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军 刘 鸿
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是财政管理工作的“生命线”,是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根本。为了确保乡镇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近几年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财政局漳河分局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成立了漳河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确保组织、协调、督办工作的落实。二是找准资金监管的重要环节,明确监管范围及主要内容。全镇资金监管范围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性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镇村基本支出经费三大类,资金总额达到6563万元。在各项补助性资金管理上,着重把好基础信息核实关、公开、公示关,做到人、亩、头等基础补助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无误;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上,重点把好立项和验收环节关,确保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有序监管。三是严格资金发放渠道,坚持一个漏斗向下。各项财政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积极与农村财政局、信用社、农行的联系,切实做到一户一卡,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快捷、准确无误直达农户和项目建设单位,杜绝了资金截留、挪用、滞拨现象。四是完善资金监管办法,增强制度的约束力。针对财政资金监管要求,在制度建设上,尽量做到细化、量化,在操作程序上力求规范、精细。2011年,漳河分局制定了《漳河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完善了20多项资金监管制度及9项工作操作程序。
在做好上下沟通联系,掌握资金用途及要求,确保资金监管信息畅通的同时,做好资金运行监管工作。为巩固监管成果,在认真抓好2008—2011年度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完善粮食“两补”、各项良种补贴等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新建立了全镇财政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低保户、村级“三资”等8项基础信息平台。并全部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将涉及惠农补贴的台账摆放到村、服务大厅、信用社,方便群众查阅。通过适时监管,做到资金发放一项监管一项,台账建立一项,工作小结一项。
一是坚持“三公”、“十专”、“六查”。对强农惠农资金实行“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十专”即:专表、专榜、专款、专户、专账、专卡(一卡通)、专据、专档、专人、专责。“六查”即:一查新增户,核实新增原因;二查大户,对20亩以上的种植户看是否属实;三查干部户,看有无虚报现象;四查多头户,查看是否有虚报情况;五查村级户头,看种植面积是否对口;六查粮食面积公示情况,看镇、村、组、户是否完全一致。
二是项目资金严把“五关”。一把规划、整体设计关。由镇政府领导牵头,财政、水管、林业、城建、农业等多部门参与设计方案,做到科学布局,民主决策,符合民意;二把工程招投标关。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程序,招标竞标,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三把项目工程监督关。实行专人监理,专项考核,做到每一个项目都有群众代表、财政分局、农技、城建、林业、水管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质监专班现场指导,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四把资金拨付的审核关。对每一分钱严加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合规使用;五把工程验收关和条据会签关。每一个项目竣工后,必须由分管领导带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质监人员对照合同规定逐项验收,然后凭验收报告和工程支出票据申请结算,支出票据必备事由、经手人、证明人、质监员、财政专管员、财政分管局长、镇分管领导签字等要素。
2011年通过资金监管,对检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查处率100%。在渔业燃油提价补贴核实中,对无船无机户,应补资金1345元,建议区局取消了其补贴资格;在家电下乡补贴检查中,发现2个经销商利用农户信息虚报家电下乡产品15台(套),申报资金4800元,对此分局作了收回处理,同时在全镇经销单位中予以通报批评;在危房建设检查中,发现有2户未建,立即通知民政部门取消其申补资格。通过细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
一是完善了惠农资金专管员、社保资金专管员等岗位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对管辖村的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和民生资金的发放,以及对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总责,处理好财政资金发放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业务工作,抓好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切实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和惠农支农资金等资料申报及初审工作,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到位,各类专项资金按规定使用到位。二是建立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筛选对比,从源头上确保数据发放无异常。三是坚持“两公示”制度,即镇集中定点公示和村组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增强信息透明度,畅通农民投诉渠道。四是联同纪检、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补贴项目主管单位审查力度,认真开展抽查巡查工作,确保各部门不折不扣落实政策。
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备受各级领导和普通老百姓的关心、关注,但就目前来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严重缺编,在工作中,一人兼多岗,顾此失彼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工作人员结构老化。以漳河分局为例,该局共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 50岁以上的 9人,40岁以上的 5人,34岁以上的3人,由于人员年龄偏大,对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差,工作能力和服务能力达不到最佳效果;三是资金监管经费不足。近年来资金监管项目越来越多,额度越来越大,在落实政策、入户核实和开展检查工作中需要大量财力人力投入,由于经费不足,监管工作难向深度及广度延伸。
目前惠农补贴项目多,资金来源渠道多,管理部门多,缺乏统一规范管理,增添了基层工作的难度和压力。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由区财政局商贸科管理,水稻、小麦、油菜等良种补贴由区财政局农业科管理,农机具补贴由农机部门管理,退耕还林补贴由林业部门管理,等等。在宣传政策、落实补贴对象标准时,基本上是各开各的会,各吹各的号,各站各的队,各自为政。可谓是“上面条条线,下面一把抓”。每年综改检查,所有这些项目都要财政分局来汇报落实结果,令基层财政无所适从。由于各项补贴发放的时间、方式都不尽相同,财政分局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去和这些部门沟通协调,影响办事效率。另一方面,由于补贴渠道繁多,受惠者如坠云雾,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询问:申报巩固退耕还林项目找谁;想买插秧机,补贴款怎么办等等。财政工作人员只能给他们指路,受惠对象怨气很大。
信息通达是落实乡镇财政监管工作的关键,上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把最终拨付到乡镇的资金及相关政策、文件、制度办法等及时下发抄送到乡镇财政,让乡镇财政掌握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管要求,以便开展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上级财政部门并没有做到这样,特别是部门管理的资金、报账管理的项目资金更是无法知晓,信息不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难以全部展开。
一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行部门预算和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逐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二是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和财政专户管理,堵塞资金管理中的漏洞。三是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建立并充分发挥乡镇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和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全面推行财政政务公开,在巩固财政资金网上公示成果的同时,对村级财务以及与财政有关的各项事务,要定期在村委会和村民居住集中的地方向全村公开,广泛接受村民监督,规避财政风险。通过制度建设来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资产管理。
在规范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减少或合并一些程序,以消除重复劳动。一是当前的惠农资金计算到农民个人并没有多少,而且发放落实成本高。可将现行的粮食补贴、良种补贴、综合直补等统一改为农业生产补贴,降低政策落实成本。二是整合资金管理部门,将所有惠农资金发放归口一个机构管理,建立统一的发放办法、发放程序,避免多头管理。减少重复环节,节约人力和物力,降低运行成本。
乡镇财政按要求把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性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作为监督重点,通过从申报、公示、发放、使用、验收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实行项目申报单位盖章、村委会审核盖章、招投标审批盖章、验收合格盖章、村财务结算盖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财政审核发放资金盖章,层层审批把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健全财政资金监管各项数据信息库和管理台账,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强农惠农等补助性资金的监管要重点把好公示关、核实关和发放关,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并接受群众监督。项目资金要抓好申报、公示、实施和检查验收“四个环节”,参与和实施全程监管,重点监督是否实行了专账核算、专户管理;是否实行了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管理;是否按工程进度拨款,拨款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国库集中收付的规定,款项直达施工方和供货方;是否存在滞拨、截留、挪用资金行为。村级财务要通过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财政性转移支付资金和各项经营收入、自筹资金的监管。同时,认真登记核算村集体资产,建立健全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债务控制和化解工作机制,及时全面地掌握村级债务变化情况。
根据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要求,成立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小组。乡镇财政指定1名负责人任组长负总责,1名副组长主抓业务,挑选4名熟悉政策、精通业务、有责任心的干部履行监督职责。区财政将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着力改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条件,合理落实财政监督干部的检查补助,提高监管干部的工作待遇。要通过编发业务学习资料、举办业务讲座、开展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对乡镇财政监管干部进行培训,并通过选派优秀基层监管干部到上级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实习、组织交叉检查、选派乡镇财政监管干部参与各项检查活动等,给乡镇财政监管干部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提高监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财政监督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