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淑芳 张树芳 王建立 刘文萍
(滨州市韩墩引黄灌溉管理局 山东 滨州 256621)
盛世修志,志书不仅有存史之用,更有“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之功。韩墩灌区是兴建于1958年的大型引黄灌区,编写《韩墩引黄灌区志》,真实的地反映灌区的发展历史,对于总结韩墩灌区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建设成就,了解引黄灌区旱涝碱灾害的自然规律和引黄灌区的泥沙治理及水沙综合利用成效,记叙引黄灌溉事业发展历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弘扬引黄灌区水文化,全面系统的保存灌区历史资料,均具有重要的意义。韩墩灌溉局作为韩墩灌区的专业管理机构,组织编写《韩墩引黄灌区志》书,责无旁贷,这是灌区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工作。本文简述《韩墩引黄灌区志》编纂人员在编写过程中的几点切身体会和思考,供志书编纂人员讨论。
这句话说起来有点老生常谈,但我们编写过程中体会到,领导重视这一点在志书编纂工作中显得特别重要。
第一,写好史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志书编写文字建设确是千秋大业,但这项工作既艰苦又清苦,是个熬眼、求人、肯材料的活。这样的活人们普遍不愿意干,而且也不是每人都能胜任。被选任的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敬业精神、文化素质和文字编写能力,而且熟悉灌区情况,方可能做好这项工作。这种人们不愿意做又不容易干的工作,如果没有领导的重视支持和同志们的理解认可,就调动不了编纂人员的积极性,也就不可能按计划的时间编出高质量的志书。
第二,史志编写需要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提供资料。全面搜集资料,坚持众手写志,才能编出全面系统大事不漏要事不丢完整的志书。领导重视,各提供资料方、撰稿人才会重视,才会及时和较高质量的完成分工负责的部分任务。不然仅编纂办公室是缺乏号召力的。因为在现实社会,权和威一般是联系在一起的,史志编纂办公室作为一个没有任何人事权、财权、物权的临时机构,想协调方方面面是缺乏制约威力的,想调动众手写志的积极性是很不容易的,想让相关单位提供资料如同求人。唯有具有权威的领导重视,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才能够较好的完成写志任务。
第三,修志工作是一项不容易引起重视的重要工作。这是江泽民同志论编修地方志中的一个论点。笔者在编志的过程中,深有体会。说它是一项重要工作是因为正如上述编纂史志的意义所在,而且这项工作的高质量完成,需要具有较高的政治品德、文化素质、写作能力、敬业精神的优秀群体共同努力。说它是一项不容易引起重视的工作,是因为它一般不是一个水管单位专业部门的中心工作和紧急工作。例如灌溉供水、水费征收工作,领导同志们肯定重视,因为水费是灌区主要经济来源,干这项工作直接来钱;汛期防汛工作,各级领导没有不重视的,因为安全问题不是儿戏;人事科工作大家重视,因为它对每人都有一定人事制约力;财务科工作,领导同志们也都重视,因为它给单位理财,有钱财物权。但编志工作就不同了,人们一般认为编志工作是项软任务,早写晚写,写好点写坏点,都没有什么大关系。特别是当今社会,办什么事都考虑钱字当头,权字说话。编志工作钱财物权没有一点,而且这项工作不挣钱,还需要人,也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所以有的人会认为这是一件费力没什么意义的工作,从思想上不重视,这就更需要领导重视。
纵贯有些专业部门志书的编纂,大部分数年的时间才能完成,这当然与写志需要精雕细琢有关,但也不能不说与领导和同志们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关。总之,要想按计划时间编写出高质量的志书,没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真心支持是不可能完成的。韩墩灌溉局领导比较重视支持志书编纂工作,要求当年完成《韩墩引黄灌区志》的编写工作,成立了编纂委员会和编纂办公室,该项工作才得以比较顺利进行中。下一步领导的重视程度也一定会直接影响到志书的编纂质量和是否能够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资料全面才能编出丰实的志书。在志书编写初期,我们首先全面搜集资料。第一发出了关于征集志书有关资料的通知,广泛发动群众主动向史志办贡献资料;第二布置各科室队所搜集相关资料,按时完成自己单位分工负责的材料;第三协调各用水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完成相关材料。在资料搜集和查访时,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这也是个苦差事。为了使资料翔实、准确、可信,编出的志书有价值,编办人员对到手的资料须进行反复的鉴别、考证、筛选。有时为了一个材料、一个投资数额等反复查阅翻看卷宗。没有认真细致任劳任怨的工作品格,是完成不好该项基础工作的。
任何工作都是人做的,因此写志就必须联系到人,这就是编志工作中所说的以事系人问题。但是怎样系人?系哪些人?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笔者思考,以事系人,应掌握以下的方法和原则:
第一,人以事需。在记事时,把人的功绩自然的反映出来,而不是离事写人,不做人为的夸张,不溢美,不溢丑。第二,主要把在某项工作中确有贡献,有建树,有突出业绩,不论其职务高低,应该系谁就系谁。要尊重事实和编志原则。第三,有些东西采取宁粗勿细的写法。如因为政策、政治运动带来的失误、损失和牵涉的人,都不再去加以详细叙述,可以让人们从事实记叙中去了解该时代的特点,而不再去追述个人的功过是非。
根据《新编地方志暂行规定》,应该入志的人物主要是指对某项事业“有重要业绩者”。再根据“生不立传”的原则,只能写已经去世的人物。根据这一要求,笔者思考,《韩墩引黄灌区志》的人物写两种人:一是已经去世的主要领导干部;二是因公牺牲的人员。对于历年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笔者以为不写为好。一是因为前期这方面的档案不全,有些当时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已无处可查,要写免不了缺一漏十的不全面;二是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往往受政治气候的影响,有些先进并不十分真实,有人为拔高现象;三是评先进经常仅凭人们打感情票选出,缺乏先进的硬指标,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不一定贡献大技能高。根据编志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如不写。但对于级别高的先进称号可在大事记中加以简要记叙。
篇幅限制,笔者编志的体会和思考不能一一述及。以上不当之处供广大志书编纂人员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