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存在过的痕迹,总是像《简爱》中桑菲尔德庄园里的鬼魂一样挥之不去。罗切斯特的疯妻虽然被锁在楼顶,还能时不时跑出来杀人放火搞破坏。《蝴蝶梦》里的前女主人更是极品,死了都能通过其忠仆、情夫继续控制曼陀丽庄园,直至将其烧成灰烬。
前任的报复多半是出于不甘心。美国中情局局长彼得雷乌斯因婚外情辞职,晚节不保的他肯定恨死了“小三”布洛德威尔,可布洛德威尔肯定在心里反唇相讥:“你如果不劈腿‘小四,试图把我变成前情人,你也不会变成前局长哦!”
最让人恼火的是,前任留下的有些痕迹是抹不掉的。法国“第一女友”瓦莱丽要求总统传记中不许提及其前女友罗雅尔,遭到了传记作者的拒绝。因为,有些事是无法装作没有发生的,比如两人所生的4个孩子。李泽楷被问及对“梁洛施交新欢,餐厅被偷拍”的感受时,一句貌似淡定的“这是她的私事”,却显得意味深长。毕竟,梁洛施不仅是他的前女友,她还有一个身份:香港华人首富李嘉诚的第3代继承人(而且还是3位)的母亲。
前任还会留下各种意想不到的蛛丝马迹,剪不断理还乱。有个微博段子说,一位姑娘的男友给她办了个亲情号,有次她去缴话费时才发现,这组亲情号里有三个人:她、他、还有他的前女友。另一位姑娘更悲催。她曾用自己的手机帮前男友激活过某酒店的会员卡,结果有一天收到他和别人开房的确认短信,时间、地点俱在……她好纠结,是把短信转发给他呢,还是装没看见?有好事者答:“亲,短信群发。”
我的一个闺蜜离婚,换房换家具换掉和前夫有关的一切,可还是会防不胜防地收到一些打给其前夫的推销电话。刚离婚时她听到那个熟悉的名字还会气堵、难过,后来这种骚扰电话多了,她会没好气地回答:“他得了不治之症,您要给他捐款的话,就把钱打到……”没说完对方就挂了。
作为余男的粉丝,每当看到她前男友王全安和张雨绮大秀恩爱的八卦,我都会猜想她作何感受。有一个段子不知道能不能代表她的心声:“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的《敢死队2》在一号厅,你给新欢拍的《白鹿原》在二号厅。”
史上最尴尬的前任要算米亚·法罗。她的前男友伍迪·艾伦娶了他们的养女宋宜,而且还对媒体声称,自己此生最大的幸事是与养女结婚,并后悔没有早点与米亚·法罗分手。难怪其子罗南在访问中讽刺他,不知道该叫他父亲还是姐夫。
不过,也有人能把前任转化成励志的正能量。日本一家日光浴美容店的女店员,男友每次和她鱼水之欢时,都会播放吉泽明步的AV,一边忙活一边对其赞不绝口。两人分手后,这位女店员决定自己去拍AV,她说:“我要让前男友知道,我比吉泽明步更加出色!”
对理发产生恐惧感,是七八岁时候的事儿。为了培养我的独立意识,一天,我妈郑重地给了我一元钱,要我独自去理发。结果我比我妈期望的更加独立,果断地用这钱买了零食,与玩伴黄二狗分食一空。然后,黄二狗拿起他妈妈的裁缝剪刀,把我的头发剪了。那个造型我至今记忆犹新,倘若放在今天,应该能被时尚界接受。可惜我妈的审美观不够超前,一顿暴打之后把我遣送到理发店返修。我坐在硕大的理发椅中独自垂泪,我妈在一旁怒气未消地絮叨。很快,我的事迹传遍了街坊四邻,以致以后我每次理发都要跑大半个城,直到看不到熟人为止。
青春期的时候我开始迷恋长发,正好也可以少了去理发店的烦恼,于是开始留起了头发,每天梳洗打扮,留意着头发的长度。当我的头发快要长到齐眉梢的时候,黄二狗的头发已经和毛阿敏的差不多长了。课堂上他有个招牌动作,就是身体慢慢地后转,脖颈迅速右甩,手顺势拨开长发露出眼睛,对着心爱的姑娘抛去一个皮笑肉不笑的眼风。
有一天晚自习,黄二狗沉醉在挥洒比头发还长的情书中,放松了警惕,结果被窗外巡视的教导主任发现了。教导主任扯住他的头发,将他朝教室后墙上甩去,场面惨不忍睹。我意识到长发的风险实在太大,连夜找到了一家尚未打烊的理发店,将头发剃成了迟志强那样。
后来,我上了大学,和黄二狗分开了。这时候,理发已经不是几块钱能打发的了,加之我对理发店中的妖气男女甚是反感,所以还是不愿意去理发店。好在大学里的气氛比较包容,索性我又留起了长发。元旦的时候,系主任请吃饭,酒过三巡,他郑重地对我说:你还是把头发剃了吧,外语系男生本来就少,你再留着长发,从后面一看,别人都当咱系没男人呐……
毕业后,我3年没回家,去年回家时又见到了黄二狗。他人变得很文艺了,黑框眼镜,碎花衬衫。他开了一间理发店,店里的小妹都叫他Howard,而不叫黄二狗。他请我喝酒,直到彼此都已微醺。送他回店时,他在店门口拉住我,滔滔不绝地诉说着干时尚这行的不容易和自己的身不由己。
他邀请我进店理发,但我终究还是没进去。我说,这些年我已经不太在意头发,开始留起胡子了。
王家卫的《一代宗师》延续了一贯的文艺范儿,各路高手们随时随地都在思考人生重大难题,貌似武林大师都是文青出身。
不过追根溯源,叶问还真有文青血液。据说,佛山叶家皆为宋朝丞相叶颙后裔。遗憾的是,叶颙家虽有“一门八进士”(他跟7个儿子)之说,但却与一代宗师无缘。原因很简单,没在国家图书馆干过。
北宋的国家图书馆名为馆阁,但职责更加宽泛,藏书以外兼有作家协会和出版总署的功能。到元丰年间,中央搞体制改革,馆阁变作秘书省,继续负责文化事业和出版工作。这是个经济待遇一般但声誉卓著的部门,在“学而优则仕”的年代,身为高级领导却没有馆阁任职经历,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我们熟知的欧阳修、苏东坡、范仲淹、王安石、黄庭坚等诸位大师,无不出自馆阁。
那么,北宋文坛的一代宗师,究竟是谁呢?获得皇家认证的,先有欧阳修,后有苏东坡(两人都谥号文忠)。宋孝宗最推崇苏东坡,亲自为《苏东坡集》作序,称他为“一代文章之宗”。但苏老师深知宗师最好还是不要随便当,皇帝要让他当翰林学士,他写下《举黄庭坚自代状》,说黄庭坚“瑰玮之文妙绝当世”,推荐他取代自己。第二年,文化界有个叫舒焕的,又推举苏老师为诗坛盟主,苏老师还是连称“不敢当”,再次把黄同学推了出来。
不管谁来当这个宗师,反正是轮不到叶颙的。好在王家卫老师给力,一部电影就把“一代宗师”的名号赠与叶问。对叶家一脉来说,真是失之于宋代文化界、收之于民国武林界。
如果问宋代武林界的一代宗师是谁,想必武林秘籍《九阴真经》的作者黄裳应是强有力的竞争者。有好事者曾搞过金庸小说人物武功终极排行榜,他被排在第七位,在达摩祖师、无名老僧、前朝太监等之后,萧峰、王重阳、东方不败等之前。
按照金大侠的说法,黄裳奉皇帝之命收集整理道家典籍,由于过分投入导致越界发展,从文化界一路穿越到武林界,成为当时的绝顶高手。这是何等牛叉的人生,正应了王家卫老师的一句台词: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黄裳通过校对走上一代宗师之路,天知道他对那些道家典籍有多么的念念不忘!
其实宋代还真有叫黄裳的文化人。他是神宗年间的状元,当过端明殿学士、礼部尚书,不过却从未奉旨整理出版天下道家之书。好在金庸已是武侠小说的一代宗师,细节都是过眼烟云——我们不在意一招一式,我们在意的是整个武林。
我在纽约认识了一个孩子。他父亲是国内很有名的一个企业家,这一年暂时厌倦了做生意,来美国访学,他们一家人就跟着来了。
他其实已经18岁了,个子很高,体重超过180斤,留着黑黢黢的胡子,骤然看上去跟任何一个荷尔蒙茂盛的男青年没什么两样,但我还是觉得应该叫他孩子。五六岁的时候,他发过一场超过40度的高烧,然后他的智商就一直停留在了那个时候。以后,他可能还会胖到200斤,胡子从茂密慢慢变成稀疏,皮肤松垮下来,就像任何一个正在老去的男人,但他永远是个孩子。
我们一起去纽约上州看红叶。他很沉默,时不时和自己的妹妹说几句话,眼神一直游离,不和任何人对视,坐在车上默默吃奥利奥。
爬山前大家先在山脚下唯一一家烤肉店吃午饭,他坐在我对面,我问他想吃什么,他突然振奋起来,说:我要吃鸡翅,我喜欢吃鸡翅,你知道什么是鸡翅吗?然后他就开始跟我说话了,用他干干净净的眼睛一直一直盯着我,盯得我开始游离。事实上,只要我不打断,他似乎可以永永远远地说下去,他用“对呀”回答你的所有提问或者反问,然后继续絮絮叨叨地讲他的故事。
他想回南通老家,因为姥姥养了两条狗。他也喜欢在美国的这所学校,因为学校里也有两条狗。其中一只导盲犬,他用手轻轻一勾,就会跑过来舔他的手心。有些同学升班了,他还留在那个班里,所以别人都比他小,他不喜欢同学都比自己小。他用一块石头去砸马蜂窝,被马蜂蛰了,很痛。他在巴西拿着一罐可口可乐,小蜜蜂就跟着他走。姐姐,为什么小蜜蜂要跟着我走?(因为可乐很甜吧?)对呀!
然后他又跳到了另外一个故事。有一天妈妈回来得晚,他给妹妹煮了一碗方便面。早上只有他需要六点半起床去坐校车,他就自己给自己烤面包煮咖啡。他喜欢喝咖啡。这大概是唯一能让人感觉到他已经18岁的部分。
在北京的时候,他会自己坐公交车去双井的特殊学校上课。有一次经过家乐福,有个女人找他借手机,他高高兴兴拿给女人。女人一边打电话一边往前走,他懵懵懂懂地跟着走,但是走着走着,女人就不见了。讲到这个故事他不高兴了,低头扒拉了一会儿自己的盘子。过了两分钟,他重新振奋起来,甜甜蜜蜜地重复问我:姐姐,你说为什么小蜜蜂要跟着我走?
所有的问题和故事他都会重复又重复。大概他不记得曾经讲给你听过,甚至不记得你是谁。在他们的世界里,你是谁又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