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振聋发聩,一语中的,紧紧抓住了遏制腐败的牛鼻子。那么,怎样把权力关进笼子,关进什么样的笼子?
其一,这种笼子必须是刚性的,有权威的,不允许侵犯的,而不是一挣就脱,一碰就碎的纸笼子;这种笼子必须是疏密合理,切实有效的,而不是空隙大、漏洞多,徒有虚名的假笼子。把制度关进笼子里,才能使官员有权却不能乱用、胡用、滥用,不敢贪、不想贪、不能贪,清白自律,循规蹈矩,全身而退,名节不坏。
其二,这种笼子应当是强制性的,永久性的,紧紧锁牢的,绝不是把权力关几天放几天,想进就进,想出就出。不论发生什么情况,谁来掌管权力,都不允许权力越出笼子一步。
其三,这种笼子必须时时处于众目睽睽之下,让笼子里的权力接受公众的监督。权力运转的一举一动,都在全社会的视野之内,稍有越轨,就会有人质疑,谁敢乱伸手,定会被查究。
把权力关进笼子,肯定会有一些官员不那么适应,毕竟权力小了,办事没那么“自由”了,花钱没那么“潇洒”了,用人也没那么“随意”了。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你想犯错误也没那么容易了。这实际上是对各级官员的最好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