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死囚的40分钟“天价”生命

2013-04-29 00:44牧徐徐
党员文摘 2013年5期
关键词:死囚生存权狱警

牧徐徐

这是一个无法想象的死囚家人告倒监狱的故事,它发生在美国的弗吉利亚州。

54岁的无业游民本·哈里斯,因为持枪抢劫银行并且打死一名试图反抗的银行职员被法庭宣判死刑,执行死刑的时间是一周后的2012年11月27日下午2点。

而在这之前,哈里斯被收押在弗吉利亚州一所警卫森严的监狱里。但是谁也没想到的是,就在哈里斯即将被押赴刑场的前半小时,他却意外死亡了——因为喝酒引发脑猝死!

原来,按照美国刑法规定,死囚在临死之前,可以吃上一顿好饭菜。于是,哈里斯便要求狱方给他提供牛排、鲟鱼、比萨等美食,外加一瓶红酒和大瓶可乐。

11月27上午11点30分,当这些美食、红酒和可乐送到哈里斯的面前后,他便开始大口大口地吃喝了起来。下午1点30分,当狱警进来提哈里斯时,却发现他已经僵硬地躺在地上,死了。

狱方立即调看了哈里斯所在牢房的视频。视频显示,12点50分,当哈里斯喝光最后一滴红酒后,突然嘴角歪斜,然后倒在地上,在挣扎了半个小时后死亡。

法医鉴定,是红酒里的酒精引发脑猝死——哈里斯一直患有高血压,平时靠降压药来控制,但是当天他没有吃药,再加上酒精的猛烈刺激致使脑猝死。

早死40分钟或迟死40分钟,被枪决死或脑猝死,反正都是死,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更何况哈里斯还是罪大恶极的杀人犯。狱方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最多向哈里斯的家人说明一下情况便可以了事。

但让狱方没想到的是,哈里斯的家人却对此不依不饶,一纸诉状将狱方告上了法庭,并且要求赔偿哈里斯40分钟的“活价”——350萬美元!

哈里斯的家人认为,狱方有以下过失:首先,哈里斯的卷宗上明明白白地写着犯人有高血压,易引发各种意外,故不应给他准备红酒,这叫护理失职;其次,负责监视各牢房视频画面的狱警没有及时发现哈里斯脑猝死,错过了抢救时间,这是严重的渎职行为。正是因为狱方以上的过失才导致哈里斯意外死亡,剥夺了他还有40分钟感受这个美好世界的生存权,以及与亲人最后告别的权利!

那么,法院又是怎么对待这份起诉的呢?法院认为:“尽管哈里斯是将死之人,但是在死之前,他依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依然享有除政治选举权之外的其他各项权利,包括生存权。狱方的失误直接导致他失去了这些权利,因此理应赔偿。”

哈里斯的家人最终将狱方赔偿的350万美元全部捐给了公益组织。他们表示只想通过此事,警醒和告诫美国的执法部门要尊重法律赋予每个犯人的生存权,哪怕他们是即将灰飞烟灭的死囚。

(马耀良荐自《演讲与口才》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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