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敖颖婕
上海一中院注重衔接真抓实干提升司法公信“作风建设”把好舵“能力建设”续好航
文 敖颖婕
新年伊始,记者在上海一中院感受到了一种焕然一新的风貌。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建国说:“一中院正尝试在自身能力与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及要求之间找差距,继2012年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之后,将2013年的工作主题定为‘能力建设年’,力求多措并举提升能力来实现新一年工作的美好愿景。”
“现代人才学中有一个理论叫做‘蓄电池理论’,认为人的一生只充一次电的时代已经过去,只有成为一块高效蓄电池,进行不间断的、持续的充电,才能不间断地、持续地释放能量。”孙建国院长将新时期的法院干警形象地比作“蓄电池”,要求干警们通过不间断的学习为自身“充电”,注重自我完善、自我优化、自我提升。“具体到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就是要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尽可能从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开展学习”。
上海一中院对学习内容的把握方面亦有侧重。孙建国院长表示,一中院干警的学习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紧紧抓住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着力在增强“三个自信”、“三个认同”上下功夫,以认识上的提高促进工作上的进步;二是切实加强对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配套司法解释的学习,及时转变与新法不适应的工作思路和办案方式;三是不断加强对世情国情、社情民意的学习和了解,使自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识更加深刻。
当前,一些司法个案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对法院来说,提升司法公信力无疑已成为方方面面关注的焦点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这同样也是上海一中院2013年能力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的确,公正与否的评价标准是社会大多数人认同的社会规则,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人们的内心总是会有基本的道德评判尺度、基本的价值趋同的。对此,一中院确立的评价标准指向明确——让当事人打一场“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让老百姓以看得见的方式切实地感受到司法公正。
为此,一中院在“端正审判指导思想,狠抓执法办案,切实履行审判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全院干警以新修订的两大诉讼法实施为契机,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程序公正,加强审判管理,确保优质高效。其中,对能力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等能力,更包括把握大局、准确解读社情民意、维护公平正义、拒腐防变、化解矛盾、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好群众工作,以及将法律条文活化到社会现实中的各项能力。
近年来,上海一中院连续收获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全国文明单位”等多项重量级的荣誉。但笔者看到,在2013年工作部署中,该院仍然将“改作风、提精神”放到了重要的位置。
孙建国院长在2013年首个工作日的全院工作会议上给出了清晰的“三个增强”:“不断增强等不起的紧迫感,不断增强慢不得的危机感,不断增强坐不住的责任感。”
提振精神、转变作风的要求并非仅仅停留在认识层面,一中院党组抓落实的目光聚焦在法院文化建设这一工作抓手。涵盖十个方面、30个子项目的全院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成为建设一中院人共同精神家园的蓝图。这份“设计图”中明确在去年开展十佳部门文化园地评选的基础上,“趁热打铁”,有序推进全院文化建设各子项目的实施,并由此引领干警们踏实苦干,以每一位一中院人的“精神强健”,打造一中院整体的“精神强壮”。
正如一中院干警在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时所达成的共识那样,大家的“精神指数”决定着一中院的“发展指数”。这个指数的变化,将在“能力建设年”的主题活动中得到印证;这个指数的变化,将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践中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