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成功的策划——从连续报道《此房是留还是拆?》看新闻策划的重要性

2013-08-15 00:48胡建兵
声屏世界 2013年11期
关键词:拆迁户钉子户镇政府

□胡建兵

在当前国内外新闻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媒体如何变被动为主动,如何在新闻实践中独占鳌头,占据优势地位?新闻策划就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法宝,是新闻媒体和新闻传播在激烈竞争中制胜的首要条件。笔者曾对江苏通洋高速四安段“钉子户”影响施工的事件,进行了一次成功的新闻策划,并推出了连续报道《此房是留还是拆?》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追踪报道,使这一拖了一年半之久的老大难问题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得以顺利解决。

策划一:召开一次别开生面的听证会

新闻策划是媒体追求社会效果的重要途径,也是媒体自身发展的必然需要。人们任何有意识的活动都是有目的的,新闻策划也不例外。设想一篇没有经过思考和策划的新闻被报道出来,它既没有考虑受众的利益和兴趣,也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正确的舆论导向,这必定是一次不成功的报道,不仅谈不上社会效果,也不利于媒体自身的发展。

通洋高速是江苏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通洋高速沿线涉及拆迁户800 多户,到2013年8月中旬,仅剩南通通州区四安镇段内的张某一户未签约交房。公路修到该户家门口时,她家仍坚持少于300 万免谈,导致高速公路局部路基建设无法开工,主线无法贯通,后续路面施工队伍无法招标进场,2014年底通车的目标严重滞后。所在的项目经理部因拆迁导致施工进度滞后,向通洋高速建设指挥部提出200 万的索赔和工期索赔的要求……为此,四安镇政府受到通州区政府和通洋高速指挥部的多次批评。

其实,在通洋高速2012年2月拆迁动员开始后,四安镇政府工作组不断地上门就拆迁评估的相关事宜与张某家进行解释、协商,并十多次前往深圳、北京等地与张某的两个儿子沟通商议。但张某以熟悉北京高官以及以自己是军人家属为由,多次拒绝工作组上门约谈,并在有关网站发布信息炒作,影响了通洋高速建设工程的进展。

对于该户漫天要价的做法,四安镇政府感到左右为难。强拆吧,这是个军人家庭,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不强拆吧,要价太高,无法谈拢。就在四安镇政府被此事搞得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四安镇镇长与笔者谈起此事。笔者想,现在所有已拆迁的农户都盯着这一户,就看镇里到底怎么办?于是,笔者建议镇里召开一个听证会,邀请政府部门、公路建设指挥部、评估公司、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拆迁户代表以及这一“钉子户”参加,同时邀请人民网、江苏网、《现代快报》《南通日报》等近十家媒体对此进行报道,把这一事情摊在阳光下,让社会各界决定此房的去留。

在策划听证会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可以产生这样几点效果。一是让全社会评论这一“钉子户”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二是公开“钉子户”的漫天要价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三是让大家知道四安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已做的工作;四是一旦实施强拆,可以减轻四安镇政府的各种压力;五是会给“钉子户”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毕竟他们的许多过分要求见不得阳光。

策划二:把谈判过程全部摊到阳光下

新闻策划不是凭空的臆造,不是脱离实际的空想,它是新闻工作者的主观意识活动。这种主观活动是在占有大量信息的基础上,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活动后进行的,是在坚持事实第一性的原则下,新闻工作者主观能动性在新闻报道活动中的充分反映。当我们判断新闻报道的策划是否成功时,关键是要看其产生的社会效果如何。

笔者策划的这一听证会效果较好,除了高速公路指挥部人员通报了这一“钉子户”给高速公路建设造成的影响等情况外,许多村民代表、拆迁户代表对这个既是人民教师又是革命军人家庭以“北京高官、军人家庭”等要挟政府,提出“按照北京、深圳等地拆迁标准补偿”等不正当要求进行了严厉的谴责。许多拆迁户代表认为:“公路沿线有800 多拆迁户,唯独这一户不能响应政府的号召,张某的老公是人民教师,儿子在部队是干部,理应率先垂范。时隔一年半,公路都修到她家门口了,还漫天要价,这是说不过去的”。

听证会的内容在人民网等各级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强烈反响,当地百姓纷纷议论此事。张某坐不住了,委派在深圳某企业担任总经理的大儿子连夜回到通州,明确表示放弃原来300 万的不合理要求,重新回到与镇政府谈判的渠道上来。四安镇镇长把这一信息告知笔者之后,笔者马上感到虽然听证会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新闻都有一定的时效性,如果不跟进,热度一退,就会再次回到原点。于是,笔者跟镇长商量,应该把商谈的过程公之于众。只有公开透明,才能不时地给“钉子户”增加舆论压力,同时也能赢得民众对政府更多的支持。这一想法被四安镇政府采纳。

于是,笔者在南通人民广播电台推出了《此房是留还是拆?》的连续报道,跟进此事。这组连续报道共7 篇。在《无证房缘何矗立起来?》这一篇里,就讲了张某的房屋为何没取得房产证?属不属于违章建筑?对于这样的违章建筑应该如何处理等。在《这样的要价算不算高?》这一篇里,讲了张某的房屋价格是如何评估的,她家提出至少300 万元的要价,有何依据等,把事件的来龙去脉像剥笋一样层层地展现在听众的面前,谁对谁错一目了然。特别是张某在同意镇政府提出的“以房换房”方案后,在建什么样的房子上又提出了过分要求。张某提出,房屋要全框架结构,地基要挖1.5 米深,还要全装修,在房屋前面建造花园等。笔者一方面依实对此进行了报道,另一方面建议镇政府把该户开具的《拆迁商谈需求书》公布在村民集中居地的地方。不出所料,这个“钉子户”的要求再次引起了百姓的热议。协商内容通过媒体等途径公开,也使政府变被动为主动,社会舆论越来越对政府有利,使这一“钉子户”越来越被动,镇政府掌握了商谈的主动权。

策划三:协议达成后再次召开通报会

新闻策划必须贯穿始终,指向明确。新闻策划过程中,必须把报道手段与宣传目的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已占有的信息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和研究,发掘已知,预测未来,着眼现实,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和策略,在特定的议程内引导舆论,实现“媒介”的沟通功能,以求最佳宣传效果。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张某与镇政府在商谈过程中提出的不合理要求通过媒体报道和公布后,成了当地的新闻焦点。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这一“钉子户”终于放弃了原先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同意按照正常的标准,与镇拆迁办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困扰通洋高速建设一年半的老大难问题最终以和谐的方式得以解决。按理,事件到了这一步应该可以结束了。但笔者没有就此止步,而是建议四安镇再次召开村民代表和拆迁户代表会议,把镇政府与“钉子户”的谈判过程和协议内容公布于众,并接受百姓的监督检验。试想,假如不把商谈经过和协议内容进行通报,肯定会有一部分已拆迁农户对此产生疑问。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离谱,可能会引起广大民众的不满,有损政府的形象。把商谈经过和协议内容公之于众,可以防止“钉子户”节外生枝,再提一些额外的要求。

四安镇政府采纳了笔者的建议,在订立协议的当天下午,召开情况通报会,除邀请村民代表和拆迁户代表参加外,还邀请了多家媒体参加。通报会上,四安镇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商谈的经过和协议的内容,对百姓的疑问进行了解答。代表们对镇政府公开、公平、公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很快,人民网等数十家国家、省市媒体都以较大的篇幅对四安镇与通洋公路上“钉子户”达成协议的消息进行了报道。而笔者在对通报会内容进行报道之后,又写了《此房是留还是拆?》这组连续报道的最后一篇《“钉子户”被拔的启示》。文章的最后笔者写道:四安镇政府没有被这个家庭的傲慢和霸气所吓倒,而是通过“听证会”“通报会”等形式,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依法拆迁,把拆迁每一项决策、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全部放在阳光下运行。正是这“三公”断了该“钉子户”漫天要价和以闹取胜非分之想。既体现了政策的严肃性,又维护了广大拆迁户的共同利益,同时也为以后不再出现更多的“钉子户”和保护一方平安打下了基础。

回顾解决这一事件的整个策划报道过程,笔者认为,新闻策划应找准新闻点。原本四安镇政府认为听证会比较繁琐,只是想开通报会或通气会,但笔者认为,听证会与通报会、通气会的新闻点是不一样的。事实证明,“听证会”报道的效果确实不一样。另外,新闻策划要有开放意识。现在媒体竞争十分激烈,谁都想要独家新闻。这个事件虽然是笔者策划的,但笔者还是建议四安镇政府邀请其他媒体共同参与报道。可想,如果只有笔者所在的一个市级媒体报道,力度显然不够。通过这一事件的报道策划,笔者认为,新闻策划应该是新闻实践中一个必然的环节,应是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改革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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