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外资并购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建议

2013-04-29 07:01魏新照
2013年6期
关键词:法律规范

魏新照

摘要:在我国现阶段发展过程中,外资并购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企业的现代化改革,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蓬勃发展。但是,外资并购也存在如引起行业垄断、存在不公平竞争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外资并购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希望对规范我国外资并购起到指导意义。

关键词:外资并购;行业垄断;产业链条;法律规范

我国在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为了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及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以改变落后的生产力状况并促进我国经济的较快发展,大力招商引资,为外资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外资并购蓬勃发展,由此在较短时期内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生产力发展,经济状况得到较大的改善,可以说,没有开放国门引进外资,就没有我国经济今天的腾飞。但是,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外资并购也逐渐显露出诸多问题,如造成行业垄断、消耗我国匮乏资源等,本文主要对外资并购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 我国外资并购中存在的问题

1、 我国对外开放的很多行业中外资处于垄断地位

在我国发展的关键阶段,由于改变生产力落后状况心切,在没有制定外资并购相关法律及法规的条件下,对外资并购大力支持引进,所以逐步导致了很多行业处于外资垄断地位,极大地削弱了我国相关行业的竞争力度,阻碍了行业的快速发展。在我国的轮胎、汽车零配件以及化工等行业中,外资占股超过一半,这不仅削弱了行业竞争力,阻碍行业创新,而且使得我国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流失,国有品牌被外资品牌所取代。长此以往,必定有悖于我国招商引资的初衷,不利我国经济的发展。

2、 我国对所引进外资待遇优于国内企业

我国改革开放几十年以来,相关法律法规一直为外资提供优越条件,如税收优惠、进出口优惠、外汇优惠和设立企业程序优惠等。这些条件进一步增强了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实力,外资的壮大又进一步挤压了国内没有政策优惠的企业,不利于公平竞争,影响本土企业发展。

3、 外资控制产业链条,损害我国企业利益

现今出现一些外资企业,他们在并购企业的同时也对企业的上游及下游企业实现控制,这对外资并购部分股权之后形成的合资企业中我国方企业是不公平的,因为外资会通过转移利润至其所控制的上游或者下游企业,最终导致合资企业亏损,由此进一步通过稀释我国方企业股权从而达到绝对控股地位或者成为唯一股东,在此之后再进行利润转回,这极大地损害了我国企业的利益。这也说明我国企业在外资并购初期已处于不公平地位,相关法律应该完善以改变现状。

4、 外资将一些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转移至我国境内

我国由于在改革开放初期,引进外资过于急切,外资刚好利用我国的这种心态和各种法律法规不完善,将一些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转移至国内,再加上我国的相关优惠政策,更使得这些产业大行其道。实际上,外资在其本国进行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经营,所受的监管约束所产生成本极高,转移至我国可以进行监管套利。外资的这些并购行为严重污染了我国环境,造成了严重的问题。

5、 外资并购中的一些投机性资金大量投入或撤出引起金融动荡

我国现行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外资引入时进行换汇,这为外资并购以进行战略性投资提供了方便,但同时也为投机性资金利用汇率变动进行投机提供了条件。我国处于发展初期,对于国际金融及金融监管等方面还缺乏经验,还不具备抵抗较大金融动荡的能力,好在我国的资本和金融账户还未开放,当前没有受到较大影响,但要时刻警惕投机性外资对我国经济所造成的波动。

二、 对外资并购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1、完善我国反垄断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外资并购导致我国的重要行业处于垄断状态,极大地妨碍了行业竞争,阻碍了行业的快速发展,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反垄断法》,而且已经产生了明显效果,但是就目前我国的经济状况来说,对外资并购等方面的规定还有待加强。美国现今是世界级大国,但是对于外资也是格外关注的,总统对认为有危害国家安全隐患的投资在没有任何证据和理由的情况下有一票否决权。可以看出,我国与之相比,当前的法律力度是远不够的,需要在当前法律基础上增加增强反垄断力度等方面的规定,切实改变当前的垄断状况,优化产业结构。

2、 改变当前的一些外资并购优惠政策,正确引导外资投资方向

我国现今应该实施有差别的优惠政策,在不同的行业,对外资并购企业应该差别对待。对于那些高污染、高能耗的外资并购,不仅不能有优惠政策,还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将污染至于我国的情况;对于一些我国缺乏技术及经验的行业,可以加大优惠力度,给予税收出口等方面的优惠,以此促进我国行业创新;还有,对待外资及国内企业的政策不应有过大差别,防止不公平竞争,保护我国本土企业。

3、 通过立法规范外资并购产业链条,维护我国企业利益

我国法律应该规定对外资并购进行详细的调查,对有可能造成控制产业链条的并购在法律上予以规范。比如,可以规定:外资并购企业的上游或下游行业中若外资控制份额在20%以上的,此次并购就否决;对并购后通过各种手段获得绝对控制权的外资,当地政府有权收回并购企业等。总之,逐步完善相关法律,避免出现由于法律不完善而造成的对我国方企业不公平的状况。

总结:我国现在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外资并购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快速进入国际化的必由之路,但在大力引进外资的同时要时刻警惕各种风险,万万不可急于求成,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反垄断法等外资并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推进我国企业改革,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作者单位: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吴学君.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咱及对策[J].商业时代,2006,21.

[2]高洁.跨国公司全球并购动因探析[J].中国外资,2005,3.

[3]罗春燕.外责并购国企的相关政策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加l(6)

[4]韩龙.美国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中国之借鉴[J].江海学刊,200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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