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清,钱喜友,王亚利
(1.黑龙江省林业监测规划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2.齐齐哈尔市发展林场,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4800)
珍贵树种是指我国特产稀有或濒于灭绝的有重要价值的树种,以及目前虽有一定数量但正在逐渐减少的优良树种的统称。分2类保护等级:Ⅰ级保护的要严禁采伐,加强保护管理,如因特殊需要,须报国家林业局审批;保护等级Ⅱ级的已逐渐减少,如需采集(采伐)须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珍贵树种的分类具有相对性,根据新发现的珍贵树种和现有珍贵树种的消长情况进行增补和调整。黑龙江省林区的珍贵树种,维系着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平衡,同时具有无法替代的遗传信息和极高的经济价值。
根据国家珍贵树种名录(1999年8月4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1999年8月4日国家林业局、农业部第4号令发布,1999年9月9日起施行)Ⅰ级51种,Ⅱ级203种,共254种。黑龙江省有Ⅰ级保护珍贵树种1种、Ⅱ级保护珍贵树种7种,共计8种。见表1。
表1 黑龙江省珍贵树种名录
根据国家林业局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调查及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各珍贵树种资源状况如下:
散生在黑龙江省东南部林区,现有资源数量非常少。
原生种集中分布在黑龙江省东南部林区及兴凯湖湖岗沙地,现有资源蓄积量仅10.00万m3。全省平均净生长率7.23%。
分布在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及东部山区,是黑龙江省乡土树种,因数十年的采伐利用,市县林区现有资源蓄积量为151.52万m3,占天然乔木林总蓄积量0.44%,全省平均净生长率4.78%。
分布在小兴安岭及东南部林区,市县林区现有资源蓄积量为303.78万m3,占天然乔木林总蓄积量0.89%,全省平均净生长率5.85%。
主要分布在小兴安岭及东南部林区,县市林区现有资源蓄积量为32.58万m3,占天然乔木林总蓄积量0.10%,全省平均净生长率5.12%。
分布全省林区,市县林区现有资源蓄积量为951.4万 m3,占天然乔木林总蓄积量2.79%,全省平均净生长率4.55%。
集中分布在大兴安岭林区,散生于市县林区内,现有资源蓄积量极少。
散生在黑龙江省东南部林区,现有资源数量非常少。
因国家建设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短短几十年间,数千年来形成的植被分布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天然林大面积采伐、林地面积大幅度减少、森林生态功能逐步下降,这正是使珍贵树种数量锐减的重要因素,使原本数量巨大、面积分布广袤的树种渐变为分布范围小、资源数量少的珍贵树种,如红松、黄波罗、水曲柳。
如兴凯湖赤松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因为人们对松茸的无度采挖,违背“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自然规律,使本来分布范围就狭小的兴凯湖赤松种群,因天然更新种源缺乏、更新环境差,很难见到兴凯湖赤松幼苗种群的规模分布。黄波罗也因其内皮的医药价值而遭受大面积剥皮,使本来以零星分布的宝贵林木资源失去了自然更新繁殖的基础。
目前,黑龙江省珍贵树种的个体较小,对外部不良环境的抗性较差,个体大部分处在数量成熟的初始阶段,种实产量较低,且一些珍贵的、经济价值高的用材林木、经济林木和药用树种已濒于枯竭,珍贵用材树种的大径级母树非常稀少,致使繁殖种源匮乏,如东北红豆杉。
胡锦涛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生活幸福安康,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提出的上面几个新思想、新理念,对于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野生珍贵树种保护的自觉性,增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保护野生珍贵树种责任感和使命感。野生珍贵树种保护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更是全民、全社会的事,只有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增强全民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才有坚实基础,才能见成效。为此要高度重视保护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
目前,黑龙江省的珍贵树种分布范围,特别是珍贵树种的水平分布界线要采取“3S”技术进行准确定位。对珍贵树种个体数量、种群状况及年龄阶段等进行专项调查。
黑龙江省市县林区珍贵树种,主要根据珍贵树种保护等级、分布范围、生态区位、森林类别、现有资源数量、年净生长率、采集方式等因素进行分类保护。
4.3.1 将市县林区分布区域小、资源极少的东北红豆杉、黄波罗、红松、钻天柳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禁止对其个体的采集、采伐。
4.3.2 对于在特定生态区位生长的兴凯湖赤松除采取禁止采集、采伐其个体外,还要对其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为珍贵食用真菌——松茸生长发育提供必要生态环境条件。
4.3.3 严格控制采集
(1)确定禁止采伐的珍贵树种
①黄波罗、红松、东北红豆杉是黑龙江省林区重要的珍贵树种,维系着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同时具有无法替代的遗传信息和极高的经济价值。根据国家林业局有关规定要求,禁止采集、采伐。
②钻天柳、兴凯湖赤松、朝鲜崖柏在市县林区现有数量极少,禁止采集、采伐。
③水曲柳、紫椴在特殊生态区位、重点景观的树木禁止采集、采伐。
(2)限制采集(采伐)的珍贵树种
根据国家珍贵树种名录,在黑龙江省市县林区内对水曲柳、椴树的原生种进行限制性采集(采伐)。
① 采集(采伐)消耗总量控制
所有限制采集(采伐)珍贵树种的年消耗总量不得超过该树种的年净生长量。见表2。
表2 黑龙江省市县林区珍贵树种年生长率表
②生态公益林抚育伐
珍贵树种抚育伐蓄积量采伐不得超过抚育伐总蓄积的15%。
③商品林主伐
皆伐:珍贵树种占组成3成(含3成)以下时,可以按采伐设计要求进行皆伐。
择伐:在混交林中,珍贵树种择伐蓄积量不得超过择伐总蓄积的20%;在珍贵树种纯林及珍贵树种混交林中,珍贵树种的择伐强度不得超过30%。
渐伐:在混交林中,珍贵树种渐伐蓄积量不得超过渐伐总蓄积的30%;在珍贵树种纯林及珍贵树种混交林中,珍贵树种的渐伐强度不得超过40%。
(3)建立种质资源基地
按各珍贵树种的区位分布,在集中区域建立种质资源基地。一是在大兴安岭林区建立钻天柳种质资源基地;二是在小兴安岭林区建立红松种质资源基地;三是在张广才岭、完达山林区建立黄波罗、水曲柳及紫椴种质资源基地;四是以鸡东、兴凯湖保护区为主,在兴凯湖、宁安、东宁、鸡西、鸡东、穆棱等县市建立兴凯湖赤松、东北红豆杉、朝鲜崖柏种质资源基地。
(4)大力实施人工促进天然繁育
在就地保护的基础上,在珍贵树种天然种源好的林分中,实施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为珍贵树种繁殖创造良好条件。在商品林区,对商品材珍贵树种进行大力调整树种结构,在培育珍贵树种商品林的同时,抓好珍贵树种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建立珍贵树种商品林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