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艺锭[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杭州 310036]
说到周作人,似乎很难用单一的身份来定位他,他既是著名的散文家、诗人、翻译家,也是一个杰出的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同时他也是中国民俗学的开拓者,新文化运动的杰出代表。他和兄长鲁迅同根异趣,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两座比肩而立的高峰。他虽然不像鲁迅那样被喻为“民族魂”,占据着独有的政治地位,接受着国人至高无上的崇拜和敬仰,却依然不会被热爱文学的人们所遗忘。他的著作,在历经岁月尘封之后依然在文学史上独树一帜,熠熠生辉。最为后人所称道的莫过于他的散文了,周氏散文以平和冲淡著称,多数为闲话式的,“大至宇宙,微如苍蝇”,无所不谈,花鸟虫鱼在他的笔下都可以变得饶有兴味。
周作人生长于江南水乡绍兴,幼年在家乡的私塾里接受传统的儒学教育。拥有两千五百多年建城史的绍兴,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有着深厚的人文底蕴。在这里,舜帝励精图治使天下明德,勾践卧薪尝胆终一雪前耻;在这里,西施与范蠡的佳话千古流传,陆游与唐琬的绝恋令人叹息;在这里,王羲之与群贤曲水流觞,畅叙幽情,有感于死生无常。生于斯长于斯,稽山镜水滋养了他的温和与灵动,千年文明孕育了他的儒雅与超脱。在周氏的作品当中我们明显地可以感受到一种源自水乡的温润性情以及他骨子里对于故乡的深深怀恋。故乡一直根植于他的记忆中,流露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因此,读周氏散文,不可不懂他的故乡情结。
虽然在《故乡的野菜》中,周作人曾说:“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会面,遂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邻舍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念到他。”①乍一听似乎觉得他对于故乡绍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但是笔者以为,此处可以理解为作者持有一种“泛故乡论”,一个人在某个地方生活久了,难免会受到当地风土人情的影响与同化,并对这个地方的人和物产生情感上的依恋。除了从小生长的绍兴之外,周作人在东京、南京都居住了六年之久,后一直居于北京,所以于他而言,这些地方都留下了他生活的印记,见证着他人生的跌宕起伏,在情感上自然可称得上是“故乡”。但是从周氏的作品中可发觉,这几处“故乡”在他心目中的地位绝不可能是与浙东水乡绍兴相提并论的。不然在文章后半部分就不会有“近来住在北京,也不再见黄花麦果的影子了”的感慨,更不会有“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的叹息。《故乡的野菜》全篇语言极为平淡,甚至颇有些科普小品的风格,但作者通过忆述荠菜、黄花麦果、紫云英这三种充满浙东乡土风味的野菜,其实表现的是远在北方的游子对于故乡欲说还休的眷恋。平白朴素的言语背后,是化不开的浓浓乡愁。
同样,在《水乡怀旧》一文中,他提到“住在北京很久了,对于北方风土已经习惯,不再怀念南方的故乡了,有时候只是提起来与北京比对,结果却总是相形见绌”②。乍一听觉得他俨然一个地道的北京人了,似乎故乡于他已不再有可怀恋之处。然而,接下来他又话锋一转,说道:“但是在有些时候,却也要记起它的好处来,这第一便是水。”③北京的春旱非常严重,干燥少雨,风沙拂面,全然没有浙东水乡“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的舒适与惬意,更不用提“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的江南式的惆怅了。此文作于1963年,周作人居于北京的时间已远超过长在绍兴的年岁,对于北京的水土与气候他早已习惯。作为都城,北京是威严大气的,然而由于地处干旱的华北平原,它与“人家尽枕河,水港小桥多”的吴越之地自然是两种极为不同的风格。于是,石拱桥、乌篷船、浣衣女,这些江南水乡的别样景致便成为了他心头缥缈的记忆。这个浙东的小镇,没有皇城的恢弘与庄重,但这江南水乡的秀丽与灵动,却是任何现代城市都无法取代的。唯有对于它的思恋,可以叩动他心底埋藏最深的那根弦。
在周氏的散文当中,关于雨的话题并不少见,北京干旱,夏季又是暴雨集中的时节,虽然屡屡提到北京的优越之处,然而对于北京的雨,他显然是非常反感的,从他给自己的书房命名为“苦雨斋”便可知晓。在《雨的感想》中,他写道:“在民国十三年和二十七年,院子里的雨水上了阶沿,进到西书房里去,证实了我苦雨斋的名称,这都是在七月中下旬,那种雨势与雨声想起来也还是很讨嫌。”④可见周作人对于北京的雨真的是苦不堪言,院子里时常积水,不时还会漫进书房,水退去之后往往留下一屋的霉臭味,既不便在此会友,也无法静心写作,是谓“苦雨”。这又令他不禁怀念起了故乡的好处:“在到处有河流,满街是石板路的地方,雨是不觉得讨厌的,那里即使会涨大水,成水灾,也总不至于使人有苦雨之感。我的故乡在浙东的绍兴,便是这样的一个好例。”⑤北京的马路一到雨天便泥泞不堪,雨天出行时难免拖泥带水,以致鞋袜、裤腿沾满泥浆,远不及江南石板路的清爽与雅致。作者从小于水乡长大,熟悉水乡的生活习性,习惯了那里的雨季,也更懂得如何度过江南漫长的雨季,自然是对南方的雨季更有亲切之感。这看似再寻常不过的对比,其实也是周作人内心怀乡之情的真切流露。
由此,我们不妨认为,周作人对于江南的“雨”的怀念,又何尝不是他内心渴望回归原始质朴的水乡生活的一种托辞呢?他在写给孙伏园的信中说道“:卧在乌篷船里,静听打篷的雨声,加上乃的橹声以及‘靠塘来,靠下去’的呼声,却是一种梦似的诗境。”⑥水乡生活早已离他远去,但是这卧船听雨的记忆犹如梦境一般停留在他的脑海中,这种悠然闲适如世外桃源般的生活始终令他魂牵梦萦。在《乌篷船》里,他告诉友人“雇只船到乡下去看庙戏,可以了解中国旧戏的真趣味”,感受故乡传统而淳朴的民风民俗,享受看戏的一份闲适与惬意“,而且在船上行动自如,要看就看,要睡就睡,要喝酒就喝酒,我觉得也算是理想的行乐法”。⑦在怀念故乡庙戏的同时,周作人也表达了对现代戏的反感,显得十分不屑与厌弃“:中产阶级的低能人别在‘布业会馆’等处建起‘海式’的剧场来,请大家买票去看上海的猫儿戏,这些地方你千万不要去。”⑧可见周作人对虚浮的现代文明极为排斥,他渴望返璞归真,也体现了他怀念故乡的乡土文化的心声,同时也说明故乡的文化积淀对于他的熏陶从根本上决定了周作人的审美情趣。
《与友人论怀乡书》一文当中,他说:“凡怀乡怀国的以及怀古,所怀者无非空想中的情景,若讲事实一样没有可爱……所以在史迹上很负盛名的於越,在我心中只想到毛笋杨梅以及老酒,觉得可以享用,此外只有人民之鄙陋浅薄,天气之潮湿苦热等等,引起不快的追忆。”⑨这似乎是人类乡愁中普遍的矛盾所在,离家远游之时,我们怀念故乡的美好,而归来故里,却又会发现日夜魂牵梦萦的故乡并不是那么美好,民风的愚昧落后、乡人的世俗鄙薄都让人觉得这个被称为“故乡”的地方无可留恋。所以,笔者以为,要了解周作人的故乡情结,切不可把他笔下的“故乡”单一地理解为地理概念上的故乡,更多时候,故乡于他是一个精神家园,这个“故乡”是梦幻的,只存在于记忆里,可望而不可即的。周作人从小接受汉学教育,骨子里难免有儒士的家国情怀,一方面他渴望以一己之力参与社会变革,拯救摇摇欲坠的中华民族;而另一方面他又崇尚回归田园,过一种超脱于俗世的隐士生活。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半是儒家半释家”。他通过追忆家乡的自然山水、风土人情,除了抒发怀乡之情之外,更是寄托了一种渴望自由逍遥的人生态度。
故乡情结作为人类一种永恒的情感,在中国传统文人的身上似乎表现得更加明显,也成了历朝历代的文人墨客笔下亘古不变的主题。古代诗歌中最为耳熟能详的便是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杜甫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王维的“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等。相对于西方人而言,中国人的乡土观念较重,这跟我们传统的农耕社会形成的以血缘氏族为纽带的人伦关系是分不开的,也深深地受儒家重视家庭、亲情、伦理和孝道的思想所教化。而周作人这一代的五四时期的文人,虽然有着留洋的经历,深受西方的文化观念所影响,但是其骨子里士大夫的家国情怀、乡土观念还是根深蒂固的。一方面,他们是新锐的现代文人,而另一方面,他们也是传统的儒家学者。
故乡在一个人的生命当中总是起着先入为主的作用,所以自古便有北人粗犷豪迈,南人温和婉约的普遍认同。而周作人的“性灵”小品,正是水乡的钟灵毓秀所赋予他的独特气质。周作人是水乡的儿子,纵使少年离家,所有对于故乡的回忆都只是停留在儿时的记忆里,然而水乡滋养的那份温润与闲适一直流淌在他的血液里。走过许多的城市,有过许多的故乡,然后浙东的那个小镇始终承载着他生命中最初的情怀。绍兴于他而言,又何尝不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呢?
① 周作人:《故乡的野菜》,《本色》,江苏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52—53页。
②③ 周作人:《水乡怀旧》,《本色》,江苏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9页。
④⑤ 周作人:《雨的感想》,《本色》,江苏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26页,第26页。
⑥⑦⑧ 周作人:《苦雨》,《雨天的书》,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8页,第59页,第76页。
⑨ 周作人:《与友人论怀乡书》,《雨天的书》,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