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人,17年

2013-05-24 03:55黎广王全宝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4期
关键词:王建军指纹新闻周刊

黎广 王全宝

浙江萧山进化镇欢谭乡欢谭村最近出现了很多陌生人,除了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还有当地的司法工作人员,他们给这个村子里带来了一个广泛传播的消息:17年前,这个村里的3个年轻人,很快就要从监狱里放出来了,并且表示当时的案件审判存在失误。

他们分别是欢谭村的田伟冬、朱又平、田孝平,邻村的陈建阳和城厢镇石岩湖东村的王建平。

1997年7月11日,这5个20岁左右的青年因两起抢劫杀人案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2012年,浙江省公安部门在侦查其他案件时,发现了其中一起案件的线索,并认为可能对上述案件的判决有影响。2012年的最后一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此事。2013年1月4日,省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这或许是个好消息,但眼下,他们已等待了17年的家人,并没有表现得特别开心。

一审辩护思路:证据不足

王建军现在仍然认为,那是他经手的一个失败案例。

1997年,30岁左右的王建军在杭州市萧山市(2001年萧山并入杭州市成为萧山区)司法局下属事务所工作。那一年中旬,他被分派了一个工作,负责为一个叫朱又平的年轻人进行刑事辩护。

公诉机关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在1995年3月20日至同年10月5日期间,朱又平、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田孝平5人,单独或分别结伙在萧山市农垦一场和坎山镇青风加油站附近,采用骗租出租车、持刀威胁及石块猛击头部等暴力手段,抢劫作案4次,共计劫得现金人民币1600元以及其他物品,并导致被害人徐彩华、陈金江死亡,应依法予以惩处。

王建军很快调到案件卷宗分析,但此时距离开庭不到两个月,并且案件已经过去了两年。

这一年的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施行。在接下这起辩护案前两个月,刚30岁出头的王建军还被派往北京,参加司法部组织的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培训班学习。

这次学习班,浙江省只有3个名额,王建军年纪最小,不过正是这次学习机会,使王建军最终走上了刑辩的道路。

接到朱又平这一案件,王建军意识到这将是他要面对的第一个大案。

和王建军一起接下这起案件的另外几个律师很快开始研究卷宗,经过综合分析,事务所几名律师的集体讨论和汇报,王建军和他的同事决定进行证据不足辩护,并请示领导批准。

“一开始我们想通过新刑诉法里提到的疑罪从无进行无罪辩护(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但新法刚出来,这么大个案子,而且多年下来的审判惯性,我们担心一上来就进行无罪辩护,对公诉方和检察院的冲击太大,为了保险起见,便采用了证据不足辩护,最终达到无罪的判决目的。”1月22日,王建军在自己的事务所里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司法局局长当时和我们座谈的时候,也通过了这个思路,并且我们都认为这个案子是不应该定罪。”

“在法庭上,其实他们都没有认罪”

1997年7月11日,这一当时被称为“3·20”的案件开庭,但没有目击证人出庭。

和现在的庭审过程不同,1990年代的庭审过程,第一步是核实身份;第二步进行法庭调查,即公诉人宣读证据,法官问辩护律师几个问题后,法庭调查便宣布结束。

“第三步称为法庭辩论,公诉人和辩护律师辩论,证据、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一起辩,就像大家在抖包袱一样,而不是针对细节进行逐个核实。”王建军说。

据他回忆,在起诉书里,第一被告是陈建阳,依次是田伟冬、朱又平、王建平和田孝平。

“我的被告人排在第三,陈建阳、田伟冬的律师和我,都分别提出了口供里的矛盾之处,另外对没有指纹、对目击证人的证词提出质疑,说了很多。”王建军说。

“接着是韩美琴为王建平辩护,她说得比较简单,就说自己的意见和我们的一致,并向法院表示:‘这是关系到一条命的问题,希望法院能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合理的审判。”

但结果和他们预测得并不一样。

《中国新闻周刊》掌握的这份《刑事判决书》【(1997)杭刑初字第127号】显示,5名嫌疑人分别在1995年10月6日至12月2日期间被收容审查,1996年9月28日逮捕,押于萧山市看守所。

审判结果为:

被告人陈建阳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田伟冬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王建平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朱又平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④ 陈建阳的家里还保留着当年的犯罪入监通知书。

“我自己这两天办身份证、落户,忙都忙死了。身上穿的用的全要重新买,鞋子要重新买,以前的东西我都丢掉了。”面对全新生活的田伟冬说:“再世为人,我自己都认不清自己了,别说别人了。”

他用上了一款韩国品牌的主流智能手机,尽管已把玩了几天,但是操作起来,仍显生疏。“我进去的时候,都是大哥大电话,谁买得起啊?没想到现在的手机还像个砖头一样,我给你讲,这个就是砖头。”

回忆起过去17年的生活,田伟冬一再强调,“我们的事一定会有个结果出来的,但这个结果并不等于真相。”

现年39岁的田伟冬,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很多,反应灵敏,说话直奔主题。

他说,监狱里有大量的期刊可供阅读,他必看的杂志包括《中国新闻周刊》《南方周末》等主流报刊,他综合自己的阅读体会评价:最近三年间,媒体的舆论监督性强了,但边边角角的东西太多,针对性差了。

对于未来,田伟冬说正在用青春来赌,一定会好起来。

和朱又平一样,即将释放的还有陈建阳。

为了迎接陈建阳回家,他的父亲陈赵海在两个月前就开始忙着装扮祖宅。

“外墙重新刷一次,该换的门框换掉,不要让他回来一看还是原来的样子,心里难受嘛,给他创造一个环境,这是他家。”陈建阳的妹夫寿成钢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

现在,他们家房子深灰色外立面已经被一层粉色的油漆覆盖,但内屋仍然空空荡荡。“现在没那么多钱,一步一步来。”乐观的陈赵海说。

和其他家属不一样,陈赵海在漫长的等待中,似乎已经慢慢接受了这种结局,“儿子可能是杀了人,要不公安局怎么会把他抓起来,法院怎么还会给他判了刑呢?”尽管他不愿意相信。

一审开庭时,陈赵海曾去旁听,虽然律师在做证据不足的辩护,可是公诉方拿出的证据让他哑口无言,“他们说,你儿子在做口供时已经供认了,还用多说什么!”为此,他也多次质问在狱中的陈建阳:“如果不是你做的,你为什么要认?就是被打死也不能说的。”

就在最近,1月21日,陈建阳的妹妹陈建芳去监狱探视,说起省高院正在复查的事情,陈建阳很激动:“我一直告诉你们我没有杀人,你们不信。现在相信了吧?”陈赵海听到女儿转述的这句话,忍不住哭了。

陈建阳离开家17年,陈赵海能找到的关于他的东西,只有一张一寸的黑白照片。上面的陈建阳看上去非常年轻。他拿给《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看的法院一审判决书已经泛黄,首页上的钉书钉已经生锈,陈赵海把它和儿子的“入监通知书”放在一起,精心保管。

陈建阳的妹夫寿成钢说,如果不是新线索引起此案复查,陈建阳的刑满释放时间应该是2014年,“爸爸身体不好,我们向监狱提交了假释申请,陈建阳应该最快可以在过春节之前回到家。”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即便不发生复查一事,2014年末以前,5名被告人都将刑满释放。

尽管结局没有以预想的方式来临,但对于5个人来说,这可能是一次洗刷自身冤屈的机会。

时隔17年复查这起案件,王建军庆幸自己最初没有敷衍了事。经过多方了解,他讲述目前的情形大致如此:“两起命案,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5个人被判刑,但是在近年的一次刑事案件侦破中,找到一个指纹,在指纹库的滚动比对下,发现这个指纹和曾经在3·20的案件中出现过的一个带血指纹吻合,因此确定,这两起案件中的一起,的确被误判了。”王建军说。

尽管如此,在他心里这仍是职业生涯中失败的案例,“因为伤害已经造成了,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

(实习记者耿昊天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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