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昭[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 重庆 400715]
作 者:王怀昭,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现当代文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中国诗学。
面目。如第248首“:小语精微沥耳圆,况聆珠玉泻如泉?一番心上温过,明镜明朝定少年。”灵箫有如珠玉泉泻的甜美声音打动了诗人,让他不觉已如少年,内心激情涌动。“珠玉”有纯洁之意,以玉比喻灵箫的声音,可见她虽为妓女,但在诗人心中却是纯洁无瑕的。
灵箫美丽动人、健康而富有生气,“玉树坚牢不病身,耻为娇喘与轻颦。天花岂用铃幡护,活色生香五百春”(253首),让画师都因无法画出其美而敛手,“云英化水景光新,略似骖鸾信渺身。一队画师齐敛手,只容心里贮浓香”(258首),灵箫才华横溢,“眉痕英绝语谡谡,指挥小婢带韬略”(254首),伶俐善言,“词令聪华四座惊”(246首),可以比拟晋代才女谢道韫,诗人自己都自愧不如,“道韫谈锋不落诠,耳根何福受清圆?自知语乏烟霞气,枉负才名三十年”(263首),灵箫懂得诗人心中的落寞,定庵可以向她倾诉,和她谈心,“谁分江湖摇落后,小屏红烛话冬心”(250首),最可贵的是,灵箫识大体,能激发诗人颓唐的心境,“风云材略已消磨。甘隶妆台伺眼波。为恐刘郎英才尽,卷帘梳洗望黄河”(252首),可以说是定庵的红颜知己。
然而灵箫的脱籍问题让两人展开往复的斗争。龚自珍发现她言行游离,心有城府,永远埋着曲线的伏笔,“喜汝文无一笔平,堕侬五里雾中行。悲欢离合本如此,错怨娥眉解用兵。”(264首)对于灵箫提出的现实问题,诗人采取逃避的态度,“豆蔻芳温启瓠犀,伤心前度语重提。牡丹绝色三春暖,岂是梅花处士妻。”(245首)又有一首写道:“撑住南东金粉气,未须料理五湖船。”(246首)并且,在诗后面的自注中,龚自珍写道:“此二章,谢之也。”然而定庵到底未能逃脱这场爱情的劫难,某天的春心涌动使他回去找灵箫,二人后来结为夫妇,总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从诗作来看,龚自珍始终将灵箫当作平等地尊重与真挚地热爱的对象,而不是一个可以随意玩弄的青楼女子,同时也是满腹才华的诗人在政治抱负屡遭挫败后的一种情感与心灵的慰藉。究其原因,娼妓制度是构成中国古代社会文化(特别是中国古典文学)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同是天涯沦落人”,处于边缘处境的士大夫与沦落风尘的妓女具有同病相怜的关系。此外,晚清时期压迫人民的专制统治和以纲常礼教为中心的封建文化造成了社会停滞、民族落后的局面,于是封建等级制度开始松动,男尊女卑的等级思想有所弱化。在这种社会背景下,龚自珍继承明代以来主情一派的理论,如李贽的“童心说”,并且深受戴震“情平”论的影响,从而提出了“尊情说”。“尊情”的内涵是完整地彰显创作主体的独立人格和独特个性,完满地展露感情的人性本真和欲望诉求。定庵认为,不应该抑制而应该宽容和尊崇自然真挚的感情。“情之为物,亦尝有意乎锄之也;锄之不能,而反宥之,宥之不已,而反尊之。龚子之为长短言,何为者耶?其殆尊情者耶!”这种尊情的、在一定程度上包含有尊重个性、解放个性意义的思想渗透在他的诗里就体现为灵箫形象难能可贵的人性光辉和独特个性。
晚清著名诗人龚自珍的《己亥杂诗》中有三十三首诗是为妓女灵箫而作,为深情之作。“沉思十五年中事,才也纵横,泪也纵横,双负箫心与剑名”(《丑奴儿令》),“剑”和“箫”代表龚自珍的两大人生理想:挽救衰时乱世的伟大志向与宁静自由、儿女情长的凡俗生活。因此,当他在清江浦的酒席上看到名字带有“箫”的灵箫时,便格外留意。灵箫是个“致命的诱惑”,与以往的许多次艳遇不同,这次他动了真情。世间男女情怀在定庵的笔下随情而写,自成
从深层文化心理来看,女性是悲哀的。不可否认龚自珍的思想带有晚清时期特有的人性之光、平等之爱,但他的情诗书写依然体现出他作为男性主体叙事人的男权思想和男性主体意识,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龚自珍情诗所写的还是千年不变的“才子佳人”(或“郎才女貌”)和“老夫少妻”的爱情故事。这种才子佳人程式折射出女性对男性的物质和精神依附。女性的容貌和色相是她们的婚姻筹码,灵箫正是靠她的年轻美貌俘获了龚自珍的心。中国男人喜欢年轻貌美的女性,这种“女色”追求体现了一种极强的占有欲——希望女性的身心都是稚嫩的,不具有任何独立性和自主性,从而能更顺从地被驾驭和被驱使。
其次,男性作为父权社会的主体,始终占据着话语霸权。在中国古典文学里,观看世界的角度一般从男性角度出发,而忽略了女性这一非历史主体的欲望和主体性,两性关系中作为男人之对象化关系而存在的女性向来是失声的一群人。龚自珍对灵箫提出的脱籍问题采取逃避态度,显然无法以真正平等的眼光看待、真正宽容的心态理解灵箫作为一个人,特别是作为一个女人的心理、情绪和欲求。生命的光彩在于生命个体自在自为的生存、人性的自由发展,对一个风尘女子来说,卖笑的生涯是惨痛而令人厌倦的,借一个有力者脱去娼籍是她们的基本愿望。
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古代社会文化是道德文化。西周时期确立的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和亲疏关系的礼制由“道德”继承,其核心思想是孔子所提倡的“仁”和“礼”。由于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需要,儒家思想被扶持为正统意识形态。作为儒家经典之一的《周易》以中国古代独有的纲常伦理视角阐述人与自然的关系,以阴阳、乾坤为全书的主轴,认为男为阳为刚为健,女为阴为柔为顺,“阴虽有美而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从天尊地卑的阐述,继而延伸到男尊女卑两性关系的阐述,《周易》建构了后来中国古代社会文化中男尊女卑的基本格局。此外,汉代的董仲舒将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子的“父子有情、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思想概括为“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因此,女性就被规定为父权社会中男性主体的附庸,她们向来处于从属地位。
女性没有作为人的自我价值,她们所有的人生价值仅仅在于对男性的贡献。并且,作为潜在的、隐蔽的社会集体无意识的男权主义意识形态,始终对女性形象的塑造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在阳刚菲勒斯审美机制中,传统士大夫对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有着“刻板印象”,她们是传统士大夫的愿望化身,温柔、美丽、善良、贤惠、痴情、节烈,不看重名利财富,可以为爱情牺牲一切。文学作品中的女性作为一种意象向来被男性叙事主体比喻为“菟丝花”(“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蒲苇”(“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秋扇”(“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更是体现了阳刚菲勒斯文化所赋予女性的特定的形象意义:女性是一种没有自我生命意愿、自我决策权利、自我行为体现和自我生命追求的被物化了的附庸。“女性只能是取悦于男人一时的被观赏、被玩弄、被践踏乃至被抛弃的被占有物,她不能也没有独立存在的权利和自觉。”
在中国传统诗歌中,女性向来“沉默无言”,不断地被男性书写。那么真正意义上的女性是什么样的?女性应该如何摆脱附庸地位,实现身份的自我认同?这里就涉及到什么叫“自我认同”。“‘自我认同’概念最早是由弗洛伊德提出的。S e l f-i d e n t i t y(自我认同)一词原意为‘相同’或‘同一’。”查尔斯·泰勒认为自我认同是“我是谁”的问题。可见,自我认同是对自我身份的确证和自我归属感的满足。从“五四”时代至今,许多作家已经在文学作品中作出了有益的反思和探讨。
“五四”时期的妇女解放思潮强烈抨击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父权意识,迎着“五四”运动的启蒙曙光,受男权社会压迫最深的女作家开始大胆反叛,从父权和夫权的阴影中走出来。以丁玲、庐隐、萧红、苏青、张爱玲为代表的女性作家不约而同地举起了挑战男权的大旗,在作品中唱出了属于女性的声音,言说女性在男权社会下的生存境况,展露女性独特的经验和体验。然而,仅仅认识到女性是独立的个体是不够的,女性要真正实现自我认同,还必须从丈夫的父权奴役下再次出走。女性作为天生的弱者,需要男人的保护恰恰是父权社会文化所掘下的陷阱。十七年时期,女性自我的声音不是被淹没在宏大的历史叙事中,就是转变成男性化的叙述话语。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作家在作品中始终在企图找寻女性作为女性的自我生命力量,而不是依靠男人,这触及到对女性的终极关怀。比如,王安忆的创作探讨了女性自我的性别意识。她企图思考和建构新的两性关系,“在‘三恋’和《岗上的世纪》,无论是性别的觉醒、性别的战争、性别的救赎,还是性别的蒙昧,都带着人性关怀的脉脉温情”。然而,女性的自我认同之路还有多远,女性的完满人格究竟该如何实现?这些是中国女性主义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