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的力量打破学历“血统论”

2013-07-30 01:55叶祝颐
教育与职业·综合版 2013年6期
关键词:选人普通高校学历

叶祝颐

“一些用人单位招聘时直接把普通高校毕业生排斥在外,即使是毕业于重点大学的博士也会因本科读的不是‘211‘985大学而被拒之门外。”某地方师范大学副校长痛批学历歧视愈演愈烈,直言这样的选人机制简单粗暴,是“用相马代替赛马”,直接损害了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权益。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

用人单位选人如此先入为主,唯血统论英雄,罔顾学生实际工作能力与后天成绩,剥夺普通高校毕业生平等参与就业竞争的机会,坐实了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加剧教育与就业竞争的残酷性,显然难以服众。

近年来,随着高校大量扩招,学历的含金量降低是不争的事实,好多毕业生有“学历”之名无“学力”之实。也不可否认,相比普通院校,“211”“985”院校毕业生高考成绩整体不错,但这并不能全面反映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更不能决定一个人后天的发展。正如这位校长所言,高考虽然重要也不过是一次考试,再优秀的学生也有考场失误的时候,不能总是用这场考试来肯定或否定学生4年后、甚至更多年后的成绩和能力。普通高校毕业生所上高校的实力与名气尽管比不上“211”“985”高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工作能力与责任心就不如“211”“985”院校毕业生。他们通过自己的后天努力,考上硕士、博士,用人单位为何不能给他们搭建一个展示平台,给他们公平参与就业竞争的机会?

对此,一方面用人单位要反思人才观,改革、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摘下“学历倒查三代”的有色眼镜,科学考察求职者的实际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真正做到“唯才是举”“唯能是用”,不再盲目攀比员工学历与毕业院校,肆意抬高就业门槛;另一方面,政府要带头清理、矫正自身用人歧视条款,营造公平就业的气氛,让公民平等参与就业竞争。比如公务员招考与事业单位招聘,就应带头破除学历歧视。

更重要的是,要拿《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说事,既然制定了法律制度,职能部门就要升帐理事,提高法律制度的执行力,主动到一线查处违规用人单位,并认真受理举报。让用人单位出于歧视成本考虑,不愿也不敢乱戴“学历歧视有色眼镜”,用法律制度的力量打破学历血统论,改变用人“相马代替赛马”的怪现象。

猜你喜欢
选人普通高校学历
2018年—2020年部分普通高校(本科)在晋招生录取统计表(不含2C)
我省近两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第一批招生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比
2019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体格检查表
山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
选人用人求精准
选人用人求精准
膨胀学历
关于新形势下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素质的思考
知识无力感
奏好选人用人“三不”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