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梅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处,重庆 400065)
国家助学贷款是为了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的一项具有政策性的银行资助贷款政策,其特点,一是免担保,利用大学生个人的信用获取贷款;二是国家贴息,大学生在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负担。自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开始实施以来,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助力,其作用正日益凸显。但从实践效果看,由于学生的频繁逾期违约问题,使得高校和银行都出现了惜贷现象,这一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的进程。高校作为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同时也是主要受益者的核心要素之一,应在管理学生违约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高校在管理国家助学贷款中,普遍建立了资助管理中心机构,该机构主要负责协助银行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初步审核国家助学贷款材料以及协助进行高校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工作,而银行主要负责贷款材料的审核以及审批放款,最后对违约的学生进行逾期追讨等活动。在管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过程中,为了应对高校贷款学生的高违约率问题,高校与银行也建立了一定的合作关系,比如银行协助高校扩大诚信教育力度,在高校学生还款期,高校利用优势资源为银行提供一些还款学生的毕业后信息等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贷款学生违约率,但为了使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降低至趋于零的状态,其合作的程度应进一步加强,而如何加强这一合作关系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国家助学贷款的正常运行,使得高校在学费资金回收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有效地部分解决了高校资金难的问题,因此高校对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是有利益驱动的,并会积极的相应相关的政策执行;就银行而言,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期间获得了政府补贴的基准利息,在毕业后获得贷款学生上缴的贷款利息,从商业性的角度上讲,银行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执行也有相同的利益驱动。但是国家助学贷款的执行又是高风险的,其不仅给高校带来了一些不良的损失,同时也给银行的商业活动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高校在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两方面。就经济损失而言,一方面是由于学生违约导致的高校风险补偿金损失,另一方面是由于银行的拒贷行为导致的高校在学费收入方面的减少。据报道,全国贷款学生的平均违约率达20%,致使国家助学贷款跌落到放贷低谷,政府为避免高校学生违约问题造成的不还贷风险,制定了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并为其规范运行,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 号),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其中规定: 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是按当年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经办银行给予补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来源,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如果学生的还贷能力差,则高校承担的风险补偿金就高,所需承担的风险也就相应的大,反之,则越小。总之,国家助学贷款的运行过程中,由于学生和银行的行为,高校会面临减少学费收入和支付风险补偿金两方面的风险,将直接导致高校的经济损失。
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主要是由学生违约而造成的逾期追讨成本。学生在还款期间,会由于种种原因,例如:学生的疏忽、就业压力以及诚信问题等等,最终导致学生在还款期限到达时,选择了逃避还款现象。当学生选择逃避还款的决策时,银行会对其进行追讨,这一部分的追讨成本与一般的商业贷款追讨成本有本质的区别,因为贷款学生来自不同的生源地,而且学生的流动性较大,这将直接大大增加银行的追讨成本,而这一部分的损失将导致银行出现惜贷的行为。
从上述两个参与主体的风险——收益来讲,国家助学贷款给双方带来了收益的同时,也造成了很大的风险成本。因此,为使国家助学贷款更好地运行,降低高校学生违约率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高校与银行必须加强合作关系,协同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如何加强银行和高校的合作关系,是关系到降低违约率,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健康运行的关键,本部分首先分析现阶段高校和银行的合作程度,其次基于集成优势资源的视角,对现有合作关系进行合理的改进。
在现阶段国家助学贷款运行过程中,高校与银行的总体合作水平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处理贷款材料的信息沟通时间延迟。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递交阶段,高校首先对贷款学生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统计名单送至省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经过审批,最终将申报材料转交至放款银行进行二次审核。从实践的情况看,从高校接收申请材料开始到银行审批放款需要5—6 个月的时间,不仅在时间上降低了贷款申请的效率,而且一旦发生银行审核不通过,贷款学生当年的贷款则不能够贷款成功,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就学等问题,最终未能解决高校的资金短缺等问题。
二是追讨学生逾期贷款的被动合作倾向。这一问题是在银行与学生的贷款关系发生后,当学生进入还款期,一部分学生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而造成了逾期问题,此时银行对于学生造成的贷款逾期事件进行追讨活动。从学生的角度来讲,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是校园地贷款,贷款学生来自于不同的生源地,这种因素直接导致了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很高,贷款学生的分散程度比较大;从银行的角度来讲,追讨活动本身需要一定成本,比如:追讨所付出的人员管理成本,电话通讯费用等等,再加上前述贷款学生的高度分散性以及流动性强的因素,更加使得银行在追讨国家助学贷款的活动执行上,支付比一般追讨更高的成本。目前,银行为了提高追讨的成功率和降低追讨活动所带来的成本,与高校进行了合作,但是此合作关系集中表现为高校的被动合作倾向,与银行的主动性不强意愿。究其原因,一方面银行在放贷给高校学生之后,在追讨活动执行前,高校已经得到了学生的就学学费,解决了高校经费问题,因此在与银行的合作上,没有利益驱动高校进行主动的、积极性的协助追讨,另一方面,银行与高校的合作关系的建立尚且处于一个初级的阶段,银行仅仅通过从高校参与方获得贷款逾期学生毕业的相关信息,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进行逾期追讨,从合作的深度上讲,信息的实时交流与贷款学生的动态监控没有完全得到体现。
集成优势资源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把不同种类的有利于项目执行的资源集中起来,形成优势集中策略,更好的完成项目任务。在构建银校合作模式上,本文创新性的从集成优势资源的视角出发,提出在高校与银行进行合作关系的建设上,充分考虑各方所具有的优势资源,通过整合,最终形成银校新的合作模式。由前述讨论分析可知,在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高校的利益驱动源是获得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解决高校资金缺乏问题;银行的利益驱动源则是最大限度的降低逾期追讨成本和提高成功追讨的比例,针对这两方面的目的要求,结合集中优势资源的视角,我们拟从以下三个步骤进行银校合作的新模式构建。
高校的优势资源分析。在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高校作为学生与银行之间的唯一的桥梁沟通主体,掌握着学生的所有基本信息,这在贷款前的审理以及贷款后学生的动态信息收集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在贷款审理方面,高校可以根据辅导员、班级委员以及寝室室友等相关主体对贷款学生的贷款资格进行全方位的分析,高校还可以利用与学生的教育关系,进行全面的贷款前诚信教育以及贷款材料的填写协助工作;在贷款之后,学生在校表现以及毕业后的动态信息,高校都可以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实时地掌控贷款学生的状态信息,而且在较短的时间内与学生取得联系。
银行的优势资源分析。银行作为专业的放贷机构,在贷款材料的审理上,可以较快地、准确地识别不规范贷款材料信息,这在协助学生进行贷款材料填写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在贷款学生的还款信息管理上,有着专业管理系统,这可以及时的反馈出贷款学生的还款状态,在管理逾期贷款的确认与鉴别上,有科学的便利性。
在分析了银行和高校在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的优势之后,本文基于集成优势资源的视角,提出了高校与银行共建贷款管理中心的新合作模式。这一模式较目前的合作关系而言,具有较深层次的合作交流与任务执行。
贷款管理中心由学校和银行人员共同组建,学校主要负责贷款学生的信息采集工作,银行主要负责贷款材料填写、政策咨询等贷款执行工作。在贷款还款时,高校提供详细的逾期学生的动态信息,银行从贷款系统中分析出逾期还款金额等相关信息,然后由高校与学生取得联系,再转交给银行进行规范化的逾期追讨过程。
与此同时,贷款管理中心的所有成员进行合作,对贷款学校进行在校诚信教育,高校主要负责诚信方面的教育沟通工作,银行方面的工作人员则可以对贷款的还款方式,还款期限以及贷款活动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一一解释。贷款管理中心的职责和运作流程见图1。
图1 贷款管理中心的职责和运作流程图
高校与银行共同组建的贷款管理中,对贷款学生进行共同管理,不仅降低了贷款申请流程的时间,而且有利于银行对逾期贷款学生的追讨活动执行。
在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高校拥有学生的动态信息资源,银行拥有规范化管理贷款流程的人力及系统资源,本文从目前银行与高校的合作出发,利用基于集成优势资源的视角对银行和高校间的合作模式进行了创新构建,提出了共同构建贷款管理中心的体制,该模式不仅有助于降低贷款流程的时间拖延情况,而且从成本和追讨成功比例的角度上,极大地提高了银行的逾期追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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