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破 张冬生
2013年的春节,陕西富平县的高中生刘强是在监牢里度过的。
去年年底,富平县法院一审判决,刘强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3年。虽在律师建议下,被告人上诉到渭南市中院,要求适当缓刑,但改判的机会有多大不得而知。
刘强只是一个个案,一个缩影。
近几年,中国社会的暴力在学生群体中频频得到“体现”,而且有演化为恶性暴力之势。有些暴力,甚至比成年人的暴力,更出乎人们的意料。
一度引发全国关注和人们的紧张情绪的药家鑫案,不过是学生暴力的一个升级版本。
去年3月15日之前,刘强还是他所在中学一位很受瞩目的人物。
他爱穿戴,出手大方,行事高调,身旁自然围拢起一伙兄弟。这种“张扬”的风格,引起了比他高一级的某位“老大”的不满,特别是“老大”身边人也向此男生靠拢时,“老大”就更加觉得有出手纠正这种状况之必要了。
老大放话要打刘强,而刘强也不示弱:“让他来,谁害怕谁!”刘强的话传回到“老大”耳里,紧张气氛一触即发。刘强亦觉不妥,其实他心里还是害怕的,便托社会上一位人物,他的“干哥”出面调解,并当面向“老大”赔礼道歉。
刘强的道歉,并未能平息“老大”心头的愤懑,因为这次道歉并未使他们的关系、地位向有利于 “老大”的方向发展。经过半年的酝酿,“老大”决定还是要打刘强。
2012年3月14日晚,“老大”派人跟踪和堵截刘强,但那天刘强感冒,提早回家了,堵截没有成功。第二天,刘强得知“老大”要打他的情报,去商店买了把匕首,装在书包里,并约了3名要好的兄弟,准备帮他打架。他告诉他们他带了刀,但这些帮手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未向老师报告,以图阻止这场斗殴,而是跟在刘强后面,义无返顾地加入到殴斗中。
当天晚上10点左右,晚自习结束后,“老大”率领自己的“兄弟”们,堵在校门外丁字路口,那是刘强回家的唯一路线。在“老大”的计划中,那本来应该是一场载入史册的行动,他纠集了20多名兄弟,要一举将对手打服,从此学校将再无人敢于挑战他的地位。他所纠集的那些同学,对刘强并无多少了解,有的人根本不认识他,只凭“老大”一句“某某最近比较可憎,准备打他”,就跟着过来了。
一场混战开始,刘强被打倒在地,一二十人上前围殴,外面的人想打都挤不到跟前。刘强掏出匕首,在“老大”左大腿上刺了一刀。
据刘强被捕后供述:当时他只是想让“老大”停手,别再打他,但“老大”显然没有停手的意思,他仍抓住刘强的衣服挥拳打击。他每打一下,刘强就又刺他一刀,于是一场斗殴演变成了杀人。
刘强一岁多时,父母就离开他,双双去甘肃打工。刘强由爷爷奶奶带大。除了过年过节通一下电话,父母跟他没有更多的交流。大概是为了弥补常年不在孩子身边的缺憾,父母舍得给刘强零花钱。上高中后,刘强自己在外租房住,与爷爷奶奶的交流也不多了。
刘强的班主任老师认为:刘强平时不会主动惹事,但处事比较冲动。他认为父母不在他身边,对他的成长非常不好。
虽然刘强从小不在父母身边,但参与打架的其他同学大都来自普通家庭,父母双全,有的务农,有的在镇上开商店,孩子的家庭温暖并不缺失,他们之所以“该出手时就出手”,主要是受义气影响。
该中学高一学生赵某某说:“我不认识那伙人,我和他们没有矛盾。我是给刘强帮忙的,那一伙人打刘强我就出手了。”闫某某说:“我和刘强是通过一个社会上的大哥认识的。因为刘强比我高一级,大哥说,如果我在学校有啥事的话,可以找他帮忙。”案发时,这两个孩子都只有十五六岁。
同样,“老大”纠集的20多名高二、高三学生,有的根本不知道刘强是谁,但“因为‘老大在学校混得比较好,我在学校有事能寻‘老大给我帮忙解决,所以我参与打人”。“‘老大跟我们说,刘强有点可憎,想打他,具体的矛盾我就不知道了” 。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姜妮娜律师,向《南风窗》记者讲述了她接触过的一起案子:长安区某校高三某班同学,为争女友得罪了旧日朋友。这群人前来寻仇。该同学很害怕,央请与他要好的班长帮忙打架。七八个人围着他俩拳打脚踢。混乱中,班长掏出刀子一阵乱捅,却捅到了自己同学腿上,致其大腿内侧动脉失血过多而死。班长被长安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民事赔偿10万元。同学父母对民事赔偿不服,上诉到西安中院;班长在家是独生子,眼看就要考大学了,为义气而犯法,断送前途,父母一时也难以接受,天天打吊针。
姜妮娜律师说,中学生处于未成年人向成年人的过渡阶段,男孩要在女孩面前显示勇气,特别容易激动,因为女孩而打架的特别多。
与普通中学相比,西安重点中学学生打架的少,但早恋的多。西安五大名校之一、陕西师大附中教师杨林科认为,中学生打架与早恋,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教育失败及学生进入青春期后不知所措的反映。去年杨林科老师曾以一篇《教育万言书》闻名西安教育界。
杨林科所在学校的某个拐角墙上,学生们在上面写满了各种暧昧肉麻的话,像“老公我爱你”之类,“学生们喜欢在这里发泄各种暧昧情感,男生写,女生也写”。杨林科说:“但重点初、高中谈恋爱的同学还不算多,大约不到1/3吧,普通中学的就多了。去年我回老家,听说当地初中一个女娃怀孕了,5个月后被其母亲发现报警。女娃说,她先后与5名男生发生过性关系,不知道是谁让她怀孕的。”
西安的中学普遍没有法制课,也没有指导学生应对青春期问题的课程。个别中学偶尔会请片警、律师、消防队员去做法律讲座。在“考分就是一切”的今天,家长向校长要分数,校长向老师要分数,老师向学生要分数。所有的压力最后都落到了学生头上,不仅使学生学习压力过大,情绪失调,使老师无暇他顾,亦使得师生关系僵硬紧张,冲突频生。
杨林科说:“去年,我校有一名女老师,讲课时有人在下面说话,她让其中一名学生出去,那名学生认为带头说话的不是他,让他出去不公平,站着不动。女老师就去推他。这位学生比老师还高一头,抓住老师的头发往墙上撞……最后,学校将这名学生劝退了事。”
官方报告的校园暴力案毕竟还是少数,在中学阶段,少年犯罪更多的表现形式,是一般越轨行为、逃学、欺负同学、恶意破坏、盗窃抢劫等。大量的校园暴力不为外人所知,而又发生在校园日常生活中。
从某种程度上说,多数学生犯罪是一种自我表现和自我证明,是在同伴群体中建立和维护名誉的一种方式,是其增强自尊、避免在学习和社会角色竞争中遭受失败的手段。
中学校园里的暴力,并不仅仅影响施暴人及受害人,而是对整个一代同学的心灵产生深刻的烙印,所有同学或多或少都会在精神上、心理上成为他们犯罪的受害者。有些人的犯罪倾向可能在中学时期就已经形成,但却不为人们注意,甚至自己也不知道,要到大学或大学毕业走上社会,才突然表现出来,例如用“一双弹钢琴的手”杀人的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
西安雁塔区小寨派出所的片警徐勇,分片负责的社区就包括西安音乐学院。常年与大学生打交道的徐警官说:西安大学生作案近几年也呈上升趋势。如果说初、高中生由于学习任务繁重,由于家长监管,与社会接触少等原因,暴力犯罪的欲望还能受到一定管束的话,到了大学,家长不管了,学习任务轻松了,与社会接触也多了,很多学生身上潜藏的不良倾向暴露无遗。
游手好闲是滋生邪恶的工具。“西安大学生吸毒的多,有钱的学生过生日,邀请好朋友去吃饭,吃完饭后去歌厅唱歌,有些歌厅供应他们冰毒、摇头丸。在场的学生,有的虽然不想吸毒,但又怕大家瞧不起他,尤其是艺术类院校的学生,认为吸毒是一种时尚。”徐警官说。
学生在学校做过什么,家长不知道,校方也不一定知道。徐警官说:“西安某艺术类院校有个学生被特招入伍,部队下来搞政审调查,我们在网上一查,该生曾因吸毒受到过派出所罚款处理。但家长来质问,说他们孩子没有吸过毒。事实是该生吸毒被抓后,要交罚款,他向家里要钱,谎称是交打架罚款,骗过了家长。”
而事实上,学校和家长对于中学生、大学生群体的影响,远不及“社会”。
学生群体正处于“社会化”过程中,最容易有“自我”、“个性”,但同时也最容易受社会影响和文化暗示。这也就意味着,社会越是浮躁、冷漠、急功近利、崇拜金钱,越是“丛林化”,就越能培养学生群体的强硬和残忍。
他们的暴力,不过是对成人社会的变相模仿。
(文中刘强是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