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升华
【摘 要】本人立足工作岗位实际,进行了初步调查,就如何对该类场所建立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进行一些探讨和思考。
【关键词】沿街店面;消防安全;对策;基本标准
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城镇或老或新的沿街建筑,其一、二层或地下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散布着各种服装店、快餐店、美容店、网吧、超市等经营性质不同的店面,而这些店面出现的同时,火灾也时常随之发生,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本人立足工作岗位实际,进行了初步调查,就如何对该类场所建立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进行一些探讨和思考。
1. 沿街店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1 合用场所。沿街建筑物一般都是二至五层,店面大多为一二层,一层商铺,二层住人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一些经营者为了省钱省事,采用隔板擅自将店面随意分割,导致大部分沿街店面都是前面经营,后面仓储,阁楼住宿,更有甚者会在店内生火弄饭,常年以店为家,“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普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1.2 安全出口少。目前,除少数专业性商业开发的步行街或商业区店面外,大部分沿街店面都是与住宅小区相连,其背后就是居民小区,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出口只有一个,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格局一旦被业主随意分割后,不仅没有完善相应的配套消防设施,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进行了人为废除。此外,一些业主为了防盗,窗户加装防盗网的现象十分普遍,这就导致店面一旦发生火灾,有毒烟气无法及时排出,又缺少基本的消防设施,如果正面出口没有办法出去,便丧失了逃生的机会,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1.3 建筑耐火等级低。一般情况下,业主都是采取租赁经营,一旦租下,就会立马赶工期赶进度的装修,往往不会经过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批。业主为了节约成本,能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间,有的自行进行布局分割,分割物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耐火等级。而且店内一般都存放着大量可燃易燃物品,包括商品、服装、被褥、家具、电器等,品种繁多,这些物质既无分类存放,又不注意保持适当间距并远离火源、电源。还有的业主进行装修时为了突出造型和艺术效果,大量采用可燃材料,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火灾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1.4 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由于沿街店面从业人员的多样化,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大多数业主没有受过消防教育,缺乏防火安全常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乱扔烟头,乱接电线等现象习以为常。且大多数业主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不会发生火灾,在消防方面舍不得投入,不愿意配置消防设施,购买消防器材,在消防管理上也舍不得花精力,甚至很多人不知道怎么使用灭火器,不懂得如何逃生。
1.5 电气线路超负荷。相当一部分沿街店面的业主为了经营住宿的方便,乱拉乱接电线,用电非常随意,有的甚至使用大功率如空调、取暖器等设备,用电量超过了当初线路设计的负荷,加大了电路起火的危险性。
1.6 消防设施不到位。由于沿街店面业主消防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营业期间,根本就想不到消防安全问题,没有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或者使用价格低廉的假冒伪劣产品,导致火灾隐患丛生;还有的店面初期是设置了室内消火栓或自动灭火系统的,但很多业主在装修时对其随意拆除、改装、遮挡,致使室内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1.7 量多面广监督难。根据《江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沿街店面属“九小场所”,由派出所进行日常监管,社区、居委会及居民小区物业协助。但由于这些店面小而杂,分布又广,派出所警力不足,导致沿街店面游离于消防监督之外,处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盲区。虽然居委会有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了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但他们无行政执法权,只能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效果不佳。
2. 加强沿街店面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笔者认为,要解决沿街店面的消防安全问题,首先要清楚这些沿街店面的来源。据调查发现,沿街店面的产生一般有两个来源:开发商开发和私房改造。首先针对开发商开发的来源,这一类完全可以通过严格消防设计审核的方式得以解决;而对于私房改造这一类,则需要通过房管、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管理,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共同监督的方式。下面,我就这几个方面谈谈解决问题的对策:
2.1 严格消防设计审核。
(1)针对开发商开发的沿街店面,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8.3.3条规定“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的要求,没有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应增设消防软管卷盘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软管卷盘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設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店面自配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
(2)此外,对涉及到一二层店面,二层以上住宅性质的建筑,商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设置。最重要的是我们在新建或改建店面用房上务必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要求,更不能打擦边球任意放宽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2.2 多部门联合管理。无论是开发商开发的还是私房改造的沿街店面,都是要办理公安、税务、房管、城管、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许可,因此加强沿街店面的消防安全管理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公安、消防、税务、房管、城管、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构建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房管、工商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办证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新建建筑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存在火灾隐患的,房管部门一律不得办理房产证,工商部门一律不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情况,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共同消除火灾隐患。
2.3 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共同监督。由于沿街店面数量较大,仅靠公安派出所的力量肯定是远远不够,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及物业的作用。动员各社区(居委会)及物业管理部门,督促沿街店面业主在内部装修、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特别是严禁“合用场所”的出现,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以确保业主的生命安全。此外,要定期开展沿街店面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对于发现的隐患苗头,及时指出并改正。
3. 沿街店面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标准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警示标牌,详细注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监管人员。
(2)不与其它场所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全部拆除。
(3)场所每层配置2具灭火器、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
(4)场所内吊顶、墙面的装修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5)用火、用电管理规范,无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
(6)留宿人员不超过2人,且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