内。但由于事物的发展是变化复杂的,我们在审读志稿的过程中,需要科学的处理志书断限,对有些事情跨越上下限的记述,不能简单地以“越界而书”断然拒之。例如《××市志·交通卷》中“民用航空”,记述机场发展时,该地的机场是由曾经的军用机场改为民用机场,始于1959年,1962年停航。这件事情在上一轮志书中并没有提及。倘若续志收集资料时仍然循规蹈矩只局限在断限内,不敢往上追溯,那么“民用航空”的发展背景和源头的资料就会缺失。续志反映“民用航空”这个事物就必然残缺不全,给志书造成不应有的缺陷和损失。作为修志的专业人员,审稿时更不能只局限于断限内,应考虑更大范围,这对补充、修订上一轮志书一些内容的缺漏、差错发挥补拙之功效。
2、对专题性资料的补充。在部分初稿中,有些重要内容志书正文虽已述及,但因受体例和篇幅限制,未能详细记述。还有一些属于“拦入则不伦,弃之则可惜”的内容,也就是指那些有一定重要性,但是没办法与志稿中的章节划为一类的内容,这些都属于专题性资料。碰到这种情况,有的作者或者一句话带过或者干脆省略不写,这就直接影响到志书的资料性。作为责任编辑,一定要深入了解部门行业的情况,及时捕捉到重要信息,顺藤摸瓜将这些专题性资料挖掘出来,作为专记或者附录收录在志稿之中。
3、对因事系人资料的补充。因事系人是指各分志(卷)在记述事物的发展变化时,结合写出与之密切相关的人的活动。因事系人与人物立传不同,是把人物及其事迹与所记述的事业发展变化糅合在一起,彰显人物是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事业的发展变化服务的。在审读初稿时,笔者发现,相当部分志稿除了领导出席会议或活动中会提及到人物,其他很少有人物出现,只记事不记人或只记数不记人。历史事件中人物的作用相当大,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编纂地方志不能忽略人物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责任编辑从资料全面、真实、精确的角度来审读志稿,注意对因事系人资料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