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琴
目标是课堂教学的方向和灵魂,更是实施有效教学的重要前提。作为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品德与社会》学科,合理、适切、可行的教学目标,以及依目标而设的教学活动,对达成教学任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制订规范、有效的教学目标?现以本人指导我校青年教师执教浙教版《品德与社会》五(上)第四单元《红绿灯》一课为例,谈谈认识和体会。
一、瘦身:从贪多求全走向精准合宜
“交通安全”是小学品德教学的一个重要板块。《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了解本地区交通情况,知道有关的交通常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教材编排的《红绿灯》一课,是达成目标的有效载体。
根据课程标准及教材编排,教师第一次拟定的教学目标如下:
1.知道各种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的作用,了解交通法规。
2.学会自救自护,遇到交通事故能沉着应付。
3.感受交通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根据目标,教师设计了教案并付诸教学实践。从课堂呈现来看,教学内容很丰富,教师充分发挥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注重教学活动的探究性,如设计了认识交通图标、学习有关交通法规、做小游戏等活动,但是,由于目标面面俱到,重点不突出,难点未突破,教学维度最终未能有效达成。整堂课内容密密麻麻,课堂严重超时,学生大多走马观花,所谓的热闹场面成了“花架子”。
面对第一次试教的失败,我们结合教材,从课堂的源头——教学目标为切入点进行思考和剖析。在交流探讨中,我们意识到,品德课教学目标不宜面面俱到、贪多求全,而应该“瘦身”,做到简洁、清晰、具体,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效精简优化目标。教学目标应有效取舍,若胡子眉毛一把抓,“毕其功于一役”,则会削弱教学的有效性。本课教材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认识交通标志,了解交通法规。第二部分是学习简单处理交通事故的方法。第三部分是收集交通标志,编写安全用语。教师需对教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就目标而言,应该在《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上位目标的观照下,结合学生实际来确定。目标必须明确,只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才具有可测性。如本课关于交通标志、标线的认识和交通法规的了解,对于小学生而言不必穷尽,只需择取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学生易于接受的内容即可,而目标中的“各种”则囊括了全部,改为“相关”比较合适。
第二,合理划分课时目标。现行使用的《品德与社会》教材大多数课文需要二至三课时,甚至更多,教学用书上的目标往往是按课文主题制订的,是本课教学的总目标,这就需要教师对教学目标进行合理切分,制订具体明确的课时目标,宜少不宜多,宜精不宜泛。一个课时,要在某个重点目标上着力,做透做深,力求“放大重点,一课一得”。如本课的第一课时,可以重点着力于“认识常见的交通标志和法规,遵守交通规则”上,其余的内容可以放于其他课时进行教学,这样主次分明,重锤敲击,教学才显得饱满而有张力。
二、正位:从重心偏移走向课程本位
在第一次试教的基础上,听取大家的建议,教师进行了第二次设计,将目标聚焦于第一课时。拟定的教学目标如下:
1.知道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了解它们的作用。
2.借助多媒体,采用智力竞赛、情境表演等手段,加强学生活动参与,巩固和强化知识。
3.感受交通标志、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和交通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教学目标,本课在教学时稍微改变了一些策略。首先,忍痛割爱,删去了大量交通图片的呈现,教学内容得以精简。其次,教学重视情境创设。先是引入一个交通知识电脑小游戏,激发兴趣;第二步用动画的形式展示了一些常见的、简单的道路图标、交通标志等,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第三步让学生浏览交通安全教育网,对更多的道路、图标及交通法规进行认识;第四步是展示与汇报。教师准备好问答题、表演题、是非题,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知识竞赛。最后还让学生回家教家长一条交通法规。
第二次试教,教学板块比较明晰,课堂呈现活跃,学生对交通标志和法规的知识掌握得比较充分。但总的感觉是这样的课缺少了“品德味”,类似于交通标志、法规常识课。我们意识到,目标的重心出现了偏移,由此引发了思考。
第一,目标需有本体意识。《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在课程性质和课程基本理念中指出,“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会做人是课程的核心”。两个“核心”充分凸显了课程的本体。作为品德教师,在拟定教学目标时,应该始终牢记让品德课“回家”。如本课的教学,现在的小学生对各种发达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设施并不陌生,对交通标志和法规的认识也不是难事,缺乏的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因此教学不能止于让学生认识了解交通标志和法规,更重要的是从中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使教学由知化行,学以致用。
第二,目标凸显学段要求。品德与社会课程目标是整体一贯设计的,各个年段的目标呈螺旋上升趋势。《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将“交通安全”内容置于中年级,而浙教版将其安排在高年级。尽管内容第一次出现在教材里,关于交通法规的内容也是第一次学习,但是,作为五年级学生,是不是还停留于“学法规、懂法规”的层面呢?从教材的“辨析角”这一内容来看,编者的目的是让法规走进学生生活,让学生完成从学法规到用法规的转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而五年级孩子所处的年龄段正是交通法规规定年龄的“临界期”。因此,教材这样编排,体现了课程设置的学段特点,我们在制订目标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引导学生从“知”转化到“行”。
三、生本:从依本而教走向儿童视角
经历了目标芜杂、重心移位的失衡之后,这位青年教师听取了教研组同行的意见加以修正、改进,拟定了第三稿目标:
1.借助多媒体,通过富有情境的自主学习和互动交流,认识部分常见的交通标志。
2.从熟悉的周边事物入手,了解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
3.通过辨析和情境体验,了解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增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的意识,并能在生活中践行。
在第三次试教过程中,教师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引导学生观看教师自拍的校园周边上学放学时段交通拥堵不堪的视频及学生经常见到的生活中违反交通规则的录像,其中就有他们上下学的镜头。教师通过引导学生进行课前调查、小组展示、知识抢答等多种活动方式,让他们从自身体验出发,去分析、观察和体验。置于熟悉的场景中,学生感同身受,联系自身实际和周围现象畅谈感受,再引申到社会上各种遵守交规和不遵守交规的现象,学习投入,发言踊跃,受到的教育颇为深刻。综观这一次的目标拟定和课堂呈现效果,我们对目标的“向生性”(即指向学生,切合学生生活,关注儿童视角)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第一,目标贴近儿童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有一段话给了我们很大启示:“学生的品德与社会性发展源于他们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感悟,学生的生活对本课程的构建具有重要价值。课程必须贴近他们的生活,反映他们的需要,让他们从自己的世界出发,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社会,用自己的方式探究社会,并以此为基础,提升学生的生活。”因此,在制订教学目标时应有强烈的学生意识,要选取符合学生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的,贴近他们的生活、富有生活情趣的教学内容。“从熟悉的周边事物入手”,就将教学目标紧紧锁定于学生可触摸的生活世界,创设了真实的生活情境。在这堂课里,贴近学生生活的目标,有效地指导着教师的教学行为——选取周边的交通拥堵状况,选取学生上学放学的真实镜头,听同龄人关于遵守交通法规的体会等,课堂教学具有较强的“亲和力”。
其二,目标体现以学为主。品德课堂中,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引导者、组织者”,学生才是学习活动的主人。基于此,教学目标的制订首先应该符合学生的学习心理。若在教学中安排单一的交通标志、法规的灌输式学习,显然不适合学生的学习特点。上述目标中多媒体的介入以及富有情境的辨析、体验活动,都是学生喜闻乐见的学习形式,能充分提升学习的效度。其次,目标设定要体现以学生的学习活动为主。小学品德课堂应该多活动、多体验、多探究、多思考,采用学生乐于和适于接受的生动活泼的方式,让他们充分自主地实践、探究、体验,帮助他们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为他们今后人格的和谐发展与完善奠定基础。当然,活动目标要准确定位在学生的“最近发展区”,让他们跳一跳能摘到“桃”。
陪同青年教师磨课的过程是一次难忘的教学成长之旅。它使笔者深刻地认识到:目标是教学的核心环节,设计精准合宜、凸显本体、以生为本的教学目标,是实现品德课堂教学针对性、实效性的有效保障。一堂真实生动的品德课,不仅源于教学目标的有效制订,还源于教师的孜孜追求。
(浙江省余姚市兰江小学 315400)