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全过程公开 引入第三方论证
——上海启动新一轮五年立法规划编制

2013-06-29 11:11张明君
上海人大月刊 2013年5期
关键词:编制工作本市人大代表

文 张明君 张 兰

践行全过程公开 引入第三方论证
——上海启动新一轮五年立法规划编制

文 张明君 张 兰

2013年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常委会立法工作的起步之年。为了对本市今后五年的立法工作进行科学布局,本届常委会党组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3年—2017年)编制工作方案》,从科学性和民主性两个方面对本届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作出了细致安排,力争使本届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从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上有所创新。

工作方案在工作方法和流程设计中,既吸收了本市以往各届常委会的相关工作经验,又借鉴了兄弟省市人大的新做法和近年来本市立法工作的新实践。在此基础上,坚持开门立法和立法为民的理念,创新和发展了一些新的方法和措施,主要体现在夯实民意基础和强化科学研判两个方面,力争使编制工作与普法宣法有机结合,推动本市民主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

广听民意:夯实民意基础

为力求民主立法的实效,工作方案规定了向全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新举措,同时又设计了市和区(县)人大上下联动、市人大代表和区(县)镇(乡)人大代表全面参与、积极发挥专家作用、社会团体和其他国家机关参与互动等工作流程。主要体现在:一是扩大公开范围。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热线电话等方式向全体市民公开征求立法项目建议,面向全社会进行宣传和动员,有效扩大公民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二是深化代表参与。试行三次征求代表意见的方法。在编制工作之初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然后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将整理筛选后的立法项目建议通过代表网再次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立法规划草案初稿形成后,通过代表网第三次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反映代表最关注、最迫切的立法呼声,使代表更完整地参与立法规划编制过程,从而更充分地发挥其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在召开动员会的同时,更加强调用好媒体的宣传平台,通过电视、电台的辐射面,扩大宣传效果;通过在新闻报纸上开设专栏,开辟代表、专家为主体的社会各界建言献策的窗口;通过制作和播放相关电视专题片,为立法规划的编制和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强化科学预判:摸清家底、充分论证

立法既要充分反映民意,同时也要尊重其自身的规律。如何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和甄别各类意见和建议,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是评判本次立法规划编制质量的关键。为此,工作方案在推进科学立法方面作了一些新的探索:一是未雨绸缪,通过认真扎实的前期工作把家底摸清。通过走访、调研等形式及时了解立法需求,摸清本市各领域立法需求的总体情况;通过对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上届五年立法规划的完成情况、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修改情况等的分析研究,对本市现有法规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和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侧重领域做到心中有数。从而为科学把握项目论证重点、做好项目筛选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借助外脑,以获取更加客观、中立的筛选方案。常委会法工委在汇总各方面提出的立法项目,进行筛选研究的同时,委托上海社会科学院、市法治研究会根据立项范围和遴选重点同步进行初步筛选并分别提出书面报告。这一做法在本市立法规划编制工作中尚属首次,第三方的加入将使规划编制工作拥有更全面、更客观、更科学的民意基础。三是科学论证,加强各环节的协同沟通,凝聚各方共识。立法项目建议征集工作完成后,将通过市政府层面的统筹协调、市政府法制办和人大有关委员会的沟通会商、人大各委员会的审查论证、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深入调研、各类座谈会的建言献策、各方共同参与的协商研讨等一系列环节,使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编制工作充分反映各方意见,确保五年立法规划符合科学立法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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