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蒋沛源
为加强动物检疫管理,国家推行动物检疫申报检疫制度,这是深化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新举措,也是进一步有效控制动物疫病传播,加强产地检疫的客观需要,对于方便群众、提高动物检疫行政管理效率和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之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检疫。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7 条规定“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农业部还专门就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下发了《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提出了申报点建设的具体要求,这进一步明确了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在动物检疫工作中的具体要求。检疫申报制度的实施在广大基层,报检制度逐步得到全面推广。但在基层的报检制度落实进程中,由于资金不足、管理经验少等多种原因,还存在不少需要规范、完善的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不力是当前报检制度的共性难题,基层经费紧张、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投入不足是报检点建设不力的主要原因。按照农业部《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规定,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当是面积不少于30 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场所;具备满足检疫及办公的设施设备,配备检疫工具、台式计算机(原则上与互联网连接)、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文件柜、储藏柜、办公桌椅、交通工具等。但是,不少基层报检点房屋简陋,只有几张桌子、椅子和简单的检疫根据,办公条件差。甚至办公所用场地问题解决困难,一些是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
根据农业部要求,报检点设置是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动物检疫申报点原则上按照乡镇进行设置,每个乡镇不少于2~3个,每个屠宰场设置1个。一些报检点的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由于受到经费不足和人员数量少的限制,有的乡镇没有报检点,在设置报检点时候,并没有对社会公布,征集社会意见。在制定报检点建设规划时候,缺乏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高效便民原则的考虑。
缺乏系统、完整的建设管理制度,一些制度简单粗放。特别是在检疫申报职责、检疫范围、检疫程序、检疫人员培训管理、报检档案、责任制等方面制度不健全、不细化。
检疫人员对动物检疫专业知识了解少,业务工作能力低。不少基层检疫人员是内部招聘,不具备畜牧兽医、动物检疫等相关学历。一些基层领导也认为检疫申报就是填写检疫申报单,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职责不履行。不认真宣传动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对辖区内动物品种、数量、分布、规模化程度、疫情、免疫、动物流通以及屠宰加工等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不掌握。一些检疫人员不能及时按照时限和程序到养殖场户开展检疫,只是按照货主要求填报申报单和出具检疫证明。
在动物检疫中,国家在积极推行检疫票证电子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产地检疫网络,而基层报检点基础设施跟不上、信息化程度低,严重制约了报检点制度落实,养殖场户不能及时提前申报,延误生产和销售。
要加大资金投入,制定资金年度使用规划,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把资金重点用在购置检疫工具、交通设施、电脑办公设备、通讯和消毒防疫设施等基础设施方面,以满足官方兽医(检疫人员)办公需要和当地养殖场户申报检疫实际需求。
要制定检疫人员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每年至少培训2次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把培训制度与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利用激励机制促进培训工作,提高检疫人员责任心和业务知识能力。在招聘检疫人员时,严格把关,提高门槛,提高检疫人员的整体业务和职业素质。
动物产地检疫是防控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的基础工作。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防止动物疫病通过流通扩散,健全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着有利生产、促进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原则,在管辖范围内设立了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建立报检点名册,统一报检公示牌,设置报检灯箱,以辖市(区)为单位建立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分布图。加快动物检疫报检网点的建设,各地所设置检疫报检网点要充分利用现有防疫、检疫资源,主要依托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站、公路检查站、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等防疫基础条件,各个动物检疫报检点应该有其独立的检疫范围和对象,有明确的职责。
要按照农业部要求,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电话,实现与互联网对接,特别是与检疫票证电子系统对接,强化动物检疫申报点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动物检疫信息电子化管理。动物检疫网络出证是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手段,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改变传统手写出证的形式,促进思想观念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促进检疫监督管理的科学化、队伍建设的专业化、人员管理制度化。抓好检疫出证工作,是有效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管理水平和效能的关键环节,也是促进畜牧兽医信息化的重要手段。
要制定完整的检疫申报、人员管理、组织领导等制度,严格动物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检后,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检疫规程等有关要求实施检疫。通过建立健全产地检疫网络、建立推行报检制度、完善养殖企业备案制度、严格屠宰流通环节监管等措施,不断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落实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各防检中心站及报检点要公示产地检疫程序,公布报检电话及检疫人员名单,做到报检来电有记录、有落实,确保检疫报检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