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国内公务考察,是指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在省内或到省外的调研学习、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
该《办法》对国内公务考察的出行人数和时间作出严格限制,除党政代表团等以外,考察团组一般每批次不超过5人,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
该《办法》要求,国内公务考察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严禁擅自更改考察线路、随意延长停留时间、虚报公务考察人数等。考察活动结束后,应在10天内提交书面考察报告。
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接待对象需要安排用餐的,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标准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陪餐人员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高速公路出口组织迎送活动。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不得搞层层多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