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优秀过

2013-08-09 08:05杨红
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4期

杨红

习总书记说,我们培养一个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的多。高昂的成本让人心痛,但一个优秀干部的堕落更让人痛心。一个干部所占用的社会成本,不仅仅体现在培养的经费上。因为这些干部一旦摒弃良知和正义,超越法律和道德底线时,他们将会伤害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国家。他们大都曾是时代的精英,社会的栋梁,群众的希望,家庭的依靠。

在监狱里,接受检察官采访的毕节市威宁县畜牧局原局长李必权声泪俱下,痛悔地说道:“等孩子懂事了以后,告诉他,他父亲曾经优秀过……”

李必权,男,1964年出生,贵州威宁人,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威宁县畜牧局原局长。他的“优秀”,因为犯下的一桩桩罪行而只能成为“曾经”:

2008年,在实施威宁县“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项目”过程中,威宁县畜牧局需采购化肥。某化肥销售公司股东李某给时任局长的李必权行贿两万元后,成功中标,最终签订了销售1936吨化肥的合同,因故实际交付1800吨。该公司股东李某和李必权及其下属王定国合谋,将应当返还给畜牧局的余下136吨化肥款(价值12万余元)直接打入了王定国的私人账号。为掩人耳目,王定国安排威宁县麻乍乡某村干部出具了收到136吨化肥的收条。之后李必权和王定国二人于2010年下半年私分了该款项,李必权分得7万元。

2008年冬天,威宁县遭受严重的雪凝灾害,上级部门拨款180万元以扶持威宁县养殖业灾后重建,由畜牧局具体负责。经考察,畜牧局将某牧业公司列为扶持对象,分三次拨款给该公司负责人江某共计50万元,李必权分三次、每次两万元共计接受江某贿赂六万元。威宁县草海镇某养殖场业主得到畜牧局拨付灾后重建款10万元。2009年腊月,李必权接受其贿赂5000元。

2009年7月,威宁县作为“生猪调出大县”,农业部给予资金奖励,县财政拨款138万元。为得到该奖励,江某于10月份给李必权行贿两万元。李必权接受其贿赂后,于年底拨付江某奖励资金11万元和抗旱资金两万元。

为帮助父亲翻修老房,李必权将江某送的六万元贿款全数交由父亲保管。2010年下半年,李必权从和王定国伙同贪污到的12万多元中私分了七万交给父亲,其余四万余元的贿赂款,李必权都交给家里作为日常开支用。

案发后,李必权亲属为其代为上缴贪污、受贿涉案款共计19万余元。2011年9月,李必权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并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通过勤奋好学和刻苦努力,一步步踏上知识的阶梯,最终大学毕业,有了一份令人羡慕的好工作。凭着自己不懈的坚持,在工作上逐渐赢得同事的肯定、领导的赞赏和组织的信任,先后担任县农工部副科长、畜牧局局长、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局长等职。一路走来,可谓青云直上,是父母、妻儿的骄傲。然而,在金钱的诱惑下,李必权却没能经受住考验,丧失了人生的信仰,最终亲手将个人的前途、事业的成就和家庭的幸福全都毁于一旦。

检察官来到李必权服刑所在的监狱采访他,当谈及家人时,李必权泣不成声、悔泪纵横。在不断的哽咽和抽泣中,李必权断断续续地说:“我很对不起父母,更对不起那么苦的妹子,对不起妻子和九岁的儿子。父亲一直都生病,一定要让他保重身体,好好治病,原谅儿子不能尽孝。我接受法律的制裁,你们的心态一定要好,70多年的风雨你们都挺过来了,不要因为儿子犯了罪把自己的身体弄垮了。至于妻子,一定要面对现实,把孩子照顾好,不要放弃他的学习和教育,等他懂事了以后,告诉他,他父亲曾经优秀过,但是因为贪财,跌入了罪恶的深渊。现在不要跟他讲,不要给他的心灵造成创伤,以后他长大了再跟他讲他爸爸犯错的事实,叫他不要重走我这条不归路。”

都说李必权是个孝子,是个顾家的好男人。他贪污受贿的钱既没有拿去赌博养情人,也没有拿去挥霍享乐,而是大部分用来给父亲修房,小部分留作家用开销,他忏悔的眼泪也让检察官深信了这一点。但是,真正的孝顺不是给父母修建新房,给他们富足的物质享受,而应该是对他们悉心的照顾和关怀。父母年老多病,最希望的是儿女绕膝、子孙满堂,而作为儿子的李必权却身陷囹圄,不能伺候左右,这才是真正的大不孝。案发被捕,为了争取从轻处罚,父母妻子还要东奔西走为其筹措要上缴的赃款。贪污受贿的钱财毕竟不属于他自己——贪了,收了,早晚都得交出来。只是,当自己失去人身自由后悔不迭的时候,自己一心想要照顾好的亲人却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一二十万的赃款,虽然不算太多,但在失去李必权这个经济支柱后,要让那白了头的父母去卖房吗?要让那孤儿寡母四处哀求吗?要让他们再也直不起腰,抬不起头做人吗?

70多年的风雨,他的父母都挺过来了。李必权自己都这么说。其实我们都坚信,无论是李必权的父母,还是他的妹子和妻儿,都不缺这些钱。如果没有这些钱,他们可能相对生活得清苦一些,但一家其却乐融融,没有悔恨,没有屈辱,和谐与幸福也会永远相随。倘若没有伸出罪恶的手,他在亲人心中也是一如既往的优秀。

从李必权的教训,让我不由地想起另一个曾经优秀过的男人——李建锋,1966年出生,四川内江人,大学本科文化,正处级干部,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建锋父母亲都是贵州中八劳教所干部。20岁,他从中国矿业大学毕业后就来到大河边煤矿计划科工作;23岁,就担任水城矿务局计划处正科级干部,取得经济师职称;30岁,担任水城矿务局基建处副处长。2001年,水城矿务局改制,由原煤炭部直属企业改为贵州省国资委的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水矿集团公司,是一家以煤炭生产及加工为主,集煤化工、电力、煤机制造、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物流、医疗、通信等产业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改制后的水矿集团公司与贵州省电力公司等其他几个大公司共同出资筹建了贵州中岭矿业有限公司,35岁的李建锋在众多人选中脱颖而出,被赋予重任,成为中岭公司筹备处主任,位居正处级。

中岭矿业公司是贵州省第一个主体投资多元化的大型国有煤矿企业,设计总投资8.6亿,于2003年4月注册成立,李建锋顺理成章就任总经理。此人有勇有谋,功勋卓越,两年后又升任该公司的董事长、党委书记,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未到不惑之年的李建锋,已是呼风唤雨,独揽大权了。2006年,李建锋升任水矿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煤勘公司总经理;2007年,除继任水矿集团副总工程师外,任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总经理。

李建锋这一路走来,想必是历经了磨炼,也付出了不少汗水,事业上能有如此成就,显然绝不是平庸之辈。据办案的检察官介绍,李建锋是个非常精明能干的人,一家人年均合法收入就有几十万。一个大型国有公司的总经理、董事长,工资、奖金、福利当然不少,李建锋的妻子郝某在六盘水某医药公司工作,也算个小领导,收入颇丰。据郝某在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的陈述,李建锋交给她的年薪有二三十万;还会有一些培训及讲课的收入,每年五到九万元不等;另外,2001年李建锋筹备中岭矿时入股五万,2003年到2010年每年分红一万多;入股中岭矿车队九万,每年分红七八千;入股水矿集团煤化工,每年分红一万多;她自己一年的总收入也有五六万;矿务局机关后面的一套房屋出租,每年房租收入又是两万……

在李建锋任中岭公司总经理和格木底公司董事长期间,因对包工头胡某在工程验收、结算和拨款上给予了一定照顾,先后多次、一次三万或五万,共计收受胡某贿赂16万元。为了顺利通过验收和领取工程款,并继续承建工程,另一包工头宋某在2011年春节和2012年中秋节也送了李建锋红包,一次就是20万,共计40万。收人钱财,替人办事,后来李建锋就跟公司其他领导“商量”了下,未经过招投标,就将工程造价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工程直接承包给了宋某。

就是这么优秀的一个男人,这么富有的一个男人,却因为收受贿赂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他收了多少贿赂呢?56万。对工薪阶层来说,可能是一笔巨额财富,可对李建锋来说,这笔钱只是他年均收入的七成。付出的代价是什么,是九年铁窗啊!

2012年11月20日,法院作出判决后,李建锋接受判决,没有上诉。46岁到55岁,正是一个男人事业的黄金年华,也正是他叱咤风云,一展宏图的好时机啊!而他,只能身穿囚服,埋头改造,悔不欲生,前程尽毁。

即便李建锋不贪半文,不收一分,他们一家人不仅衣食无忧,甚至都还可以纵享奢华。是贪欲,毁了这本来非常美好的生活。

李建锋的儿子在其东窗事发时正读大学四年级,青春勇敢但又敏感脆弱的年纪,让他戴着贪污犯之子的帽子踏入社会吗?是有很多的人仇富,但更多的人恨贪!贪官的儿子,他不一定因为父亲的贪婪得到了什么,但一定会因此失去很多——尊重、自信、快乐、朋友,甚至工作机会……

李建锋落马,受伤的不仅是家人,还有他的企业。他被查处以后,水矿集团的干部职工们无不为其扼腕叹息,集团其他领导更是急得捶胸顿足。失去李建锋这么优秀的人才,水矿集团可谓损失惨重。就在案发前不久,李建锋还从香港引资几个亿,现在突然没有了他,集团上下添了不少麻烦。

纪委介入调查后,集团领导亲自给李建锋做思想工作,劝他坦白从宽,并告诫他,“一些别有用心的商人和你交朋友、拜把子,不是因为你有多大的魅力,他们看中的不是你的人,而是你的位置,你手中的权力。这些东西一旦没有了,在他们眼中,你一钱不值。”

李建锋悟了,悔了,可惜晚了。

无论他在工作上表现得多么优秀,一旦贪恋钱财,收受贿赂,利用工作职权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他就再也不是大家心目中的榜样,只能遭受众人的唾弃。

李建锋在悔过书里写道:“我做了我人生中最大的一笔亏本生意。他们给我钱是想谋取商业利益;我收了他们的钱,付出的却是名誉、自由和事业,代价真的太大了……我变成了一个罪人——从一个众人羡慕、家人自豪、处在事业顶峰的中年企业家,变成了一个为人民所不齿的罪犯。我悔恨,我沮丧,我痛不欲生,但一切都太晚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唉!”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话谁不知晓,可又有几人能够悟透而自律。身为国家干部,就应该当好人民的公仆,为民谋利是职责所在,服务人民乃为官之本。不可以因为本职工作干得出色,就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也不可以因为利用职权之便帮了人家的忙,就觉得接受别人的感谢是理所应当。做好了工作,为群众谋了福祉,给社会做了贡献,自己又何尝没有得到回报——有国家的工资和福利,群众的尊重和爱戴,还有施展理想和抱负的平台,难道这还不值得我们为之坚守吗?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世上也不会有免费的“好处”。有人给你送钱,是看中你手中的权力,就是想舍点“小钱”,借你手中的权力谋取他们的“大财”。可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既然受了人民群众的重托,又怎能背叛人民群众的信任,将权力用于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呢?

领导干部都是竞争中的胜者,都付出了无数的艰辛和努力才走到今天的位置。我们检察预防干警在录制“李必权案”警示教育短片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成长到今天真的不容易”。为了十几万、几十万,毁了自己一辈子,毁了一家人的幸福,不值得!

人之为人,一定要有人格,有追求。我们要为自己寻找到一个积极的生活信念。人活着,就是一个不断抗拒罪恶诱惑的过程。坚持原则和信念,不在贪念和罪恶面前屈服,我们才能活得值,活得有意义。

人无完人,优秀只是人的一面,我们不能让腐败和罪恶掩盖优秀,不要让优秀成为曾经的光辉。

希望领导干部们引以为戒,清醒头脑,提高警惕,守住法律和道德底线,守住自己的清廉本色,不要像李必权和李建锋那样,风光一时,却后悔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