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请振作

2013-05-30 10:48刘鉴强
新民周刊 2013年9期
关键词:环保部门环保部条例

刘鉴强

过去十年,环保部的作为可分为两个阶段:前五年狂飙突进,后五年无所作为。

前五年中,环保部还是小小的环保总局,但敢作敢为,令人鼓舞。但后五年,在升为环保部、获得更大权力后,官员们弹冠相庆之余,环保作为乏善可陈。

在五年之前,环保总局掀起环保风暴,打击违法公司,包括最大的电力集团;实施区域限批,对违法的地方政府,在整改之前不批准新项目;叫停圆明园违法工程,并召开史无前例的公开听证会,使之成为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典型;研究规划环评法规,积极研究绿色GDP,希望解决中国GDP崇拜问题。

更重要的是,在五年之前,环保部门已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制订《环保信息公开条例》。环保部门是在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第一个执行的部委,并详细出台了相关细则。

但在后五年中,类似积极措施,似乎绝迹。我们看到的是环境维权与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仅2012年,宁波、什邡、启东就连续因环境问题发生群体性抗议。2011年,环境重大事件比上一年增长120%。环境抗议已成为社会波动的主因之一。

环保部将负面环境问题的出现归之为“规律”,从而否认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动荡与环保部有关系。但实际上,不顾环境与社会影响、忽视公众参与的大型工程,是发生社会骚動的根源。公众知情、公众参与是解决冲突的核心方案。如果近五年来环保部能够强力推行《环保信息公开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令公民获得大型工程的信息甚至参与决策,许多冲突都能够避免。

近五年来,环评审批有明显松弛的迹象。全国特别是西部生态脆弱区的大型工程畅行无阻,导致江河为电力建设所破坏。其中最典型的事件是割裂“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方便重庆修建小南海水电工程,令长江上游的珍稀特有鱼类失去最后的避难所。

近五年来,全国污染事件急剧增多,空气污染已到公众不能忍受的地步,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江河湖海污染与地下水污染变本加厉。北京十年来肺癌发生率增加了60%。

环保部并不能为所有环境危机负责,但作为中央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机构,环保部亦难辞其咎。以大气污染为例,环保部一直拒绝将PM2.5纳入空气监测指标,拒绝公布各城市空气指数;在民间机构和中央领导共同推动下,公布空气指数的时间表才姗姗出台。

环保部一位副部长在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说,“欧美等发达国家耗费了三五十年时间才基本解决大气污染问题”,要求公众“正确对待当前的大气污染形势……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实际上,没有“正确对待当前大气污染形势”的不是公众,而是环保部;任务艰巨、长期,但公众希望有所作为,而不是以“持久战”作不作为的借口。

春节以来,地下水污染问题引起公众关注,面对如此重大的环境和健康问题,公众急需获得准确信息。但环保部一如既往地一言不发。当律师董正伟要求公开全国土壤污染数据的时候,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以如此理由,推翻自己制定的《环保信息公开条例》,环保部是不明智的。

纵观环保机构十年的作为,用“虎头蛇尾”可概括之。这固然与各地政府受“GDP至上”思路支配,“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流于口号有关,环保部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思作为,也是重要原因。

今年“两会”正是换班子、出新政的关键时刻。目前,中国环境危急,水、空气、食品的安全缺乏应有保证,希望新的环境主管部门能重振精神,多干实事。

(作者为“中外对话”网站中国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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