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摩擦对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与应对之策

2013-05-31 11:44程炜杰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对外经贸实务 2013年11期
关键词:贸易服务

■ 程炜杰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和摩擦已不仅限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中壁垒的实施更具隐蔽性和灵活性。本文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出发,结合多年的发展数据,客观分析了我国招致贸易摩擦的原因以及服务贸易摩擦对我国贸易安全的影响,并提出了健康发展服务贸易、减少摩擦的路径选择。

一、引言

服务贸易是我国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领域,是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途径。我国的服务贸易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1982年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44亿美元,而2012年已达到了4705.8亿美元,增幅达到106倍。根据世贸组织公布的2012年各国服务贸易新的排名,我国全球排名提升到第三位。其中,出口1910亿美元,同比增长4.5%;进口2805亿美元,同比增长17.8%;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为12.3%,超过世界服务进出口平均增幅10.3个百分点,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量的5.6%,同比提升了0.5个百分比1。

服务贸易被WOT纳入全球的贸易自由化体系之中,将商业存在作为服务贸易内容之一,发达国家对覆盖率的承诺为81%,而转型经济体则为66%2。伴随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各种发展因素也在变化,对我国服务贸易安全运行产生了极大影响。2011年起,全球经济面临新一轮危机,大部分主要经济体先行指数持续走低,为了转嫁经济发展的矛盾,保护主义贸易政策越演越烈,贸易救济措施与日俱增,中国的涉案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国际服务贸易的标的物具有无形性、消费和生产过程的同步性和不可储存性,国际服务贸易本身表现出难以监管的特性,而非关税壁垒的实施本身又具有灵活性和隐蔽性,在服务贸易这种特定领域尤为突出。特别是服务贸易涉及领域众多,包括银行、保险、电信、运输等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贸易救济措施的提出影响面更加广泛。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统计,服务贸易的壁垒有2000多种,可分产品移动壁垒、资本移动壁垒、人员移动壁垒和商业存在壁垒等四种形式。在壁垒众多的贸易环境中,贸易摩擦不可避免。截止2011年,世界各国的服务贸易摩擦案件共21起,大部分集中在分销服务、金融服务和通用服务这三个领域。涉及中国的有6起,其中4起由美国发起,并且全部以中国败诉而告终。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摩擦诱因分析

(一)国际比较总量小,市场份额较低

2012年我国服务贸易排名为世界第三,排位仅次于美国和德国,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与发达国家比较而言,中国服务贸易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源于大国优势,我国的经济规模总量大但国民的整体收入水平不高,消费需求主要为实体标的物,对服务则显不足。目前我国经济更多依靠于工业增长的支撑,服务业很难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根据统计,我国2012年服务进出口总额为4705.8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的5.6%,在我国的对外贸易总额中占比10.8%。相比而言,美国的服务贸易2012年出口和进口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比分别达到14.13%和9.9%3。从增长率来看,我国服务贸易主要依靠进口拉动,2012年服务贸易进口增长率达到23%,远超过世界平均的9%,而出口增长率则为7%,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我国是人口大国,服务贸易的载体主要为自然人,如果按照人均计算的话,这个比值悬殊则远不止于此。

美国的服务贸易份额一直占据领先,1980年美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就占世界服务贸易的14.6%4,2000年增长为 18.5%,之后存在波动性下降趋势,直至2012年为12.07%。除此以外,世界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占比均在10%以下。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具有较好的表现,但绝对份额仍较低。

表1 我国2000-2012年服务贸易分行业TC指数统计表 单位:%

(二)服务贸易仍倾向于传统行业,比例失衡

我国服务贸易仍然以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为主,如2012年运输、旅游两项出口额合计达到我国服务贸易的58.8%,比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而电影音像、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金融服务、通信服务等具有高端服务特定的领域则只有很少一点份额,有的甚至不足1%,2012年四项合计也仅为2.5%,而美国的金融服务单项在2009年就占8%。

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计算机和咨询服务的份额增长较快,分别从1997年的0.3%和1.4%增长为2012年的7.6%和17.6%,出口额增长率也保持较高水平的稳定发展,但绝对份额量仍很低,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比如软件运营服务(简称为S a a S),北美和西欧发展的较早,虽然近几年所占的比重呈下降的趋势,但仍拥有了全球S a a S营业收入的85%。

(三)服务贸易持续逆差,竞争力较弱

我国1997年服务贸易逆差为32.2亿美元,之后逐年递增,2012年逆差高达89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2.3%,创历史新高。美国是世界上最大服务贸易国,2012年实现服务贸易进出口超1万亿美元,顺差2080亿美元。在服务贸易出口前十名的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是少有的几个逆差国之一,并且位居逆差之首。中国服务贸易的最大顺差项目来源于咨询服务,其次为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建筑服务以及其他商业服务,通信和金融服务的顺差额仅为2%。其中,建筑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的顺差额较上年分别减少了27.9%和14.1%。逆差主要来源于运输服务、旅游服务、保险服务以及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我国在国际航运、先进技术等方面处于竞争劣势。

国际上衡量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指标有很多,其中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 C指数)是最常用的测度指标之一。该指数用出口和进口之差与出口和进口之和的比值来衡量,其取值范围为(-1,1),两个极端值分别出现于某项贸易完全进口没有出口或者完全依靠出口拉动。我国的T C指数在1992年-2012年间一直为负值,且出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根据历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整理出以下分行业的T C指数统计表,同样能够看出,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劣势主要体现在专有权利、保险服务、电影音像、运输服务以及旅游服务。其中以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最为明显,几乎达到了负向极值。需要提出的是旅游业的T C指数近两年出现了大幅滑坡,主要源于国际经济危机影响深远,入境旅游者数量下降,而国内的旅游需求特别是境外旅游需求却有明显提高,双向共同作用使我国旅游贸易竞争优势陡然下降。

(四)国内服务贸易相关法律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完善

我国目前缺乏针对服务贸易的立法,主要是以《对外贸易法》为基础。在《外贸法》的第四章中规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确立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除此以外,特定服务部门也各自颁布了法规,如《人民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等,但各立法部门大都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使服务贸易整体上存在立法不统一的状况,并且各项立法基本只针对“商业存在”,而忽视了G A T S所规定的其余三种。而有些部门则存在立法的空白,如旅游、商业服务等,问题层出却无法可依,不利于行业发展,也无法适应G A T S框架下对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要求。同时,我国的服务贸易部分法律法规与国际惯例存在不一致性,很容易产生贸易纠纷,并招致贸易摩擦。

我国服务行业由商务部统一管理协调,但中央和地方之间对于服务贸易政策和规章存在差异性,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利存在交叉,又很难协调,这样就导致管理成本增加,管理的有效性大打折扣,也容易产生行业垄断。

三、贸易摩擦对我国服务贸易安全发展的影响

(一)正面影响

其一,在当今的服务贸易发展阶段中,知识和技术的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其具有高创新性、高互动性以及高附加值等特点,成为发达国家服务贸易的主要发展方向。频繁的贸易摩擦也迫使我国必须要大力提高服务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提高服务贸易的技术含量,使之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比如我国长久以来在知识产权方面一直不够重视,我国对于服务商标的注册从1993年才开始,20年的历史发展,还没有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商标。侵权案件的屡屡发生,使我国政府和企业逐步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就明确提出要重视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应用,并作为我国服务贸易向高层次发展的有力支撑。2013年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京交会还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及投诉台,并最终保证了知识产权“零投诉”。

其二,贸易摩擦也迫使我国服务贸易部门提高行业指导,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应对体系。通过涉华服务贸易摩擦案件的分析,不得不承认我国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存在很大缺口,国内行业法规也与国际惯例无法接轨。比如在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中,美方认为我方有16个法律文件不符合G A T S的规定,并因此对其进行指控和审查,其中不乏国务院和有关部委所颁布的法律文件,涉及广电总局、文化部、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等7个部委。除了不规范的法律法规,我们同样认识到法规缺失的问题。服务贸易摩擦的频发迫使我国相关部门加强规范的管理及对各地服务贸易工作的指导。在以上案件发生之后,我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即于2009年11月发布了《关于下发音像(电子)出版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并计划在两年内对国内的音像业进行改革。又比如2012年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成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对文化产品的出口进行规范和制约,同时《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若干意见》的出台也能够帮助巩固行业发展的基础,促进整体竞争力的提高。这足以看到贸易摩擦带给我们的紧迫感,也促使我国相关部门加大改革力度,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来推动服务产业的规范发展。

其三,通过对贸易摩擦的积极应诉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扩大影响,帮助企业赢得更大市场。2012年,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因为怀疑 HUAWEI(华为)和 ZTE(中兴)危害了美国的“国家安全”而建议阻止其在美所开展的相关投资贸易活动,在此之前,美国政府也曾多次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HUAWEI和ZTE进入美国市场。之后作为该案的延续,美国的专利经营公司(TPL)又对包括以上两家公司在内的中国通讯企业的芯片提出了专利侵权。经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初步裁定,认为被诉中国企业并未违反美国337条款的规定,没有侵权行为。HUAWEI、ZTE则因此而扩大了国际影响力,在欧洲市场的开拓计划更加顺利,英国、法国等国家对中国的通信等企业表示出欢迎姿度。这个案例的成功也为那些受制于“美国贸易壁垒”的中国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

(二)负面影响

其一,我国很多服务贸易部门的发展尚不成熟,在努力自我发展的同时还要应对国外的贸易摩擦纠纷,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使企业应接不暇。为了达到国际较高的技术标准,企业不得不加大国外设备的进口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运营成本的提高增加了企业的发展瓶颈,削弱了其国际市场竞争力。这对于尚处于幼稚发展期的我国服务贸易行业来说极其不利,市场准入门槛的提高,甚至使我国某些服务贸易企业因无法达到较高的国际认证标准而被拒之门外。以运输业为例,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民航组织(ICAO)制定了一系列的管制标准,比如航空运输中航空器的噪音、航空器的操作、发动机排出物等,以及海运中对于船只污染、船只号码鉴定、海员的培训认证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我国运输企业因为很多技术标准无法达到而被拒之门外。

其二,丛生的贸易壁垒使我国的服务贸易产品范围随之减少,不仅阻碍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损害了企业的实际利益,更拉大了服务贸易逆差,不利于我国服务贸易的收支平衡。比如在旅游行业,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地区都限制了外国投资的旅游企业所占股份,通常不允许控股;如若在印尼提供旅游咨询服务,则该公司必须注册为印尼的企业,并采用合资、联营等方式;新加坡对外国在新设立的旅行社不给予国民待遇,俄罗斯、欧盟在这方面也存在限制。在建筑行业问题也很突出,我国的企业曾参加阿富汗喀布尔-坎大哈公路等工程的修复项目的投标,就因为投标主体是国营企业而受到限制。再如,在2007年下半年,德国劳工局要求所有申请赴德工作的中国厨师,必须持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这个新规定加大了通过获得签证到德国从事厨师职业的难度,也给我国“输德厨师”特别是湖南省的“输德厨师”国际服务品牌带来负面影响。

其三,贸易摩擦易于引起贸易纠纷和贸易战,减少整体社会福利。服务贸易壁垒较之货物贸易壁垒更加隐蔽,这也使局面愈发错综复杂,贸易报复行为随之发生,影响了各国的经济和政治关系。近几年来,对于不同国家的劳务签证、证书标准认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纠纷频频发生。如始于2007年4月的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虽然我国于2009年9月22日提起上诉,但世贸组织最终于2009年12月21日仍认定认为中国对进口电影、音乐和图书的限制存在违规行为。这个历时1年8个月的服务贸易案例成为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之后最大的一次失利,外国电影公司可以不通过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而直接向中国的电影院发行电影,这也严重影响了中美之间的贸易和政治关系。再比如,位于江苏省的华奇化工有限公司在2012年刚进入美国市场时,就被USITC以盗用商业机密为由发起337调查,该公司为此付出的应诉成本已超过1000万美元,同时也丧失了很多商机,企业声誉受到影响。

四、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应对贸易摩擦的主要对策

(一)完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建立救济保护机制

我国关于服务贸易的法律体系还处于杂乱无序的状态,要使之系统化,最重要的是解决统一性和整体性的问题。对于现有的法律,应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服务贸易产品的更新及时调整修改,同时应认真研究GATS相关规定以及国外关于服务贸易各方面的法律,促进有序竞争,使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做到有法可依,扩大政策的透明度,让服务贸易企业能够通过专门的渠道获得相关信息并等到帮助。在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的同时,更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增加企业的违规成本。面对国内外的激烈竞争,政府应加大监管的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严厉惩罚,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督相结合,防微杜渐,打破诸侯割据的地方保护主义禁锢,净化市场环境,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兼顾地方政府的灵活性和积极性以及中央政府的权威性和全局性,形成良性竞争的发展格局。

我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已经做出了多项服务贸易的开放承诺,面对外国强有力的竞争,国内的服务企业一时很难招架,必然导致弱者更弱。我国应建立梯度逐步开放的制度以及开放评估体系,系统评价开放收益及风险,同时建立相应的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充分运用世贸组织的各项条款,减少目前被动应对壁垒的状况,修订并完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在相关产业受到损害时能够找到自我保护的合理方法和途径。

(二)优化服务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现阶段,我国的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满足消费需求,而生产性服务业却十分欠缺,这也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巨额逆差的一个重要因素。劳动密集型产业一直是我国的优势产业,从资源禀赋角度考虑应大力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应竞争力的提升。目前资金和知识技术的比重不断增加,很多服务贸易的产业都减少了对劳动力禀赋的依赖,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原始的资源禀赋优势,也无法因此而获得竞争优势的提升。为了保证服务行业的高层次、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加快服务产业中资金和知识技术的梯度转移,同时加大服务业由消费性服务向生产性服务的转化力度,以此优化和提升服务产业结构,加强整体竞争力。

我国在传统服务行业中具有一定优势,在巩固原有优势并深入强化的前提下,也应该寻求新的增长点,比如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等具备较高知识、技术含量的现代服务贸易,根据《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力争在2015年使其占比超过45%。我国也不乏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比如中医药、文化艺术、体育等,应该通过多途径进行弘扬,顺应市场要求,扩大其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推动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协调发展

为了使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平衡发展,不仅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弥补短板现象,更要使二者能够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在彼此发展的过程中寻找利益增长点。我国的货物贸易虽然在总量上处于优势,但大多来源于低附加值、低利润点商品的出口,可以通过服务行业的发展来延伸产品出口的价值链,同时可以通过进口国外先进技术和专利,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技术含量,促进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结构的升级,摆脱目前“中国制造”的尴尬局面。

另外,充分利用我国在货物贸易方面的优势,扩大发展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服务业,比如在货物贸易的操作中运输、保险、金融等行业不可或缺。目前很多贸易公司都使用国外具有更高水平专业人员以及更完善系统服务的外国公司,在积极提高国内相关产业服务能力的同时也应通过一定政策倾斜来鼓励企业优先选择国内的服务企业。推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以政策创新来带动多行业联动发展,促进商贸、金融、航运的大融合,提升服务型经济的发展水平。

(四)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策略,提升整体竞争力

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与服务业集聚有着密切的联系。有研究表明,服务业的集聚以及效率的提高能够产生较为明显的空间溢出效应,在促进产业调整、规模经济、扩大就业等方面均有较大贡献。我国的服务业集聚具有明显的行业和地区差异,呈现多层分布的特征。例如,上海的服务业集聚区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城市的服务功能,并且具有示范作用,带动了周边的发展。各集聚区应该根据地域特点,依托行业内的大型龙头企业,集合优化资源,完善配套,提升城市形象,强化区域产业能力的同时增加整体竞争力,适时推出区域服务品牌,并逐步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国际市场知名度,打造“中国服务”品牌,不断提升国际市场的开拓能力。

(五)加强劳动力培养,增加高端人力资源储备

我国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整体素质水平并不高,高素质的服务从业人员欠缺,呈现结构性失调。在服务贸易国际化、经济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知识”的力量尤为突出,服务贸易的特点也决定了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及相应的人才是竞争的焦点。对于现有的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加大培养力度,并且使培训常规化、制度化,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与高等院校进行合作,通过“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将潜在员工的培养成本外化,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有针对性的进行“订单式”培养,促进企业与高校之间的互利双赢。拓宽培训渠道,将国外先进的服务行业管理经验为我所用,合理引进海外人才,鼓励国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同时营造优良的竞争环境和企业文化,保持优质人力资源的相对稳定。

[1]黄建忠.服务贸易评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

[2]昝欣、李孟刚等.中国服务贸易安全与发展研究: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

[3]于立新.中国服务贸易研究报告[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12年.

[5]李芳.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

[6]徐光耀.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相关性和比较差异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

猜你喜欢
贸易服务
“2021贸易周”燃爆首尔
疫情中,中俄贸易同比增长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中美贸易磋商再起波澜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贸易融资砥砺前行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贸易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