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琳,贾根良
(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872)
众所周知,现代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扩大。第二次工业革命奠定了大规模生产范式的主导地位,人类也开始不断驱使“永不停歇的经济增长车轮”。时至今日,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和耗竭已经达到了空前水平,对“经济车轮”赖以依附的生态系统的破坏也无以复加。这是近年来生态经济学作为一门倡导“从最广泛意义上研究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复杂关系的学科”,获得了较高关注和迅速发展的原因之一,它也被寄望能够更好地解决当代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两难困局。
生态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及其环境学科分支有着很大不同。生态经济学是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约束下,研究如何实现生态—经济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的一门学科。生态经济学持有有机的、整体的世界观,相比机械的、原子论的新古典经济学将资源配置效率放在首位的狭隘观点,“生态经济学认为有效配置很重要,但本身绝不是目标……更重要的是规模和分配。”[1]由于在理论基础、分析框架和学科目标等整体上均体现出了优势,生态经济学被认为在传统经济学领域内掀起了一场“生态革命”。
一般认为,肯尼斯·博尔丁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的“宇宙飞船地球”、“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等一系列生态经济观点,是当代生态经济学兴起的标志。从博尔丁开始,生态经济学逐渐发展融合了哲学(环境哲学、生态伦理)、物理学(热力学)、生物学(遗传学、进化论、生态学)和经济学(外部性理论、福利经济学、产权理论、行为经济学等)等诸多学科的思想。但是,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生态经济学迄今为止在诸如理论基础、基本假设和研究对象等诸多问题上仍存在大量分歧,以至于许多学者对搞清楚“什么是生态经济学”这一基本问题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甚至认为没有必要划分其学科属性[2]。这种“认识论”缺陷极大地限制了生态经济学的发展和完善。
为了便于比较分析,笔者对当代生态经济研究领域内的一些主要学科及其特征进行了简单归类(如下表所示),需要注意的是,表中的每列学科之间都是相互交叉和渗透的。生态经济学与其相邻学科之间的交叉联系错综复杂,对其认识的诸多分歧也集中于此。如赵金龙等(2010)认为,生态经济学属于传统经济学的范畴[2],这实际上是将其与新古典传统为主的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划为一类。彼得·巴特姆斯则认为,“生态经济学涵盖了一个宽泛的主题,这些主题有一部分环境经济学的主题,也包括人类生态学和生物经济学等新的派生领域。”[3]25
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在下表中使用了“制度的生态经济学”一词作为一类学科的统称,它们的共同特点是,都将(广义的)制度或其中的某些因素纳入分析框架之中。如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学、生态社会主义和公害经济学等,都在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分析中纳入了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但这类学科中的多数,现在基本上被主流生态经济学视为异端思想而遭到排斥。对于“协同演化经济学”的认识尚存分歧:有些学者认为,以Norgaard 等人为代表的协同演化理论是将生态学的协同进化原理应用于对生态环境乃至整个社会变迁的分析,因此其某些领域可以部分地归入生态经济学的研究范畴;有些(包括笔者)则认为其更多地属于演化经济学的分支,因为它和演化经济学一样为事物的发展机制提供了解释;而Kallis则认为协同演化理论更多的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方法论,而非某种具体理论[3]66。
生态经济学与其交叉学科
上表罗列了生态经济学与其交叉学科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在研究对象上,生态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和制度的生态经济学虽然都关注生态经济问题,但是侧重点却各有不同。在基本世界观和人性假设上,生态经济学、制度的生态经济学和协同演化经济学差别不大,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却是个显著例外,这主要归因于它们各自信奉不同的哲学和自然科学基础。对于学科目标而言,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追求纳入负外部性考虑后的福利与增长的最大化;生态经济学则首先关注可持续的规模和公平;制度的生态经济学的某些领域则比生态经济学更进一步,主张缩减一切物质规模,并寻求所有物种之间的平等和正义;协同演化经济学则主要关注主体与其外部环境间的互动和演化机制。学科目标的不同也导致这些学科在分析工具上各有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在分析工具和政策主张上,生态经济学和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显示出了高度的相似性,而制度的生态经济学则往往排斥数学模型和市场工具。与在理论层面的革命性相比,生态经济学在实践层面却并无高明之处,它实际上是一种糅合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和制度的生态经济学的环境政策的“大杂烩”。
“政策大杂烩”是新旧生态经济理论调和的结果。事实上,许多生态经济学的研究者一直在尝试调和生态经济学与新古典传统的环境经济理论。赫尔曼·戴利可算做是其中的集大成者,他的主要成果反映在其最近出版的教科书中。从某种程度上看,戴利等人的调和是成功的,他们几乎在传统学科的所有旧领域内阐发了生态经济的新思想。但遗憾的是,这种调和却难以避免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路径依赖”。在某些方面,许多生态经济学家实际上沿袭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静态思维,如评价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时,他们还是倾向于成本—收益分析,只是需要重新评估生态服务和自然资源的价值。同时,多数生态经济学家也主张将福利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运用于生态经济研究领域。这部分导致了包括戴利在内的许多生态经济学家,在理论构架和政策建议上与传统环境理论的区别不够突出,甚至大同小异。
与戴利等大部分生态经济学家对传统经济学所持的鲜明批判态度不同,有些研究者则过于乐观地认为,只要解决了“规模问题”和“估值问题”,生态经济学就可以实现与新古典经济学的“无缝对接”。于是他们开始沉迷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阈值计算”、“生物多样性的测度”和“自然资源与生态服务的价值估计”等技术问题。然而,由于生态—经济系统之间的复杂联系和动态多变,准确测算任何“阈值”不仅在理论上难以实现,而且在实践中也缺乏检验事实——如果允许超越生态阈值的生态系统崩溃的出现,以验证估算的准确性,那么这种估算本身就将失去意义。生物多样性水平的测度也存在着因人类认知能力的局限性而对物种破坏和灭绝程度的严重低估。而对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和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进行计算,虽然有利于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以便将其纳入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但是却将使生态经济学重回新古典传统的静态均衡分析,更是“唯市场论”在生态经济研究领域的入侵,这是与生态经济学的生态本位观根本相悖的。事实上,过分注重成本—收益分析等静态比较,并偏好数学模型的构建,已经在生态经济学中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思维静态化”和“数学形式化”,其某些研究领域甚至已经被新古典理论的静态框架所同化。正如John Gowdy & Jon Erickson(2005)所指出的,“生态经济学正处在十字路口上……(我们不应该在)生态经济学的新瓶中装上瓦尔拉斯的旧酒”。
生态经济学的多学科交叉特点和有机的生态本位观,决定了其应当采用一种系统性的研究视角,兼顾研究维度的整体性和演化性。但是目前生态经济学的研究更多地采用了整体的而非演化的视角,它注重探究生态—经济系统之间的交互联系,却鲜有为系统的发展演变机制提供解释。在目前生态经济学研究的四大前沿领域(即工业生态学、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足迹)中,只有“环境库兹涅茨曲线”部分地关注了经济增长与环境变化之间的动态演化关系,其他则偏重以整体视角对生态—经济系统之间的联系和互动进行考察,如运用了生物群落共生性类比的工业生态学就尤为明显。另外,目前生态经济学的研究集中在自然、城市和区域三个层次上,这基本上是按照生态或社会要素的共生性或聚集性划分的。这种划分方式本身有利于整体性视角在研究中的运用,却不易进行演化动态分析。也就是说,目前的生态经济学持有一种不完善的系统性研究视角,它正在用整体性的“长腿”和动态性的“短腿”跛足前行。
事实上,无论是从思想还是从理论渊源上看,生态经济学都应具有先天的“演化特质”。首先,从思想渊源上看,生态经济学的诞生本身就是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广为传播的结果。自《物种起源》发表之后,事物的变化作为一种演化过程的观点已逐渐被自然和社会科学的诸多领域所接纳,这些领域的新发展也反过来为进化思想提供了佐证。在热力学上,“熵”定律决定的时间单方向性和孤立系统复杂程度的不可逆性,为生物和社会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进化路径提供了理论支持。在生态学上,达尔文主义则为生物多样性、共生、竞争及其进化提供了一种自然选择的机制。而在经济学领域,达尔文主义则展现了一种非决定论的和开放系统的历史观。因此,达尔文主义并非生物学领域内的特定理论,而是复杂演化系统的一般理论[4]。可以说,正是演化思想潜移默化地渗透到生态经济的交叉研究领域内,才导致了生态经济学的产生。再者,从理论渊源上看,生态经济学的两位主要奠基人物尼古拉斯·乔治斯库-罗根和肯尼斯·博尔丁,对演化思想同样作出过重要贡献。罗根的演化思想集中体现在他将热力学和生物学的隐喻和类比应用于对经济乃至社会的分析之中;博尔丁则发展了一种类似生态动力学的演化理论,并在1981年出版了以《演化经济学》命名的学术专著。虽然学术界对他们是否属于演化经济学家尚存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持有演化的研究视角,并致力于在生态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如今学术界普遍公认的演化经济思想尤以纳尔逊和温特等人的观点最具代表性,然而“以博尔丁和罗根等人为代表的演化生态经济学在时间上还要早于纳尔逊和温特的演化思想,但过去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杨虎涛(2006)则明确指出,肯尼思·博尔丁、赫尔曼·戴利和尼古拉斯·乔治斯库—罗根等三位生态经济学的奠基人物,都是演化经济学的生态思想代表人物[5]。
那么,为何当代生态经济学却忽视了“演化”这一重要属性呢?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由于当代生态经济学在研究中实际上是排斥制度因素的,从而制约了其研究框架的系统性。从上表可以看出,生态经济学与制度的生态经济学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是否广泛考虑了各种(广义的)制度因素,而协同演化经济学更是侧重为这些制度因素联合体的演化机制提供解释。尽管在某些研究领域,如对某些狩猎—采集型社会的分析中,生态经济学较充分地考虑了制度因素及其变迁,并注重演化分析和历史比较,但这只是生态经济学研究领域内的“小众”。多数情况下,制度因素更多地被生态经济学视为外生变量。对那些纳入制度因素的交叉学科,生态经济学甚至隐含地抱有一种蔑视态度。如戴维·皮尔斯就曾讽刺环境伦理学者的道德说教对环境事业并无帮助;而彼得·巴特姆斯则批评协同演化经济学,“将制度经济学扩展至环境领域乃至整个社会变迁,其基本原则是制度框架中一切都是相互关联的,然而这样笼统的陈述却很难应用于实际”[3]60。
然而,在分析环境—经济问题时纳入制度因素曾经是环境研究领域内的流行做法。例如20世纪中期,德国和日本的环境经济学界在分析环境问题时就从来没有脱离对制度因素的考虑。日本环境学界的代表人物之一宫本宪一,就十分注重不同的经济制度与生态环境破坏之间的相互关系。其著作《环境经济学》与其说是一部教科书,还不如说是一本关于不同制度和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的环境纠葛的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史教材[6]。当时类似的环境经济学说更多地被称做“公害经济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强调发达国家对欠发达国家的污染物等公害输出,以及新兴国家的大规模工业化经济模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但是时至今日,这种分析环境问题的制度传统却逐渐被主流生态经济学所忽视。在当代西方生态环境研究领域,像约翰·贝拉米·福斯特这样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者只能被算做是环境政治学者,虽然他的大部分著作都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以及在此制度下的主流经济学如何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7]。
这种现象是令人深思的,对制度因素的忽视使得生态经济学家们“作茧自缚”,严重影响了生态经济学发展为一门系统性的分析框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生态经济学取得较快发展的那些领域恰恰是纳入了对制度及其演化维度的考虑。如上文所述的对狩猎—采集型社会的研究,目前已经成为生态经济学甚至演化经济学领域内的热点。鉴于此,生态经济学应当重视对制度及其演化性的关注,这将催生一门新的研究领域——演化生态经济学。
目前学术界对于生态经济学中的演化思想已研究颇多。如Jeroen C.J.M.van den Bergh(2007)和Giorgos Kallis & Richard B.Norgaard(2010)较为详细地介绍了环境或生态经济学中的演化思想,后者甚至提出要开创名为“协同演化生态经济学”的新领域;在国内,杨虎涛(2010)[8]也较早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但是,“演化生态经济学”作为一个新的概念和学说体系,尚未引起学术界的足够重视。只有杨虎涛(2011)[9]明确对“演化生态经济学”的相关范畴进行了概述。那么演化生态经济学究竟有哪些内涵特征呢?这就像它的名字那样具有“演化的”不确定性,但我们还是可以部分地概括其某些基本特征和主张。
演化生态经济学是演化性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在生态经济研究领域中的全面应用,在某种程度上是演化经济学与生态经济学的结合。因此,演化生态经济学除了具有当代生态经济学超越新古典传统的哲学优势之外,还应体现出自身独特的哲学特质。演化生态经济学不仅应当坚持整体主义的哲学传统,摒弃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原子论和牛顿哲学的机械观,而且新古典经济学传统的功利主义哲学基础,也将被演化生态经济学所排斥。由于功利主义注重对苦乐结果的比较,而一般不考虑实现苦乐的动机与手段,因而自主流经济学确立功利主义哲学基础之后,物质财富的增长就成为衡量经济成功的唯一标准,这是与演化生态经济学所倡导的生态理念根本相悖的。排斥功利主义,就意味着摒弃将物质财富的无限增长作为目标的目的一元论,并重视人的动机、手段与目标的实现过程。这必然要求演化生态经济学在整体框架上做根本性变革,纳入对“生态行为动机”等制度因素及其实现过程的考察,并显著改进传统的制度生态理论和协同演化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的缺陷。
由于演化生态经济学所持的哲学观与主流经济学存在本质不同,因此在方法论上它反对主流经济学中的数学形式主义,并确立了定性分析对定量分析的指导性地位。鉴于此,演化生态经济学将主要采取历史的、比较的、回溯的和归纳的研究方法,并将历史经验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这将使演化生态经济学与任何“数学形式化”的生态经济理论区分开来,也为未来演化生态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自然科学上,演化生态经济学将主要借鉴进化生物学、热力学和系统动力学的思想精髓。因为:(1)进化论思想本质上是一种动态演化的方法论体系,因而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这是道金斯的“普遍达尔文主义”能够应用于解释社会演化的原因所在;(2)热力学中的“熵”定律和系统复杂性增加的不可逆性为事物发展和演化的方向性提供了佐证;(3)系统动力学为事物基于系统行为的发展动态与内在机制间的依赖关系的结构、联系和演化提供了定量和数理分析框架。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演化生态经济学将固守于热力学和生物学的隐喻和类比,原因有两点:(1)理论适用性问题。就进化论而言,在经济学中对其性质的不同认识就曾导致了“演化”概念的滥用——彼此对立的经济学说都用它为自己的理论辩护。如当许多反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演化经济学家承认“新达尔文主义”的正统性之时,哈利勒却令人信服地论证了“新达尔文主义”就是生物学中的新古典主义。热力学的适用性同样存在问题,如Peter A.Corning(2001)就认为,“熵”理论对多层次、多维度的生态系统只有部分适用性[10]。(2)理论本身的问题。最近遗传生物学领域内的突破进展——“表观遗传学”的研究表明,外部环境可以通过一系列生化机制(如DNA甲基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环境中个体的DNA性状,从而使本代个体将外部环境影响遗传给下一代。这表明即使在生物进化层面,拉马克主义也很可能是成立的,“生物进化是达尔文式的,社会演化是拉马克式的”二分法将失去意义。而宇宙中最可靠的基本物理定律——“熵”定律,最近业已受到理论和实验的双重挑战。如G.M.Wang 等(2002)就通过实验证明,在一定条件下孤立系统内部的短时期、小规模的自发性熵减反应是可以发生的。虽然该结论还无法对热力学定律在宏观尺度上的应用产生任何影响,但这必然会对将其作为“永恒真理”的世界观基础的许多学科产生重大的思想冲击,当然包括演化经济学和生态经济学。
因此,我们拒绝演化生态经济学过分使用生物学和热力学的隐喻和类比。生物学和热力学的新思维对演化生态经济学具有重要的启发价值,但是当其进一步的发展需要摆脱这些理论、隐喻和类比的束缚的时候,演化生态经济学者们就更应当勇于摒弃它们并寻找新的支持。
在社会科学基础上,演化生态经济学将主要以演化经济学为基础,并从生态经济学、制度的生态经济学、协同演化理论甚至新古典框架的环境经济学分支等学科中汲取精华。
由于演化思想在理论构架上具有先天优势,已经有些学者提出了在演化经济学的框架下对各种生态经济理论进行重构,如Jeroen C.J.M.van den Bergh(2007)就明确了演化的观念和方法在环境经济学中运用的可能性。可以说,演化生态经济学正是演化经济学在生态经济研究领域和生态经济学中的运用,它注重新奇、选择和路径依赖等演化概念,并将广义的制度因素或其中的某些方面纳入分析框架之中。
应当注意到,制度的生态经济学和协同演化理论同样将制度因素纳入其分析框架,而后者更强调对演化属性的关注,如Norgaard(1994)已将协同演化理论成功地应用于处理害虫、杀虫剂和美国环境政策间的协同演化问题。那么演化生态经济学与同样纳入了制度因素并注重演化分析的协同演化经济学又有什么区别呢?正如上文彼得·巴特姆斯批评协同演化经济学时所指出的,协同演化经济学过分偏重于对演化机制的抽象解释,因而存在着实际应用层面上的困难;而生态经济学的整体性视角反而更有利于对现实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进行解构和分析。演化生态经济学正是将二者在不同研究维度上的优点进行了有机结合,既不失演化性在不同情境下对事物发展动因的解释能力,又兼顾了整体性在研究现实问题上的优势,这正是演化生态经济学系统性内核的本性使然。
(1)“新奇”是演化生态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创新是其演化的动力。“新奇”是演化的核心范畴,是划分演化与非演化理论的基本标准;而“新奇的创生”即创新,是永无休止的经济变化的原因所在。魏特认为,新奇在不同学科中具有不同的含义,如在生物学中,新奇涉及群体基因库中的随机突变和选择性复制;而在经济学中,新奇就是人类新的行动可能性的发现。如果新的行动可能性被采纳,那么这种行动就被称为创新[11]。至于演化生态经济学,新奇及其创生概念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那些影响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新技术和新发明的创造(技术创新),也包括新的技术—经济范式之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时产生的新可能性(路径创新);更宽泛和更重要的“新奇创生”包括,新的生态思想和环境伦理观念的诞生,基于新的生态理念下的新的个人和群体行为模式,以及在这些新观念和行为模式下产生的一系列新制度、新惯例和新范式(理念创新)。
(2)研究框架的系统性和包容性是演化生态经济学的框架特征。一个系统性的研究框架必须兼具整体性和演化性,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演化的发生必须有其赖以依存的系统本体,而系统整体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则是演化进程的结果使然。二者的区别也很明显,整体性反映了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而演化性则强调事物的发展变化。由于分别克服了生态经济学和协同演化理论在演化性和整体性上的不足,演化生态经济学因而是一种真正的系统性研究框架,既兼顾了整体性在分析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和互动机制上的优势,又具备对事物发展变化动因的解释能力。
鉴于此,笔者认为演化生态经济学实际上是一种更高层级的学科,许多现有的生态经济理论和流派,如生态环境经济史、生态哲学与环境伦理、生态经济学、制度的生态经济学、协同演化生态经济学,当然也包括传统的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实际上都可以算做是演化生态经济学在不同情境下的特例。一如演化经济学有可能对现有的许多经济学流派进行创造性综合一样,演化生态经济学的包容性,也将允许其对以上学科中的精华思想和理论进行整合和重构,这将带来理论上的重大创新。
正如本文所论证的,当代生态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制度因素及其演化机制的考虑,这实际上制约了生态经济学“因地制宜”地发展出一系列政策工具。制度缺位导致了生态经济学在实践层面上的乏善可陈,这正是其政策建议不能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纳的主要症结所在。尤其对于那些正在全力实现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和正在贫困线上挣扎的欠发达国家而言,生态经济学的一些政策主张(如限制物质财富的增长、缩减经济规模、关注公平和正义等)是备受质疑和诘责的。最近,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强的发达国家,中国和美国都暂停了绿色GDP 核算项目。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即使对于制度和发展水平迥异的国家而言,在经济增长中披露环境问题的负面影响都是不受欢迎的。
演化生态经济学将有希望打开这种尴尬局面。由于对“制度因素及其演化”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演化生态经济学不仅更加有利于当代生态经济思想和理论在不同制度背景的国家之间进行传播,而且将在实践层面显著改善当代生态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趋同状况。另外,由于演化生态经济学采取了历史的、回溯的和比较的研究方法,因而应当具有运用历史经验对事物的现状和发展进行解释和预测的理论优势,这使其能够对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趋势作出更为科学的判断。可以预见,演化生态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将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1)生态系统在人类社会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承载能力和可持续性;(2)生态环境变化、人类生态观念与个体行为模式之间的演化和互动机制;(3)产业、城市、区域三大层面上的生态—经济系统的演化,如怎样从演化视角理解生态—经济活动的空间聚集性和扩散效果;(4)不同维度下(产业、城市、区域和国家)的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划;(5)跨国的和全球性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政策协调;(6)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协同演化机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7)新技术—经济范式与生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演化生态经济学将在许多生态—经济热点问题上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实践优势,如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全球气候变化的解决方案、南北国家之间的生态环境义务和政策协调、不同制度背景和经济状况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计划,以及制度类别对生态经济理论适应性的挑战等[12]。当然,所有这些研究主题在剔除了制度因素及其演化机制的情况下是很难被理解和解决的。
对于中国而言,人均能源资源的严重不足长期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内生性发展,这迫使中国采取一种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在利用外部资源上本应具有一定的优势(如资源匮乏的日本就很好地利用了外部资源),但是在中国的翻版却完全变质。长期以来,为了充分利用中国大量的廉价劳动力,确保充当“世界工厂”的比较优势,中国宝贵的自然资源和能源价值被长期“连带”地人为压低,并且环境破坏和污染成本也被基本忽视。这本质上是一种对外国企业和消费者的“廉价资源补贴”,却为我们自身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鉴于此,如何合理地开发和利用中国稀缺的自然资源和能源,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提升产业结构,缩小贫富差距,并促进生态—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将是中国未来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
目前正在发生一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新技术—经济范式的革命,它所引起的生态创新和制度因素的变革,能否在中国产生出有利于创新的某些生态—经济发展的新模式,而使我们有能力迎接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严峻挑战呢?这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但演化生态经济学至少能够为中国迎接这一挑战提供可行的理论支持与实践引导。许多当前在中国特有的制度环境下和经济发展阶段中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都能够在演化生态经济学的崭新框架下得到重新阐释和解决;而对于未来基于可再生资源范式革命的生态—经济发展战略而言,演化生态经济学就有可能通过对不同国家的制度环境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历史经验考察和比较分析,找到为中国“量身定做”的发展战略,这是以往生态经济研究的单一视角所难以做到的。当前的两大现实问题就是如何运用演化生态经济学对中国稀土等稀有金属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新能源产业(如光伏和风力发电等)的困局进行分析,中国的生态经济学研究者应当致力于构建和发展这样一种演化生态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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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金龙,董谦,王军.生态经济学研究必须明确的两个问题[J].经济纵横,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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