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透析

2013-06-01 08:33本刊编辑部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13年4期
关键词:居留权裸体做官

策划人语

2008年7月,周蓬安写下题为《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博文,率先提出了“裸官”概念,一时间“裸官”成为社会热门的话题,至今不衰。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表示,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该消息被媒体解读为中纪委要重点监管所谓的“裸官”。

“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2010年2月22日,监察部网站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监管“裸官”首次作为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被提出。“裸官”的出现,反映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强,这和反腐败力度的逐渐加大成正比。对于这种给自己留后路的官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在提拔任用的时候应该特别小心,加强监控。

“裸官”现象是我国经济转型时期演化出的一种新的腐败孽胎和社会病。“裸体做官”“贪官外逃”,侵吞了巨大的国家资金,践踏了社会主义法制,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执政党的威信,损害了国家形象。对“裸官”加强管理监督,显示了政府反腐的决心和智慧,但要从根本上治理“裸官”,还是要解决权力和监督对等的问题,加快政治体制改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裸官”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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