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 华,陈良声
衷华,陈良声/广东工业大学讲师,硕士(广东广州,511495)。
随着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实施,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构成的国家资助体系和由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补助等构成的学校资助体系为主体,社会资助为辅助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从经济帮扶的维度看,“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但是,如何融“经济上帮助学生、精神上鼓励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于一体,充分挖掘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探索发挥高校资助工作育人功能的路径,从单纯助困向综合育人发展,对于完善我国的高等教育资助工作机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目前,高校在实施资助工作的过程中,比较注重资助工作本身的开展,忽视了挖掘资助工作所蕴含的育人功能,甚至对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存在认识误区。一项针对广州地区高校资助工作的问卷调查显示,在“如何看待资助工作与高校人才培养的关系”这个问题上,有25%的受访者认为二者之间没什么关系;有43%的受访者认为资助工作对大学生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有90%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的资助工作局限于对大学生物质上的帮扶,而忽视了对他们精神及心理层面的帮扶。可见,当前资助工作主要着眼于对大学生经济上的帮扶,对资助工作蕴涵的育人功能缺乏正确而深入的认识。
无论高校如何发展,培养人才始终是高校的根本使命和中心工作。资助工作,其直接目的在于奖学、助学,在于实现教育的公平性,保障贫困大学生的受教育权,但其本质上仍然是高校育人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终极价值和功能应当是服务于高校人才培养这一根本职能的。资助工作本身就是高校重要的育人平台,对育人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现今的资助政策体系本身就蕴含了诸多对受助学生的导向性要求和标准,这为大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表现提供了重要的激励、导向和指引;其次,资助工作的开展过程是否能够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有着深远的影响;再次,资助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界对大学生实施关爱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开展大学生感恩教育、自立自强教育的绝佳平台;最后,资助工作的全过程都是实施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德育教育,对于大学的育人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综上所述,高校的资助工作与育人统一于高校人才培养工作,二者犹如一个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新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设定了基本的申请条件,从这些条件看,与我国当前高校人才培养目标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图1
我们可以将资助工作蕴含的育人功能作如下解读。
指引功能。是指高校通过将国家相关的资助政策、制度及评定标准与大学生在校期间思想、行为表现等考核评价体系结合,用以规范、约束及指引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这是资助工作蕴含的最基本的育人功能,具有覆盖面广、持续时间长的特点。
激励功能。是指资助工作的相关评定结果对大学生心理的鼓励和鞭策作用。具体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体现:一是个人荣誉。这是政府、社会及学校对大学生在校期间日常表现的一种积极评价,为了获得这种肯定及在将来就业过程中占据主动,大多数学生会以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为指向,努力使自己各方面的表现达到或符合评定要求;二是经济利益。资助工作的主要手段在于以经济帮扶和资助的方式,激励和帮助学生。对于大多数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讲,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具体标准对他们日常的行为无疑是一种重要的约束;三是榜样示范。在每年的资助工作中,都会涌现出一大批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大学生,他们的优秀事迹为其他同学追求成功和进步树立了良好的典范,进而引领和激励更多的大学生积极向上,追求卓越。
关怀功能。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离不开家庭、学校及社会的关爱,资助工作正是国家、社会对大学生关爱的直接体现。它以经济手段为主要介体,以多种形式(如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极大地缓解了经济困难大学生上学难这一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为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学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与此同时,在资助工作全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对大学生思想、心理等精神层面的关爱,这是高校人文关怀精神的具体体现和进一步延伸。
德育功能。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是指资助工作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所发挥的作用。资助工作开展的全过程,也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分支,是进行大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平台。高校德育工作者应当借助这一平台设计和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高校德育工作的载体和形式。
资助工作是高校育人工作重要的载体,蕴含了丰富的育人功能。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高校应当转变工作思路,实现由单纯助困到综合育人的转变。
1.考核制度一体化,使资助工作具有更强的育人指向。各高校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将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中对大学生思想、行为的相关要求与德育考核、学风建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学校的考核评价体系融为一体;将资助工作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籍管理、违纪处分等学校规章制度融合成一个有机整体。通过设计科学化、一体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业、日常行为表现等作出客观、综合的评价,从而让学生明确学校对他们在校期间的具体要求以及自己的努力方向,从而使资助工作具有更强的育人指向。
2.评审程序规范化,使资助工作具有更公正的育人特质。“公开、公正、公平、择优”是资助工作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而评审程序的规范化,是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各高校要确保评审程序的规范,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和渠道,加大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学生的知情权;二是成立校、学院、班级三级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为资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组织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不同层次人员座谈会,让不同人群更加透彻地理解和把握资助政策,统一思想认识;四是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并依据资助工作具体评定标准,对申请的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五是完善班级、年级、院系和学校四级公示制,构建资助工作公开透明的监督体系。
3.评定结果榜样化,使资助工作更具有强烈的育人感染。资助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学生,学校应将他们树立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感人行为,使评定结果样板化。同时要勉励他们把荣誉当动力,以成绩为起点,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再创佳绩。号召他们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榜样的作用、旗帜的作用和辐射的作用,引领全体同学自强不息、立志成才,报效祖国,使资助工作更具有强烈的育人感染。
1.以奖学金为载体,发挥资助工作的激励功能。在现行资助体系下,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以及校内奖学金,设立各种类型奖学金的目的在于激励大学生积极进取,发奋学习,勇于实践,促进自身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奖学金是以学生本人追求卓越而形成的现状来获得社会公平覆盖[1]。奖学金最重要的功能在于奖学,在于激励,因此,应当通过奖学金这个重要载体,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追求卓越,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2.以助学金为载体,发挥资助工作的关怀功能。助学金是为了帮助学生减少因家庭经济困难带来的经济上的压力而设置的资助资源。是以学生家庭历史原因而形成的现状来获得社会公平覆盖[1]。助学金最大的特点在于无偿地直接给予学生经济上的资助。因此,在围绕助学金开展育人工作的过程中,应当着重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以及助人意识,弘扬社会、学校的人文关怀精神,并教育学生要努力学习,增长本领,回馈社会,报效国家。
3.以助学贷款为载体,培养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且学生在学期间国家给予贴息的贷款,学生不需要提供任何担保,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学生将来劳动支付而获得的资助[1]。因此,在实施助学贷款的过程中,着重应当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同时也要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4.以勤工助学为载体,锻炼学生职业能力和精神。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利用学校提供的工作平台,在业余时间通过自己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收入,用于改善自身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以学生现实的劳动而获得的资助[1]。学校在组织勤工助学的过程中,应当侧重于大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劳动观念、职业能力、创业观念等的培养。
[1]广东省教育厅李小鲁巡视员在200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