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刚
(辽宁省朝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辽宁 朝阳 122000)
辽宁省朝阳地区油松林分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发生大面积松毛虫危害,至今已有40余年虫害史。受害林木轻者部分或全部针叶被松毛虫食光,严重地影响了林木的正常生长发育,甚至形成小老树或老残林,重者则造成成片林木干枯死亡,被当地群众称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给林业建设造成巨大损失。为消灭和控制松毛虫的危害和蔓延,在40多年的防治松毛虫工作中,先后使用过“666”粉剂、1605乳剂、久效磷、氧化乐果、溴氰菊酯和速灭杀丁等10多种剧毒农药进行防治,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松毛虫危害仍然不见减轻,年复一年,甚至部分地区有逐年上升的趋向,令人束手无策,这种恶性循环似乎已成定局。另外,由于长期过度使用剧毒化学农药,不仅对林区环境遭受严重污染,而且使各种农林害虫的天敌遭到大量灭杀甚至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如在20世纪70年代前以捕食各种农林害虫为主的林蛙、壁虎、蟾蜍、蛇类等小动物在河边、溪边、林地和草丛中到处可见,到80年代后期已很难寻觅到这类小动物的踪影,成为林区真正的“稀有”动物。另外,捕食松毛虫的大灰喜鹊、杜鹃鸟、各类山鸡等益鸟及农林害虫天敌螳螂、瓢虫、寄生蜂等益虫也因深受化学农药毒害,其数量也大为减少。在防治松毛虫的实践中,如何做到既能消灭松毛虫,又能使森林环境不受污染,保护农林害虫的天敌不受其害,成为松毛虫防治工作中的主导思想和主要课题。
调查地点选择在辽宁省建平县朱碌科镇程子沟区域和朝阳县大庙镇青山村区域两处油松林分,面积分别为210hm2和245hm2,林龄为32~41a,林分郁闭度都在0.8以上,平均树高7~9m,林分主要虫害为油松毛虫和赤松毛虫,经2000年8月中旬防治前调查,油松林分平均虫口密度413~430条·株-1,有虫株率97%以上,属松毛虫重度为害林分。
防治松毛虫分别选择化学农药溴氰菊酯和Bt生物杀虫剂、灭幼脲3种药剂。
用运五式飞机进行飞防。飞防前按配药兑水比例将溴氰菊酯稀释成1∶1 000药液,将灭幼脲稀释成1∶1 500药液,将Bt生物杀虫粉剂稀释成1∶25药液,分别列为 A1、A2、B1、B2、和 C1、C26个防治小区,每个小区面积约为60hm2,小区间距为1km以上。
其中,A1和A2小区使用溴氰菊酯药剂,防治时间为2000年8月中旬,松毛虫为1~2龄,天气晴朗无风;B1和B2使用Bt生物杀虫剂;C1和C2使用灭幼脲,飞防时间为2004年8月中旬和2005年8月中旬,天气状况与A1、A2区飞防时基本相同。6个区组飞机撒药时速度都为44m·s-1,每次载药液900 kg,在地面信号队和巡航员的配合下进行作业,距林区上空10~15m俯冲喷洒,喷幅为50m,平均着药量为20~22滴·cm-2,药液基本上达到了均匀洒落在林木的针叶上。每架次飞防面积60hm2左右,每个试验小区飞防1架次。
对3种不同类型药剂防治松毛虫效果进行调查对比,每个小区随机抽取3块667m2的样地调查,其结果见表1。
表1 不同类型杀虫剂防治松毛虫效果对比
由表1可知:A1、A2小区飞防前虫口密度为414条·株-1和387条·株-1,经喷洒溴氰菊酯药剂后第2天虫口密度分别降为22条·株-1和17条·株-1。10天后进行第3次调查,虫口密度分别降为11条·株-1和8条· 株-1,灭虫率达98.4%~98.3%,说明用溴氰菊酯毒杀松毛虫效果很好,但同时被药剂毒杀致死的蚂蚁、瓢虫、螳螂、峰类、蜘蛛、蚱蜢等昆虫的尸体随处可见,存活的各种其他昆虫已很难觅到,只有少量从别处飞来的蜻蜓和蝴蝶,各种鸟类活动的踪影也基本全无,林区显得格外寂静死沉。说明采用溴氰菊酯化学农药防治松毛虫不分益虫和害虫都一律杀光灭绝,使益虫得不到生存保证。
在B1和B2试验区组,经喷洒Bt生物杀虫剂后第2天调查,只有少量松毛虫死亡外,大部分幼虫仍然存活在针叶上,但大多数害虫表现为行动迟缓或卷曲,食欲大大减退。到第3天开始出现大量松毛虫死亡或虽然未死,但多数出现吐绿水现象。到10天后大部分的松毛虫陆续死亡,虫口密度降为9条·株-1和8条·株-1,灭虫率达99.3%和99.6%,而其他昆虫如蚂蚁、瓢虫、螳螂、峰类及各种鸟类、蛙类等照常活动,没发现死亡现象,说明Bt生物杀虫剂对其他有益昆虫和森林鸟类、动物的生存不构成威胁,使大量松毛虫天敌得到有效保护。
用Bt生物杀虫剂防治松毛虫效果与溴氰菊酯化学农药防治虽然灭虫效果基本一样,但Bt生物杀虫剂保护害虫天敌,效果十分突出。
在C1和C2防治区经飞防后第2天调查,发现大量松毛虫幼虫已死亡,没死亡的已停止进食且行动迟缓,虫体出现卷曲。第10天后调查,C1和C2防治区绝大部分松毛虫已全部死亡,虫口密度由未防治前的420条·株-1和401条·株-1降为7条·株-1和12条·株-1,灭虫率达99.6%和99.8%,灭虫率基本与溴氰菊酯相同,而林中的其他昆虫如蚂蚁、螳螂、峰类、蜻蜓等有益昆虫且都安然无恙,没有发现死亡虫体,照样在林中正常活动,与溴氰菊酯化学农药防治区形成鲜明对比。说明用灭虫脲防治松毛虫效果与Bt生物杀虫剂基本相同。
经翌年春季复查,A1、A2防治区松毛虫口密度下降为5条·株-1和3条·株-1,林分仍存在松毛虫为害潜在威胁。而B1、B2和C1、C2防治试验区,虫口密度下降为0~1条·株-1,对林木已构不成危害。防治后B1、B2和C1、C2防治区为什么虫口密度比 A1、A2防治区少?经分析,因B1、B2和 C1、C2防治试验区存有大量松毛虫天敌,松毛虫除越冬自然死亡外,剩余的松毛虫逐步被天敌吃掉。而A1、A2试验区由于在灭虫同时也杀死了大量松毛虫天敌,使防治后剩存的松毛虫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得到顺利越冬,在越冬时,因受气候和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除自然死亡一部分外,A1、A防治区剩余的松毛虫仍远远超过B1、B2和C1、C24个小区。
Bt生物杀虫剂即苏云金杆菌的简称,是利用Bt杀虫菌培养生产的一种微型生物杀虫剂。
当松毛虫蚕食了伴有胞晶体的芽孢后,在害虫的肠内,释放出对鳞翅目幼虫有较强作用的毒素,这种毒素使幼虫中肠麻痹,呈现中毒症状,食欲减退,对接触刺激反应失灵,厌食、呕吐,行动变得迟缓,虫体逐渐萎缩或卷曲,经一段发病过程,幼虫肠壁出现破损,同时芽孢在消化道内迅速繁殖,使虫体瘫软,呈黑色,并很快死亡,但只有害虫把Bt药液吃下去后,经过48h才能达到杀灭害虫的目的,不像化学农药作用那么快,但染病后的害虫,上吐下泻,不吃不动,不再危害林木,效果很好。
灭幼脲又叫灭幼Ⅲ号,是一种苯甲酰基类的杀虫剂,原粉为白色结晶体,遇磷和较强的酸易分解,对人畜低等毒性,微入误食中毒症状不明显,灭幼脲对灭杀松毛虫幼虫主要是胃毒作用,残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对农林益虫益鸟及森林有益小动物如蛙类生存不构成威胁。
上述2种生物杀虫剂虽属迟效性,但杀虫效果很高,只要害虫能触及药剂,都可百分之百将其消灭,且对人畜使用安全,是目前防治松毛虫两种最佳药剂。
20世纪90年代前,松毛虫防治基本上都是选择各种化学农药,结果在消灭松毛虫害的同时,也使大量农林害虫的天敌遭到灭杀,还严重污染了环境。由于松毛虫失去了天敌,几乎造成一虫独霸天下的趋势,使松毛虫年复一年猖獗为害,直到2000年以后,才开始使用生物杀虫剂防治松毛虫,经几年实践,出现了良好的防治效果,不仅使森林环境免遭污染,而且松毛虫各类天敌得到了有效保护,生态结构逐渐恢复平衡,森林食物链实现了互相依赖、互相抑制、共生共存的良性结构。经2006年秋季调查,凡采用生物杀虫剂防治过的油松林分,若干年后,松毛虫危害都很轻微,有虫株率不足50%,虫口密度都在10条·株-1以下,基本上形成了有虫不成灾的良性生态系统。
[1]丁珊,汤坚,王成树,等.灭幼脲与白僵菌的相容性及增效作用的研究[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1996(3):366-370
[2]杜克辉,丁定安,周明仁.Bt制剂防治松毛虫试验研究[J].湖南林业科技,2091(3):20-22
[3]林爵平,刘玉茂.生物药剂大面积防治马尾松毛虫的研究[J].长沙电力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2):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