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名巧
(安徽工业大学,安徽马鞍山243000)
安徽省高职院校体育师资队伍的现状审视与建设路径思考
陈名巧
(安徽工业大学,安徽马鞍山243000)
体育师资水平状况和高职院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大学生的体质锻炼状况息息相关.本文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和文献资料法,以安徽省高职院校中的九所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调查安徽省高职院校体育师资队伍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建设路径,冀图本文能为我国高职院校师培养出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
师资队伍;高职院校;建设路径:安徽省
高职院校体育是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教师在普通高校体育健康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现有的师资水平状况直接影响着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和大学生终身体育意识的养成.因为高职院校是培养实用性人才的大后方,大学生身体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毕业就业和人才市场对某所高职院校大学生素质高低的认可,进而影响到高职院校的未来发展声誉.在高职院校扩招后的今天,人才的竞争愈演愈烈,带动高职院校体育改革的态势越来越迫在眉睫.安徽省位于我国华东腹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中部崛起”战略的推进,安徽省高职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因此继续加强对贵州普通高职院校体育师资队伍的研究,探讨一个适合我国中东部高职院校特色的体育师资队伍的对策方案,以确保我国高职类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的稳定和高职大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就凸现出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
本文研究对象是安徽省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师.样本随机取自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冶金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普通高职学校,正式调查于2012年9月实施,调查表回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对9所高职院校中的体育系或体艺部的体育教师共发放了调查问卷表120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表113份,有效回收率94%,经统计学鉴定,信度和效度均符合要求.在安徽省教育厅高教管理处参阅有关文献及重要数据的基础上,采用逻辑分析法方法对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
3.1 体育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
表1所示: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缘结构4个方面.当前安徽省高职院校体育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比较明显.年龄结构上,青年教师(40岁以下)比例占70.8%.虽然符合我国高校体育教师需逐步年轻化的发展趋势.但存在教学经验不足、稳定性差等缺陷,由此也影响了整个高职体育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就学历结构来看,中老年教师(40岁以上)比例接近于30%.有教学经验优势,也有学历偏低和接受新思想、新理念慢的劣势.从(表1)中还可以看出:目前安徽省高职院校体育师资队伍的职称层次结构呈正态分布,但是其中讲师人数最多,副教授比例较为合理,但拥有教授职称人数太少,均未能达到国家教育部高教司规定的基本要求,1:3:4:2的比例.学缘结构还存有“近亲繁殖”现象,容易造成在学术方面缺乏争鸣,在科研领域、思路,方法上出现僵化与单一现象.
表1 安徽省高职院校体育教师队伍结构情况调查统计表(n=113)
3.2 当前高职院校体育师资缺位
体育学者卢考纯的调查统计表明:“随着高校扩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规模增长了近1倍,而教师只增加了31%”[1]为了满足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求,安徽省高职院校也面临同样问题,导致近年来在校大学生人数激增;从而导致当前体育师资缺位.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本校体育教师师资培养问题,培养并非易事,需要多年的学习积累和多年的实践积累.另一方面由于高职院校体育教师编制增长缓慢问题,在生源激增的情况下,体育师生的比例失衡也就在所难免.导致目前高职院校体育教师工作量繁重,体育教学质量也颇受影响.
3.3 体育教师队伍稳定性不容乐观
表2 贵州省9所高校体育师资队伍工作意向选择调查表(n=113)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笔者所调查问卷中,假若其他就业机会来临,愿意搞好本职工作仅有35人,占总调查人数的30.9%,远没有过半.到高薪企业、当公务员、到沿海经济发达地方当教师分别占第二位、第三位和第四位,这充分说明薪酬和工作量是他们目前最关注的问题.另一深层的原因是,部分高职院校为了突出办学特色,在财力、物力投资方面侧重于本校就业率高的龙头学科、重点学科,该学科的教师不仅有一定的丰厚薪金补助,重要的是有一种归属感.相比之下,体育等普通常规学科就遭受冷落和边缘化.导致了当前高职院校体育教师队伍不稳定现象的出现.
3.4 当前高职院校体育教师科研水平亟待提高
表3 安徽省高职院校体育学科近3年科研量和申报课题统计表
科研水平是一名教师学术功底和科研能力的显示器.高职院校体育新课改精神要求现代高校体育不仅是大学生身体健康的指导者,更应该成为一名综合素质全面的体育研究者.从表3中可以看出,近3年来,在体育科研课题方面,多以省级课题和校级课题为主;在论文方面,科研量也集中在普通期刊上.众所周知,体育教科研是高校体育教学与改革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高职院校长足发展的动力支持和理论支撑.由于课时重、琐事多,又缺乏系统的体育科研能力培训与指导工作,因此导致在此方面有落后与其他专业教师的事实,很难形成强有力的体育教科研梯队,也就难以实现以科研带动高职体育教学发展的应然愿景.[2]
4.1 提升学历层次和结构
据有关调查显示,面前大部分高职院校体育师资队伍是以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职研究生为主,目前部分高校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体育教师中,本科,硕士同专业的还不及30%.为尽快改变此状况,学校应加大对现有教学体育教师的学历培养力度,鼓励他们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设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同时学校应与有体育硕士点和博士点的地方高校加强联系,委托它们为其在职教师培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采取脱产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模式,在一定范围内降低一定比例的英语和政治分数,侧重于体育高教理论和科研水平.唯此,长期困扰安徽省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师学历达标问题可在短期内的得到有效缓解和解决.[3]
4.2 重视校内学科梯队建设
针对目前的师资现状,必须制定方案和措施来对师资队伍建设进行重构.管理为先,首先要制定远景规划,并在制度保障予以保障.先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中年体育教学科研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对这部分思想素质成熟,学术造诣高,具有团队精神和肯于钻研的中年体育教师,加大培养与扶持力度.在待遇和福利等方面适当倾斜.二是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三是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青年教师具有最佳年龄优势,要本着“精选、培养、重用、厚待”的原则.从教学能力、训练水平、体科研能力等方面,配合上级实施的我国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出一批年青的优秀体育骨干教师,加速校内师资的梯队建设.[4]
4.3 重视体育人才的引进
加大引进高素质体育人才的引进工作,是迅速提高体育师资水平的快捷途径之一.为此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在注重师资自我培养的同时,还需依靠人才市场的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的原则,高薪聘用校外高水平的体育教授为“客座教授”,退役的高技能运动员做兼职教练员等,多途径利用“它山之石”以缓解当前高职院校体育师资的缺位.同时还可用以优惠的就业政策,吸引更多的体育专业人才走进高校,来带动高职院校运动整体水平的提升.加大体育人才的引进工作的同时,应坚持以优化为目标的选聘原则,减少“文凭至上”和高校排名现象,逐步加大外省体育优秀人才选录和聘任的比例,优化体育师资队伍.此外,选拔院校要严把质量关,坚持专业对口,唯才录用,杜绝用人唯亲,逐步走上选聘过程的法制化轨道.[5]
4.4 加强后备力量的培养,完善职后培训体系
加强后备力量的培养成为高职院校师资建设的又一重要途径.从宏观上要求,提高高职院校师资主要来源的重点高校体育院系的毕业生的要求,在优秀的“体育双基”基础上,重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水平,以便为就业后的研修、出国深造、进行国际间的学术交流等创造基本条件.二是要完善职后培训体系.为提高体育教师的业务素质和人文修养,对在编人员要定期、到时举办高师继续再教育活动,以本学科为重点,广泛汲取教育学、心理学、哲学、社会学、艺术及传统文化等学科营养,融会贯通.充分利用好职后培训机会,加快自身的专业成长.因此,加强后备力量的培养和完善职后培训体系是当前高职院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4.5 优化师资环境
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具有长效性.因此,营造师资环境非常重要.现阶段的高职院校体育教师本身正面临着各种改革的阵痛,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因此,必须要优化师资环境.“硬环境”建设方面要改善教师办公条件、食宿条件和工作环境;“软环境”建设方面,从教师的需求、愿望和切身利益出发.例如在高职院校职称评定上,特别是高级职称,主管部门要把职称评定制度落到实处,要公平正义,将“按劳分配”的原则落到实处.对低职高能的体育教师要给予重用,对本校体育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要让他们在经济上、政治上获得相应的回报.唯此体育教师才能找到事业上的归属感,才会在这种民主、和谐的师资环境中奉献自己.
师资水平状况是决定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核心要素之一,如何建设出一支合格的教学与研究的体育师资队伍,是保证当前高职院校体育教学与训练工作稳定持续发展之要,也是当前高校体育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管理层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途径调动体育教师的积极性,多举措优化体育师资环境.
〔1〕卢考纯,等.高校扩招后体育教学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体育学刊,2003,10(4):82-83.
〔2〕徐金庆,等.黑龙江省高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10(2).
〔3〕梁有明.广西地方高校体育师资队伍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J].高教论坛,2006(5).
〔4〕陈福昌.高校体育师资的现状与发展对策[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3(6).
〔5〕付革.辽宁省高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J].现代教育管理,2009(4).
G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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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60X(2013)07-01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