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玮 岳国法[河南工业大学外语学院, 郑州 450001]
作 者:郭 玮,河南工业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文体学;岳国法,博士,河南工业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和西方文学理论。
《宠儿》是非裔美国女作家托尼·莫里森的代表作,一经发表便在文学界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并于1988年荣获普利策奖。叙事文体学作为叙事学与文体学的交叉学科,兴起于20世纪。叙事学与小说文体学之间的互补关系不仅表现在二者分别是从宏观层面对小说的内容和从微观角度对小说的形式进行研究,此外二者在研究对象上也存在着重合面,即叙事视角和人物话语方式。本文通过从叙事视角和人物话语表达方式这两个方面对小说的叙述层面和话语层面进行分析,并讨论其产生的叙事文体效果。
视角是叙述学家和文体学家均颇为重视的一个领域。“‘视角’一为结构上的,即叙事时所采用的视觉角度,它直接作用于被叙述的事件;另一为文体上的,即叙述者在叙事时通过文字表达或流露出来的立场观点、语气口吻,它间接地作用于事件。”因此,结构上的视角是调节叙述信息和叙述距离的重要手段,而文体上的视角更注重通过语言特征上的变化体现视角的转换。这正是叙事学家和文体学家关注的不同侧重点。
小说《宠儿》中对杀婴这一核心事件的叙述则采用内聚焦中的多重式内聚焦模式,即通过几个不同人物的眼光来描述同一事件。
如:“Little nigger-boy eyes open in sawdust;little nigger-girl eyes staring between the wet fingers;little niggerbaby eyes crinkling up to cry in the arms of the old nigger.”
此处叙事是从白人奴隶主的视角对所看到的杀婴场面进行描写的。这里,作者虽然没有标明叙述主体是谁,但是通过歧视性词语“nigger”的连续使用,读者可以推测出这段描写是从冷酷无情的奴隶主视角叙述的。在奴隶主眼里,塞思就像个疯子一样残酷机械地杀害着自己的孩子。面对如此悲惨的场面,奴隶主却像一个旁观者一样冷静地记叙着事情的发生,从而拉开了叙事距离;通过模仿奴隶主的口吻,一连串歧视语“nigger”的出现在读者脑中起到了前景化的作用,并把奴隶主丑恶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一件让人痛心的悲剧却不足以引起他们的重视和同情,再次体现出了奴隶制下白人对黑人的压迫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相比白人奴隶主的叙述,从斯坦普·沛德的视角对这一情节的描述却是:
“how she flew,snatching up her children like a hawk on the wing;how her face beaked,how her hands worked like claws,how she collected them every which way.”
作为一个黑人同胞,斯坦普的描述中更多是对塞思母性的描写。他将处在危险来临的塞思比喻成老鹰,用自己宽大的翅膀将孩子保护起来,将她的嘴比喻成喙,她的手比喻成尖爪,作为抵抗外敌的武器,生怕孩子落入猎人之手。在斯坦普眼中,塞思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因为只有黑人同胞才能深深理解塞思的痛和对孩子们异样的爱。其中,一连串以“how”开头的并列句加快了叙事节奏,突出了紧张的气氛,动词“collect”充分展示了塞思想要保护每一个孩子的心情,这是作为母亲保护孩子的一系列本能反应,这也是一种母爱的彰显。因此,读者从斯坦普的叙述中感受到的不是批判,而是同情,斯坦普的叙述使读者从另一个角度解读塞思那看似不可思议的行为。
最后,读者通过塞思本人的内视角叙述还原了杀婴这一幕,如“if she thought anything,it was No.No,Nono.Nonono.”叙述者从外视角叙述突然转入到对塞思内心的描写,视角的转换瞬间拉近了读者与人物之间的距离,让读者真实地感受到了塞思的目的并不是杀害而是保护。其中大写的否定词“No”及由越来越多个“no”连写而偏离常规的用法分外醒目,不仅加强了语气,更随着紧张的气氛加快了叙事速度,再现了塞思拼命保护孩子,渴望摆脱奴隶命运的内心反应,也使读者加深了对这位可怜母亲的同情。同时,叙事者也想借塞思内心的高声呼喊唤醒黑人同胞们对奴隶制的反抗。
在视角的转换中,不同人物的感受和意识叠加整合,通过不同叙述主体的有限视角将故事推进,让读者看到不同人物的态度,并不停地作出叙事判断,从而慢慢揭开事实的真相,因此叙事视角的巧妙运用增添了小说阅读的立体感。
利奇在《小说文体论》中将话语分成直接引语、间接引语、自由直接引语、自由间接引语和叙述话语五大类。《宠儿》中则大量采用了自由直接引语和自由间接引语。
如 :“Beloved You are my sister You are my daughter;You are my Beloved You are mine You are mine You are mine..”这段人物的内心独白就采用了对话式直接引语的形式。其中塞思、宠儿和丹芙三个人的声音交替出现,句与句之间没有标点符号,也没有叙述主语和引导句,使叙述者的叙述干预最轻,从而加速了叙述语流,缩短了叙事距离。同时,引号的省略也削弱了人物的自我意识,自由地再现了人物思想的混乱和潜意识的跳跃,将三个人的话语混为一体,难分你我,这其中有塞思对宠儿的母女之情,有丹芙的姐妹情,也有宠儿对母亲的依恋。通过这种即不带引号有没有引述词的自由直接引语形式,让读者直接进入到人物的内心,接触到人物的“原话”,感受到人物的悲欢离合。同时,简单句“You are mine”的重复出现,也将他们之间的亲情融为了一体,语言看似简单,却让读者感受到亲情的巨大力量。
相比自由直接引语,自由间接引语的使用既能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人物的主体意识,又通过第三人称的表达加入叙述者的声音,间接地表达出叙述者的隐形评论。如:
“What she go and do that for?On account of a beating? Hell,he'd been beat a million times and he was white.”这句话是在“学校老师”的侄子亲眼目睹了塞思杀女的情景之后发出的疑问,采用的就是自由间接引语的形式。首先,自由间接引语保留了人物的主体意识,如带有蔑视性的口语词“Hell”,及表示疑惑的问号,生动地模仿了人物狂妄自大的语气。作为一个白人,他完全不能理解塞思的举动,只是将引发塞思出逃以及杀婴的行为归结于挨了一回打。第一句的问句看似是白人奴隶主的自言自语,其实渗透着叙述者的声音,像是两种声音同时发问,使问句显得厚实而引起人们的思考。相比直接引语中第一人称的使用,第三人称在读者和人物的话语之间拉开了一段距离,使读者以旁观者的眼光来品味人物话语中的荒唐成分,并通过叙述者的讥讽语气加强了人物话语中残暴冷酷的成分,他居然拿自己挨过的打与塞思所受的屈辱相提并论,不由得让读者加深对白人奴隶主和奴隶制的憎恨与讽刺。
《宠儿》中多变的叙事视角和不同模式叙述话语的巧妙选择取得了不同的艺术效果,本文从叙事文体学的角度对这两个方面进行描述与分析,为文学作品的研究提供了另一种角度。通过语言的选择展示视角和话语的转换,并分析其产生的独特的叙事文体效果,深化了小说的主题,并加深了读者对作品的理解,从而领略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策略。
[1]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75.
[2]Leech,G.N.and Short.M.Style in Fiction:A Linguistic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Fictional Prose [M].London:Longman Group Ltd.,2001:318.
[3]Morrison,Toni.Beloved [M].New York:Random House,inc,1987.
[4]热拉尔·热奈特.叙事话语 新叙事话语[M].王文融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5]托尼·莫里森.宠儿[M].潘岳,雷格译.海口:南海出版公司,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